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iTunes商店:我是花衣魔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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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作品後,就能憑感覺判斷出哪5個最可能成功。

    科技人員認為創意人員隻是整天坐在沙發上,自由散漫,那是因為他們沒有看到過像皮克斯這種地方的創意人士是多麼動力十足、訓練有素。

    反過來說,音樂公司對科技也一無所知。

    他們認為去外面聘幾個技術人員就行了。

    但這就像蘋果去找人做音樂一樣,我們找到的肯定是二流的經紀團隊,而音樂公司也隻能找來二流的技術人員。

    我清楚地知道,要打造科技産品,需要直覺和創意;而要搞藝術創作,也需要專業性和紀律性。

    事實上,隻有少數幾個人真正明白這個道理。

     喬布斯與時代華納旗下的美國在線部門首席執行官巴裡·舒勒(BarrySchuler)相識已久,他向舒勒請教如何說服音樂公司進駐iTunes商店。

    舒勒告訴他:“現在所有公司最頭痛的問題就是盜版,因此,你的論點應該是:因為你可以提供端到端的整合服務,從iPod一路到iTunes商店,所以你可以為音樂的使用方式提供最好的保護。

    ” 2002年3月的一天,舒勒接到喬布斯的電話,前者邀請維迪奇加入了他們的電話會議。

    喬布斯邀請維迪奇前來庫比蒂諾,讓他順便把華納音樂的老闆羅傑·艾姆斯(RogerAmes)請來。

    艾姆斯是一個聰明幽默、憤世嫉俗的英國人(跟詹姆斯·文森特和喬尼·艾夫很像),正是喬布斯喜歡的類型。

    所以,當他們來到蘋果總部後,喬布斯表現得相當通情達理,甚至難得地展現了外交風範。

    會議期間,艾姆斯和iTunes總監埃迪·庫伊争論起了為什麼英國的廣播不像美國的那樣充滿活力。

    喬布斯見狀介入,對庫伊說:“我們雖然懂技術,但對音樂并不怎麼了解,所以就不要争論了。

    ” 當時,艾姆斯剛在董事會吃了敗仗,他想請時代華納的美國在線部門提升一下剛剛起步的音樂下載服務,但并沒有獲得支持。

    他回憶說:“我下載了美國在線網站上的數字歌曲,但在我的破電腦上永遠都找不到那首歌。

    ”當喬布斯展示iTunes商店的設計原型時,艾姆斯覺得非常滿意。

    艾姆斯說:“沒錯,沒錯,這就是我們一直想要的東西。

    ”他同意讓華納音樂加入蘋果的iTunes商店,還表示可以幫助蘋果争取其他音樂公司的授權。

     随後,喬布斯飛到美國東岸,向時代華納的其他高層展示了iTunes商店的運作模式。

    維迪奇回憶說:“他坐在Mac電腦前,好像一個孩子在玩兒玩具。

    與其他首席執行官不同,他對自己的産品非常了解,全身心投入其中。

    ”艾姆斯和喬布斯開始敲定iTunes商店的細節,包括一首歌可以轉存的設備數量、防複制保護系統将如何運作等。

    他們很快就達成一緻,開始向其他音樂公司發起攻勢。

     統而合之 他們要争取的關鍵人物是環球音樂集團的首席執行官道格·莫裡斯(DougMorris)。

    他旗下有U2樂隊、阿姆(Eminem)、瑪麗亞·凱莉等音樂平台不可或缺的巨星,還有魔城唱片(Motown)和Interscope-Geffen-A&M(IGA)等重量級唱片公司。

    莫裡斯對喬布斯的設想很感興趣。

    與其他行業巨頭相比,莫裡斯對盜版問題更是深惡痛絕,也對音樂公司技術人員的水平非常不滿。

    莫裡斯回憶說:“當時的感覺就像在當年美國的蠻荒西部。

    沒有人願意出售數字音樂,因為盜版泛濫成災。

    我們在唱片公司的所有嘗試都以失敗告終。

    音樂人和技術人員的技能實在是天差地别,無法配合。

    ” 艾姆斯陪着喬布斯步行前往莫裡斯位于百老彙大道的辦公室。

    在路上,艾姆斯簡單告訴喬布斯等會兒該怎麼說。

    他的提示發揮了作用。

    聽完喬布斯的介紹後,莫裡斯驚歎不已:這個人竟然把所有環節都聯結在了一起,既能方便消費者,又能确保唱片公司的權益。

    莫裡斯說:“史蒂夫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

    他提出了這樣一個完整的系統:iTunes商店、音樂管理軟件和iPod。

    一整套方案可以說天衣無縫。

    ” 莫裡斯覺得喬布斯擁有音樂公司所缺乏的技術眼光。

    他對自己的技術副總裁說:“我們當然要依靠史蒂夫·喬布斯來做這件事,因為我們整個集團沒有一個真正懂技術的人。

    ”聽了這樣的話,環球音樂集團技術部門的人自然心存不滿,他們一直抗拒與喬布斯合作,而莫裡斯不得不一再要求他們放棄掙紮,盡快與蘋果達成交易。

    環球音樂集團給蘋果的數字版權管理系統FairPlay增加了一些條款,限制了下載歌曲可以轉存的設備數量。

    但總體而言,他們對喬布斯與艾姆斯及其華納同事研究出來的iTunes商店的概念表示認同。

     莫裡斯很欣賞喬布斯,于是他打電話給IGA董事長吉米·艾奧文(JimmyIovine)。

    艾奧文是莫裡斯的好友,語速快,性子急。

    過去30年裡,兩個人幾乎每天都交流。

    莫裡斯回憶說:“我見到史蒂夫時,覺得他就是我們的救世主,所以我立即把吉米找來,想聽聽他對史蒂夫的看法。

    ” 喬布斯的個人魅力收放自如,隻要他願意,他就可以俘獲對方的無限好感。

    當艾奧文親自飛到庫比蒂諾看演示時,喬布斯就充分展現了自己迷人的一面。

    他對艾奧文說:“你看到我們這個有多簡單了吧。

    你們的技術人員永遠做不出來。

    音樂公司沒有人能做出這麼簡單好用的軟件。

    ” 艾奧文馬上給莫裡斯打電話,說:“這個家夥真是不一般!你說得對,他的确有一套完整的解決方案。

    ”兩個人又對索尼抱怨了一番,說已經合作兩年,卻沒有取得任何進展。

    艾奧文對莫裡斯說:“索尼永遠不可能搞定。

    我實在是想不通,索尼怎麼會白白錯過這麼好的機會。

    這真是個曆史性失誤啊。

    如果蘋果的團隊之間合作不力,史蒂夫會開除很多人;索尼的各個部門相互争吵,卻根本沒人管。

    ”他們同意放棄與索尼的合作,加入蘋果的陣營。

     事實上,索尼給蘋果提供了一個生動的反面教材。

    索尼的消費電子部門研發出了許多時尚精美的産品,而音樂部門也有很多深受喜愛的藝人(包括鮑勃·迪倫),但是每個部門都竭力保護自己的利益,公司缺乏團結一緻的整體戰鬥力,無法合作打造端到端的集成服務。

     索尼音樂的新任總裁安迪·拉克(AndyLack)面臨着一項艱巨的任務:他要跟喬布斯進行談判,決定索尼是否将在iTunes商店出售音樂。

    拉克桀骜不馴、精明強幹,此前在電視新聞領域做得風生水起,曾擔任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新聞制片人和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的總裁。

    他能慧眼識才,同時不乏幽默感。

    他意識到,對索尼來說,在iTunes商店銷售歌曲雖然瘋狂,卻是必要之舉——音樂行業的很多決策都兼具這兩個特點。

    如果iTunes商店獲得成功,蘋果會賺得盆滿缽滿,不僅能從歌曲銷售中獲得抽成,而且iPod的銷量也将大大提升。

    拉克認為,既然音樂公司在提高iPod銷量上功不可沒,他們自然也應該從iPod的銷售中分一杯羹。

     在多次溝通中,喬布斯都對拉克的觀點深表認同,表示自己願意成為音樂公司真正的合作夥伴。

    聲如洪鐘的拉克說:“史蒂夫,要是你每賣出一台iPod,就分給我一點兒好處,咱們這樁生意就算談成了。

    iPod是不錯,但是我們的音樂也增加了你的銷量。

    在我看來,這才是真正的合作夥伴關系。

    ” “我同意你的看法。

    ”喬布斯不止一次這樣回答道。

    但随後他就會去找道格·莫裡斯和羅傑·艾姆斯抱怨,說拉克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對音樂行業一無所知,然後又不露痕迹地稱贊莫裡斯和艾姆斯可比拉克聰明多了。

    拉克說:“這就是史蒂夫典型的做事方式,他會答應一些事,但永遠不兌現。

    他會給你下套,等你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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