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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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震 要求重啟調查的家屬會 警方與檢方承認了連環案的可能性,卻不采取行動抓捕兇手,“北關東連環殺童案”難道就這樣悄無聲息地消失了嗎? 五個無辜的小女孩被殘忍殺害或下落不明,我卻隻能這樣幹等着?我太了解警方與檢方的态度了,這種時候,不論通過什麼方式,報紙、雜志、電視台……我必須幹點什麼。

     我首先接下了《文藝春秋》的約稿,決定将“魯邦”的事寫下來。

     二〇一〇年,《文藝春秋》十月刊刊登了我的文章,開頭如下: 渡良濑川上吹起初夏之風。

    太陽已落,河邊卻還有殘光。

    雲朵低垂,有名身形瘦削的男子走了過來。

    他看上去很機敏,牽着一個紅裙女孩。

     他們緩緩走下雜草叢生的堤壩斜坡,闊步朝河流方向走去。

    小女孩張開雙臂,像隻飛舞的小蝴蝶,緊跟在男子身邊。

    片刻後,兩人一起站在了水泥護岸上。

     第二天上午,人們在附近的沙洲上發現了小女孩赤裸的屍體。

    紅裙子被河裡的銀柳枝鈎住,在水裡漂蕩。

    河裡還有小女孩的短袖襯衣。

     一切就從這裡開始。

     從現場消失的男子,很像漫畫裡的“魯邦三世”…… 這是“魯邦”第一次在媒體上露面。

    文章的反響超出我的預料。

     雖然電視上也曾多次報道此案,可電視與雜志的受衆畢竟不同。

    來自偵查人員、律師等社會各方的電話與郵件不斷湧來,我辦公桌上堆成小山的來信中,甚至有蓋着監獄“檢閱完畢”印章的信件。

    這些信幾乎都在喊冤,請我幫助他們。

    有這樣一封信寫道:“我雖然殺了人,可不是主犯,隻是從犯。

    我希望你能為我證明……”可我既不是律師,也不是專門的冤案記者。

    我不清楚是怎麼回事,也無能為力。

     因為文章反響強烈,《文藝春秋》希望我能繼續寫下去。

    于是,十一月刊刊登了《真兇連續誘拐五名女童》;十二月刊發表了《檢方隐藏了“真兇的DNA”》。

    不知不覺,我還是走到了批判檢方這一步。

     我還去參加了電台節目,在“日本電台”的播音室裡講述了一個小時被封鎖消息的連環案。

     最後還有了漫畫。

    如今非虛構創作開始圖像化,北關東連環案的漫畫刊登在《周刊YOUNGJUMP》上,周刊一角有我與衫本純子的漫畫形象。

    我們每周都追連載,連載結束後,還出了名為《VS.》的單行本。

    怎樣都好。

    隻要能讓更多人知道這起連環案,哪怕去路邊發傳單我也願意。

    我還接受了很多報紙、雜志、網絡媒體的采訪,沒完沒了地折騰着。

     這時,有幾位國會議員開始質疑這起案件的不合理性。

    他們向我了解情況,我告訴了他們很多被隐藏的事實,包括因科警研的危險鑒定,不知道錯判了多少人等。

     十一月十一日,議員要在參議院行政監督委員會上對案件正式提出質詢。

    我從辦公桌抽屜裡找出國會記者證,前往國會議事堂。

     委員會會議室的窗戶挂着厚重的窗簾,一個有力的聲音響起:“一九七九年到一九九六年,在栃木縣足利市和群馬縣太田市,發生了連環殺童案。

    案發地集中在縣界周圍二十公裡以内,菅家的案件就是其中一起……” 講話的是參議院議員風間直樹。

    風間議員提到最高檢察廳的報告書,說明了五起案件的共同點,之後進入質詢環節。

    “《文藝春秋》上刊登了日本電視台記者清水潔先生的調查報道。

    接下來的提問中,我将引用其中的一部分。

    ” 答辯人是法務副大臣小川敏夫與國務大臣岡崎富子。

     當風間議員問到,用MCT118法查案和定罪的案件至今分别有多少起時,岡崎國務大臣回答,從一九八九年開始的十五年間,科警研有一百二十一起,科搜研有二十起,合計一百四十一起。

     小川副大臣回答,其中有八起案件将MCT118法DNA型鑒定結果納入定罪證據中。

     接着,風間議員問起了DNA型“18-24”,還談及檢方與科警研針對本田鑒定所寫的意見書。

    就意見書中關于本田鑒定整體缺乏可信度的評價問道:“這份意見書是為了掩蓋科警研鑒定失誤的事實嗎?” 我忍不住低聲附和。

    一般人都會這樣推測。

     風間議員進一步說道:“清水記者查到了疑似真兇的男子,鎖定了他的姓名與住所。

    他在文章中寫道,已經向有關機關提供了該男子的信息。

    小川副大臣收到過相關報告嗎?” 直逼要害。

    我認真聽着,生怕錯過一字一句。

    面對如此尖銳的問題,法務省會如何回答呢? “我不接受個别案件的個别報告,我認為警方與檢方是依據法律與證據行事的。

    ” 措辭含糊,言之無物。

     最後,風間議員責問道:“偵查機關重啟調查,抓捕真兇,難道不是體恤家屬,防止案件再度發生應盡的責任嗎?” 小川副大臣答道:“如果時效已過,就不能追訴。

    我不是說重新搜捕毫無意義,可找到嫌疑人,将其公之于衆,難道不會産生人權問題嗎?” 我目不轉睛地盯着小川副大臣,憤怒湧上心頭——踐踏了菅家人權的法務省不去将真兇繩之以法,反而一口一個兇手的人權,這不可笑嗎?小川副大臣的回答分明在說,兇手逍遙法外的事實以及被害人家屬的感受并不重要,所謂兇手的人權及時效才是最重要的。

     他們手上的材料來自既沒有親曆案發現場,也沒有與被害人家屬交談過的法務省内部人員。

    這些人覺得人命是什麼?五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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