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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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旺角鬧市。

    從新界的郊區回到九龍的核心地帶,就像突然從抒情的古典鋼琴曲轉變成重金屬搖滾音樂,有點叫人難以适應,也更難叫人相信兩者正是香港這座小城市的不同面貌。

     旺角是個怪異的地點,它一方面擁有媲美台北西門町或東京原宿的年輕人潮流中心,另一方面亦擁有香港數一數二“聲色犬馬、龍蛇混雜”的砵蘭街,滿布色情場所。

    近年因為大型商業購物中心朗豪坊在此落成,附近租金大幅上漲,令不少“小本經營”的風月場所陸續遷離,想不到警方撲滅不熄的罪惡之都,竟然被地産商削掉一半勢力,真是諷刺。

     因為區内缺乏規劃,交通繁忙,旺角展現出自由市場所能呈現的繁華,也帶來全港最嚴重的空氣污染。

    旺角的人口密度是世界之最,每平方公裡達十三萬人,空氣中的懸浮粒子超标兩倍,還有霓虹燈造成的光污染、露天市集帶來的噪聲問題等,對不少外國人來說,能在這區泰然生活的市民相當不可思議。

     下午一時是午飯時間,加上星期日,旺角街頭車水馬龍,人車争路,阿沁好不容易才在山東街找到一個停車位。

     “李靜如工作的店子在砵蘭街。

    ”剛下車,阿沁便說。

     “是在朗豪坊附近嗎?”我問。

     “不,是近油麻地碧街那一邊。

    ”油麻地在旺角南面,算是個較舊式的社區。

     “你打算問李靜如什麼?”阿沁邊走邊問。

     “不知道。

    ”我聳聳肩。

     “不知道?”阿沁站住,意外地看着我。

     “不知道,”我說,“我又不是記者,不會拟好問題。

    調查的目的不一定是找答案,更多時候是為了找問題。

    ” “哦,”阿沁和我并肩而行,說,“你總有一點想法吧?” “待會兒你别作聲,在旁邊觀看就好。

    還有,别把自己是記者的身份說出來,她以為你是警察的話,便由得她。

    一般市民不會對記者說真話。

    ” “那對警察便會說實話嗎?”阿沁噘噘嘴。

     “如果是心裡有鬼的,也不會說。

    ”我不懷好意地笑了笑,說,“可是我自然有方法讓對方說實話。

    ” 我們來到一家沒有座位的小吃店,賣的是熱狗、炸魚丸、煎釀三寶之類的小吃。

    這家店子在兩家快餐店中間,顯得特别寒酸。

    也許是地緣關系,這幾家食店不如彌敦道和西洋菜街那邊擁擠,我想砵蘭街還是黃昏後才會真正熱鬧起來。

    小吃店隻有一個顧客,他拿着一串魚丸離開後,我和阿沁便走進去。

     “先生小姐要些什麼?”一個衣着樸陋、容顔憔悴的女人站在櫃台後,以平闆沒感情的聲線問道。

     “請問李靜如小姐在嗎?”我把警員證放在她面前。

     女人怔了一怔,表情變得很複雜,慢慢地說:“我……我便是。

    這位警察先生,請問有什麼事?” 雖然店子裡隻有她一人,但我沒想過她便是林建笙的妻子。

    按年歲計算,她今年也不過三十三四罷了,可是她的皮膚和樣貌卻像個四五十歲的老女人。

     “我來是為了查問有關林建笙的事情。

    ”我斬釘截鐵地說。

     “這麼多年了,該說的早說完啦!你還想我說什麼啊?我現在已夠倒黴了,你們幾時才肯放過我?建笙人也死了,我房子也沒了,錢也賠了,因為我是林建笙的老婆,結果工作也丢了,現在隻能在這種小店打工,一天工作十六小時隻掙得幾千塊,你還想我說什麼?”李靜如顫聲說道,像是為了壓抑怒氣。

     “少廢話,你是林建笙的妻子,所以你有義務回答我的問題。

    ”我把頭湊近,盯着她的雙眼道。

     “你……”李靜如咬牙切齒,似是無處發洩情緒。

    她雙手放在桌上,不住顫抖,無名指上的銀戒指敲打着台面,發出咔嗒咔嗒的聲音。

     阿沁拉拉我的衣袖,像是叫我别逼得太緊,我向她打手勢,示意她别插手。

     “李靜如小姐,”我保持着平穩的語氣說,“對你來說,林建笙犯下的事情是無妄之災,因為他個人的決定,連累你陷入今天的環境。

    可是,你别忘記,當年是因為你搭上鄭元達,才引起一連串事件。

    你的一個錯誤決定,導緻了今天的結果。

    即使你不用為林建笙的罪行負責,你也得為你自己負責。

    你再不高興再不滿意,也要面對已成事實的過去。

    ” 李靜如像是洩了氣,眼眶泛紅。

     “好吧,你問吧。

    你是不是想問我建笙在事發前幾天有沒有什麼異樣?或者他有什麼藏匿的地點?六年前你們都不斷問這個……” “不,我想問你,你覺得林建笙是個怎樣的人。

    ” “咦?”李靜如詫異地看着我,“怎樣的人?” “就是你覺得他性格如何,為人如何之類。

    ” 李靜如似乎沒想過警察會問這個問題,一臉狐疑。

     “建笙他……脾氣暴躁喽。

    那幾年他常常犯事,一點事情便動手打人,坐牢像家常便飯,每次判個兩三個月的。

    因為這原因他找不到長工,隻能到地盤打散工,還好他死去的老爸留了個小房子給他,否則他和我隻能睡天橋底。

    ” “你們怎認識的?” “我十六歲時離家出走,在朋友介紹下和他認識的。

    不久我們便同居,我二十歲時便跟他結婚。

    剛結婚時還好,不過他每次打工總是不長,他老爸的遺産又吃得七七八八,我便去酒吧打工。

    就是那時開始吧,他越來越暴躁,我們之間的争吵也一次比一次嚴重。

    我二十一歲那年他第一次因為傷人入獄,我們的關系便越來越差了。

    ”李靜如的語氣漸漸平靜下來。

     又是典型的故事。

    對男人來說,在妻子面前擡不起頭是最難堪的事情。

    林建笙的收入一定不及李靜如,妻子賺得比他多,他這種大男人一定接受不來,隻能借暴力掩飾内心的不安。

     “你那時便結識了鄭元達?” “不,鄭元達是我二十六歲時的事了。

    ”李靜如說:“鄭元達之前我也有幾個情人,建笙每次知道後也大吵大鬧,也試過向他們報複,其中一次更打斷了對方兩條肋骨,令他再次因為傷人罪入獄。

    真是個大爛人。

    ” “話雖如此,你今天仍記挂着林建笙。

    ” “什麼?”李靜如愕然地看着我,就連我身旁的阿沁也微微發出呼聲。

     “你今天仍戴着結婚戒指。

    ”我指了指她的左手無名指上那枚簡陋的銀戒指。

     李靜如臉上一陣紅一陣白,沒說半句話。

     “林建笙怎麼知道你跟鄭元達的關系?” “他看我的手機簡訊。

    我一向很小心,看完鄭元達的簡訊都會删去,可是出事前一天我忘了帶手機,而恰巧鄭元達發簡訊約我……那個,于是露餡了。

    ” “他應該暴跳如雷吧。

    ” “他……那時憤怒得要殺人的樣子。

    ”李靜如嗫嚅道。

     “他傷害過你?” “沒有,就算罵得再兇,他從來沒打過我。

    ”李靜如忽然堅決地說,“建笙他不打女人的。

    ” 我感到心頭一震。

     “他如何找到鄭元達的住址的?” “我在手機裡有記下他的地址,他曾趁着太太和女兒不在,邀我到他的家……” 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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