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就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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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過後,晚霞持續了很久,大概有五到十分鐘。

    我坐在礦洞外的石頭上看着晚霞。

    漫天火燒雲,我再沒見過那麼紅的雲,自己都要被那紅光熔化了。

    原來世間還有如此美景,留它不住,也不可複制,多麼讓人怅惘。

    我由此感到光陰是可貴的。

     這些東西,對我談不上具體的影響,但是日常經驗被打破了,受到了刺激,促使我去觀察身外的東西。

    之前每天考慮的,是吃什麼樣的飯,寫什麼樣的日記——我從小喜歡寫日記——此外是上誰家吃飯,晚上睡哪兒,都是基本的生存問題。

    冷了,就找衣服來穿;熱了,就脫衣服,僅僅是被動去迎合世界的變化而已,并不會有意識去關注天地的樣貌、時間的來去、生命的源泉與盡頭。

     年後的一天,雷管炸了以後,大家在洞口等着灰落下去。

    那天我不知怎麼,仿佛有某種力量牽引着,也不等其他人,點上蠟燭就一個人鑽了進去。

    裡面黑洞洞的,隻能看到燭光照亮的狹小範圍。

    摸索着走了幾十米,其他聲音都消失了,隻聽到自己踩着碎石和呼吸的動靜,帶着一點點微弱的回響。

    在寂靜裡,人的感官變得更加敏銳,我隐約由眼角察覺到某處有些異樣,便舉着蠟燭找過去。

    黑暗中,石壁上炸開了一個十幾厘米的小口,裡面是一窩晶瑩的水晶,一根根指向圓心。

    我握着蠟燭伸進去輕晃,亮晶晶的光透過水晶閃爍着,從各個方向鑽進了我的眼睛,熠熠生輝。

    一瞬間我被一股感動的浪潮席卷了。

    這種世間的極品,埋藏在山體裡,沒有人知曉,而它們仍然朝着最純淨最完美的方向生長。

    我忘掉了身邊的一切,世界隻剩下我和眼前這一捧水晶。

    我用眼光撫摸着它們,仿佛聽到了體内血液沸騰的聲音。

    我突然明白,如果沒有自我淨化的決心,一直渴望的個人“自由”,乃至在生活中藝術化的自我放逐,不過是無聊的自悲自憐,是逃避為人責任的借口。

    心中長鳴的喟歎,并非我個人獨有,而是每一個人心中與生俱來的悲歌。

    若隻是廉價的自我感動,在這茫茫人海中毫無意義,在這緘默的天地間更沒有任何價值。

    也許,我從未考慮過别人的感受、父母的擔憂。

    我開始對放肆的人生失去了興趣。

    生而為人,總該有些具體的價值,哪怕隻是讓關心我的人放心。

    我出于迷茫來到這裡,難道還要在迷茫中繼續蹉跎光陰嗎?自那一個月後,我便離開了礦山。

     出礦山後,我開始覺得人生應該主動點。

    不管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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