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庫本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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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像頭捕捉到的頭戴棒球帽的墨鏡男身高一米五八,從體格上判斷,可能是個女人。

    可由佳梨在失蹤前向母親提過的“和藹的叔叔”要怎麼解釋?如果從監控錄像中無法分辨兇手的性别,指認兇手相貌和着裝特征,警方所謂的“人像”便毫無意義。

     對于兇手身高一米五八的描述,我一直持懷疑态度。

    我在本書第六章裡寫道: 我采訪過群馬縣警察局的前偵查隊長,他說身高可能有前後兩厘米的誤差,即一米五六到一米六之間。

     關于如何推斷身高,這位前偵查隊長告訴了我更詳細的内情。

    采訪前,我以為他們是從監控攝像頭的角度以及錄像中的背景等方面科學推算出可疑男子的身高。

    可實際上,他苦笑道:“我們讓大中小三個不同體型的偵查人員站在錄像中相同的位置,發現那個體型最小的人看上去與錄像中的人大緻等高。

    那個偵查人員身高一米五八,因此,嫌疑人的身高就在一米五六到一米六之間……” 我險些拿不住手中的筆記本——居然用這種方法來判斷嫌疑人的身高?我并不想指責當初的偵查方法,隻是覺得可怕——用這種随意的方法,便将身高一米五八變為确鑿的事實。

     不妨再以知名的未破案件“府中三億日元搶劫事件”舉個例子。

    一九六八年,一輛白色摩托車将運鈔車攔下,搶走了三億日元。

    這個嫌疑人的模拟畫像被大量印制,散布在日本各地。

    可三年後,偵查本部宣稱“兇手長得不像模拟畫像”,大幅度修改了偵查方針。

    可模拟畫像上的樣子已經印刻在人們腦海裡,無法輕易替換。

    案件陷入了僵局,至今還有不少人相信兇手就是模拟畫像上的人。

     “橫山由佳梨事件”中的棒球帽、墨鏡、長袖夾克,以及肥大的褲子,可能是兇手的僞裝,卻被當作兇手的特征廣為傳播。

    如果這個“人像”毫無意義,不僅在初期偵查時沒有起到任何效果,還給當時看過這個影像的人們植入了錯誤的印象。

     在“足利事件”現場目擊到“魯邦”的松本女士,留意到了監控錄像中男子的走路姿勢。

    雖然隻是從中覺察出了什麼,但是偵查人員應該追查這些細節背後的關聯。

     有田芳生議員在國會上向官房審議官提出這樣的問題:“清水潔記者在《足利女童連續失蹤事件》一書中明确寫道,用最新的STR法鑒定疑似兇手的試樣,有三十多處位點與該男子(‘魯邦’)的DNA型一緻。

    您知道嗎?” “我知道。

    ” 有田芳生議員繼續問道:“那您知不知道,檢方的最高層也知道這件事?” 官房審議官回答道:“我不知道其中的經過,但我們已經竭盡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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