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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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傍晚的渡良濑川岸邊應該也有不少人。

    然而,當時偵查員走訪了周邊街道、停車場、住宅,卻沒找到案發當天見過菅家的人。

    前偵查隊長将原因簡單歸結為菅家“個子太小,太不引人注意”。

     周六傍晚,我站在河堤邊的公路上,注意到這條路的人流量、車流量都很大,車輛來回穿梭,行人很難橫穿馬路。

    案發當年渡良賴川上隻有上遊的那座田中橋,因此這條路經常堵車,很多時候甚至會堵到彈珠遊戲廳門口。

     我查看了當時的新聞影像,發現警方接連幾天都在此處進行交通盤查。

     一個搖搖晃晃騎着小輪徑自行車的中年男人,一個身穿紅裙、坐在後座上緊緊拽着騎車人衣服下擺的小女孩,特征如此明顯的兩個人在擁堵的馬路上穿行,不可能沒有一個目擊者。

     二審判決中,法院判定:“沒有确切的目擊者也不足為奇。

    ” 果真如此嗎? 有不少人依然清晰記得當年的事。

    這是足利市發生的第三起殺童案,女孩失蹤後的翌日清晨,人們就發現了屍體。

    那段時間,市内警車穿行、警察到處盤問、警方與媒體的直升機在城市上空盤旋,大家都會不由自主地回想那天傍晚自己在幹什麼。

    尤其是男性,他們要找出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我們采訪了很多人,沒有一個說自己看到疑似菅家的男子,乃至一個大人騎車載着一個小女孩的場景。

     可是,有人目擊到了其他重要場景,并在案發後向警察提供了目擊證詞。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證詞憑空消失了,最終變成“該事件無目擊者”。

    當時警方對其中兩人的證詞做了詳細核查,給出了一份上百頁的調查書。

     其中一人就是住在渡良濑川堤壩附近、經營商店的吉田先生(化名)。

    案發當天,他從傍晚六點多便一直待在河邊,在草坪那兒做高爾夫揮杆練習。

     “我無意間擡頭往堤壩方向看了一眼,見一個男人牽着一個小女孩走了下來。

    他們是從堤壩的斜坡上走下來的,兩人手牽着手。

    ” 牽着手走下來的男人與小女孩。

    不是騎自行車。

    地點也不是調查書中所寫的菅家騎車下來的坡道。

    堤壩的一邊有一段水泥台階,台階盡頭是一片長草的斜坡,吉田先生說他們就是從那裡走下來的。

    從那片斜坡一直往前走,會走到一個有秋千的公園;而堤壩另一邊的上坡路一直延伸到彈珠遊戲廳門口。

    換句話說,這兩人從店裡出來,一路步行到有秋千的公園,這個路徑假設十分合理。

     “那個男人并不年輕,但距離太遠了,我看不清他的臉。

    孩子嘛,大概四歲的樣子。

    他們倆去的地方後來不是發現了屍體嗎,我就想,那個男的很可能就是兇手。

    ” 吉田先生并不知道菅家的供述内容,一直以為被警方逮捕的人就是自己目擊到的男人。

    我問他那個男人長什麼樣。

    吉田先生歎了口氣說:“看上去很機靈,瘦瘦的。

    對了,感覺跟魯邦三世[1]很像。

    ” 一個很像魯邦三世的男人。

    我腦海裡立刻浮現出漫畫中那個高高瘦瘦的角色形象。

     這形象與菅家毫無相似之處。

     突然我想起了些什麼,從包中取出一樣東西給吉田先生看。

     吉田先生的反應令我信心大增。

     當天目擊到這個男人與小女孩的還有一位姓松本(化名)的家庭主婦。

    警察詢問時,她答道:“那個小女孩大概四歲,身高一米左右,不胖不瘦,穿着條紅裙子,上衣的顔色也很鮮豔。

    ” 松本女士在學校做過美術老師,她根據印象畫了一幅素描。

    這幅鉛筆畫成的黑白素描中,天空雲朵低垂,左側有一座延伸至遠方的堤壩,中央是一大一小兩個橫穿草坪的身影。

    兩人從畫面左側走向右側。

     大步前行的男人就是那個很像“魯邦”的人,因為離得遠,面目不清。

    他身邊跟着一個穿裙子的小女孩。

    兩人前行的方向,就是發現屍體的現場。

     我看着素描上的“魯邦”,腦海中浮現出一個女人手握鉛筆快速作畫的情景。

    她對這兩人的印象到底有多深?她當時是否強烈地感覺到他們可能是兇手與被害人?我非常想見見這位女士,核實警方調查書裡的目擊信息,獲取案發當天更多的細節。

    然而松本女士已經搬離足利市,住所不明,經過多方查找依然無法得知她的去向。

     我目不轉睛地盯着畫中小女孩飛揚的裙角。

     紅色裙子……這個小女孩一定就是小真實。

     傍晚六點半左右,有人在彈珠遊戲廳附近最後一次看到小真實。

    之後,河邊一個穿紅裙子的小女孩被目擊到。

    照此推斷,“魯邦”才是真兇。

     縣警察局也許這樣考慮過,所以才有了那份針對吉田先生與松本女士的厚達一百多頁的調查書。

    可是,這些材料沒有作為檢方證據被遞交庭審。

     我向當時的偵查隊長提出這個疑問,他說:“不對。

    那些證詞根本不可信。

    好多内容都是他們随口胡說的,根本靠不住。

    他們壓根兒沒記住人長什麼樣。

    那個男的說自己親眼見過這兩人,可他關于兩人服裝、發型的證詞幾次都有出入……” 我覺得不對勁,可是又沒有反駁他的證據,隻得作罷,空留“消失的證詞”幾個字在腦中徘徊。

     我返回渡良濑川的岸邊,站在吉田先生當時練習高爾夫的草坪上。

    水泥台階下的斜坡雜草叢生,有被人踩踏過的痕迹。

    我想象着酷似魯邦三世的男人牽着小女孩走下斜坡的場景。

     我坐到堤壩上,俯視那個有秋千的公園,整理思路。

    眼前是一片開闊的草坪,到處可見仿佛會鑽出鼹鼠的小土堆。

    一股久違的青草香撲鼻而來。

     沒有人看到“騎自行車的兩個人”,卻有人看到“步行的兩個人”。

    一個主婦看到了在秋千附近走動的兩個身影,留下了一張素描。

    如今秋千的座椅已經沒了,隻剩一個藍色的秋千架。

    案發之後,鑒定人員在這一帶用石膏提取了足迹……想到這裡,我靈光一閃。

     我立刻奔向車站,乘坐東武鐵道的特急兩毛号列車返回東京都,在車上拼命回想着某個影像裡的畫面。

    日本電視台保存的“足利事件”相關材料我都看過,在案發地周邊詢問的刑警、交通盤查的情況、現場的航拍、提取足迹的鑒定人員……但我好像在這些影像裡錯過了很重要的東西。

     一回到台裡,我直奔報道局,沖到存放錄像帶的櫃子前快速翻找起來,終于找到一卷錄像帶。

    我将錄像帶放入播放機中,按下了播放鍵。

     畫面中出現的就是那個公園。

    那時已是案發數天後,禁止入内的黃色警示帶在風中搖晃,秋千還在。

    警察手持警棍在巡邏。

    畫面中出現了一個立式告示闆,是專為尋找目擊者而設的,上面有小真實的面部特寫與她穿紅裙子的照片。

    鏡頭順着告示闆上的文字慢慢下移,我握着遙控器,按下了暫停鍵。

    那塊告示闆上寫着:“小真實曾經從這裡走過,有印象者請與我們聯系。

    ” 這說明,栃木縣警察局有一段時間的确認為松本女士看見的紅裙女孩是小真實。

    錄像帶外殼上标記的采訪日期是吉田先生與松本女士向警方提供證詞的幾天之後,也就是說,根據他們的證詞,警方做出了紅裙女孩是小真實的推斷。

    然而,被逮捕的菅家居然供述自己騎車載着小真實,從那一刻起,“步行”的目擊證詞就變得礙事了。

     我已經收集了足夠多的材料來質疑“足利事件”。

    但關于菅家是否清白,我還是無法十分确定。

    根據我的推論,菅家不可能是兇手,可若他果真清白,當初為何要認罪?難道他在審訊中連一天都撐不下去?我記得供述調查書中有這麼一句話:“去年五月十二日我确實殺害了小真實……”調查書末尾還有一個蒼勁有力的簽名:警察本部刑事部偵查一科H警部。

    旁邊還蓋了印章。

     “确實殺害了”…… 這句話仿佛在我心上紮了一刀。

     雖然我認為菅家不可能是兇手,但菅家的确供述過自己殺了人。

    他如今在上訴中主張無罪,可萬一他是個搖擺不定、充滿妄想、自相矛盾的人呢?我貿然做一個本來難度就很高的冤案報道,是不是太草率了? 報道冤假錯案的記者和媒體本就少,更沒有記者會去追蹤一個已經塵埃落定的判決。

    這樣的調查一旦開始,就意味着要跟逮捕嫌疑人的警察、起訴的檢察官、判刑的法院對抗。

     這類案件的采訪調查也極其艱難。

    采訪逮捕方和起訴方,得到的回答都是套話——“沒錯,他就是兇手。

    ”“我們對偵查非常有信心。

    ”采訪被逮捕方更是困難重重。

    即便最終報道公之于衆,也會成為“不靠譜的新聞”,因為知名媒體手中的消息大多來自官方。

     在日本,各類消息通過政府機關的通報以及記者俱樂部等機構流向媒體,裝點着每日的新聞,如“官房長官在首相官邸……”“據厚生勞動省統計……”等報道。

    普通案件、事故、災害等由各轄區内的警察局來管,一旦發生案件,記者就會聚到警察局,采訪副局長等人,或者跑到偵查員的宿舍或住所采訪。

    盡管偵查員不會承認不利于偵查機關或自己的事,還會要求記者不許見報,但他們是記者非常重要的消息來源。

    通過這種途徑獲取的消息各家媒體沒什麼差别,偶爾,個别媒體會搶到獨家新聞。

     從此類官方渠道得到的消息就是所謂的“靠譜的新聞”,提供擔保的是“上頭”。

    從各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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