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關燈
追蹤 松本女士的素描 絕不能讓兇手逍遙法外。

     我寄希望于警方與檢方,卻遲遲不見他們有所行動。

     東京高等法院的矢村宏審判長認為,将菅家認定為罪犯的判決存在合理的疑點,決定開啟再審。

    在日本,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案中,共有五起通過再審宣判無罪。

    上一次再審是“島田事件”。

    因此,對警方與檢方而言,當務之急是如何應對再審。

     栃木縣警察局本部部長石川正一郎代表警局正式向菅家道歉:“您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倍受煎熬,我們向您鄭重道歉。

    ” 部長說完,低頭鞠躬,還表示有警察已經主動退還了當初因破案獲得的獎章。

     可他與當時的案件并無瓜葛。

    對他來說,這是任期内從天而降的麻煩,他不得不負責。

    至于那些獲得獎章的警察們,更不會因此從現在的高位上退下來。

     而比這些更重要的是,該拿真兇怎麼辦。

     我有些焦躁不安。

    我完全沒有得到警方采取行動的消息,聽到的都是“足利事件”完結的各種手續。

     難道得自己動手? 的确,我曾在“桶川事件”中鎖定兇手,向警方提供了情報。

    二〇〇六年,靜岡縣濱松市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我跋涉一萬八千公裡追蹤兇手,最後在巴西的鄉下發現了他并立即告知靜岡縣警察局。

    第二年,兇手以“代理處罰”的形式被判監禁三十四年。

     可不論如何,我隻是個記者,如果警方放任真兇不管,将其危險性報道出來才是我的本職工作。

     事到如今,我也該坦白了。

     我已經鎖定了一個疑似“魯邦”的男人。

     如前文所述,開始調查這個案子的第二周,我整理出一個黑色文件夾,文件夾的内容指向一個男人。

    那時“北關東連環殺童案”的采訪工作還未開始,我并不知道他就是現在的“魯邦”。

    案子的采訪工作開始後,我也在暗中調查這個男人,越查越讓我深信不疑。

     我的目标從來就不是冤案報道,自始至終都是那個天理難容的兇手。

    “冤案報道”與“追蹤真兇”對我而言是一體兩面,都關系到被害人與被害人家屬。

     “真的太麻煩你們了……” 菅家出獄那天,他一邊吃着金槍魚刺身,一邊沖我道歉——他得知了日本電視台之前為他做的那些報道。

    面對這樣的菅家,我說出了内心真實的想法:“不,不是這樣的。

    你要是關在監獄裡,案情就不合邏輯了,所以我必須把你排除出去。

    ” “啊?”菅家聽了十分詫異,可我是認真的。

    無論如何我都得請菅家“讓開”。

    在這輛搭載兇手的車上,如果菅家不下車,就沒辦法讓真正的乘客上來。

     讓我們一起回顧一下這起連環案中兇手的特征。

     •熟知足利市與太田市地形,吸煙,休息日會去彈珠遊戲廳。

     •身高一米五六至一米六左右,可以與小女孩順利交談且不引起對方哭鬧。

     •B型血。

     •根據案發年份推斷,現在五十歲左右。

     從早到晚我腦子裡一直想着這個兇手,每天往返于栃木縣與群馬縣,逐一調查兩縣交界處的彈珠遊戲廳,四處探訪。

     最後,我找到了“魯邦”的熟人,與他搭話
0.06025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