以愛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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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本性使然。

    讓我解釋解釋吧。

    我出身名門,可那一定是老天不長眼。

    真的,我是個賊。

    我身為貴胄之子,因為殺人被逮了個現行,卻隻把整件事當成笑話,用老爹的錢給自己找的樂子買了單。

    我是個賊,在一間黑咕隆咚的店子裡被人抓住了腳踝,然後殺了人。

    我一定事先就料到了,否則也不會一開始就拔出刀來。

     我之所以告訴你們這些,是想扼殺你們可能對我錯生的任何憐憫。

    在我經曆過的遍布全世界的一長串庭審上,我每次都對審判員說:我有罪。

    我想,我從來都有罪。

    生來如此。

     我們去了蘇利亞。

     抵達蘇利亞時,我還認得這地方。

    十年前或者更早些,我們來過這裡,當時我還從十二層樓上跳下去過。

    為那事,她把我沉痛地教訓了一番。

    你以為我閑得沒事幹了嗎?諸如此類。

    這種話我聽過太多次,早就倒背如流了。

     “好吧。

    ”我說。

    我們爬出馬車車廂,伸着懶腰。

    不必說,地上自然覆着積雪。

    “現在我們到了,然後呢?” 她彎下腰,翻起一塊石頭。

    什麼也沒有。

    這裡地凍天寒的,昆蟲沒法存活。

    “我告訴過你,”她說,“這地方有銀礦。

    ” 我打了個呵欠,“真不得了啊。

    ” “我怕你無聊。

    ”她說,“你一無聊就幹蠢事。

    ” “我們該去仙薩爾德的。

    ”我說,但不是真心話,“那兒有座神廟,收藏着世界各地最齊全的決心教派聖像。

    看守隻有六個老祭司,還有一把我用玻璃片就能捅開的鎖。

    ” 她看着我一歎氣。

    “好吧。

    ”她說,把手裡的包一扔,“你想去,我們就去。

    ” “算了。

    來都來了。

    ”我說,“走吧,我們最好找家旅館什麼的。

    假如這鳥不拉屎的地方也有旅館的話。

    ” 庫瓦斯城其實不差。

    市中心早在三十年前就被帝國整體重建過了,風格千篇一律,但街道都鋪了石闆,還有幾座相當不錯的大樓。

    全城最好的旅館是“正綜無瑕寶鑽”,很宏偉,也很昂貴,大力模仿了“城市銀星”旅館——就像一個勤勤懇懇但不識字的抄寫員臨摹下來的手稿。

    于是,我們去了“正綜”旅館。

    旅館主人有點兒狗眼看人低,可我們不缺錢。

    他們給了我們一個位于三樓的房間,那兒的視野很不錯,正好俯瞰一片鋸木場。

    木材生意是庫瓦斯的支柱産業之一。

    我臨窗站了一會兒,沉醉在這片風景中。

    “我也許會喜歡這兒的。

    ”我說。

     “上床來吧。

    ”她說。

     “現在才下午。

    ” “拜托。

    ” 這故事的荒謬之處在于,她真的愛我。

    哪怕我對她做了那些事,還企圖做那麼多事。

    蒼天在上,我可是殺了她整整十六次啊。

     第一次發生在坡達爾加。

    那時我們剛剛在一起三個月。

    頭一個月,我們如膠似漆。

    這很容易理解:你偶遇了一個非常有魅力的女孩,她舉止優雅,在床上又夠狂野,顯然徹底迷上了你,絲毫不介意一起犯犯罪,還碰巧是個女巫,懂得各式各樣、貨真價實的魔法。

    我坦白,我倆在一起度過了許多歡樂時光。

    我不再玩詐騙遊戲,而是幹回了破門行竊的老本行。

    當然,并不需要真的破門而入,因為我的幫手能把自己變成蟑螂,從門縫裡爬進屋去、打開門鎖。

    出于報複,我們洗劫了斯塔門兄弟。

    一想到那場大禍後他們是如何對待我父親的,我就永遠無法原諒。

    那是我們頭一回用上變蟑螂的招數。

    我給兩隻大麻袋塞滿了金币,然後發現——萬萬沒想到,萬萬沒想到啊——它們太重了,我根本搬不動。

    傻瓜。

    她說,溫柔地一笑,然後施了個失重咒。

    我再擡金子時,就和拿枕頭沒兩樣了。

     那天夜裡我真的很擔心她。

    回到旅館後,她倒床不起有将近半小時。

    她臉色蒼白如死人,呼吸微若遊絲,高燒不退,還一陣陣地嘔吐。

    沒關系的,她對我說,這很正常,我早就習慣了。

    變身時間不超過一分鐘,就不會有事;超過一分鐘的話,身體會有各種不适。

    我吓壞了。

    你怎麼不早告訴我呢?我說,那樣我就會想想别的辦法了。

    不用,我沒事,真的。

    她說。

    我早習慣了。

    她渾身冒汗,仿佛一塊正在融化的冰。

    這就是我為愛做的事,她說。

    當時,我覺得她的愛很甜蜜。

     斯塔門兄弟之後,我們又打劫了慈善銀行、劍鋒銀行、企業家銀行。

    錢來得太多、太容易,反而令我緊張不安。

    現在我們手頭寬裕,應該先收手。

    我對她說,至少等上一陣子再說。

    聽了這話,她笑出聲來。

    我們這麼開心,為什麼要收手呢?她說。

     “因為我們不需要幹下去了。

    ”我說,“已經夠了。

    ” 她看着我。

    “夠了,”她重複了一遍,“是什麼意思?什麼夠了?” “錢夠多了。

    ”我說着,指了指我買來放錢的大箱子,“那裡面有五千多安吉爾。

    ” 她聳聳肩,問:“你父親有多少錢?” “什麼?我不知道。

    ” “比五千安吉爾更多嗎?” “呃,更多。

    ” “六千?六萬?六十萬?” 我開始覺得煩了。

    “我哪裡知道。

    ”我說。

     “大概估計下。

    ” “好吧,”我說,“如果把所有東西都算上,包括他名下的土地、房産、船隻之類,差不多有五十萬吧。

    但這是兩碼事。

    ” “真是兩碼事嗎?”她對我微微一笑,“那才是你應得的财産數額。

    ”她說,“你本來有權繼承那麼多錢的。

    所以,五千安吉爾根本不夠,不對嗎?” “你這不是犯傻嗎。

    ”我說,“我們沒法偷到五十萬。

    用盡一輩子都不行。

    ” 她隻是對我露齒一笑。

     于是我們繼續行竊,将金匠、銀匠、商戶洗劫一空,有一回還偷了軍隊的錢。

    自然,我們的行為引起了廣泛的注意。

    人們組織起一個警備委員會,雇用了不少守衛。

    可是,這些可憐的傻瓜不會去留意跳蚤和蟑螂。

    我們填滿了第四隻箱子。

    城市長官發布了辟謠聲明,否認玻達爾加正在經曆嚴重的金币短缺,然而這等于變相承認了傳言。

    銀行出現了擠兌潮,而這又進一步證明了銀行缺錢的事實。

    因為某些混蛋把錢偷走了。

    我告訴她,事到如今已經不好玩了,我們必須停手。

    我們搞出了一場經濟危機,人民會因此受到傷害。

    可她隻是對我露齒笑笑,然後我把拽上床。

    我倆幾乎不花錢,也許一周隻用得了三泰勒,可我們房間的地闆上放着幾隻大箱子,裡面裝着全城大部分的錢。

    我找來一隻天平,粗略地稱算了一番。

    然後我告訴她,這兒有超過一百萬安吉爾,已經是她認為全世界虧欠我的金額的兩倍了。

    我們能收手了嗎,拜托?然而,她開始嘲笑我。

    我伸出雙手握住她的脖子,用力掐了下去。

     我記得她将死之前臉是如何變青的,這畫面離奇極了。

    她雙眼往上一翻,從那一瞬起,她便不再是人,而是淪為了一件東西。

    這也算是種特殊的逆向魔法吧。

    當她完全癱倒在我的手腕間時,我知道她已經一命嗚呼了。

    我想,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

    不,是做了什麼。

     我想,在那一刻,沒人能比我自己更震驚了。

    我似乎說過,自從殺死金匠的兒子後,我就不幹入室行竊一類的事了。

    我不願再次經曆類似的處境,不想再面臨殺人的風險。

    畢竟,我已經知道自己能做出什麼樣的事來。

    打那以後,我就決心隻幹保險的勾當。

    不用武器,不摻和可能發生打鬥的局面。

    可以說,有了她這個幫手,我再也不必擔心那樣的危險了。

    一切都是那麼容易,那麼安全。

    她能透視門和牆壁,所以我們總是知道屋裡有沒有守衛。

    而這會兒,我不由得吓傻了:我又殺人了。

     如果手邊有樣尖銳的東西,我發誓我已經自殺了。

    事實上,我試着打碎一隻陶瓷盤子,想搗鼓出一塊鋒利的碎片來。

    然而這蠢玩意兒怎麼摔也不壞,哪怕我用靴子去踩也一樣。

    我已經不配活在人世了,這是我腦子裡唯一的念頭。

    總的來說——我頭腦還算清醒,能分辨後面兩者的區别——我覺得比起等待衛兵出現,把我送去公審、當衆處死,我還是甯願獨自度過最後的時間、享有尊嚴,親手了斷自己。

    那時的我還講究體面。

    但也不是非自己動手不可。

    如果别無選擇,以絞刑收場對我而言也是一樣的。

    有些人可能覺得死刑過于殘酷了。

    但我呢,我衷心地支持死刑。

     除了一個例外,他們萬不該絞死我那可憐的父親。

    他有罪,沒錯——叛國罪,陰謀颠覆共和國。

    我們全家一直有罪。

    可真實情況是,他隻是被斯塔門兄弟提的蠢主意蒙蔽了頭腦,試圖壟斷糧食市場。

    不必說,這個計劃黃了。

    我父親破了産,家财丁點兒不剩。

    後來我們才得知,斯塔門兄弟自己壓根兒沒往裡投一分錢,所以沒有吃虧。

    于是,我那傻瓜父親又加入了一群精神錯亂的理想主義者——這些人來自福卡斯和特米斯卡斯,算是我家的表親,隻是隔了不知幾千層,照這樣講,這世上誰和誰不是表親呢——他們想擺脫政府,讓世道變回以前的老樣子。

    他們天真地以為軍隊會站在自己這邊,可這想法錯得離譜。

    我想,要不是當時聯合政府正為了《土地改革法案》吵得不可開交、瀕臨分裂,亟須有個公共危機來轉移大家的注意力,我父親他們根本惹不出什麼亂子來。

    然而,對聯合政府而言,父親那夥人就像從天而降的救星。

    兩個主謀靠檢舉同伴擺脫了牢獄之災(我得驕傲地說,我們後來好好處置了那兩人),可其餘人都被送上了絞刑架,包括我可憐的父親。

    當然,由于不敢露面,我沒有在場觀刑。

    但我聽說,臨刑前他發表了一段熱血沸騰又狗屁不通的演講,說自己死得光榮,因為這輩子他總算幹了一件值當的事,盡管結果隻是徒勞——好吧,他是個小醜。

    可他們不該絞死小醜。

    畢竟真正的壞人都還逍遙法外呢,比如我。

     所以當時的情況是,我拼命想砸爛一隻砸不爛的陶瓷盤子,而我那漂亮女友的屍首就躺在我的腳邊。

    敢作敢當。

    這個詞在我腦海裡回蕩,令我再沒有别的念頭。

    有道理。

    我告訴自己:你幹了一件相當壞的事,理應付出代價。

    注意“付出代價”這個表述。

    我們的道德觀念裡,其實深深地根植着一絲商業思維:你可以用受罰來買下一樁罪行。

    你做一件壞事,然後付出代價——但代價不是好事,請注意,而是另一件壞事。

    以死亡來償還死亡。

    這當中的邏輯不太對,正确的邏輯應該是:用一件好事來為一件壞事買單;殺了人,就該把全部财産捐給窮人、自己在修道院裡度過餘生來償還。

    可現實顯然并非如此。

    不管怎麼說,當時我的道德倫理觀還相當樸素,覺得自己殺了兩個人,理應以死相抵。

    隻不過,我就是打不碎這蠢盤子。

     去他媽的,我想。

    不如找衛兵自首算了,他們總能處置我的。

    畢竟我們交稅就是為了這個。

    我跪倒在地,摸了摸她的脖子,以免自己搞錯了,萬一她還有脈搏呢。

    然而我什麼也沒摸到。

    她身體越來越冷,臉龐白得就像高檔蠟燭。

    我關上門,轉身走進街道。

     找衛兵自首。

    可我知道玻達爾加的拘留所在哪裡嗎?知道個屁。

    我以為我知道,我以為憲法廣場上那棟高大的白色建築就是拘留所,可結果它是行省議事大樓。

    門口有個站崗的圓帽衛兵。

    我試着向他自首,可他隻是看了我一眼,說在換班以前他都不可以離開崗哨。

    我會等的,我說,我不介意等。

    滾遠點,他對我說。

    好吧,我說,那能不能麻煩你告訴我拘留所在哪個位置?出了廣場左轉,他告訴我,再朝北部閱兵場走,直到你看見“金色跳蚤”在左側,這時你右邊那個庭院就是了,一眼就能瞧出來。

     最後,我總算找對了地方(我的方向感差得沒救了)。

    拘留所有扇非常宏偉的鍛鐵大門,門口立着一個人影。

    是她。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你來了。

    ”她說,“我就猜你會來這兒。

    ” “你還活着。

    ”我說。

     “不是你的功勞。

    ” “噢,感謝老天,”我說,“我以為我把你殺了。

    ” 她沖我一皺眉。

    “你是把我殺了。

    ”她說。

     關于女巫,有一些你們絕不知道的事。

     她跟我解釋過。

    簡單地說,宇宙就像一所宅子,裡面有許許多多不同的房間。

    你我存在的世界,隻是這些房間之一。

    我們活着的時候待在這個房間,死了就上樓去另一個房間,留在那裡。

    可女巫擁有許多房間的鑰匙,盡管那些地方普通人根本無法涉足,裡面的規則也不一樣。

    她們會使魔法便是這個原理。

    她們隻需到隔壁房間串串門,在那兒,一些原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成了小菜一碟。

    然後(這部分我一直不太理解)她們就化作另一種形态,回到原先的房間。

    所以,當我雙手緊扣她的脖子、令她瀕臨死亡時,她溜進了另一個房間,等自己的肉身死透了,才回到原先的房間。

    爬回自己的屍體裡面,她說,這個過程很不好受。

    屍體冷冰冰的,你還得讓各個部分重新運作起來。

    感覺就穿了一身濕淋淋的還在滴水的衣裳。

    不過,死嘛,她告訴我,沒什麼大不了的。

    死亡對她來說根本不算個事兒。

     你們應該可以想到,在那以後,我倆之間的氣氛略微緊張了一段時日。

    她不斷告訴我:她已經原諒我,我不必再糾結那事了。

    我一遍遍地對她說:我不是個好東西,我是個惡棍,是個殺人兇手。

    她讓我别這麼自怨自艾。

    你隻是一時沖動,她說,僅此而已。

    并沒造成什麼損害呀。

    不,我說,我有意圖——她用好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意圖不重要,她說,什麼都不重要,真的。

    我對她說,我要離開。

    那好,她回答說,我和你一起。

     接下來的某天夜晚,趁她熟睡之際,我離開了她。

    我不敢在黑暗中摸索自己的外套,因為她睡眠很輕,一丁點兒動靜就能把她吵醒。

    我穿着襯衫和褲子就出門了。

    有生以來頭一遭,我口袋裡空空如也,一文不名。

    這感覺陌生而奇特。

    我記得,邁出旅館大門的那一刻,一種奇怪的自由感油然而生,仿佛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找到了真我。

    我隻是我,剝去了先天繼承的、後天獲得的一切,僅僅留下我自己的力量、弱點、優勢、缺陷、品性。

    我撓了撓頸背,沿路朝港口走去。

     逃票上船比你們想象的容易多了;躲在船上不被發現,這才是困難所在。

    我在海裡遊了一陣,沿着一根粗纜攀上船去。

    附近沒人,于是我爬到了一大堆木桶頂上,仰面躺下。

    我想我是睡着了,因為睜開眼時,一片廣袤的藍天映入眼簾。

    一縷發絲摩擦着我的臉頰。

     她親吻了我。

    “你好呀。

    ”她說。

     我沒有動彈。

    無法動彈。

    我吓呆了。

     “這挺好玩的。

    ”她說,“我們要去哪兒?” 稍後,我們爬下木桶堆,主動找船長“自首”。

    收下五安吉爾後,他很樂意接納我們成為本船乘客。

    他沒問我們為什麼要偷偷上船,似乎也不是頭一回遇見這種事了。

    他把自己的艙房借給了我們,為此又額外收了兩安吉爾。

    之後,船員都賣力地把我們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這是艘貨船,載了一批醋,正駛往拉厄娜。

     話說回來,我們之前講到哪兒了?噢對,庫瓦斯城。

     初識她的時候,我二十三歲。

    那是三十五年前的事了。

    但要問我現在多大了?我真心不知道。

    照鏡子時,我覺得自己隻有十九,盡管我早就學會不去相信鏡子了。

    可人們一般認為我——這麼說吧,與她年紀相仿,而她看上去大約二十歲。

    真是一對璧人。

    大家都說,男的英俊,女的漂亮。

     我有提到鋸木場嗎?那可是庫瓦斯城的重要産業。

    他們把木材裝在大大的筏子上,令其順河漂流。

    都是些軟木,比如松樹和杉樹,所以幾乎全部會被鋸成木闆。

    鋸木機由庫瓦斯河裡的水車驅動,所有的樹木不管大小、無論品種,它們都能搞定。

    鋸木機的圓盤鋸片和車輪一般大小,一排五六個同時運轉。

    你從一頭塞進整根木頭,三十分鐘後,從另一頭出來的就是木闆了。

    這個過程令人印象深刻。

     我特意裝作不想接近鋸木場。

    于是我們去視察銀礦了。

    那可真是個糟糕的地方。

    他們把一整座山劈成了兩半,其中一個斷面成了人工打造的峭壁,上面東倒西歪、荒唐可笑地爬着木頭棧道,仿佛攀牆而上的常春藤。

    但願老天救救在那兒工作的可憐鬼。

    他們用鋤鎬一點點把這山挖空,再用絞盤把盛滿礦石的桶放下山去。

    然後他們就開始洗礦,那過程才叫一團糟呢。

    我不清楚具體要怎麼做,可我知道,他們有好多條露天的污水溝,專門用來清洗原礦上的泥土;還要用到大熔爐,它們吐着惡臭無比的濃煙。

    這下你們知道“地獄”這個概念出自哪裡了。

    這裡噪音充耳、爛泥滿地、惡臭盈鼻、濃煙滾滾,每當有人開關爐門和通風口,裡面還會噴射出巨大的火焰。

    煙灰會沾上你的雙眼、你的頭發,煙氣會鑽進你的鼻孔,嗆得你喘不了氣,而你每走一步都得付出艱巨的努力,因為雙腳會陷進及踝深的泥巴裡。

    這場景其實頗具隐喻意義,因為它告訴我們,錢就是來自這種地方、出自這種肮髒的生産方式。

     這回我們扮演的是富有的投資者,正考慮入股這裡的銀礦。

    我和我姐姐來此,是為了進行一番實地考察。

    礦山的工頭非常吃驚,因為沒人提前告訴他會有貴客來訪。

    他不停地道歉,還大呼小叫地命人鋪上遮泥闆,好供我們步行。

     我們對考察結果滿意極了。

    這真是個神奇的地方,而且銀礦的産量也非常可喜。

    隻是,我們有個問題。

    這裡出産的純銀總量——有多少來着?每天三噸?那你們有什麼安全措施,呃,你懂的,來防賊呢? “很好辦。

    ”她說。

    我們腳踏已經毀了的鞋襪,嘎吱嘎吱地走回城去。

    “那些守衛顯然妨礙不了我們。

    你繞到倉庫後面等着,那兒有個滑水漕,旁邊正好是他們的盲點,注意到了嗎?我可以從屋檐底下的縫隙爬進屋,在後牆上打個隐形的洞,之後隻需把銀塊遞給你就是了。

    然後我出來,給銀塊施個失重咒,讓它們一路飄進馬車去。

    等他們早晨上工時,我們已經身在斯喀裡亞了。

    小菜一碟。

    ” 沒錯,什麼都是小菜一碟。

    這就是問題所在。

     “行啊,”我說,“就這麼幹吧。

    ”我盡量裝出一副厭倦無聊、悶悶不樂的模樣。

    可這越來越難了。

    她很容易起疑心,而我的演技也不怎麼樣。

    “今晚行動?” “也好。

    沒必要為了銀子在這地方久留。

    ” 她總是這麼說:我是個賊,做賊是我的本性。

    我就是愛偷東西,不是為了錢,因為我向來對錢毫無興趣,就像魚對水沒有興趣一樣。

    我享受的,是偷竊過程本身。

    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從一個地方偷到另一個地方,以此度過我們無限漫長的餘生。

    我們會永遠幸福快樂的。

     隻要你快樂就好,她說,我隻有這一個願望。

    愛的意義不正是如此嗎? “那就今晚吧。

    ”我說,“我去雇馬車。

    ” 她點點頭。

    “那好。

    ”她說,“我們回旅館再見。

    ”我以為自己的如意算盤打得很響。

    我在銅門街轉角跟她分道揚镳,獨自走到北城區的車馬出租行,然後用雙倍的速度趕回老城區,一路穿小巷抄小道,一直抵達鋸木場的漂木水道入口。

    我爬上窄牆,沿着牆壁往前走,随後翻進了鋸木坑裡。

    鋸片正發出震耳欲聾的噪聲,空氣中翻飛着粗粝的鋸末,如同暴雪當空。

    在鋸床旁邊幹活兒的男人瞧見我,沖我大喊:走開點,你個白癡。

    我挺替他難過的。

    不管你們信不信,其實我不喜歡給别人添麻煩,但這種事有時在所難免。

     我提過我參軍的事嗎?噢是的,我當上了上尉。

    當然,不是貨真價實的上尉。

    我本想扮成少校的,可惜我外表過于年輕,就算我國有荒唐可笑的捐官制度,在這個年紀當上少校也太假了。

    不過,上尉也是炙手可熱的職位,特别是皇家衛隊的上尉。

    我挖空心思要混進皇家衛隊,隻因我恰巧知道,他們馬上要出征南部前線,那地方仗打得很激烈。

     我想你們應該沒聽說過那場戰争。

    起因隻是一點雞毛蒜皮的事,不是薩珊人偷襲了我們的某個崗哨,就是我們偷襲了他們,記不清了,反正我也不大在乎。

    可從某個時間點起,局面有點失控了:我們殲滅了他們的遠征部隊,他們伏擊了我們的辎重部隊。

    在那之後,雙方要麼得來場全面戰争解決問題,要麼就沿着邊境搞點小打小鬧、互相騷擾的遊擊戰——這種事通常會持續數年之久。

     當然,這些都與我無關。

    我之所以一門心思要加入,僅僅是因為我發現出征部隊行軍時得橫穿沙漠。

    她不可能一路跟去那裡的。

    至少,以女人的形态不可能。

    而且我估計,她很快就會厭煩整天以跳蚤的模樣度日。

    她會喪失興緻,也許還會看上其他人。

    她會離開,然後我就能過自己的生活了。

     我是多麼天真啊。

    一天晚上,我來到軍營前做了自我介紹,把委任狀遞給那兒的指揮官——那份委任狀做得相當高明,出自厄裡斯蘇馬的一名僞造師之手。

    假委任狀看起來非常靠譜,内容也沒有不合理之處。

    指揮官隻是草草掃了它一眼,然後給我倒了杯酒。

    我蒙混過關了。

     不必說,我對行軍打仗一無所知。

    這就對了,因為參與那場戰争的年輕軍官大都是從自家莊園直接被送往前線的,此前恐怕連閱兵場都沒見過。

    我把掌旗軍士拉到一邊,塞給他十安吉爾,問:“我需要做些什麼?” 他朝我咧嘴一笑。

    “沒什麼大不了的,長官。

    ”他說,“你隻要騎馬走在前頭,開戰的時候盡量别逃跑,其餘的事兒交給我和其他軍士就成了。

    我們會照顧你的,長官。

    我們知道該怎麼做。

    ” 我不介意這個安排。

    事實上,軍士是個不錯的家夥。

    我之前從裝備商那兒買了閃閃發亮的嶄新盔甲,他叫我扔掉(他有個副業,把二手盔甲返售給那些裝備商),然後給我搞了套真正合身的盔甲,因為已經有人穿過、磨合過,上身很舒服。

    他還給我找了雙合腳的靴子——不說你們也知道,是薩珊産的,全世界屬他們制造的靴子最棒。

    每一天,我都騎上我那匹漂亮的白馬外出閑逛,他會提醒我歸營時間。

    晚餐後我得簽署一些文件,但我的差事也隻有這些了。

    當然,假如這地方不是熱得跟火爐一樣就好了,而且我已經有很長時間沒登過馬背。

    不過,遇上她之前我也挨過苦日子,有時候真是苦極了,所以現在的情況在我看來還不算太差。

    我一次也沒感到頸背被蟲子咬,或是别的地方有一丁點兒癢。

    他們說沙漠裡太熱,跳蚤沒法生存。

    當然,蒼蠅另當别論。

    但是,我從沒見她變過蒼蠅。

     然後,一天夜裡,我坐在自己的帳篷外,看着其他人圍在篝火四周。

    這時,我瞧見了那條狗。

    它是個大家夥,渾身純白。

    人們正在丢骨頭給它吃。

    我把我的軍士朋友叫了過來。

    “那狗是養來幹嗎的?”我問。

     他咧嘴一笑。

    “噢,那狗啊,”他說,“我們不曉得它是打哪兒來的,長官。

    有一天突然就冒出來了。

    大夥兒都喜歡它,覺得它能招來好運。

    這事有點離奇,在沙漠中間遇見一隻狗,還溫順得跟什麼似的。

    ” “也許是鹽商帶的狗,後來走丢了。

    ”我說。

     “應該差不離,長官。

    ”他說。

     緊接着的第二天、第三天,行軍之際我都努力用目光搜尋那狗,可它聰明得很,老讓我瞧不見。

    我猜它待在了隊尾,而我不得不一直走在隊首。

    作為一個有名無實的空降領導,我不能抛下崗位去找它。

    我想過令人處決它,或者趕走它,可我知道這行不通:那些當兵的太喜歡它了,完全把它當成了吉祥物、幸運符。

    我試過收買我的軍士朋友,讓他趁四下無人的時候偷偷給狗下毒。

    結果他露出了震驚至極的表情,然後假裝沒聽見我的話。

    從那刻起我才明白,在用腦子這方面,她完完全全、徹徹底底地擊敗了我。

     這樣一來,我隻能執行備用計劃了。

    非常不幸,可事已至此,别無選擇。

     當我們漸漸步入敵人的陷阱時,軍士一定意識到了這點。

    連我都發覺了,何況他呢。

    我記得他向我指出了潛在的威脅,輕聲提醒我,不該進入那條兩側都是陡壁的狹溝。

    他還一度試圖越過我,直接命令号兵提示全軍停止前進。

    我隻好非常嚴厲地對待他。

    當然,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也知道敵軍的領頭人是如何思考的,因為他的身份應該與我相仿,都是有錢人家的兒子。

    所以,當敵軍堵住了狹溝兩側的出口,從峭壁上方伸出弓箭和投石機、對我們居高臨下虎視眈眈時,我早有準備。

    我決定連本帶利地賭下去,于是令号兵吹響了軍号。

    如我所料,敵軍很快派了幾名使者下來。

    投降吧,他們說,你們已經是甕中之鼈、俎上魚肉了。

    我微微一笑。

    我要挑戰你們的頭兒,和我來場決鬥吧。

    我說,他上,或者他指定的代理人上。

     使者看着我咧嘴一笑,一個字也沒多說,掉轉馬頭離開了。

    軍士簡直不敢相信我做了這樣的事,一把抓住我的肩頭。

    你瘋了嗎?他問,你的小腦袋瓜是不是壞掉了?我搖搖頭。

    反正我們也死定了,我說。

    糧草補給很快就會耗盡——我,區區一介平民,都能一眼瞧出這個情況,可軍隊總指揮官及其手下卻對這點視而不見。

    但管他的呢。

    敵軍随時可能發動大規模襲擊,把我們一舉幹掉。

    可是呢,如果我這樣做,大家還有一線生機。

    當然,我本人是沒有了,因為敵人會選最能打的鬥士來和我單挑,那人不出三秒就能把我刺穿。

    但這樣一來,其他人就能安然無恙地投降了。

    之後薩珊人會給你們供應食物和水。

    這可是在沙漠中央啊,我們自己是養不活三百人的。

     相識以來頭一回,我的軍士朋友一句話也講不出了。

    我挺享受這一瞬間,就像自己真有舍己救人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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