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真正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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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的時候,李曉明當然不會同意一個陌生人提出的作案計劃。

    他給我打了很多次電話,我從來都不接。

    而且,我也從來不跟任何其他人用這部手機進行聯系,它隻用來跟李曉明互發短信。

     這樣過了一段時間,李曉明好像有些動心了。

    這也在我的預料之中,畢竟财富對很多人來說都是具有極大吸引力的。

    于是,我就給他出了很多主意,把我設想的基本方案告訴了他,但是這個計劃,需要恰當的時機來實現。

     在七月十五日中午,李曉明給我發了一條短信,大體意思是說當天上午程路明去醫院看病時,大夫建議他要馬上動手術。

    另外,上午程路明從醫院回來後,在車上寫了一封遺書,遺書裡面列出的遺産沒有把奔馳越野車包含在内。

    李曉明認為這是一個好機會,如果在當天制訂一個周密的詳細計劃,那他把奔馳車據為己有的願望就能實現了。

     看到李曉明的短信後,我馬上根據當天發生的這幾件事情,對我原來的計劃進行了修正、細化。

     通過最近幾個月對程路明家中的偵查和監控,我知道他每個周五晚上都會買咖啡帶回家飲用,這一點我以前也曾經跟李曉明确認過。

    由此,我給李曉明設計了具體方案——他晚上送程路明回家時,主動提出替程路明去購買咖啡;買咖啡時要多買一份其他飲料,并用現金付賬,以免事後被警察發現;把咖啡買回來後,故意把另一份飲料錯給程路明;當程路明進入小區後,馬上開車去地庫,并從消防通道盡快爬到十五樓,以避開單元門口的攝像頭;到了十五樓以後,要在樓道裡跟程路明當面把咖啡調換過來,一定不要等程路明回家以後再敲門更換咖啡,以防止在門上留下指紋,或者引起鄰居的注意;第二天上午盡量不要過早地主動給程路明打電話,以免事後引起懷疑;等警察發現程路明去世并進行調查的時候,要主動告訴警察程路明準備做手術的事情,并且誇大程路明的病情,引導警方調查走向歧途,但是這種引導一定不要太過明顯;在警方調查期間,一定要保持冷靜并積極配合調查;案件結案後,要盡快向公司辭職,開着奔馳車離開北京躲避風頭,盡量切斷與程路明家人及同事的聯系;等風頭過去之後,盡快把奔馳車賣掉,去一個别人找不到他的地方生活;實施謀殺程路明的計劃後,馬上把我們之間的短信聯系記錄全部删除,而且永遠不再聯系。

     當天下午,我又進入程路明和靜雯兩家,悄悄地把兩家客廳裡的針孔攝像頭拆掉了。

    我之所以取走程路明家裡的攝像頭,是考慮到要是當晚計劃實施成功,第二天警方接到報警後肯定會對程路明家裡進行仔細搜查。

    如果警察發現了客廳裡的攝像頭,他們一定會覺得這個案子不像表面看起來那樣是一樁簡單的自殺案件。

    如果警方懷疑這是一起謀殺案,那可就麻煩了。

    至于我取走靜雯家的攝像頭,隻是為了防患于未然。

    據我估計,警察即使發現程路明和靜雯的關系,他們應該也不至于會把靜雯當成嫌疑人。

    退一萬步來講,即使警方是這樣懷疑的,他們一定也找不出什麼證據來,畢竟靜雯對這件謀殺案一無所知。

    不過,謀殺程路明并讓警方認為這是一件自殺案件,對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我一定不能在任何一個細節出現纰漏,所以我還是把靜雯家的攝像頭也一并取走了。

     七月十五日晚上六點鐘左右,我給靜雯打了個電話,問她是否有時間帶女兒來看自己,她在電話裡告訴我說,當晚她要回她母親家看女兒,可能會在隔天——也就是周日——來看我。

    打完電話後,我知道了她當天晚上和第二天不會去我自己的住處找我。

    于是,當晚我就放心地留在陽光花園小區一四〇二房間,密切關注着事态的進展,并随時準備調整作案計劃。

     當天晚上九點半以後,我一直隔着房間裡的天花闆聽着樓上程路明家裡傳過來的聲音。

    我聽見程路明穿着他的木闆拖鞋,來到客廳裡待了幾分鐘;接下來,他又去書房待了一會兒;在接近十點半時,他來到了卧室,然後直到第二天早上,他家裡再也沒有傳出任何聲音。

    這一夜,我一分鐘都沒有合眼,一直在聽着樓上的動靜。

    随着時間一分一秒地推移,我的心裡感覺越來越興奮,因為我知道程路明平時睡覺都挺晚的,他今天這麼早就睡覺了,而且再也沒有發出任何響聲,這說明很可能是李曉明放在咖啡裡的安眠藥起作用了,我的計劃應該是成功了。

     第二天早上六點多鐘,我把一四〇二房間收拾了一下就鎖門離開了。

    我自己操作輪椅來到小區北門,打了一輛出租車回到自己的住處。

    這樣,即使警方在調查程路明的鄰居時也不會見到我。

    我一定要把自己完全僞裝成一個局外人,與這個案件絕不能有任何牽連。

     七月十六日下午,李曉明給我發短信,說計劃成功了,程路明已經死了,警察在跟他調查取證時,他也完全是按照我原來的安排回答他們的。

    我回短信告訴他,馬上把我們互發的所有短信都删掉,而且再也不要跟我聯系。

    我以為,從此以後我跟程路明一案再無任何聯系,隻要等待此事徹底過去,再慢慢争取我的靜雯回心轉意就萬事大吉了。

     過了十多天後,我發現此事好像已經過去了,警察也沒有找靜雯來了解情況。

    當時我還挺奇怪的,于是大多數時候,我又回到陽光花園小區程路明家樓下的一四〇二房間居住,想就近觀察事态的後續發展。

    我找了一個靜雯不在家的時間來到她家,重新在客廳裡安裝了一個針孔攝像頭。

    我安裝這個攝像頭有兩個目的,一是通過靜雯了解程路明一案的進展;二是了解靜雯的心情和生活,以争取更早地重新與她和好。

     但沒過幾天,出乎我意料的一件事發生了。

    八月一日周一上午,我發現有一個女人搬到了程路明家中,而且她剛搬來時還有警察陪着她進出。

    剛開始時,我猜想她應該是程路明的親人,來交接他留下來的這棟房子。

    但是,當時警察的出現引起了我的警覺,難道程路明的案子還沒有結案嗎?那幾天,我特别注意這個女人的行蹤。

    在一四〇二房間裡,我仔細地監聽樓上房間裡傳下來的動靜。

    我聽見她收拾客廳和書房的聲音,我聽見她在浴室放水洗澡的聲音,我甚至還隐隐約約聽見她打電話的聲音。

    當然了,她在說什麼話我是不可能聽清的。

     我琢磨着,看這樣子,這個女人是準備要長期在這裡住下去了,她的來意是什麼呢?我内心裡隐隐地有一絲不祥的預感。

     八月二日周二晚上八點多鐘,我操作着輪椅,在樓下院子裡的花園邊上乘涼,不時地擡頭看着程路明家中亮着燈光的書房。

    過了一會兒,他家書房的燈光熄滅了。

    我猜她可能是要外出,于是便躲在花園的銀杏樹和花叢中間,等待着她從院子裡經過。

    果然,幾分鐘之後,那個女人就從六号樓三單元的門口出來,經過離我不遠的地方,朝着小區北門走去。

    這個女人好像非常警覺,她路過花園十多米的距離之後,竟然停住腳步,轉身往我所在的方向查看。

    我躲在花園的陰影裡默不作聲,加之我坐在輪椅上,她從遠處是看不到我的。

     等這個女人出了北門之後,我看見她坐出租車離開了,看來短時間是回不來的。

    我急忙乘電梯來到十五層,用鑰匙打開程路明家門,進去查看他家裡的情況。

    我不敢開燈,怕别人從外面看見燈光,便打開我随身攜帶的手電筒四處查看。

    查看過程中,我戴着薄手套,很小心地不在任何物品上留下痕迹。

    其他的物品都沒有什麼異樣,但當我在客廳裡翻看她的筆記本時,我大吃一驚。

    筆記本扉頁上寫着她的名字,叫陸曉君。

    這個名字我知道——李曉明原來跟我說過——她就是要繼承程路明部分遺産的那個女人。

     在筆記本上,詳細地記錄着警方對程路明案件的證據鍊,以及陸曉君對這些證據的質疑和推翻這些證據的思路。

    除此之外,上面還寫有最近兩天她進行調查的進展,她認為,找到S是問題的關鍵。

    當時我感到大為驚訝,看起來她朝着找到程路明之死真相的方向已經邁出了一大步,尤其是她對證據鍊的質疑和假設是非常正确的。

    另外,雖然說找到靜雯可能對破案并沒有直接的幫助(因為靜雯沒有參與犯罪,且對案件背後真相一無所知),但是我既不希望靜雯被拖進來,更不喜歡靜雯被人找到後可能會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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