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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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來講,這樣的報道安全性很高。

    也有人質疑媒體的自主性去哪裡了,可某種意義上,這也是無奈之舉——總是有大量的案件、事故發生,記者的數量卻遠不及警察或消防官兵,要媒體全方位監督日本一切動向,從某種意義上說是荒謬的。

    最理想的情況是,國民信任國家,國家則充分予以國民知情權。

    整個系統正常運轉時,日本國家機關發表的内容基本屬實,若有人質疑,可直接核查。

     現實雖如此,但倘若媒體一味倚仗上頭的擔保,隻做消息的搬運工,後果将不堪設想。

    的确有些記者隻采訪那些既不去現場,也不見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屬的偵查人員,就做出了“二手”報道。

     換句話說,媒體的查證能力非常重要,尤其在做無法得到擔保的冤案報道時。

     如果一個記者在報道某起案件的逮捕、起訴、判決過程時采納過警方的官方信息,一旦開始報道這起案件的冤案可能性,便會陷入左右為難的境地——如果被告人無罪釋放,這樣的結局固然令人驚喜,可萬一這人真是兇手呢?倘若接下來又發生類似案件,誰來負責? 這類情況曾經發生過。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期,發生了一起“東京圈連環殺人事件”,東京都及千葉縣内數名女性被強暴并殺害,作案手法一緻。

     一九七四年,一個名叫小野悅男的男人被捕,他本已招供了幾起案件,卻因警方的審訊方法被曝出問題,媒體逐漸傾向于相信這是一起冤案。

    一審判決中,小野被判無期徒刑,可一九九一年東京高等法院卻做出了無罪判決的決定。

    釋放後的小野在記者見面會上控訴審訊的惡劣,媒體在報道中将其塑造為冤案的代表人物。

     然而,五年之後,小野再次因謀殺罪被捕。

    他殺害了同居的四十一歲女子,割下其頭顱并抛屍,最後被判無期徒刑。

    這個結局讓警方一雪前恥。

     可是,因為“一事不再理”原則,這樣殘忍的人隻被判處了無期徒刑而不是死刑。

    刑事案件中,同一案件已經判決便不允許再次審理,小野悅男之前的那些案件隻能沉睡在黑暗中。

    他的辯護律師與冤案支持者心中可能五味雜陳,那些報道了冤案可能性的媒體應該也無法忘卻這段苦澀的經曆。

     形形色色的障礙伴随着冤案報道,可我這次面臨的障礙卻有所不同——我根本無法采訪到案件的關鍵人物菅家。

     我決定去一趟千葉監獄。

     柏油馬路的盡頭是一堵紅色磚牆,中間是雙開的灰色大鐵門。

    我在圍牆前一幢小屋内填寫了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同行的還有衫本純子和菅家的支持者西卷女士。

    确切地說,是西卷女士帶我們來的。

    我們把手機和随身物品放進大門後的寄存櫃,走入會面所的等候室。

     然而,我們隻能止步于此。

     監獄刑務官身穿肅穆的制服,金色徽章和紐扣锃亮無比。

    他闆着臉說:“法務省最近下達了通知,會面隻限親屬及以前探訪過的人。

    ” “可是菅家本人目前提出了無罪上訴。

    ”我說,言外之意是質問他,是不是不打算讓菅家說出自己無罪的主張? 刑務官始終面無表情,像戴了一張能劇的面具。

    我請他把通知拿給我們看,得到的回答是“不行”。

     最終,隻有西卷女士一人進了接見室。

    我與菅家僅隔數米,卻被硬生生地攔住了。

     西卷女士的會面結束後,我們一同離開監獄。

    我回頭看了一眼身後的紅色磚牆,它依然冷酷地巍然聳立。

     要采訪菅家,隻剩一個辦法——通信。

     我和衫本純子開始不斷給菅家寫信,試圖從字裡行間去獲取菅家本人知道的内情。

     從那堵紅色高牆中寄出的信紙一角上,蓋了一個小小的“回”形印章,那是經過審查的記号。

     敬啟 我是菅家利和。

     信紙上的文字比我寫的還秀麗工整。

     我是清白的。

    我沒有殺害小真實。

     我很希望與清水先生您見面,可惜無法辦到。

    從今年六月開始,我就不能見新的來訪者了。

    這是監獄的規定,不能違抗,實在抱歉。

     菅家完全沒必要向我道歉,我這麼想着,繼續往下讀。

    信中他提到了H和Y兩名刑警的名字。

    負責審訊、寫調查書的是H警部。

     我無法原諒這些刑警。

    那天早上,我還沒有起床,他們就闖入我家,對我又打又罵,還拿出素未謀面的小真實的照片給我看,一邊打我一邊讓我謝罪…… 從菅家的信中我得知他被帶走時的情況以及自供的實情。

     一九九一年,四十五歲的菅家住在栃木縣足利市那處之後被媒體報道為“隐蔽住所”的出租屋中。

    聽西卷女士講,菅家的父母住在足利市中心,為了方便去幼兒園上班,菅家在外面租了一個小屋獨立生活,不過他也常回父母家過夜,最後變成隻有周末才會回到出租屋。

     “菅家在家嗎?我們是警察!”十二月一日清晨,屋外傳來了怒吼聲與敲門聲。

     破門而入的是偵查一科的三名刑警,其中就有H警部和Y刑警。

     他們一腳踢開了地上的暖桌,命令我原地坐下,然後大聲吼道:“菅家,你是不是殺了一個孩子?” 還穿着睡衣的菅家說自己沒有殺人,可體格壯碩的H警部突然肘擊菅家的胸部,菅家向後倒去。

     我一直否認,可他們認定就是我幹的。

     Y刑警從上衣口袋中掏出一張小真實的照片給菅家看。

    菅家在新聞和報紙上見過這張照片,這才終于明白警察說的是哪起案件。

     他們叫我謝罪,可我沒有殺人啊。

    為了給死去的小真實祈福,我雙手合十對着照片拜了拜,結果他們說:“都這樣了還說不是你幹的!” 菅家以“非強制”的名義被帶去足利警察局接受盤問。

    可“非強制”不過是個表面說法,那天菅家原本要去參加朋友的婚禮,卻被強行帶上了警車。

     審訊室中,H警部一口咬定菅家就是兇手。

    “我看就是你幹的!”“我們非常熟悉那片區域,兇手就是你!” 他們還給菅家用了測謊儀。

     H警部說:“如今可是科學偵查的時代了,我們知道是你幹的。

    ”說完拿出了DNA型鑒定的報告。

     無論我怎麼解釋自己沒有殺人,他們都聽不進去。

    他們在桌下踹我的小腿,還用力向後抓着我的頭發罵道:“不許給我裝傻!” 審訊進行到了深夜。

    Y刑警态度比較溫和,他說:“菅家,如果你真幹了,能不能老實說出來?”而一旁的H警部一直在暴躁地咆哮:“你怎麼就不能自首呢?”“早坦白早解脫!” 菅家身心俱疲,再也堅持不住了。

     我當時隻想解脫,便說自己去過彈珠遊戲廳。

     H警部一聽,神情立即緩和下來,不再像之前那麼咄咄逼人。

    菅家感到自己已經無法回頭,在嚴刑逼供下終于崩潰,将頭靠在Y刑警的大腿上,流下不甘心的淚水。

     我太想從審訊中解脫出來,所以做了虛假的供述。

    我太軟弱了。

     淩晨時分,一張逮捕令擺在了菅家面前,他的手上被铐上銀色手铐。

    手铐很輕,給菅家帶來的心理沖擊卻很大。

    三疊大的拘留室裡,菅家蜷縮在粗布棉被中,為今後的命運感到不安,徹夜難眠。

     嚴苛的審訊持續了多日。

    H警部逼迫菅家承認足利市另外兩起殺童案也是他幹的。

     “就是你幹的對嗎?”H警部咆哮着,雙手抓住菅家的膝蓋用力搖晃,将坐在椅子上的菅家搖得前後亂顫。

    自暴自棄的菅家将三起案件都認了下來。

    他成了連環殺童案的兇手。

     菅家每次都會在信中寫道: DNA型鑒定搞錯了。

     我希望再做一次鑒定。

     每封信都必須經過監獄檢查。

    對他們來說,一個已經判了刑的人,與其申冤,不如端正态度,争取早日假釋。

    可是,菅家在信中堅持要再做一次DNA型鑒定。

     被捕兩個月後,菅家才獲準同外界通信。

    他從宇都宮的看守分所給母親和妹妹寫了許多信,我得到了閱讀這些信件的機會。

    那時的菅家還十分害怕所裡的檢查,隻敢在信中隐晦地表達自己無罪的事實。

     這裡好冷,我的腳凍僵了,身體也疼,沒有自由。

    我已經受不了了。

    剛來的時候,我被要求脫去衣物搜身。

    我從來沒有被如此殘酷地對待過,我真的非常懊悔。

     你們應該都認為這搞錯了吧?請一定相信我。

     我好想快點離開,好想回家。

    我會再給你們寫信。

     翻閱這些信件時,一封信的末尾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還剩兩千日元的稅沒交,麻煩你們幫我交一下。

    我給市政府添麻煩了,稅金就拜托你們了。

     菅家身陷囹圄,居然還在擔心自己滞納的稅金。

     我決定去見一見逼供的H警部和Y刑警。

    H警部當時是偵查一科的資深警察,案發後被特派到足利警察局當偵查主任。

    我翻遍栃木縣的老舊電話簿,終于找到他們。

     H警部早已退休,在宇都宮市一棟灰色的房子裡安度晚年。

    剛見到他,我便記起了這張臉。

     我在指認犯罪現場的新聞影像中見過他。

    當時菅家被帶到渡良濑川岸邊,身邊站着的黑臉刑警就是H警部。

    如今的他與當年一樣,體格健碩,目光如炬。

     “菅家正在上訴,說自己其實是清白的。

    ”我說。

     “審判是公開公正的。

    就算你現在來采訪我,我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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