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利維坦還是哲學王: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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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卻很難接受。

    人不可能隻靠面包生活。

     其次,這種觀點隐含了一個基本假設:存在一種正确的、“科學的”方式來劃分經濟與政治的界限。

    比如,政府失靈論的倡導者說,像最低工資立法或對幼稚産業的關稅保護都是“政治”邏輯對市場邏輯神聖領域的侵犯。

    但這些政策背後也是有經濟理論支撐的!因此,他們這麼做,實際上是在給其他經濟理論貼上“政治”标簽,這樣,其他理論就變成二流,他們自己的就成了正确的經濟理論,甚至是“唯一的”經濟理論。

     白女巫和更高深的魔法:去政治化根本不可能 即便我們接受政府失靈論者那套經濟理論是“正确的”,我們也不可能在經濟學與政治之間劃出一條清晰的界限。

    因為最終決定市場邊界的是政治,而不是任何經濟理論。

     甚至在進行市場交易之前,我們就需要有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定,規定哪些東西可以交易、誰有資格交易、要用什麼方式交易。

    既然是規定,就一定在某些方面有限制,因此沒有市場是真正“自由的”。

    [7]這些基本規則并不是經濟邏輯可以決定的。

    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在市場上買賣是沒有“科學”清單的,完全由政治決定。

     所有社會都有禁止拿到市場上買賣的東西,比如人類(奴隸)、人體器官、童工、槍支、公職、衛生保健、執業醫師資格證、人血、學曆證書等。

    然而,沒有“經濟”理由可以解釋為什麼這些東西不能在市場上買賣。

    事實上,上述的每一樣東西,在某個地點,都曾經是市場交易的合法商品,有的現在也是。

     另一方面,一些如今可以在市場交易的東西,在過去也是沒法拿到市場上交易的。

    在18、19世紀立法保護專利、版權、商标之前,“理念”(ideas),也就是知識産權(intellectualproperty)不可能拿去市場交易。

    今天我們可以買賣排污權(碳交易),也可以賭名義經濟變量(比如股指或通脹率的金融衍生品),但其實二三十年前這些東西都還沒有。

     政府甚至對經濟參與者在市場中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都做了規定:嚴禁虛假廣告、銷售誤導、内幕交易[8]等行為;最低工資、工作場所衛生安全、工作時間等标準,劃定了企業對待員工的界限;排放标準、碳排放配額、噪聲污染控制調控着企業生産的方式;等等。

     因此,交易還沒開始,政治就已經在創造、塑造和重塑市場。

    這就像C.S.劉易斯(C.S.Lewis)的兒童文學經典《獅子、女巫與魔法櫃》(TheLion,TheWitch,andTheWardrobe)中的“更高深的魔法”(DeeperMagic),在太古時代之前就已經存在,獅子懂,白女巫卻不懂。

     政府的多重角色 今天,政府生産大量的産品和服務:國防、法律和秩序、基礎設施、教育、研究、衛生、退休金、失業津貼、幼兒托管、老人照護、低保、文化服務(比如博物館和國家保護建築的維護、電影産業補助),等等。

    種類之多,不勝枚舉。

    同時,在大部分國家,電力、石油、鋼鐵、半導體、銀行、航空服務等産業的産品和服務,都是由政府所有的國有企業提供,隻有少部分國家是由民營企業提供。

     要完成所有這些,政府要雇很多人,還要花很多錢采購投入品,小到鉛筆大到核反應堆。

    政府雇員工資和材料投入都要靠稅收和其他政府收入。

    稅收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财産稅、增值稅(或營業稅)、産品稅(如煙酒)等。

    其他收入包括國有企業的股利、金融資産利息,發展中國家還有富國的外國援助。

     政府也負責國内的财富轉移:向一部分人收稅,去補貼另一部分人。

    社會福利支出是政府做的最重要的财富轉移。

    其他的财富轉移包括特定産業補貼(如農業、幼稚産業、夕陽産業)和投資補貼(如民營企業的研發、住宅節能改造)。

     除了直接的生産、支出和轉移,政府有時候也靠着自己的體量去影響經濟活動的水平。

    這被稱為财政政策(fiscalpolicy)。

    僅僅靠支出和課稅的增減,而不用管支出和課稅的實際内容,就能刺激或抑制經濟發展。

    政府還能利用它對貨币發行權的壟斷,通過中央銀行實行貨币政策(monetarypolicy),調節市場利率或調控貨币流通總量,進而影響經濟活動水平。

     真實數據 過去一百五十年政府規模大大增長 一直到19世紀,世界各國政府都還相當小,做的事情比現在少很多。

    從可搜集到的數據來看,1880年,世界最大的政府是法國,支出占全國産出(GDP)的15%,英國和美國是10%,瑞典隻有6%。

    4 過去一百五十年,随着現代經濟的需求,政府規模大幅增長。

    即使在政府規模比發達國家小的發展中國家,政府支出通常也達到GDP的15%—25%。

    [9]富國通常是30%—55%,平均約45%(OECD2009年平均值)。

    較低的一端(30%—40%)有韓國、瑞士、澳大利亞和日本;較高的一端(超過55%)有丹麥、芬蘭、法國、瑞典、比利時;中間的(40%—55%)有美國和新西蘭(40%出頭)、德國和挪威(45%左右)、荷蘭和英國(50%左右)。

    5 大量政府支出不是政府自己消費或投資,而是轉移了 如今,許多政府支出不是用于政府自己消費或投資,而是從經濟體的一部分轉移到另一部分,尤其是社會保障項目,比如對窮人和失業者的救濟。

    因此,在計算GDP時,不要把這部分轉移支付算進去。

     在富國,轉移支付占GDP的10%—25%。

    因此,如果某個政府的總支出占GDP的55%,其中轉移支付占了GDP的25%,那麼該政府實際上的支出(即政府産出)就隻占GDP的30%。

     在發展中國家,社會支出要少得多,即政府支出中的轉移支付較少,因此,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與政府産出[10]占GDP的比重之間的差距,比發達國家小得多。

    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社會支出占GDP的比重最低幾乎為0(如巴拉圭、菲律賓),最高的在4%—5%之間(如毛裡求斯、埃塞俄比亞)。

     盡管看政府開支(以其占GDP的比重衡量)會讓政府看起來比實際的大,但大多數學者仍然把政府開支數據(而不是增值數據)當作政府對一國經濟重要性的指标。

    這麼看有其合理之處,因為轉移雖然不是産出,但這并不意味着它就沒有影響。

    大家都知道,社會支出計劃(積極或消極地)影響了人們對于儲蓄、退休、工作的态度和行為。

    這些計劃甚至通過向人們提供“安全網”,鼓勵他們在職業選擇、創業和跳槽上更冒險。

    瑞典社會民主黨有句很有名的口号:“心安人膽大”。

    (securepeopledare) 數據無法完全體現政府的影響 不管是人類生活中的哪個領域,數據都沒法完全呈現其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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