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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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林建笙這麼火大,因為反過來想,搞不好自己的老婆也“禮尚往來”,讓鄭元達到自己的家裡幽會過。

     “其實我那時跟鄭元達不是認真的……”李靜如幽幽地說,“鄭元達好像除了我之外,還有其他女人,我也沒想過當他的情婦,大家隻是各取所需吧……” 這個鄭元達其貌不揚卻風流成性,或許他對女性有一套手段,把她們治得服服帖帖。

     “你……有沒有替鄭元達生過孩子?”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想起呂慧梅的猜測。

     “當然沒有!”李靜如斬釘截鐵地說道,“有家室的人才不會這麼大意,鄭元達不會笨得留下這種麻煩。

    ” “林建笙有什麼朋友?”我改變話題。

     “他年輕有錢時便有不少酒肉朋友,我們結婚後他好像蠻孤僻,頂多跟拳館的朋友來往。

    ” “拳館?” “在油麻地的青龍拳館,不知道是打詠春還是洪拳的。

    他曾在那兒學拳,但後來沒學了,卻仍跟那兒的人保持聯絡。

    ” 學過功夫的暴躁男人,難怪常常坐牢。

     “你有沒有聽過他提起那兒的朋友?有沒有哪一個特别相熟?” “我隻記得一個叫‘阿閻’的名字,他提得較多。

    不過我沒見過那個人。

    ” “全名是什麼?”我掏出口袋中的記事本,寫下拳館的名字和人名。

     “不知道。

    ” 我抓抓頭,沒有全名比較難追查下去,但聊勝于無。

     “林建笙有沒有仇人?”我問。

     “如果被他打過的人都計算在内的話,太多了。

    ”李靜如無奈地回答。

     “除了你的情人外,他通常是為了什麼事打人?” “通常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例如工作上被奚落、管工對他呼喝之類。

    ” “那他除此之外有沒有得罪什麼人?” “這很難說,但我覺得沒有。

    ” 我靜默了一陣子,思考着每一個可能。

     “大緻上我想問的都問過了。

    ”我對李靜如說,“你剛才說的那間拳館在哪兒?” 李靜如沒法說明地址,不過她畫了幅地圖──青龍拳館就在三個路口外。

     正當我向阿沁示意離開時,李靜如從後叫住我:“警察先生。

    ” “怎麼了?” “這個……請等我一下。

    ”李靜如走進櫃台後的休息室,一陣子後回來,手上拿着一本褐色封面的記事簿。

    “這是建笙的記事簿,他失蹤那天沒帶在身上,我……我想它對你有用。

    ” 我接過記事簿,打開一看,日期還是二〇〇三年。

    在不同的日期旁邊寫着工作的資料,也有約朋友會面的時間。

    我點點頭,收下記事簿,離開小吃店。

     “她不敢說出來。

    ”在路上,我對阿沁說。

     “不敢說什麼?”她似乎對我剛才的調查感到不解。

     “她不敢說‘我相信我丈夫沒有殺人’。

    ” “什麼?林建笙在衆目睽睽下撞死了七個人啊!” “即便如此,她仍然相信他沒有殺死鄭氏夫婦。

    西區的車禍,她可能認為是意外。

    ” “你怎麼知道?” “因為她察覺到我的問題背後的意義,最後還給了我林建笙的記事簿。

    ”我把那本破舊的記事簿拿出來。

    “她果然對丈夫餘情未了,這麼多年還帶着他的遺物。

    ” “你認為林建笙無辜?”阿沁的聲調提高了八度。

     “不,我隻是覺得當中有疑點。

    ”我緩緩地說,“林建笙無辜的可能,大概隻有百分之二十吧。

    相比起他是無辜的可能,我比較在意的是他有沒有共犯。

    ” “共犯?” “你記得我在車上說過林建笙沒用刀刺胡老先生很奇怪吧。

    ” “你說他當時身上沒有刀子嘛。

    這又跟共犯有什麼關系?” “如果林建笙一心要殺掉鄭元達,他沖動地拿起刀子去東成大廈是合理的。

    可是,如果林建笙一如我們所知般暴戾成性,他不會被一個老頭威脅說報警而留手,他有刀子,一定遷怒面前的嚣張老頭,即使不刺下去,也會拔出刀子恐吓對方。

    可是他沒有這樣做,我隻能推斷他當時沒有刀子,換言之他是離開東成大廈後,再去買或拿刀子,之後待半夜攀外牆到三樓殺人。

    這是有預謀有計劃的殺人事件。

    我們判斷林建笙是兇手,全因為在現場找到他的指紋和腳印,可是這麼一來,就有個奇怪的地方──既然是有預謀殺人,兇手會不會笨得不戴上手套,留下一堆指紋?他既然有時間去準備刀子,也應該有時間去準備手套吧?” “也許他沒想到呢?” “對,這也有可能,所以我說他無辜的概率隻有百分之二十。

    我猜的情形是,林建笙被胡老先生罵走後,跟朋友會合,言談間說起這事,他的朋友慫恿他去教訓鄭元達,提出利用爬外牆水管的方法半夜潛入鄭宅。

    這個朋友戴上手套先爬進室内,卻因為某種原因殺死了在睡房中熟睡的鄭氏夫婦,随後而至的林建笙沒料到這一幕,知道自己脫不了嫌疑,于是慌忙逃走。

    林建笙沒機會向任何人提起這件事便撞車死去,所以如果真的有共犯的話,那家夥至今仍逍遙法外。

    ” “這……未免想得太戲劇化了吧?” “我說過這隻是猜想而已。

    ”我攤攤手,說,“不過當中最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林建笙為什麼要殺死鄭元達夫婦,還要用這麼殘忍的方法對付孕婦。

    剛才李靜如也說,鄭元達不是她第一個情人,林建笙也曾毆打過那些男人,為什麼林建笙這一次要用刀子下殺手?我總覺得有點不合情理。

    ” “那麼說,你懷疑那個什麼‘阿閻’?” “我不知道,所以才值得調查。

    ”我翻開林建笙的記事簿,查看三月的日程。

    三月初的某幾天記錄着“開工:寶馬山地盤”“開工:北角碼頭地盤”,可是在三月十一日以後的“開工”寫得十分潦草,變得歪歪斜斜。

    唯一不同的是三月十六日本來整齊地寫着“光明桌球室:阿閻”,卻被圓珠筆畫掉。

    在三月十七日──林建笙到東成大廈犯案的同一天──同樣以歪曲的字體寫着“阿閻”。

     看到“阿閻”這名字,令我有種不可思議的感覺,仿佛找到了事件的關鍵。

    這種不理性的判斷也許就是刑警的直覺。

     “對了,”阿沁突然笑着說,“剛才你對李靜如的态度令我吓一跳呢,今早你還是一副好好先生的樣子,想不到你對着一個潦倒的女人說得這麼狠。

    ‘少廢話,你是林建笙的妻子,所以你有義務回答我的問題’,就像電影裡的惡警似的。

    ” “刑警盤問不合作的證人時,最簡單的做法是放狠話,讓對方知道鬥不過自己,隻能言聽計從。

    ”我邊走邊說,“這一招通常很有效,對方投降便會從實招來。

    ” “如果對方還是不合作呢?” “這個,”我握起拳頭,“還有這個。

    ”我掀開夾克,拍了拍腰間的手槍。

     阿沁吐吐舌頭。

    她大概以為警察都會講道理,其實對付小混混,用拳頭方便得多了。

     我的思緒回到記事簿中的那個名字。

     “阿閻”…… 我的腦海裡再次出現“既視感”。

     就像似曾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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