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随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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雛燕試飛一樣。

    我有一個能讓自己變得更勇敢的借口。

    我想見識一下野性的極限,去體驗什麼才叫真正的荒野。

    或許,我隻是想多了解一下,為什麼在政治上咄咄逼人的美國,從來都不肯完全接受英國人的觀念,不願接受每一寸土地都必須由人來管理的想法。

    美國人很重視大自然。

    安妮·迪拉德和加裡·斯奈德都得過普利策獎,我想去感知他們的文化脈絡。

     在紐約,我和波莉住在阿爾岡琴(Algonquin),吃着來自五大洲的食物。

    我們在中央公園度過了歡樂的星期天。

    波莉去滑了冰,我在樹叢中看見了一隻巨大的角鸮,從玩飛盤的人群頭頂上飛過。

    我們離開了市區,坐火車南下。

    在鐵路和住宅區之間,整個城市大草原的風光盡收眼底:大片大片的蘆葦沼澤被漆樹叢猩紅色的葉片點亮,白鹭弓着腰,伫立在紐瓦克(Newark)的碼頭。

    突然之間,眼前的一切變得異常熟悉,全無陌生之感。

     我們前往的目的地是切薩皮克灣(ChesapeakeBay)。

    波莉還是嬰兒時,曾在新澤西州生活。

    她想去那裡看望老朋友;而我則要去那裡做一場演講。

    我們住在房東家。

    房東的兒子是個農民。

    按照聯邦環保計劃,他同意将自己一半的土地種植大豆,用208于生産天然氣,而剩下的一半土地則恢複為草原。

    我們一起在田間穿行。

    房東一家對這裡的自然條件了如指掌,這裡的景象使我時時想起東安格利亞的平原、沼澤和稀疏的林地。

    他們帶我們見識了有毒的常春藤是多麼危險,又帶我們聞了檫樹根的氣味。

    我們看到帝王蝶從豆稈上飛過,翅膀像帶斑點的琥珀色玻璃。

    一群鳥在我們頭頂上湛藍的天空中翺翔,揮動着黑白相間的翅膀,排成一個“人”字。

    起初,我不确定這是什麼鳥。

    我想起了家鄉,心中懷疑它們或許是鶴。

    但我瞬間又意識到,這是正在向南遷徙的雪雁。

    此地距離它們南遷的目的地,尚有一半的路程。

    也就是說,它們還得再飛5000公裡。

     我們在馬裡蘭州的一家民宿住了一段時間。

    這是一棟殖民地時期的三層樓,被翻修成了當年鼎盛時的樣子,或可能是它夢想成為的樣子。

    屋裡有手繪壁畫。

    一眼便可以看出,天花闆上的檐口是模仿了阿爾罕布拉宮的特色風格。

    房間裡陳設的都是遊船上的常見家具。

    這裡有一種純粹的美國哥特式風格,清晨醒來,倘若你看到卧室窗戶上懸着一隻紅頭美洲鹫的翅膀,也不必感到意外。

    屋外到處都是這種鳥,争搶着遊客扔到草坪上的食物,像是觀賞針葉林中的稻草人一樣随處可見。

    我們的女房東正是翻修房子的人。

    當我們提到這些鳥兒時,她雙手扭絞在一起,無奈地說:“美洲鹫總是在萬聖節前後到來,因此給客人留下了錯誤的印象。

    我丈夫會朝它們扔網球,把它們從屋頂上趕下來。

    ”顯而易見的是,這些鳥兒啄壞了屋頂的保溫材料,還留下了難聞的氣味。

    在我看來,紅頭美洲鹫是我在美國見過的野性之王。

     但諷刺的是,如果我們想領略真正的荒野,就必須自己駕車去找。

    我在地圖上找到了大迪斯默爾沼澤(GreatDismalSwamp),正好位于弗吉尼亞州的諾福克市(Norfolk)和薩福克市(Suffolk)之間。

    鑒于這裡的地名如此有緣,要是我們錯過這裡,簡直就是個天大的笑話。

    于是我們租了車,開始向南出發。

    于我來說,這是一次文化沖擊之旅。

    我低估了路程的遙遠,也沒209有考慮到在美國公路上長途跋涉時,吃住是否方便。

    你簡直找不到公路的出口。

    想繞點兒路,找個地方溜達一會兒或停下車睡一覺,都是不可能的。

    路邊不是建起了樓房,就是用栅欄圍了起來。

    才剛剛傍晚六點鐘,村子裡就一片漆黑了。

    鑒于我們隻剩下幾天的時間,這樣長途自駕去南方沼澤顯得越來越不切實際。

    我們索性及時止損,沿着66号公路一路西行,朝着阿巴拉契亞山脈(Appalachians)駛去。

     我們開到山腳下的那天,正好是萬聖節。

    在浸信會教堂和小鹿斑比雕像花園的周圍,上演着一場不同尋常的死靈展覽,有現成的骷髅,定制的墓碑,還有用塑料袋裝扮的鬼魂。

    整條街上的房屋好似點着鬼火的巫師山洞。

    此時,南方的熱浪剛剛湧起,人們都在陽台上乘涼。

    在哈泊斯費裡鎮(HarpersFerry),古董商傑森睡眼惺忪地躺在搖椅上。

    在他的古董店裡,謝南多厄(Shenandoah)粗陶的标價高達幾千美元一件。

    在他隔壁的院子裡,正在進行大甩賣活動,與東安格利亞的綠色農貿市場差不多,不受傳統思想束縛的國際基甸會版《聖經》才賣10分錢。

    我們盡可能地選擇走人煙稀少的鄉間小路。

    黃昏時分,我們經過了謝南多厄河(ShenandoahRiver)上的一座橋,橋面僅高出水面不到30厘米。

    一對年輕夫婦在河裡洗輪胎,成群的蝙蝠在他們頭頂上盤旋。

    我們開到了普萊森特瓦利(PleasantValley),一群男人正在壘各自的柴堆。

    商店裡出售罐裝的苜蓿種子,旁邊是“山裡人動物标本館”的戴恩擺在這裡的四色宣傳冊,上面寫着“鹿頭标本,鹿眼修長;張嘴鹿頭,合照加收75美元”。

    隻可惜,我們沒有找到去他那兒的山路。

    狹窄的鄉間小路兩側都是民房。

    而其他地方,路邊的樹上釘滿了私人張貼的狩獵告示。

    就連國家森林的深處,也修建了長長一排夏季避暑闆房,每一戶都有刷好油漆的獨立郵箱和衛星天線。

    沿路的風光帶給我一種開疆拓土的210(3)感覺。

    在這裡,誰都可以堅持自己的主張,擺自己的小攤,挂自己的國旗。

    隻要不影響别人,你想做什麼都可以。

     晚上,我翻閱了一些關于美國荒野的書籍,對荒野在美國文化中扮演的奇怪而矛盾的角色有了一定了解。

    荒野不僅是自由國家的象征,值得被人珍惜,也是對拓荒精神的挑戰。

    人們熱愛荒野,渴望荒野,同時也為之苦惱。

    我們是從英國來的。

    在英國,已經沒有多少地方可以稱之為荒野了。

    對于我們而言,最困惑的問題是關于荒野定義的争論。

    荒野是什麼?是未曾被人類改造的地方,還是人迹未至的地方?又或者,荒野是我們無法定義的更微妙的東西?當然,從最純粹的角度看,地球上,如今已經沒有什麼地方不受人類活動的影響了:全球變暖,海洋和大氣中無處不在的有毒化學物質的不斷擴散,都證明了這一點。

    也有些人出于政治和文化原因,抵制荒野這一概念,認為它與社會格格不入,是殖民主義一種新的形式。

    荒野,為遠方的富人侵占弱勢群體的生活和工作用地提供了機會。

    它也是一種帶有歧視色彩的分類,貶損了更多其他地方的價值。

    從某些深層次的生态角度考慮,“荒野”這個詞甚至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當一片荒野被人類造訪、命名并繪制地圖時,這些行為本身就代表着它已經受到馴化了。

    羅德裡克·納什(RoderickNash)在《荒野與美國思想》(WildernessandtheAmericanMind)中認為,“荒野是一種精神狀态,是人類感知的環境條件,而非真實的環境條件”。

    當他和一個孩子聊天時,孩子告訴他,荒野是“我床底下的黑暗空間”。

    對于威廉·華茲華斯(WilliamWordsworth)而言,荒野既是精神層面的,也是土地層面的。

    他寫的“荒野充滿自由”的詩句經常被人引用,他在詩中講述了兩條金魚被放生到湖區池塘中的故事。

     211(4)梭羅也認為荒野是一個模糊的概念,而不是一片真正的土地。

    他在攀登卡塔丁山時,體驗到了非比尋常的經曆。

    在外人看來,這種近乎宗教的修行,他一定再也不願意體驗。

    在他的日記中,尤其是在《瓦爾登湖》中,“荒野”要麼是城市周邊的普通野地,比如馬薩諸塞州的沼澤;要麼是一個夢想中的地方,但其實并不“存在”。

    在某種程度上,這與科萊特的觀點不謀而合。

    梭羅認為,如果不能從周邊的普通荒野中不斷獲得“補給”,“鄉村生活勢必陷入停滞”;弄明白這些荒地能否靠近,能否“探索、勘測和探究”是有必要的,但弄明白了,也就夠了。

    “我們需要見證的是,人類自身的極限被其他物種所超越,其他生命能夠在人類無法企及的地方自由生活。

    ”在梭羅晚年的作品《野果》(WildFruits)中,他調侃了一種隻能稱之為“城市荒野”的概念:“我認為,每個城鎮都應該有一個森林公園,或者更确切地說,一片占地三千到六千畝的原始森林。

    它們可以是一整片森林,也可以由幾個小森林共同組成。

    這裡的樹木不會被人類砍伐,用來生産燃料,不會做成軍艦的甲闆或馬車;每一棵樹都高高聳立在大地上,直至腐爛化作春泥,成為大家獲得教育和娛樂的共同财産。

    ” 謝南多厄國家森林公園(ShenandoahNationalPark)位于藍嶺山脈(BlueRidgeMountains),占地725平方公裡,與梭羅的構想頗為接近。

    它是展示美國東部各州“教育與娛樂”的一大窗口。

    在遊客中心,我向一位導遊打聽安妮·迪拉德筆下的聽客溪在哪兒,他指了指西南方的一個偏僻角落。

    那裡看上去就像紐約一樣遙遠,卻讓人多了一絲向往。

    我們照着路标,沿着小道走過去,心想要是帶個帳篷或找一艘獨木舟就好了。

    那樣,我們就可以卸下所有的文化包袱,徒步深入美國西部。

    不過,這次林中漫步十分惬意和愉快。

    與過去我們在農場上漫步一樣,我們看到212了不少新鮮事物:尾巴像旗杆似的花栗鼠,網球般大的桑橙,還有山核桃樹、楓樹和美國山毛榉,一同上演着秋季缤紛大秀。

     我們就這樣,循着荒野的邊界,一路開回紐約。

    一隻鮮豔的主紅雀飛到了擋風玻璃前面。

    一路上還遇到了好多浣熊的屍體,大概有20隻,其中有1隻還活着。

    它們的屍體看上去很完整,像是被人從車裡扔出來的,而不是被車撞死的。

    我們沿着另一片野生動物保護區的木闆步道前行,無奈的是被華盛頓周邊的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區的工作人員趕了出來,因為我們抵達那裡時,保護區已經下班了。

    我們明知道荒野就在裡面,卻依然求而不得。

    這都怪我們考慮不周,沒有提前做好準備。

    我們的時間太緊張了,地圖也不全,還沒有帶任何旅行裝備。

     我開始懷疑,荒野是否真的是我想要的,或是我該要的。

    我希望,我不是在為自己的天真找借口。

    真正的荒野,首先就應該是為生活在其中的野生生物準備的,其次才是讓人類體驗、為人類帶來靈感的。

    如果我們走進荒野,那是人類在行使特權,我們就應該像生活在荒野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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