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一流慈善基金的投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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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收購基金非常多,大多數錢滿為患,激勵機制使它們的普通合夥人熱衷于花錢收購。

    除了通用電氣之外,其他公司也通過舉債和發行股票來募集資金,在市場上竟買優秀企業。

     總而言之,杠杆收購(LBO)領域隐藏着兩大風險:一是在經濟大環境不景氣的時候,流通股容易引發災難性的後果;二是現在的競争過度激烈。

     我自己曾經開過一家有限責任的合夥制公司(注:私募基金),但由于時間限制,我沒辦法多談。

    剩下的時間我們來談談選項(2),也就是基金會要更多地模仿伯克希爾-哈撒韋的投資實踐,長期持有少數幾家公司的股票,幾乎從不買進賣出。

    那麼我們要問了,基金的投資要多元化到什麼程度才好呢? 正統的觀點認為,對于那些不需要投資指數的聰明人來說,高度分散的投資則是必須的。

    我對這種觀點持懷疑态度。

    我認為這種正統的觀點錯得很厲害。

     在美國,一個人或一個機構如果用絕大多數财富來對三家優秀的美國公司進行長期投資,那麼肯定能夠發大财。

    這樣一個所有者為什麼要在乎其他投資者在某個時刻的業績比他好還是壞呢?如果他像伯克希爾一樣,理性地認為由于他的購入成本更低,更為關注長期的績效,而且把大量的資金集中投資在幾個他最喜歡的選擇上,那麼他的長期收益将會非常出色,他就更不會關心這樣的問題了。

     我的觀點更為極端。

    我認為在某些情況下,一個家族或者一個基金用90%的資産來投資一隻股票,也不失為一種理性的選擇。

    實際上,我希望芒格家族能夠大體上遵守這樣的投資路線。

    而且我發現,到目前為止,伍德拉夫基金會90%的資産仍保留其創辦人當初提供的可口可樂股票,事實證明這種做法是很明智的。

    假如所有美國基金會從來沒有賣掉它們的創辦人的股票,那麼現在來計算它們取得的成績應該很有意思。

    我認為絕大部分會比現在好得多。

    你們也許會說,那些分散投資的做法隻是為尚未發生的災難投保。

    我的回答是:這個世界有許多事情比某個基金喪失相對影響力更加糟糕;而富裕的機構跟富裕的個人一樣,如果想要得到最好的長期結果,應該做許多自我保險的工作。

     此外,這個世界的好事并不全是由于基金會的捐贈而做成的。

    更多的好事是由基金會投資的公司通過日常經營完成的。

    有些公司做的好事比其他公司多得多,因為它們能為投資者提供高于平均線的長期回報。

    如果有個基金會把大量的資金集中投給一家它仰慕甚至熱愛的企業,我認為這種做法既不愚蠢,也不邪惡,更不違法。

    實際上,本傑明-富蘭克林就要求依照他的遺囑而創辦的慈善組織采取這種投資實踐。

     伯克希爾的股票投資實踐還有一點值得拿出來進行比較:到目前為止,伯克希爾幾乎不直接進行海外投資,而現在基金會的海外投資很多。

     關于這種背道而馳的曆史,我想說我同意彼德-德魯克的觀點:跟其他利益相比以及跟大多數其他國家相比,美國的文化和法律制度特别照顧股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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