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詭信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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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當今之世,他們又有什麼用呢?”]再者說,講信義,是用來完善自己的品行,而不是為别人效力的,是為自我保存而不是為建功立業的。

    然而夏、商、周三代聖王相繼而起,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越王勾踐相繼稱霸,都不是為自我保存,你認為自我保存是對的嗎?那麼齊王遠在營丘(今山東臨淄,當時是齊國都城)就足以使你不敢窺硯邊境之外的地方。

    [過去鄭國的子産向晉國報告入侵陳國勝利的消息。

    晉國的國君問他:“為什麼要欺負小國?”子産回答說:“根據先王的遺命,隻看誰有罪過,而不管它是大國小國,都要治它們的罪。

    再說,過去大子的領地方圓千裡,諸侯國的領地方圓百裡,以下依次遞減。

    而如今大諸侯國的領地大都已經方圓千裡了。

    假如不侵占小國的領地,怎麼能使自己的國土擴大呢?”晉國國君也就無法再責難他。

    ]再者說,我還有老母親遠在東周故鄉,我離開老母侍奉你,抛開自我保存之道來建功立業,我所追求的本來是不符合你的意願的。

    你不過是隻求自我保存之君,而我卻是建功立業之臣。

    我就是人們所說的因為太忠誠了才得罪了君主的人啊。

    ”燕王說:“忠誠守信又有什麼過錯呢?”蘇秦回答說:“你是不明白這個道理的。

    我有一個在遠處做官的鄰居,他的妻子有了外遇,在丈夫将要回家時,那個情夫很擔憂,而妻子卻說:‘用不着擔心,我已經準備下藥酒等着他了。

    ’過了二天,丈夫回來了,妻子就讓侍妾捧着藥酒給他喝。

     侍妾心知這是藥酒,給男主人喝下去,就會毒死他;說出真相吧,女主人就會被趕出家門,于是假裝跌倒,把藥酒全灑了。

    男主人大怒,用皮鞭狠狠抽打侍妾。

    侍妾潑掉藥酒,對上是為保護男主人的生命,對下是為了保護女主人的地位。

    這樣的忠心耿耿,仍不免于被主人鞭打。

    這就是忠誠過度的不幸啊!我所做的事,恰恰與那侍妾倒掉藥酒一樣,也是好心不得好報啊。

    再者說,我侍奉你,是以高義希求有益于國,如今卻有了罪,我怕今後來侍奉你的人,再沒有誰敢堅守高義了。

    再說,我遊說齊王的時候,并沒有欺騙他,今後誰再為你遊說齊王,恐怕都不會象我這樣誠摯,即使有堯舜那樣的智慧,也不敢聽從他的話了。

    ”燕王說:“說得對。

    ”于是重新厚待蘇秦。

     由此就可以明白欺騙就是誠信,詭詐就是忠實,欺騙詭詐的品行就是忠實誠信的根本了。

     【按語】 孟子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

    ”他老先生還說:“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都是說不問是非黑白,隻顧實踐自已的諾言并不能成為大人君子,而隻能是不明事理的胡塗蟲。

    明智的人是既要守信,又懂得權變的。

    如“男女授受不親” 是原則,“嫂溺援之以手”便是權變。

    如果死守“男女授受不親”之經,嫂嫂掉到水裡快要淹死了也不拉一把,就成了見死不救的小人了。

    同樣的道理,對國家忠誠是原則,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使用一些詭詐的手段,可以不履行自已的諾言。

    如文中解揚曾向楚王承諾去向宋國傳達與他肩負的使命相反的話,然而一旦見到了宋國人,便立即違背諾言,仍然傳達的是晉國國君的意旨。

    他向楚王的承諾便是為完成本國國君的使命而使用的詭計。

    從楚王的角度看是不講信用,但從晉國的角度看是棄小信而守大信。

     我們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往往也會遇到兩難的情況,有些事情如果做了會違背做人的道義,而不做又會違背對朋友的承諾。

    在這種情況下,就應當棄小信而守大義,而不該棄大義而守小信。

    也不要幻想有什麼兩全之計,因為魚與熊掌往往不能兼得。

     如果你是某一部門的主管,在用人時尤其要注意“金無足赤,人無完人”這句銘言。

    三國時的曹操尚有重用“不忠不孝而有治國強兵之術”的人才的雅量,我們就更不應求全責備,隻要大節不虧,對國家、對本單位的實際利益有所貢獻,即便有些諸如貪求名利、說了不算之類的小毛病,也應大膽使用,不必苛求。

    這樣才能充分發揮每個人的聰明才智。

    否則,雖然可以找到沒這些毛病的“完人”,但很可能隻是個庸才,永遠幹不成大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