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地球的綠色鬥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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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昆蟲以及其他有機生物的遺傳因素(在第十六章中會詳細解釋)。

    一位科學家甚至建議,在昆蟲的基因組合進一步改變之前,應該建立一種保護昆蟲、螨類以及類似種群的“動物園”。

     一些專家已經就除草劑使用日益增加可能産生的微小卻深遠的植被變化提出警告。

    化學品2.4-D可以殺死闊葉植物,使草類失去競争而瘋長。

    如今一些草本身已經變成“雜草”,成了新的防治目标,整個循環又重新開始。

    這種奇怪的現象已經在最近的一期關于農作物問題的雜志上得到證實,“2.4-D的廣泛使用限制了闊葉植物,使得草類迅猛生長,進而成為玉米和大豆新的威脅”。

     花粉病患者的病原——豚草就是一個防治不利、反受其害的例子。

    已經有數萬加侖的化學品以防治豚草的名義在路邊使用。

    然而,不幸的事實是,地毯式的噴藥導緻了更多的豚草生長。

    豚草是一年生植物,其幼苗需有開闊的土地才能生長。

    所以,治理這種植物的最佳辦法是保持茂密的灌叢、蕨類植物以及其他多年生植物。

    噴灑藥劑通常會破壞這種保護性植被,為豚草的生長創造了開闊的空間。

    此外,空氣中的花粉含量可能與路邊的豚草無關,而是與城市地塊與休耕地上的豚草有關。

     清除馬唐草的化學品銷量大增是錯誤方法盛行的另一個例子。

    與年複一年地使用化學品相比,本來有一種更廉價、更有效的方法清除馬唐草,即讓馬唐草承受其他草類的競争。

    馬唐草隻能在狀況不好的草坪上生長,這是一種症狀,其本身不是疾病。

    提供肥沃的土壤,使我們需要的草類健康生長,就可能創造一個不适于馬唐草生長的環境,因為隻有在開闊的空間它的種子才能發芽。

     花場工人又從化學品生産商那裡得到信息,郊區居民們又受了花場工人的建議,所以他們沒有去改善土壤狀況,而是繼續在自家草坪上使用大量的除草劑。

    從各種化學品的名字中根本看不出它們的特性,很多化學品含有多種毒素,例如:汞、砷、氯丹。

    根據建議使用的劑量使大量此類毒素進入草坪。

    如果參照産品指南,用戶會在一英畝土地中使用60磅氯丹。

    如果用戶使用了另一種産品,他會在一英畝土地中使用175磅砷。

    我們在第八章就會看到,鳥類的死亡數量令人震驚。

    這樣的草坪對人類的危害尚不得而知。

     通過試驗發現,在路邊和公路選擇性噴藥的成功為健全的生态防治提供了希望,因為它可以應用于其他植被計劃,如:農場、森林、牧場。

    這種方法的目的不是毀滅某一種植物,而是将整個植被當作一個社區來管理。

     其他一些實實在在的成就也說明了我們可以做到的事情。

    在控制不需要的植物方面,生物控制已經取得顯著的成績。

    大自然本身也遇到了一些困擾人類的問題,通常她自己會成功地解決這些問題。

    如果聰明的人類懂得去觀察和模仿自然的方法,通常也會得到成功。

     對加利福尼亞州克拉瑪斯雜草問題的處理就是控制多餘植物的一個出色案例。

    克拉瑪斯草,或稱山羊草,早先在歐洲生長(在那裡叫作聖約翰斯沃特草),随着西向的移民于1973年首先出現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蘭開斯特市附近。

    到1900年,克拉瑪斯草蔓延到加州克拉瑪斯河附近,也因此得名。

    到1920年,這種草已經占據了10萬英畝的牧場。

    而到了1952年,已經有250萬英畝土地遭到入侵。

     不同于像山艾這樣的本土植物,克拉瑪斯草在當地生态系統裡沒有自己的空間,其他動植物也不需要它的存在。

    相反,哪裡有克拉瑪斯草的出現,那裡的牲畜就會變得“滿身疥瘡,口腔潰瘍,沒有生氣”。

    土地價值也會相應地降低,因為克拉瑪斯草被認為是折價的。

     在歐洲,克拉瑪斯草,或者叫聖約翰斯沃特草,從來都不是問題,因為随之進化了各種昆蟲。

    這些昆蟲主要以克拉瑪斯草為食,從而控制了它的規模。

    尤其是法國南部的兩種甲殼蟲,豌豆大小,金屬色的外殼,已經完全适應了克拉瑪斯草,隻能以此為食,并繁殖後代。

     1944年,首批引進這兩種甲殼蟲可算是一次具有曆史意義的事件,因為這是北美地區首次使用食草昆蟲控制某種植物的嘗試。

    到1948年,兩種甲殼蟲已經得到很好的繁殖,無需進一步引進。

    通過從原始群落中收集,以每年數百萬的數量投放出去,完成甲殼蟲的擴散。

    在一些較小的區域,甲殼蟲會自行擴散,一旦克拉瑪斯草消除後就開始轉移,在另一個地方精準紮營。

    随着甲殼蟲對克拉瑪斯草的消耗,人們需要的牧場植物又回來了。

     1959年完成的一項10年調查顯示,克拉瑪斯草的防治取得了“比推動者的預期都要好的效果”,其數量已經減少至原來的百分之一。

    剩餘的草已經不再構成危害,而且實際上是必需的,因為要保持甲殼蟲的存活,以防止反複。

     雜草防治的另一個經濟又高效的案例發生在澳大利亞。

    當年,殖民者經常會帶一些植物或動物到新的國家。

    大約在1787年,一位名叫亞瑟·飛利浦的船長帶了各種仙人掌到澳大利亞,以培育用作染料的胭脂蟲。

    其中一些仙人掌逃出了他的花園,到了1925年,約有20種野生仙人掌出現。

    在新的地方,失去了天然的控制,仙人掌得以迅速擴張,最終占據了約6000萬英畝的土地。

    這些土地中,至少有一半被仙人掌完全覆蓋,而變得毫無用處。

     1920年,一批澳大利亞昆蟲學家前往南北美洲,研究當地仙人掌的昆蟲天敵。

    經過對幾種昆蟲的反複試驗,他們于1930年把30億顆阿根廷飛蛾卵帶回澳大利亞。

     7年之後,最後一片仙人掌控制的地區得到清理,曾經不宜居住的地方又可以居住和放牧了。

    整個計劃的成本是每英畝不到一便士。

    相反,最初進行的不盡如人意的化學控制的花費則是每英畝10英鎊。

     這些例子均表明,控制各種多餘植物時,可以更多地關注食草昆蟲發揮的作用。

    這些昆蟲可能是所有食草動物中最挑剔的,它們極其嚴格的飲食很容易為人類作貢獻,但是牧場管理科學基本上忽略了這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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