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強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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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與敵戰,若我衆強,可僞示怯弱以誘之,敵必輕來與我戰,吾以銳卒擊之,其軍必敗。法曰:“能而示之不能。”①

    戰國趙将李牧②,常居代、雁門③,備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④皆輸入幕府⑤,為士卒費。日擊數牛享士,習騎射,謹烽火⑥,多間諜,厚⑦遇戰士,約曰:“匈奴入盜,急入收保,有敢捕虜者斬。”匈奴每入盜,辄入收保,不與戰。如是數歲,無所亡失。然匈奴以李牧為怯,雖趙邊兵亦以為吾将怯。趙王謂⑧李牧,李牧如故。趙王召之,使人代牧将。歲餘,匈奴來,每出戰,數不利,失亡多,邊不得田畜。于是,複請牧。牧稱疾,杜門不出,趙王乃複強起使将兵。牧曰:“若用臣,臣如前,乃敢奉命。”王許之。李牧遂往,至,如故約。匈奴來無所得,終以為怯。邊士日得賞賜不用,皆願一戰。于是,乃具選車得一千三百乘,選騎得一萬三千匹、百金之士⑨五萬人、控弦者⑩十萬人,悉勒兵習戰,大縱畜牧,人民滿野。匈奴來,佯敗不勝,以數千人委之。單于聞之,大率衆來入。李牧多為奇陣,張左右翼以擊之,大破之,殺匈奴十萬餘騎,單于奔走。其後十餘歲,匈奴不敢犯趙邊。⑾

    ①能而示之不能:語出《孫子兵法·計篇》。

    ②李牧:戰國末趙國名将。長期駐守趙國北部邊境,甚得軍心,曾率軍打敗東胡、林胡、匈奴。趙王遷三年(公元前233年),因率軍擊敗秦軍有功,被封為武安君,後因趙王中秦國反間計被殺。

    ③代、雁門:代,郡名,地處今河北蔚縣一帶;雁門,郡名,地處今山西河曲、五寨、甯武以北,恒山以西,内蒙古黃旗海、岱海以南地區。

    ④市租:馬本及唐本皆作“下租”,今從王本和汪本。市租,謂收取租稅。

    ⑤幕府:古代将帥出征,所設府署以帳幕搭設而成,故稱将帥之府署為“幕府”。後世地方軍政大吏的府署,如明清的督撫衙門,也稱“幕府”。

    ⑥烽火:馬本及唐本、汪本皆誤為“風火”,今從王本。烽火,古代邊防報警設施。當敵人入侵時,即在邊境所築的高台(烽火台)上燒柴或點燃狼糞以傳報敵情。

    ⑦厚:馬本及諸本皆誤作“後”,今據史校改。

    ⑧謂:史籍原作“讓”,《百戰奇法》原作者因避諱宋英宗父名(“允讓”之“讓”)援引時改“讓”為“謂”。

    ⑨百金之士:指敢于沖鋒陷陣而獲得重金獎賞的勇士。

    ⑩控弦者:指會拉弓射箭的射手。

    ⑾本篇史例出自《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如果我軍兵多力強,可以僞裝成兵力怯弱以誘惑敵人,敵人必定輕率前來與我交戰,我便乘機出動精銳部隊攻擊它,敵人就一定會被我打敗。誠如兵法所說:“能夠打時而僞裝成不能打。”

    戰國末期,趙國将領李牧常年駐守代郡、雁門郡邊境地區防禦匈奴。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置官吏,收取的租稅全部送到他的府署,作為養兵的經費。每天宰殺幾頭牛供部隊食用,訓練士卒騎馬射箭,小心地把守烽火台,多派間諜偵察敵情,給戰士以優厚待遇,并規定說:“匈奴如果入侵邊境進行搶掠時,大家應立即退入營壘堅守,倘若有人膽敢捕捉匈奴兵,一律處斬不赦。”因此,匈奴每次入侵搶掠,他的部隊都退入營壘堅守,不同匈奴兵交戰。像這樣一連好多年,邊境上沒受什麼傷亡和損失。但匈奴人卻認為李牧這是膽怯,就連趙國邊境上的士兵也認為自己的将軍是膽小害怕。趙王因此而責備了李牧。但李牧依然如故不變。于是,趙王召回了李牧,另派他人取代李牧為将。新任将領到職一年多,每當匈奴兵來犯,他都命令部隊出戰,往往受挫失利,損失傷亡很多,緻使邊境地區無法耕種和放牧。于是,趙王又去請李牧出任邊帥。李牧推稱有病,閉門不出。趙王不得不強行起用李牧統率邊兵。李牧說:“如果一定任用我,隻有允許我像以前那樣辦法行事,我才敢接受任命。”趙王答應了。李牧于是到了邊境,仍按原來的規約行事。匈奴兵來犯一無所獲,但他們始終認為李牧膽怯不敢出戰。守邊士卒每天都得到賞賜,卻不用他們打仗,因此,都請求願與匈奴決一死戰。李牧于是就準備了經過挑選的戰車一千三百輛,精選的戰馬一萬三千匹,挑選曾獲重金獎賞的勇士五萬人,會拉弓射箭的射手十萬人,然後全部組織起來加以訓練。又大縱牲畜,讓人民滿山遍野地放牧。匈奴見此情景,先是派遣小股兵力入侵,接戰後李牧佯裝不勝,故意丢棄幾千人而退走。匈奴首領單于得此消息後,立即親率大軍入侵趙國邊境。李牧布設很多奇陣,指揮趙軍展開左右兩翼包抄匈奴軍,把他們打得大敗,殲滅匈奴騎兵十餘萬人,單于倉皇遠逃。此後十餘年間,匈奴不敢再犯趙國邊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