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表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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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吧。
”她媽媽說。
肯尼迪不應該不依不饒。
但她很生氣,媽媽一心撲在那個該死的蛋糕上,仿佛是什麼頭等大事,跟女兒說話反而是一件苦差事。
她想讓媽媽停下手裡的活,關注一下她。
“她在哪兒死的?”她問。
媽媽終于轉過身來。
她穿着桃紅色圍裙,手上沾着香草糖霜,眉頭皺起。
她沒生氣,但有些困惑。
“這是哪門子問題?”她說。
“我就問問!你從來不告訴我任何事……” “在奧珀盧瑟斯,肯尼迪!”她說,“我長大的地方。
她沒離開過那裡,沒去過其他地方。
好了吧,你就沒别的事可做了嗎?” 肯尼迪幾乎要哭了。
她很愛哭,當時更是動不動就哭,她媽媽總覺得很尴尬。
史黛拉隻在偶爾看一部傷心電影時才會落淚,抹掉眼角淚水時,她總會不好意思。
肯尼迪呢,如果想要一個粉紅色的彈力球,媽媽不買給她,還把她拖過商場地面,她就會哭起來。
在遊樂場輸了繩球遊戲,她也會哭。
夜裡從不記得的噩夢中驚醒,她也會哭。
此刻,雖然知道媽媽說的不是事實,她還是忍住了淚水。
“可你不來自那裡呀。
”她說。
“你說什麼呢?我當然來自那裡。
” “不,不是。
你告訴過我你來自一個小鎮,M打頭的,小時候你跟我說過。
” 媽媽沉默了好一會兒,肯尼迪開始抓狂,像《綠野仙蹤》結尾的多蘿西一樣。
你在那裡呀,你也在那裡呀!但關于那座小鎮的事是真的,她隻是不記得所有細節,她記得當時她坐在浴缸裡,媽媽靠在她旁邊。
但現在,媽媽卻一笑置之。
“我什麼時候告訴你的?”她說,“你現在也很小啊。
” “我不知道……” “你肯定記錯了,你當時還是個小寶寶。
”她媽媽走過來,她身後的蛋糕已經很光滑。
“來,親愛的,想舔勺子嗎?” 這是肯尼迪第一次意識到媽媽是個騙子。
那座小鎮印在了她腦海裡。
她揮之不去,雖然不記得它的名字——因為她從來沒記住過。
多年來,她再沒跟媽媽提起過它。
但上大學時,有一個晚上她有點嗨了,她從男朋友的書架上取下了一本百科全書。
“你幹嗎?”他随口問道,他顯然對手裡的大麻煙卷更感興趣。
她不置一詞,翻到路易斯安那州的部分,按字母順序搜尋城市和小鎮名字:曼斯菲爾德、馬裡恩、馬克斯維爾。
“嘿,”他說,“放下那玩意兒,你他媽的不是來看書的。
” 梅魯日、米爾頓、門羅。
“好了,夥計,那書不會比我還有意思吧。
” 月光社區、莫斯布拉夫、黎巴嫩山鎮……她看見了一定能認出來,她深信不疑。
但浏覽完全部名字,沒有一個有印象的。
她把書塞回書架。
“抱歉,”她說,“我不知道突然怎麼了。
” 那晚過後,她再沒試過搜尋那座小鎮。
對于這件事,她永遠知道自己是對的,但永遠無法證明,就像有人信誓旦旦說自己看到貓王去了某家食雜店,還敲了敲甜瓜,卻無法證明一樣。
和那些閑人不一樣的是,她不會告訴任何人。
隐秘的瘋狂——她不介意如此。
直到她遇見裘德·溫斯頓。
慶功會那晚,裘德說出了“馬拉德”這個詞,恰似肯尼迪多年未聽到的一首歌。
啊,原來是這首。
一九八五年,即《午夜掠奪者》落幕近三年後,她再次見到裘德,這次是在紐約。
當時她還是這座城市的新人,她來到這裡的第一個冬天剛過去一半。
她一生從未想過去洛杉矶以外的地方生活,但當時,她感到那座城市開始變小。
慶功會後,她再沒見過裘德,但在每個轉角,她都覺得自己會撞上她。
她看見她坐在餐館窗邊。
參演《屋頂上的小提琴手》時她說錯了台詞,因為她在前排看見了裘德。
那個女人和她一模一樣,深色皮膚,大長腿,有一點不安,有一點漠然。
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時,她已經毀了整場戲。
幕布還沒拉下,導演已下令舞台管理人員拿走她留在化妝間的物品。
她把自己的錯歸咎于裘德,她把一切都歸咎于她。
“我不明白,”她宣布搬去紐約時,她媽媽說,“大老遠去紐約幹嗎?在這邊不能做演員嗎?” 但她也想給媽媽一些空間。
起初媽媽拒絕讨論裘德的話,後來她想用邏輯反駁:我看起來像黑人嗎?你像嗎?我們和她可能是親戚嗎?不像,不可能,但她媽媽的人生故事幾乎都說不通。
她來自哪裡?婚前過着什麼樣的生活?她曾經是什麼人?愛過什麼人?她曾經想要什麼?一個個的缺口。
如今她看着媽媽,隻能看到這些缺口。
裘德至少為她提供了一道橋梁,一種理解方式。
她當然沒法放下她。
“我真心希望你别再為那件事憂慮了,”媽媽對她說,“你會把自己逼瘋的。
我敢肯定,這就是她對你說那些話的原因。
她忌妒你,想讓你不得安甯。
” 她已經回答了肯尼迪的問題,她多少受到了刺激,但她從不會生氣。
話說回來,她媽媽通常都是鎮定而理性的,即使她在對肯尼迪撒謊,她也會像做其他事一樣鎮定而理性。
在紐約,肯尼迪和男友弗朗茨住在皇冠高地的一間地下室,弗朗茨在哥倫比亞大學教物理學。
他生于德佩克斯港,長于貝德斯圖,住在紅褐色的廉租房裡,她在公交車上也會經過此類建築。
他喜歡講他成長時期的恐怖故事:老鼠咬他的腳趾,蟑螂聚集在壁櫥一角,瘾君子徘徊在樓下大廳,等着偷他的運動鞋。
起初她以為他想讓她了解他,後來才意識到,他隻是想要一個戲劇性的背景設定,來反襯他長大成人後的生活:細緻,好學,總愛擦他的玳瑁眼鏡。
他不酷。
她喜歡這一點。
他不是那種她喜歡遠觀的黑人,那些無精打采地
”她媽媽說。
肯尼迪不應該不依不饒。
但她很生氣,媽媽一心撲在那個該死的蛋糕上,仿佛是什麼頭等大事,跟女兒說話反而是一件苦差事。
她想讓媽媽停下手裡的活,關注一下她。
“她在哪兒死的?”她問。
媽媽終于轉過身來。
她穿着桃紅色圍裙,手上沾着香草糖霜,眉頭皺起。
她沒生氣,但有些困惑。
“這是哪門子問題?”她說。
“我就問問!你從來不告訴我任何事……” “在奧珀盧瑟斯,肯尼迪!”她說,“我長大的地方。
她沒離開過那裡,沒去過其他地方。
好了吧,你就沒别的事可做了嗎?” 肯尼迪幾乎要哭了。
她很愛哭,當時更是動不動就哭,她媽媽總覺得很尴尬。
史黛拉隻在偶爾看一部傷心電影時才會落淚,抹掉眼角淚水時,她總會不好意思。
肯尼迪呢,如果想要一個粉紅色的彈力球,媽媽不買給她,還把她拖過商場地面,她就會哭起來。
在遊樂場輸了繩球遊戲,她也會哭。
夜裡從不記得的噩夢中驚醒,她也會哭。
此刻,雖然知道媽媽說的不是事實,她還是忍住了淚水。
“可你不來自那裡呀。
”她說。
“你說什麼呢?我當然來自那裡。
” “不,不是。
你告訴過我你來自一個小鎮,M打頭的,小時候你跟我說過。
” 媽媽沉默了好一會兒,肯尼迪開始抓狂,像《綠野仙蹤》結尾的多蘿西一樣。
你在那裡呀,你也在那裡呀!但關于那座小鎮的事是真的,她隻是不記得所有細節,她記得當時她坐在浴缸裡,媽媽靠在她旁邊。
但現在,媽媽卻一笑置之。
“我什麼時候告訴你的?”她說,“你現在也很小啊。
” “我不知道……” “你肯定記錯了,你當時還是個小寶寶。
”她媽媽走過來,她身後的蛋糕已經很光滑。
“來,親愛的,想舔勺子嗎?” 這是肯尼迪第一次意識到媽媽是個騙子。
那座小鎮印在了她腦海裡。
她揮之不去,雖然不記得它的名字——因為她從來沒記住過。
多年來,她再沒跟媽媽提起過它。
但上大學時,有一個晚上她有點嗨了,她從男朋友的書架上取下了一本百科全書。
“你幹嗎?”他随口問道,他顯然對手裡的大麻煙卷更感興趣。
她不置一詞,翻到路易斯安那州的部分,按字母順序搜尋城市和小鎮名字:曼斯菲爾德、馬裡恩、馬克斯維爾。
“嘿,”他說,“放下那玩意兒,你他媽的不是來看書的。
” 梅魯日、米爾頓、門羅。
“好了,夥計,那書不會比我還有意思吧。
” 月光社區、莫斯布拉夫、黎巴嫩山鎮……她看見了一定能認出來,她深信不疑。
但浏覽完全部名字,沒有一個有印象的。
她把書塞回書架。
“抱歉,”她說,“我不知道突然怎麼了。
” 那晚過後,她再沒試過搜尋那座小鎮。
對于這件事,她永遠知道自己是對的,但永遠無法證明,就像有人信誓旦旦說自己看到貓王去了某家食雜店,還敲了敲甜瓜,卻無法證明一樣。
和那些閑人不一樣的是,她不會告訴任何人。
隐秘的瘋狂——她不介意如此。
直到她遇見裘德·溫斯頓。
慶功會那晚,裘德說出了“馬拉德”這個詞,恰似肯尼迪多年未聽到的一首歌。
啊,原來是這首。
一九八五年,即《午夜掠奪者》落幕近三年後,她再次見到裘德,這次是在紐約。
當時她還是這座城市的新人,她來到這裡的第一個冬天剛過去一半。
她一生從未想過去洛杉矶以外的地方生活,但當時,她感到那座城市開始變小。
慶功會後,她再沒見過裘德,但在每個轉角,她都覺得自己會撞上她。
她看見她坐在餐館窗邊。
參演《屋頂上的小提琴手》時她說錯了台詞,因為她在前排看見了裘德。
那個女人和她一模一樣,深色皮膚,大長腿,有一點不安,有一點漠然。
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時,她已經毀了整場戲。
幕布還沒拉下,導演已下令舞台管理人員拿走她留在化妝間的物品。
她把自己的錯歸咎于裘德,她把一切都歸咎于她。
“我不明白,”她宣布搬去紐約時,她媽媽說,“大老遠去紐約幹嗎?在這邊不能做演員嗎?” 但她也想給媽媽一些空間。
起初媽媽拒絕讨論裘德的話,後來她想用邏輯反駁:我看起來像黑人嗎?你像嗎?我們和她可能是親戚嗎?不像,不可能,但她媽媽的人生故事幾乎都說不通。
她來自哪裡?婚前過着什麼樣的生活?她曾經是什麼人?愛過什麼人?她曾經想要什麼?一個個的缺口。
如今她看着媽媽,隻能看到這些缺口。
裘德至少為她提供了一道橋梁,一種理解方式。
她當然沒法放下她。
“我真心希望你别再為那件事憂慮了,”媽媽對她說,“你會把自己逼瘋的。
我敢肯定,這就是她對你說那些話的原因。
她忌妒你,想讓你不得安甯。
” 她已經回答了肯尼迪的問題,她多少受到了刺激,但她從不會生氣。
話說回來,她媽媽通常都是鎮定而理性的,即使她在對肯尼迪撒謊,她也會像做其他事一樣鎮定而理性。
在紐約,肯尼迪和男友弗朗茨住在皇冠高地的一間地下室,弗朗茨在哥倫比亞大學教物理學。
他生于德佩克斯港,長于貝德斯圖,住在紅褐色的廉租房裡,她在公交車上也會經過此類建築。
他喜歡講他成長時期的恐怖故事:老鼠咬他的腳趾,蟑螂聚集在壁櫥一角,瘾君子徘徊在樓下大廳,等着偷他的運動鞋。
起初她以為他想讓她了解他,後來才意識到,他隻是想要一個戲劇性的背景設定,來反襯他長大成人後的生活:細緻,好學,總愛擦他的玳瑁眼鏡。
他不酷。
她喜歡這一點。
他不是那種她喜歡遠觀的黑人,那些無精打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