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劇中人:誰是經濟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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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有社會這種東西。

    隻有單獨的男男女女,還有家庭。

     ——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 企業都不必遊說政府了,他們就是政府。

     ——美國專欄作者吉姆·海托華(JimHightower) 個人就是主角 個人主義視角下的經濟 當今經濟學的主流是新古典學派,正如第1章提到的,他們認為經濟學是“選擇的科學”。

    根據這種看法,選擇是由個人做出的,而該學派假設個人是自私的,隻關注自身福利最大化,最多加上家人的福利。

    他們認為,在這麼做時,所有個人就是在做理性選擇,準确地說,在選擇最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去實現既定目标。

     作為消費者,每個個體都有自己的一套偏好系統(preferencesystem)來指定其喜好。

    消費者在面對不同商品和服務的市場價格時,通過這套偏好系統,就能夠選出讓自己效用最大化的商品和服務。

    個體消費者的選擇,通過市場機制加總,就能告訴生産者他們的産品在不同價格下的需求量是多少(需求曲線)。

    而每個價格下生産者願意供應的數量(供給曲線),則取決于他們為追求利潤最大化所做出的理性選擇。

    在做選擇的過程中,生産者會考慮生産成本,而決定生産成本的是所需投入品的價格和生産者所用的技術——技術不同,投入品的組合就不同。

    需求曲線和供給曲線相交的地方,就是市場均衡(equilibrium)點,也就是說,當供給和需求相等時,我們就實現了市場均衡。

     在這個經濟故事中,個人是故事的主角。

    有時消費者被稱為“家庭”,生産者被稱為“企業”,但家庭和企業本質上都是個人的延伸。

    他們被看作是前後一緻的單一單位。

    一些新古典經濟學家繼承1992年諾獎得主加裡·貝克爾的開創性研究,探讨“家庭内議價”(intra-householdbargaining),但他們指的這個過程是發生在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個體之間,而不是在真實的家庭成員中——真實家庭成員之間充滿愛恨、共情、殘忍和承諾。

     經濟個人主義的魅力和局限 雖然這種個人主義視角并不是建立經濟理論的唯一方式(見第4章),但它自20世紀80年代就已成為主流。

    一個原因是它有強大的政治和道德吸引力。

     首先,它是一則關于個人自由的寓言。

    個人隻要願意支付合理的價格,就能得到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不管是“道德”産品(比如有機食品或公平貿易咖啡)還是買給小孩做聖誕禮物但明年聖誕他就會忘記的玩具,比如美國1983年聖誕季熱銷的椰菜娃娃和1998年聖誕季的爆款菲比娃娃。

    不管什麼産品,隻要可以賺錢,個人就能夠生産,他們會使用任何能讓利潤最大化的生産方式,他們可以雇用童工生産足球,也可以用高科技機器生産微芯片。

    沒有什麼更高的權威——不管是國王、教皇,還是計劃部長——能夠指導個人需要什麼和生産什麼。

    在此基礎上,許多自由市場經濟學家都主張,個人的消費自由跟更廣泛的政治自由密不可分。

    哈耶克那本影響深遠之作《通往奴役之路》,以及弗裡德曼大力鼓吹自由市場體系的《自由選擇》就是顯例。

     此外,這種個人主義經濟觀為市場機制的正當性提供了一個矛盾但強有力的道德理由。

    故事是這樣的,我們作為個體隻為自己做選擇,但其結果卻是社會福利的最大化。

    我們社會不需要個體是“好人”(good),就能讓經濟運轉得有效率,并惠及所有經濟參與者。

    或者,更準确地說,正因為個體不是“好人”,無情地追求自身效用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經濟才會有效率,讓所有人受益。

    亞當·斯密《國富論》中第二章有一段話,正是闡述這種觀點的經典名句:“我們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飲料,不是出自屠戶、釀酒師或面包師的恩惠,而是出于他們自利的打算。

    ” 以上理由聽起來似乎有道理,實際上問題很大。

    先講政治上的理由。

    一國的經濟自由跟它的政治自由并沒有明顯關系。

    許多獨裁政權實施非常自由市場的政策,而許多民主政權,比如斯堪的納維亞國家,稅收高,管制多,因此經濟自由度低。

    事實上,許多信奉個人主義的經濟學家,甚至願意犧牲政治自由來維護經濟自由(這就是哈耶克稱贊皮諾切特在智利的獨裁統治的原因)。

    在道德理由上,我之前讨論的許多理論(包括基于新古典個人主義視角下的市場失靈論)都表明,個人通過市場不受限制地追求私利,往往沒能産生社會想要的經濟結果。

     其實在個人主義經濟觀成為主流之前,大家都已經知道它的這些局限,因此,它之所以能夠成為主流,至少有一部分要歸因于它的政治主張(即觀念的政治)。

    跟其他幾個學派(尤其是跟以階級為基礎的馬克思主義學派或凱恩斯學派)相比,個人主義經濟觀從那些手握金錢和權力的人身上獲得的支持和認同要多得多,因此,影響也就更大。

    它之所以能夠得到有錢有權者的支持,是因為它将社會底層結構比如财産所有權和工人權利,視為既定的,而不去質疑現狀。

    [1] 組織作為主角:經濟決策的現實 有些經濟學家更關注現實的經濟決策,而不是理想的經濟決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赫伯特·西蒙和約翰·肯尼斯·加爾布雷思。

    他們發現,個人主義觀從19世紀末就過時了。

    從那時候起,從事最重要的經濟活動的已經不是個人,而是内部決策結構很複雜的大型組織,比如企業、政府、工會以及越來越多的國際組織。

     最重要的經濟決策者是企業,不是個人 今天,最重要的生産者是大企業,員工多達幾十萬,甚至幾百萬,覆蓋幾十個國家。

    全球最大的200個企業,産出就占全球總産出的10%左右。

    據估計,國際制成品貿易中有30%—50%其實是公司内貿易(intra-firmtrade),也就是同一家多國公司(multinationalcorporation,MNC)或跨國公司(transnationalcorporation,TNC)将自己的投入與産出在不同國家間的轉移。

    1比如,豐田在泰國春武裡的發動機廠,将自己的産品“賣”給豐田在日本或者巴基斯坦的裝配廠。

    這種可能算是泰國出口到日本和巴基斯坦,但實際上并不是真正的市場交易。

    這種貿易的産品價格不是由市場決定,而是日本豐田總部說了算。

     企業做決策不像個人 從法律上來說,大企業的決策我們應該都能追蹤到特定的個人,比如CEO(首席執行官)或者董事長。

    但不管這些人的權力有多大,他們為公司做決策的方式還是跟個人為自己做決策的不一樣。

    企業決策是如何做出的呢? 企業決策的源頭是股東。

    通常我們說股東“擁有”公司,這個作為簡單描述可以,但嚴格來說,不正确。

    股東擁有公司的股份(或股票),使得他們有一定的權利參與公司管理。

    但股東對公司的擁有,跟我對我的電腦和筷子的擁有還是不一樣。

    接下來,我會解釋兩種股份——優先股(preferredshares)和普通股(ordinaryshares),講完你就會更明白了。

     優先股的股東享有股息(dividends)分配的優先權。

    所謂股息,就是派發給股東,而不是留給公司的那部分利潤。

    但這個配息優先權是以犧牲公司重大決策的投票權為代價的。

    這些決策包括公司高管的任命與其薪酬的制定,是否跟别的公司合并,收購别人或被别人收購。

    對這些事情有投票權的股份叫普通股。

    說是“普通”股東,其實在決策權上一點都不普通,他們通過投票做出集體決策。

    通常是一股一票,但在一些國家,某些股份享有較大的投票權,比如在瑞典,有些股份是一股等于一千票。

     誰是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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