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者恒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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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輩和長輩們都欽佩又尊敬他。

    ” “所以你要切開他的喉嚨。

    ” 他搖搖頭。

    “不是這樣,”他說,“那就是謀殺了。

    不,我要和他用劍決鬥。

    我将打敗他,證明我更強,然後再殺了他。

    ” 我明智地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我說:“而你完全不了解劍術和決鬥。

    ” “不,我父親應該教我的,這是父親們該做的事,但他在我兩歲時就死了。

    我對它一竅不通。

    ” “而你準備挑戰一個老兵,你要證明你更強。

    我懂了。

    ” 他直視着我的雙眼。

    當人們這樣做時,我總是覺得不自在,哪怕我一生都在凝視着白熱的金屬。

    “我問了關于你的事,”他說,“他們認為你從前是個很棒的劍術家。

    ” 我歎了口氣,“誰告訴你的?” “你以前是嗎?” “以前意味着某種狀态已經是過去式了,”我說,“誰告訴了你關于我的事?” 他聳聳肩,“我父親的朋友們。

    你在奧特瑪顯然是個傳奇。

    每個人都聽說過你。

    ” “傳奇的關鍵特征就是,它不是真的,”我說,“我能打,會一點點。

    這又怎麼樣?” “你要教我。

    ” 我記得在奧特瑪時,有一次我們正搗毀一個村莊。

    我們經常幹這種事。

    他們把這稱作“騎襲”,但那隻是把焚燒谷倉和戳死雞鴨說得更騎士化一點。

    人們認為這樣能削弱敵人的戰鬥意志。

    然而奇怪的是,它恰好起了反效果。

    不管怎麼說,我當時在一個農家院裡,手裡拿着一支火把,正準備像之前那樣,點燃一垛幹草。

    然後那隻狗出現了。

    那是個小蠢貨,就是那種養來抓老鼠,自己也隻比老鼠大一點點的家夥。

    它跳出來,對着我狂吠了一氣,它的牙咬進了我的腿。

    它就是不肯松開,我沒法用刀子戳到它,因為那樣我很可能劃傷自己。

    我扔掉了火把,在院子裡蹦跶,試圖把它擠扁在牆上,但這似乎沒什麼用。

    這真是個荒謬到極點的小東西,最後它打敗了我。

    我蹒跚逃進了門外的小巷,它松開口,落了下去,然後沖回了院子。

    我的中士不得不用火箭點燃那個草垛,而我永遠忘不了這事。

     我看着他。

    我在他那張粉色的蠢臉上認出了相似的表情。

    “這樣啊。

    ”我說。

     “是的。

    我需要最好的劍和最好的老師,我會付錢給你。

    你可以拿走第五個金币。

    ” 一個金貝贊。

    實際上,它應該叫作“超純碟币”,意為“極優”。

    在奧特瑪,敵人從我們這裡奪走了如此多的貝贊,以至于用它們代替了自己的貨币。

    這就是戰争給予你的東西,敵人融入你,你融入敵人,就像錘子下面的鐵條和鋼條。

    你在這裡看到的貝贊隻會是那些重新被奪回的貝贊,不過它們如今在各處都流通了。

    “我對錢沒有興趣。

    ”我說。

     “我知道,我也沒有。

    但如果你付錢請一個人做事,而他收了你的錢,他就有責任了。

    ” “我是個差勁的老師。

    ”我對他說。

     “這沒關系,我是個不可救藥的學生。

    我們的組合會像着火的谷倉一樣。

    ” 如果我有一隻狗,它一定會是那種像老鼠一樣的小獵犬。

    可能我就是喜歡好鬥的生物,我不知道。

    “你可以收起你的金币,将它藏在見不得光的地方,”我對他說,“你那把劍的報酬給多了。

    我們把這叫作添頭。

    ” 劍不是很好的武器。

    大多數盔甲都能防禦它,甚至包括墊料合适的短外套。

    劍太長了,在混戰中不夠便利;在猛烈進攻裡又顯得太輕太脆。

    在激戰中,無論什麼時候都請給我矛或斧頭。

    事實上,十有八九你會覺得日常農具更好用——長鈎、豆鐮、糞叉,隻要它們的材質合适,而且經過恰當的打理。

    更好的選擇是,給我一把弓,再在身後埋伏一些甲兵。

    戰士對戰場的最好視角是沿箭所指,從槍兵的腋窩底下往外望。

    如果是行進途中的自衛,我更喜歡鐵頭木棒;在街道或室内,由于移動空間太過狹窄,用來切面包削蘋果的刀子絕不遜于任何兵器。

    不過首先,你得熟能生巧,不用找就知道它在腰帶的什麼位置。

     劍唯一擅長的就是劍戰——事實上就是決鬥,它既愚蠢又違法;或者劍術,那是假裝戰鬥,玩得開心又沒有人受傷,但那根本就是在賣弄,實在不是我喜歡的娛樂方式。

    因此,不用說,我們去奧特瑪時屁股上全挂着劍。

    有些人有漂亮的新劍,更富有的人則帶着真正的古董劍,祖傳遺物,值一千英畝良田,外加房子、存糧和佃戶。

    但實際上——别說是我告訴你的——古董劍未必就是最好的。

    兩百年前的好鐵甚至比現在還要少,而且那時候的人更強壯,所以古董劍更重、更難用、更寬并且劍尖是圓的,适合砍削而非戳刺。

    不過這也無所謂。

    荒原的太陽還沒來得及給他們抵達時穿的衣服漂白,這些年輕豪俠大多數都要死于滿地糞便催生出的傳染病。

    他們的劍被賣了,好償付他們亂七八糟的賬單。

    當時在奧特瑪,你能随手搞到一些真正的便宜好貨。

     “我不知道要怎麼教,”我說,“我從來沒做過這事。

    所以我會用我父親教我的方式教你,因為我隻知道這種方式。

    行嗎?” 他沒留意到我撿起了耙子。

    “行。

    ”他說。

    于是我拔掉了耙頭——它總是松的——用耙柄打了他。

     我牢牢記得我的第一堂課。

    最大的區别是,我父親用的是掃帚。

    第一下,他用掃帚頭狠狠地戳中了我的肚子。

    當我彎下腰去喘氣時,他打了我的膝蓋骨,于是我摔倒了。

    接着他用掃帚的柄頭抵在我的咽喉上,适當用上了一些力道。

     我能做的隻有呼吸。

    “你沒有閃開。

    ”他解釋道。

     上第一堂課時,我五歲,比一個完全長大的人要好教。

    我不得不踹了他的膝彎才能放倒他。

    當他最終喘勻了氣時,我看到他在哭,真的在掉眼淚。

    “你沒有閃開。

    ”我解釋道。

     他擡起頭來看我,用手背擦着鼻子。

    “我明白了。

    ”他說。

     “你不會再犯這樣的錯了,”我對他說,“從現在起,隻要有一個家夥離你近到可以打你,你就要預防他的攻擊。

    你要時刻警惕距離,或者準備好在一瞬間留心閃開。

    懂了嗎?” “應該懂了。

    ” “沒有例外,”我說,“任何人,任何時候。

    你的兄弟,你最好的朋友,你的妻子,你六歲大的女兒,沒有區别。

    否則你永遠不能成為一名戰士。

    ” 他盯着我看了一會兒,我猜他懂了。

    這就像傳統戲劇裡的那一幕,惡魔向學者亮出了契約,而學者簽了它。

     “起來。

    ” 在他還沒站直時我又打了他。

    隻是在鎖骨上輕輕敲了一下,沒有敲斷任何東西,但可以讓他痛個半死。

     “這都是為了我自己好,我接受。

    ” “哦,是的,這是你學過的最重要的課。

    ” 接下來的四個小時我們都在學習步法,直步是前後,橫步是左右。

    每次打他時,我都會把力道加重一點。

    他總算學會了。

     我父親不是個壞人。

    他深愛他的家人,全身心地愛着,對他來說沒有什麼比家人更重要。

    不過他的天性裡,怎麼說呢,有一點怪癖——就像是在鍛接時有時會遇到的冷點或雜質,某點上金屬的熱度不太夠,或是有一點砂礫或雜碎被錘進了鍛合處。

    他喜歡弄疼别人,這讓他興奮。

    隻有人,而不是動物。

    他是個很好的畜牧員,也是個仁慈又謹慎的獵手,但他衷心喜歡打人,讓他們尖叫。

     我能理解,部分是因為我和他一樣,隻不過程度要輕些,而且我的控制力也更好。

    也許它一直流淌在血液裡,或者它可能是奧特瑪給的紀念品,也可能兩者皆是。

    我理性地将它融入鍛接的過程。

    你可以把金屬加熱到白熾,但你不可能把鐵條堆在一起,指望它們自己鍛接起來。

    你必須錘打它們使它們結合。

    仔細、慎重、不能太重也不能太輕。

    力道隻要足夠讓金屬尖叫,濺出火花就行。

    不過,它們眼淚四濺的樣子真讓我反感。

    這讓我鄙視它們,而我必須盡力控制自己的脾氣。

    總之,你知道我為什麼喜歡遠離人群了。

    我知道我有問題,而知道自己的缺陷是智慧的開始。

    我算是某種反其道行之的劍術家。

    我遠離一切,部分是因為這樣人們就無法攻擊我,更主要是因為這樣我就不能攻擊他們。

     一旦你學會了步法,剩下的就相對輕松了。

    我教他八攻七守(我堅持這七種,其他四種是畫蛇添足)。

    他很快就學會了,現在他明白了關鍵——别讓别人打疼你,其次是保證他的安全。

     “讓一個人安全的最佳方式,”我對他說,“是弄疼他。

    疼痛會阻止他的步伐。

    而殺戮往往沒有這種效果。

    你可以戳穿一個人,他注定活不了,可他在倒下前仍然可以給你重創。

    但如果你用疼痛使他無力,他就不再是威脅了。

    之後你可以了結他,或是放了他,随你高興。

    ” 我演示給他。

    我閃過他的防守,用耙柄戳中了他的肚子,這是一次極具殺傷力的推刺,但他依然直立。

    接着我啪地擊中他的膝蓋,他倒下了。

    “戰鬥和殺戮沒有關系,”我對他說,“借疼痛而獲勝。

    除非你一門心思地想給他開膛破肚,那會是個鬧劇,你會被殺死的。

    在戰鬥中,打痛他,接着去對付下一個威脅。

    在決鬥中,赢得勝利,展現仁慈。

    這樣做法律問題會少一些。

    ” 你可能看得出來,我相當享受做老師的過程。

    我在傳授有價值的知識和技巧,這過程本身很有意義。

    我在賣弄自己,我在毆打貴族家的某個煩人的子孫,還美其名是為他好。

    我為什麼不高興? 在疲憊、疼痛又絕望時,你會學得最好。

    奧特瑪教會了我這一點。

    從黎明到黃昏,我都讓他保持這個狀态,接着我們點燈學習理論。

    我教他直步和繞圈。

    人本能地會想要在一條直線上戰鬥,踏前攻擊,後退防守,格擋,突進,再格擋。

    全錯了,蠢透了。

    相反,你應該繞圈打鬥,往斜處邁步,這樣你能同時躲避對手和攻擊對手。

    永遠不要在防守時隻顧着防守,一定要同時反擊。

    你的每一個擊打動作都應該是緻命的,或者能夠阻止他。

    對于手的每一個動作,腳也會有相應的動作——嘿,我剛剛把劍法的所有秘訣都教給你了,我也永遠用不着身體力行的動手“教”你。

     “在至少有一方懂得技巧的戰鬥中,”在繼續學習之前,我一邊說着,一邊給他機會擦掉眼裡冒出的血,“大多數戰鬥會持續1~4秒。

    任何比這時間更久的戰鬥都很适合拿來寫一部史詩。

    ”意識到他還沒有準備好,于是我迅速向他頭側揮出一記正側斬。

    他不假思索地後退閃開了。

    我一邊内心暗暗高興,一邊橫跨避開他連續的還擊,以第三防守姿勢關上了門。

    到目前為止,他還沒有擊中過我一次,這有點讓人失望。

    但他在六個小時裡有四次接近了這個目标。

    實在是天賦異禀。

    他隻是缺少殺手的直覺。

     “第五守。

    ”我繼續教學,而他突然刺出。

    我幾乎沒有預判到它,因為他把野豬牙式僞裝成了鐵門式(3),我隻能飛速後退,并拍掉了他手裡的棍子。

    然後我重擊了他,因為他在我說話時打斷了我。

    他幾乎完全避開了,但我真心想打他,所以他沒能如願。

     這一擊之後,他不得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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