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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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

    我媽媽以前喜歡我拍的照片,她拿給教堂裡的所有人看。

    我給她拍了很多照片,但都沒帶走,我什麼也沒帶走。

    ” “發生了什麼事?”她說,“我是說,你為什麼要離開?” “說來話長。

    ” “說一點也行。

    求你了。

    ” 他沉默了好一會兒,然後告訴她,父親抓到他和妹妹的朋友鬼混。

    當時,他一個人在家,裝病沒和家人一起去帳篷複興派對,他打開父親的衣櫥,試了一件筆挺的西裝襯衫,練習了打溫莎領結,又穿着锃亮的翼尖皮鞋走來走去。

    他剛噴完古龍香水,蒂娜·詹金斯出現在草坪上,拍打他家的窗戶。

    她問他在做什麼?在演戲嗎?他的服裝不錯,再弄弄頭發就更好了。

    她把他的馬尾别在脖子後面。

     “好了,”她說,“這樣就更像男人了,看到沒有?什麼戲啊?你家有酒嗎?” 他忽略了第一個問題,直奔第二個。

    後來,蒂娜在父母面前将責任歸咎于金酒。

    他倒了兩大杯金酒,用水替代了母親的拖格蘭。

    她沒告訴父母是她先親的他,也沒說兩人直到他家人提早回家才鳴金收兵。

     “我父親有一條帶大銀扣的皮帶,”他說,“他對我說,既然我想做男人,他就像對待男人一樣對待我。

    ” 她緊緊閉上眼。

     “我很抱歉。

    ”她說。

     “陳年舊事了。

    ” “我不管。

    ”她說,“他不能那樣。

    他沒權力那樣做……” “我過去經常想,要不要開車回埃爾多拉多,”他說,“讓他和現在的我再較量一下。

    這樣想自己的父親不對。

    想到這個,我有時會喘不過氣來。

    有時我也會想就在街上走走,沒人能認出我來,那感覺會像參加自己的葬禮——看着大家的生活一切照舊,隻是缺了自己。

    也許我會敲門,說,嗨媽媽,但她已經認出我了。

    哪怕外表不一樣,她也一定能認出我來。

    ” “可以的,”她說,“你可以回去呀。

    ” “你願意和我一起回去嗎?” “我願意和你去任何地方。

    ”她說。

     他親她,脫下她的T恤,她也下意識去脫他的。

    他突然僵住,推開她,她有些畏縮。

    他下床鑽進浴室,回來時已經光着膀子,隻剩胸前的繃帶,他俯身靠近她。

     “我需要它。

    ”他說。

     “好呀,沒問題。

    ” 她把他拉到她上面,手指順着其光滑的背部向上,撫摸他的皮膚、皮膚和棉布。

     一開始,裡斯·卡特就想過結局。

     就像他剛抵達洛杉矶時,無家可歸,像隻弱小的羔羊,他已經在幻想有一天,他會離開這座注定将摧毀他的城市。

    或者像他在萬聖節派對上初次見到裘德·溫斯頓,他參加那場派對隻是因為有個在健身房認識的男孩邀請他,他心想,去他的,幹嗎不去。

    她獨自一人站着,裙子讓她煩躁不安,他從沒見過這麼黑的人,但又這麼漂亮。

    他感覺有一隻沉重的手将他按在沙發上。

    消停點,裡斯,别沖動。

    他已經知道結局,當她把手伸向他的大腿而被他推開的一刻,就是她離開的時候。

     一開始,他從未想過留在洛杉矶,他隻想盡可能遠離埃爾多拉多。

    如果海上還有路,他還會走下去。

    最初的幾個星期,他每晚都在黑暗的小巷裡為男人服務,有時會用嘴,男人們事後會對他更友善,也更感激,但他讨厭這樣。

    他們摸他的頭,叫他漂亮男孩。

    他帶着父親的獵刀防身,有時,擡頭看着那些靠在牆上的腦袋,他會想切開他們一起一伏的喉嚨。

    他終究沒下手,他收下那些皺巴巴的鈔票,然後找地方睡覺,有時睡在公園長椅上,有時睡在高速公路立交橋下,他會莫名想起與父親露營的經曆。

    他坐在空心原木上,看父親用一把不許他碰的刀子将兔子開膛破肚。

    這把刀來自父親的父親,如果父親有兒子,他還會傳給兒子,正因為這樣,裡斯離開時帶走了這把刀。

     他在夜店和酒吧裡結識那些人,他們抓着他的手穿過人群,請他喝酒,邀他共舞。

    他從不會去同一家夜店兩次,他總是害怕有人注意到他光滑的脖頸,瘦小的雙手,或内褲裡塞的襪子。

    有一次,韋斯特伍德的一個白人識破了他,一氣之下把他打出了熊貓眼。

    他很快就學會了規矩。

    坦承過去反而會被視為欺騙,唯一安全的做法就是隐瞞。

     遇見巴裡那晚,他已經餓得頭昏眼花。

    他喝了一杯威士忌蘇打水,幾乎走投無路地跟着他回家。

    他從沒和男人走出過小巷。

    黑暗讓他更有安全感,所以他沒答應巴裡。

    當天晚些時候,當巴裡抓着他胳膊,問他要不要吃飯時,裡斯驚慌地掙脫開來。

     “我他媽說不去——” “我知道你說不去,”巴裡對他說,“我他媽問你要不要吃的。

     你看起來很餓,那邊有個小飯館。

    ” 他指向一個街區外的深夜飯館。

    霓虹燈輝映下,混凝土染上了紫色和藍色。

    巴裡點了山核桃派,裡斯吃了兩個芝士漢堡和一籃薯條,差點噎住。

    反正他總要用某種方式來付這頓飯錢,也許不必吧,他摸了摸口袋裡的刀。

    巴裡看着他,用叉子攪起奶油。

     “你多大?”他問。

     裡斯用手背抹了把嘴,覺得不文明,又拿了張餐巾。

     “十八。

    ”他說,雖然過兩個月就不是了。

     “老天爺。

    ”巴裡笑了,“你還是個孩子,你知道嗎?我的學生都有你這麼大了。

    ” 他說他是老師,也許因此才表現得這麼友善。

    在另一重人生裡,裡斯也許會成為他的學生,而非他在夜店搭讪的男孩。

    但裡斯連高中都沒讀完,他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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