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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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的高溫烤化了,金紅色的包裝紙上粘着排洩物一樣的東西。

    啤酒罐掀開的瞬間,啤酒連着氣泡湧了一地,灑在他的襯衫和牛仔褲上,在瓷磚上留下尿一般的痕迹。

    周嘉怡急忙從包裡翻出一包紙巾遞給他。

    這時,應該就是這個時候,他埋頭擦着,一顆乒乓球從她包裡滾了出來。

    那是再微小不過的瞬間,假如不細細回憶他們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幾乎微小到足以忽略不計。

     他們狼狽地舔着包裝紙上溫熱的巧克力,從行政樓樓頂俯瞰整個校園,她突然說:“真不好意思。

    ” “好啦。

    ”他連忙扭過她的臉,親在她的額頭上。

     為什麼要說不好意思?他沒顧得上問。

     那是他們最後一天在一起。

     羅喆像是被繳了械的士兵,接受了喬歌的步步緊逼。

    他對她懷有戒心。

    她太像周嘉怡了。

    是跌入同一個陷阱?還是真愛上了别人?如果是前者,他替自己感到無能;如果是後者,他不免感到羞恥。

     羅喆漸漸找回了自信:越是不屬于他的,越要牢牢抓住。

    無非是配合表演罷了。

    “如果你生活在一種無法抗拒、無法改變的痛苦裡,那麼這種痛苦将是你的幸福。

    ”忘了哪位哲人這樣說過,這話像暗夜裡唯一的燈,讓羅喆覺得自己的生活也不是一無是處。

    他隻是不快樂,和那些因為失戀顧影自憐的人相比,至少還有一線生機,哲學層面的、具有生命意義的生機。

    喬歌是不能理解的。

     正因為這自私的生機,羅喆賣力表演。

    作為一個接受過嚴苛的哲學訓練的人,他怎麼會分不清靈與肉、愛與欲、苦痛與暴戾?他端起相機,在一群女孩的簇擁下悄悄按下快門。

    那一刻,透過鏡頭,周嘉怡仿佛在沖他微笑,和過去一樣。

    他突然知曉了命運。

     所謂命運,就是讓兩個原本素不相識的人相聚,又讓兩個曾經彼此憐惜的人分離。

    渺小的個體所能承受的最大苦痛,莫過于無法言說和假裝忘記。

     “囍”字貼在窗上,兩人的婚紗照挂上床頭的白牆。

    發完“明天婚禮有的忙了”,羅喆撂下手機,想起母親說過的話:割不斷的,才是緣分。

     喬歌 清早,懸挂着鮮花和彩帶的車子排成一隊從羅喆家出發,一路開到喬歌家的老院門口,院門口的街道太窄,鳴笛一片。

    “真他媽的,沒見人家結婚呢嗎!”司機師傅捶着方向盤,一腳油門,緊貼車體橫穿過車流。

    老院的大門也窄,車子扭了幾扭,開不進去,門口迎親的禮炮提前鳴響。

    喬歌穿一身鮮紅的秀禾服,被羅喆攙扶着下了樓,高跟鞋裡的絲襪一步一滑,上車時袖口卷進了車門,費了半天力氣才扯出來。

     車隊沿市中心的公路緩緩向前,坐在租來的紅色敞篷跑車裡,喬歌看見路人一張張冷漠的臉,他們好奇地望過來,和她短暫地四目相對,半秒内扭過頭去繼續趕路。

    她于是成了道路上最醒目也最尴尬的一道奇景,臉上抹着四五層厚厚的粉底,大風天裡被寒風吹得腮幫直顫,肌肉僵硬,還要裝成幸福的模樣,嘴角竭力上翹。

    她從後視鏡裡看到坐在副駕駛的婚禮司儀,兩隻手捏緊手卡,嘴裡念念有詞,不停向上翻着白眼。

     婚禮接近尾聲,喬歌拖着鑲金色亮片的禮服,和羅喆一起站在酒店大堂門口送客。

    高跟鞋太小,多一步都走不動了。

    天真冷,露在禮服外面的胳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她真希望他們早點離開。

     客人紛紛上了車,兩人正準備轉身離開,一個身影從停車場旁邊的花壇經過,塞着耳機,高個兒。

    他好像在哼歌,一隻手揉着脖子。

     喬歌趔趄着邁下台階,裙子太長,腿在襯裙裡裹得緊緊的,隻有小腿能微微擺動。

    她像企鵝一樣在寒冷的冰層上扭動着身體,鞋跟蹭着地面奮力向前,風在她耳邊呼呼吹,早上噴好的發膠幹了,幾縷頭發直挺挺披散在背後。

    跑過停車場和花壇,她向前探了探身子,頓時僵在原地。

    是另外的人,不是他。

     早上羅喆進門迎娶她時,兩人都格外平靜,倒是伴娘團和伴郎團鬧得兇,非要在他們頭頂懸個蘋果咬。

    找不見蘋果,羅喆從寬大的西服褲兜裡拿出一顆乒乓球,橙色的,有點紮眼。

     乒乓球抛起來,他們湊上去親吻,牙齒撞到了一起,喬歌嘴裡漾起絲絲的血腥味。

     她可能永遠都不會知道了,十年前,有個男孩子,跑到樹後撿乒乓球,無意間看見一處塞了磚頭的樹洞。

    他趁同伴不注意,偷讀了所有的紙條,然後默默放了回去。

     他對誰都沒說,直到寫字條的女孩要結婚了。

     婚禮過後,她脫掉高跟鞋,躺在新買來的婚床上,挂着濃濃的眼妝,眼睛通紅,腳跟陣陣酸痛。

     她看到他那條遲到的短信: DY→QG。

     ---2018年2月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