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者恒強

關燈
更好的事情可做嗎?”我問。

     “不,真沒有,”他打着呵欠,伸伸懶腰,“我想我開始摸出一些門道了。

    基本上,就是很多線織在一起比一根線更強韌的意思。

    就像政體。

    ” “這幾天你吃了什麼嗎?從你偷了我的蘋果以後?” 他搖搖頭,“不餓。

    ” “你有錢買吃的嗎?” 他笑了,“我有一整個金貝贊,我能買一個農場。

    ” “在這附近可買不到。

    ” “是的,好吧,這裡主要是耕地。

    在我的故鄉,能買一整個山谷。

    ” 我歎了口氣。

    “屋裡有面包和乳酪,”我說,“還有一大塊培根。

    ” 至少這能讓我清靜一會兒,我結束了折疊,決定歇一歇。

    我盯着白熱金屬的時間實在是太長了,幾乎滿眼都是所有那些閃耀的漂亮色彩。

     他回來時拿着半條面包和所有的乳酪。

    “吃一點吧。

    ”他說着,就好像主人一樣。

     我嘴裡塞滿東西時不說話,那很粗魯,所以我等到吃完了才開口:“那你是從哪裡來的?” “芬·默赫克,聽過嗎?” “那是個挺大的城鎮。

    ” “确切地說,芬城北面10英裡的地方。

    ” “我以前認識一個從芬城來的人。

    ” “在奧特瑪?” 我皺起眉來,“誰告訴你的?” “村裡的人。

    ” 我點點頭,“默赫克山谷,世界美好的一隅。

    ” “如果你是頭羊,那可能是。

    我們不在山谷裡,我們住在荒野上,到處都是石南和露頭花崗岩。

    ” 我曾經去過那裡。

    “那麼,”我說,“你離家來尋找你的财富。

    ” “難說,”他吐了個什麼東西,可能是一點培根的硬皮,那東西能崩斷你的牙,“如果那裡還有什麼剩給我的東西,我會像箭一樣飛回去。

    你們在奧特瑪時,具體是在哪裡?” “哦,到處跑,”我說,“那麼,如果你這麼喜歡默赫克,為什麼要離開?” “為了來這裡,為了來找你,為了買劍,”一個明顯的假笑,“還能為什麼?” “你在默赫克山裡要劍幹什麼?” “我不會在那裡用它。

    ” 這話脫口而出,就像酒吧裡傻子撞到了你的胳膊,讓你灑一地啤酒。

    他深吸了一口氣,繼續說道:“至少,我覺得我不會。

    ” “是嗎。

    ” 他點點頭,“我要用它殺掉那個謀殺我父親的人,我想他不在那附近生活。

    ” 我踏進這一行純屬偶然。

    也就是說,我下了從奧特瑪來的船,離碼頭50碼遠就有家鐵匠鋪。

    我口袋裡揣着1枚泰勒和5枚銅斯托伊弗,衣服也已經在盔甲下磨了兩年,還有一把值20個金安吉爾的劍,之前無論是什麼境況我都沒賣它。

    我走進鐵匠鋪,對鐵匠說,如果他教我他的手藝,我就把那枚泰勒給他。

     “滾開。

    ”他說。

     沒人這樣和我說話。

    所以我用那枚泰勒買了一尊第三手的鐵砧、一組不稱手的鐵錘、一把锉磨、一把長腳虎鉗和一個桶。

    然後我拖着那該死的鐵砧——3英擔(2)——直到我在一家制革廠後門外找到一個半廢棄的小棚子。

    我出3枚斯托伊弗向制革工人租了它,用1斯托伊弗買了生鏽的锉刀和兩塊大麥餅,開始自學這個行當,意圖在一年内讓那個鐵匠飯碗不保。

     結果我隻花了六個月。

    我得承認,我對這行當的了解比上面兩段暗示的多那麼一點點。

    我曾在家鄉寒冷的早晨坐在鐵匠鋪裡,看我們鄉裡的鐵匠工作,而我學東西很快。

    另外,你在奧特瑪得學習五花八門的手藝,尤其修理或改善裝備的相關技能,那些裝備基本來自我們的敵人,大多破破爛爛。

    當我決定專攻軍械時,我抛硬币來決定是當鑄劍師還是甲胄師。

    真的,我為此擲了一枚硬币。

    我擲輸了,所以我成了現在的我。

     我有提到我擁有自己的水車嗎?我自己建造的,我對此無比自豪。

    我是根據在奧特瑪看到(看到,審視,然後燒了)的一架水車建造的。

    它是上射式水車,傾水槽有12英尺高,推動它的溪流從山上翻滾跳躍着沖下,落入山坡後驟然暴跌的陡峭懸崖。

    它為我的磨石和夾闆錘提供了動力,後者是沃辛北部唯一的夾闆錘,也是我自己造的。

    我有點小聰明。

     你沒法用夾闆錘做鍛接,你得時刻盯着自己在做的事,觀察金屬的融合。

    反正我做不到,我也不是無所不能。

    但它能完美地把完工的材料塑形,讓這個過程變得極其簡單,不過天呐,你必須要非常專注,就那麼輕輕地敲一下。

    那個幾乎有半噸重的錘頭,我為它做過的練習多到我能用它磕開水煮蛋的蛋殼。

     我還做了彈簧模,用來開血槽以及塑劍刃。

    如果你樂意,你可以說這是作弊,但我更願意稱之為精度和完美。

    多虧了夾闆錘和模具,我能做出筆直、均衡、平齊、向劍尖逐漸收細的劍身,當你加固它為它淬火時,它也不會卷得像螺絲錐一樣。

    因為每一次錘擊的力量都正好與前一次完全相同,而彈簧模根本不會出現人類會出現的失誤,比如你不可避免地要完全依靠肉眼來嘗試判斷。

     如果我有相信神靈的傾向,我想我可能會崇拜夾闆錘,哪怕它是我自己造的。

    至于原因,首先,它比我強大太多,也比任何活人強大太多,而且它不知疲倦,這些都是神靈的基本品質。

    它聽起來也像一個神靈,它的怒吼淹沒一切,你都聽不到自己在想什麼。

    其次,它是個創造者。

    它為事物塑形,将成條成棍的原料轉化成可辨認、可使用、有自己生命的物件。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它不知疲倦、勢不可擋、酣暢淋漓地錘擊不停,我一次心跳的時間它能錘打兩次。

    它是個打擊者,而這就是神靈的職責,對不對?它們錘打,錘打,繼續錘打,直到你被塑形,或是你變成一攤血漿。

     “這就成了?”他問。

    我可以看出來他一點都不感動。

     “還沒完工。

    先得打磨。

    ” 我的磨石和我一樣高,是一塊扁圓形的砂岩奶酪。

    幸好轉動它的是河流,因為我可轉不動它。

    你得非常仔細,保持最輕細的觸碰。

    它不單會吃金屬,而且會加熱它,所以,哪怕隻走神了一瞬間,你都等于是将劍回爐重鑄,而劍會彎得像一根鉛棒。

    但在磨石上我是個真正的藝術家。

    我用一條圍巾在口鼻處繞上三圈,免得塵屑嗆到我,然後戴上了厚手套,因為如果你在磨石全速旋轉時碰到它,在你能縮手之前,它就會磨穿你的皮膚直至見骨。

    在磨劍時,你将處于一團白色與金色火花的暴風中心。

    它們會點燃你的襯衫,灼燒你的皮膚,但你不能讓這些小事轉移你的注意力。

     我做的每件事都要付諸全部的專注。

    可能也正是因此,我才做這份工作。

     我不做花哨的裝飾。

    嘿,如果你想要一面鏡子,那就去買面鏡子。

    而我的劍擁有且保持着你能用來刮臉的鋒刃,并且能彎成環形。

     “這當真有必要嗎?”在我用鉗子夾緊劍莖時,他問道。

     “沒有。

    ”我說着,伸手準備扳彎它。

     “我隻是提醒你,如果你弄斷了它,你就得從頭開始,而我想繼續前進。

    ” “史上最好的。

    ”我提醒他,他不情不願地點了點頭。

     我用卷猴來完成這個工作。

    它差不多是個巨大的叉子,被用來卷曲東西,你可能會覺得這麼做能讓人生有益且富有成效。

    這事用盡了我所有的力氣(我可不是體弱的人),就為了完成一次檢驗,而這檢驗可能會糟蹋掉我過去10個日夜裡為之付出生命和靈魂的事物,況且客戶并不因此心存感激,我自己對此也忐忑不安,但它必須執行。

    把劍身扳彎,讓劍尖觸及鉗口,然後溫和地放開它。

    松開鉗子後,把它放在鐵砧完全平直的砧床上。

    跪下去,尋找劍緣和鐵砧之間是否有一道細如發絲的亮光。

    如果有,那這把劍就廢了。

     “來,”我說,“你自己來看看。

    ” 他跪到我旁邊,“所以,我到底是要看什麼?” “沒什麼,它不在那兒。

    這就對了。

    ” “不好意思,那我能起來了嗎?” 完全筆直,筆直到連光線也無法擠進間隙。

    我痛恨達到完美前的所有步驟,痛恨費勁,痛恨噪音、痛恨熱量、痛恨塵埃,但當你獲得完美時,你會慶幸自己還活着。

     我給劍莖套上劍格、劍柄和劍首,用鉗子夾住劍身,用錘子把劍莖末端敲進一個漂亮的小扣。

    然後我松開鉗子,拿起劍遞給了他,劍柄朝外。

    “完工。

    ”我說。

     “完了?” “完了。

    它是你的了。

    ” 我記得我曾給一個孩子鑄過把劍,那是位伯爵的公子,七英尺高,壯得像一頭公牛。

    我把完工的劍交給他後,他緊緊握住劍柄,然後在頭上甩了一圈,全力劈向了鐵砧的尖角。

    劍把鐵砧劈下了一大塊,然後往上彈起了一英尺,劍刃絲毫無損。

    為此我一拳把他揍到了房間那頭。

    你這個莽漢,我說,看看你把我的鐵砧搞成什麼樣了。

    他站起來的時候哭了。

    我原諒了他——幾年以後吧。

    人第一次握住一柄好劍時總會很激動。

    你會覺得它拽着你的手,就像一隻狗想要你帶它出去溜達一樣。

    你想要揮舞它,想用它擊打些什麼。

    至少你會以檢查平衡和握力為借口,做一些砍削和防守的動作。

     他就這麼接過去,好像我給他的是一張購物單一樣。

    “謝謝。

    ”他說。

     “我的榮幸,”我回複道,“好了,再見。

    你現在可以走了。

    ”他沒有動,我又補了一句:“我很忙。

    ” “還有點事。

    ”他說。

    我已經完全背過身了,“什麼?” “我不會劍術。

    ” 他告訴我,他出生在仲夏的正午,在荒野中的一個幹草棚,那裡能俯瞰他父親的房子。

    他母親本應更清楚自己的狀況,卻堅持要和女仆一起乘輕便雙輪馬車去給鷹獵聚會送午飯。

    途中她開始陣痛,但來不及回家了,而草棚就在眼前,堆滿了幹淨的幹草,附近還有一條溪流。

    他的父親手腕上栖着獵鷹,騎馬回家,順着車轍找到了她。

    她躺在幹草上,懷裡抱着嬰兒。

    他告訴她,他今天過得不錯,他們獵到了四隻鴿子和一隻蒼鹭。

     他父親并不想去奧特瑪,但他是公爵的屬下,而公爵将前往那裡,所以他别無選擇。

    結果公爵在抵達一周後便死于營地熱病。

    男孩的父親堅持了九個月,然後他被殺了,在一個酒館裡,因一次毫無意義的争吵而死,殺他的是他最好的朋友。

    他死時22歲。

    “一樣的年紀,”這男孩說,“我現在也是這個歲數。

    ” “這是個悲傷的故事,”我對他說,“也是個非常蠢的故事。

    如果你問我的話,我要提醒你,奧特瑪傳出來的故事都很蠢。

    ” 他怒視着我。

    “這世上可能有太多的愚蠢,”他說,“而我可能就想對此做點什麼。

    ” 我點點頭,“我贊成,你可以通過死亡來大幅度減少愚蠢。

    但這代價可能太高了。

    ” 他的眼神又冷又亮。

    “那個殺死我父親的男人還活着,”他說,“他安定、成功又開心,他可能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

    他熬過了奧特瑪的噩夢,現在世界對他來說又有意義了,他是個有用的創造價值的社會中堅,他的
0.08533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