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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說辭,“隻是在我回去的時候過來接我——”他才說到一半,電話就斷了。
修後悔不該打這通電話的,但已經太遲了。
他說沒有人肯當他的保證人,矮個子警察立刻露出憐憫的笑容,站了起來。
很快,矮個子警察和一個四十歲左右的男人一起回來。
男人一進門,就以兇狠的眼神瞪他,厲聲怒罵:“喂,你知不知道自己幹了什麼好事!” 他一副随時要撲上來的樣子,吓得修心髒都要縮起來了。
對方穿着便服,或許是個刑警,但看上去根本就是流氓。
“随身攜帶小刀當然是犯罪啊!而且還居無定所,聽說也沒人要來接你?這種人還敢拒絕拍照!” 被不分青紅皂白地怒罵,修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做了什麼壞事。
“對不起……”他小聲道歉。
男人立刻用力地點點頭:“好,逮捕。
把手铐拿來。
” “啊?請等一下!”修急忙抗議,但高個子警察把手铐交給了男人。
男人一把搶過手铐,吼道:“平成××年十二月××日,下午兩點四十四分,因違反《槍械法》逮捕嫌犯!” 吼聲剛落,修的雙手就被铐上了。
冰冷的金屬觸感以及對遭到逮捕的震驚,讓修顫抖不已。
“什、什麼《槍械法》,我不是違反《輕犯罪法》而已嗎?”他以沙啞的聲音問道。
兩名警察卻别開視線避而不答。
“胡扯,你還不知道反省!”疑似刑警的男人又吼道,修隻好閉嘴。
接下來就像一場噩夢。
修再次被搜身,連鞋子裡面都不放過。
他一連簽了好幾份文件,也按了指紋,中途被帶到别的房間拍了大頭照,再用掃描機采了雙手指紋。
當然,也被拍了指着紙袋的照片。
修已經無力反抗了。
更重要的是,他對接下來的發展不安到了極點。
他覺得他們不會放過自己,但警方也沒閑到來管這種小事吧?他抱着一絲期待,心想隻要乖乖配合,一定很快就會被釋放。
然而,拍照的時候,他問高個子警察,卻得到了這樣的回答:“雖然很同情你,不過你得在這裡過夜了。
” 得知要被關在拘留所,修面色蒼白。
終于淪為罪犯了。
這樣的真實感湧上心頭,連自己都覺得羞愧難當。
好不容易領到薪水,隻是想吃頓午飯,根本沒料到會碰上這種事。
等到審訊結束,窗外的天色已經暗了下來。
修在兩名警察的陪同下,铐着手铐,腰上系着繩索,前往拘留所。
走過長長的走廊,穿過像是拘留所出入口的鐵門後,兩名警察在那裡折返,把他交給叫“負責人”的人看守。
負責看守的有五六個人,個個體格壯碩,宛如格鬥家,讓人望而生畏。
修被負責看守的人帶着,走進叫作“身體檢查室”的房間,解下手铐,脫到隻剩下一條内褲。
負責看守的人檢查他的身高、體重和身體特征,将每一樣持有物品列成清單。
紙袋不必說,就連衣服、鞋子等所有東西都得沒收保管,直到釋放為止。
襯衫和褲子還給了他,但不知道是否為了防止自殺,皮帶被抽走了,褲子一直往下掉。
鞋子也沒還他,叫他換穿拖鞋。
廉價的橡膠拖鞋上寫着号碼。
聽到往後會被以這組号碼稱呼,修就越發憂郁。
這時,負責看守的人叫他買牙刷、牙膏、肥皂、毛巾和洗發精,又不是網咖的盥洗套餐,修沒想到在這種地方都得花錢。
負責看守的人說,拘留所的晚飯時間已經結束,要吃飯得自己出錢訂。
聽說不管是叫外賣或是便利店便當都可以,但修因為疲勞與不安,肚子餓過頭,沒有食欲。
他在持有物品的保管證上簽名後,訂了面包和牛奶。
拘留所的每一間屋子叫作“房”,每一房都有号碼。
成排的鐵欄杆裡射出許多視線,讓修雙腿瑟縮。
“××号,這裡就是你的房。
” 負責看守的人打開看起來十分堅固的金屬門,催促他進去。
房裡的兩個男人看向這裡。
修提心吊膽地行了禮,踏進房裡,身後的門随即被關上。
約三坪大的房内,牆壁是白色的,地闆上鋪着褪色的米色地毯,裡面有間附窗的廁所。
房裡鋪了三床被子,其中一床似乎是自己的,但修不好意思一進來就躺下,怯生生地在房間的角落坐下。
“小兄弟,你幹了啥?”年約四十歲、穿着夾克的男人問。
他頂着大平頭,細小的眼睛十分銳利。
修緊張地說明,男人“哼”了一聲笑着說:“這年頭,像你這樣的年輕人在歌舞伎町閑晃,當然會被盤問!而且還帶着刀子,根本就是飛蛾撲火。
” “可是,我連自己身上有刀子都不知道。
” “是你太無知了!無知就是罪。
” 無知怎麼會是罪呢?修不懂男人的意思,但仍默默地點點頭。
男人說他觸犯的是傷害嫌疑,但共犯還沒有落網,所以警方也無法起訴他,已經在拘留所待了一百多天之久。
“唉,要是上了法庭,就得進去了。
”男人若無其事地說。
“你說‘進去’,是指進監獄嗎?” “嗯,”男人應道,“四年應該跑不掉,不過傷了幫裡的人,隻關這麼幾年也算便宜了!” 聽到“幫”這個字眼,修毛骨悚然。
男人似乎是黑道分子,明明得被關上四年,卻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讓修更害怕了。
“小兄弟,如果你在外頭沒事幹,就加入我們幫吧!”男人說。
修一時語塞。
“不行不行,薮内先生的幫,不賺錢。
”另一個男人以奇怪的語調說。
那人生得一張娃娃臉,說是高中生也不會有人懷疑,不像是會被關在拘留所裡的人。
被稱為薮内的男人額冒青筋地說:“你說什麼,張?有種再給我說一遍!” “不是我說的,街上的人說的。
”張笑道。
張是A國人,嫌疑是非法居留與盜竊。
修後悔不該打這通電話的,但已經太遲了。
他說沒有人肯當他的保證人,矮個子警察立刻露出憐憫的笑容,站了起來。
很快,矮個子警察和一個四十歲左右的男人一起回來。
男人一進門,就以兇狠的眼神瞪他,厲聲怒罵:“喂,你知不知道自己幹了什麼好事!” 他一副随時要撲上來的樣子,吓得修心髒都要縮起來了。
對方穿着便服,或許是個刑警,但看上去根本就是流氓。
“随身攜帶小刀當然是犯罪啊!而且還居無定所,聽說也沒人要來接你?這種人還敢拒絕拍照!” 被不分青紅皂白地怒罵,修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做了什麼壞事。
“對不起……”他小聲道歉。
男人立刻用力地點點頭:“好,逮捕。
把手铐拿來。
” “啊?請等一下!”修急忙抗議,但高個子警察把手铐交給了男人。
男人一把搶過手铐,吼道:“平成××年十二月××日,下午兩點四十四分,因違反《槍械法》逮捕嫌犯!” 吼聲剛落,修的雙手就被铐上了。
冰冷的金屬觸感以及對遭到逮捕的震驚,讓修顫抖不已。
“什、什麼《槍械法》,我不是違反《輕犯罪法》而已嗎?”他以沙啞的聲音問道。
兩名警察卻别開視線避而不答。
“胡扯,你還不知道反省!”疑似刑警的男人又吼道,修隻好閉嘴。
接下來就像一場噩夢。
修再次被搜身,連鞋子裡面都不放過。
他一連簽了好幾份文件,也按了指紋,中途被帶到别的房間拍了大頭照,再用掃描機采了雙手指紋。
當然,也被拍了指着紙袋的照片。
修已經無力反抗了。
更重要的是,他對接下來的發展不安到了極點。
他覺得他們不會放過自己,但警方也沒閑到來管這種小事吧?他抱着一絲期待,心想隻要乖乖配合,一定很快就會被釋放。
然而,拍照的時候,他問高個子警察,卻得到了這樣的回答:“雖然很同情你,不過你得在這裡過夜了。
” 得知要被關在拘留所,修面色蒼白。
終于淪為罪犯了。
這樣的真實感湧上心頭,連自己都覺得羞愧難當。
好不容易領到薪水,隻是想吃頓午飯,根本沒料到會碰上這種事。
等到審訊結束,窗外的天色已經暗了下來。
修在兩名警察的陪同下,铐着手铐,腰上系着繩索,前往拘留所。
走過長長的走廊,穿過像是拘留所出入口的鐵門後,兩名警察在那裡折返,把他交給叫“負責人”的人看守。
負責看守的有五六個人,個個體格壯碩,宛如格鬥家,讓人望而生畏。
修被負責看守的人帶着,走進叫作“身體檢查室”的房間,解下手铐,脫到隻剩下一條内褲。
負責看守的人檢查他的身高、體重和身體特征,将每一樣持有物品列成清單。
紙袋不必說,就連衣服、鞋子等所有東西都得沒收保管,直到釋放為止。
襯衫和褲子還給了他,但不知道是否為了防止自殺,皮帶被抽走了,褲子一直往下掉。
鞋子也沒還他,叫他換穿拖鞋。
廉價的橡膠拖鞋上寫着号碼。
聽到往後會被以這組号碼稱呼,修就越發憂郁。
這時,負責看守的人叫他買牙刷、牙膏、肥皂、毛巾和洗發精,又不是網咖的盥洗套餐,修沒想到在這種地方都得花錢。
負責看守的人說,拘留所的晚飯時間已經結束,要吃飯得自己出錢訂。
聽說不管是叫外賣或是便利店便當都可以,但修因為疲勞與不安,肚子餓過頭,沒有食欲。
他在持有物品的保管證上簽名後,訂了面包和牛奶。
拘留所的每一間屋子叫作“房”,每一房都有号碼。
成排的鐵欄杆裡射出許多視線,讓修雙腿瑟縮。
“××号,這裡就是你的房。
” 負責看守的人打開看起來十分堅固的金屬門,催促他進去。
房裡的兩個男人看向這裡。
修提心吊膽地行了禮,踏進房裡,身後的門随即被關上。
約三坪大的房内,牆壁是白色的,地闆上鋪着褪色的米色地毯,裡面有間附窗的廁所。
房裡鋪了三床被子,其中一床似乎是自己的,但修不好意思一進來就躺下,怯生生地在房間的角落坐下。
“小兄弟,你幹了啥?”年約四十歲、穿着夾克的男人問。
他頂着大平頭,細小的眼睛十分銳利。
修緊張地說明,男人“哼”了一聲笑着說:“這年頭,像你這樣的年輕人在歌舞伎町閑晃,當然會被盤問!而且還帶着刀子,根本就是飛蛾撲火。
” “可是,我連自己身上有刀子都不知道。
” “是你太無知了!無知就是罪。
” 無知怎麼會是罪呢?修不懂男人的意思,但仍默默地點點頭。
男人說他觸犯的是傷害嫌疑,但共犯還沒有落網,所以警方也無法起訴他,已經在拘留所待了一百多天之久。
“唉,要是上了法庭,就得進去了。
”男人若無其事地說。
“你說‘進去’,是指進監獄嗎?” “嗯,”男人應道,“四年應該跑不掉,不過傷了幫裡的人,隻關這麼幾年也算便宜了!” 聽到“幫”這個字眼,修毛骨悚然。
男人似乎是黑道分子,明明得被關上四年,卻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讓修更害怕了。
“小兄弟,如果你在外頭沒事幹,就加入我們幫吧!”男人說。
修一時語塞。
“不行不行,薮内先生的幫,不賺錢。
”另一個男人以奇怪的語調說。
那人生得一張娃娃臉,說是高中生也不會有人懷疑,不像是會被關在拘留所裡的人。
被稱為薮内的男人額冒青筋地說:“你說什麼,張?有種再給我說一遍!” “不是我說的,街上的人說的。
”張笑道。
張是A國人,嫌疑是非法居留與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