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傳》的成因〔1〕

關燈
其後,或者竟是二三十年之後。

    其實這也不算辱沒了革命黨,阿Q究竟已經用竹筷盤上他的辮子了;此後十五年,長虹“走到出版界”〔8〕,不也就成為一個中國的“綏惠略夫”〔9〕了麼? 《阿Q正傳》大約做了兩個月,我實在很想收束了,但我已經記不大清楚,似乎伏園不贊成,或者是我疑心倘一收束,他會來抗議,所以将“大團圓”藏在心裡,而阿Q卻已經漸漸向死路上走。

    到最末的一章,伏園倘在,也許會壓下,而要求放阿Q多活幾星期的罷。

    但是“會逢其适”〔10〕,他回去了,代庖的是何作霖〔11〕君,于阿Q素無愛憎,我便将“大團圓”送去,他便登出來。

    待到伏園回京,阿Q已經槍斃了一個多月了。

    縱令伏園怎樣善于催稿,如何笑嬉嬉,也無法再說“先生,《阿Q正傳》……。

    ”從此我總算收束了一件事,可以另幹别的去。

    另幹了别的什麼,現在也已經記不清,但大概還是這一類的事。

     其實“大團圓”倒不是“随意”給他的;至于初寫時可曾料到,那倒确乎也是一個疑問。

    我仿佛記得:沒有料到。

    不過這也無法,誰能開首就料到人們的“大團圓”?不但對于阿Q,連我自己将來的“大團圓”,我就料不到究竟是怎樣。

    終于是“學者”,或“教授”乎?還是“學匪”或“學棍”呢? “官僚”乎,還是“刀筆吏”呢?“思想界之權威”乎,抑“思想界先驅者”乎,抑又“世故的老人”乎?“藝術家”? “戰士”?抑又是見客不怕麻煩的特别“亞拉籍夫”乎?乎?乎? 乎?乎? 但阿Q自然還可以有各種别樣的結果,不過這不是我所知道的事。

     先前,我覺得我很有寫得“太過”的地方,近來卻不這樣想了。

    中國現在的事,即使如實描寫,在别國的人們,或将來的好中國的人們看來,也都會覺得grotesk〔12〕。

    我常常假想一件事,自以為這是想得太奇怪了;但倘遇到相類的事實,卻往往更奇怪。

    在這事實發生以前,以我的淺見寡識,是萬萬想不到的。

     大約一個多月以前,這裡槍斃一個強盜,兩個穿短衣的人各拿手槍,一共打了七槍。

    不知道是打了不死呢,還是死了仍然打,所以要打得這麼多。

    當時我便對我的一群少年同學們發感慨,說:這是民國初年初用槍斃的時候的情形;現在隔了十多年,應該進步些,無須給死者這麼多的苦痛。

    北京就不然,犯人未到刑場,刑吏就從後腦一槍,結果了性命,本人還來不及知道已經死了呢。

    所以北京究竟是“首善之區”,便是死刑,也比外省的好得遠。

     但是前幾天看見十一月二十三日的北京《世界日報》,又知道我的話并不的确了,那第六版上有一條新聞,題目是《杜小拴子刀鍘而死》,共分五節,現在撮錄一節在下面—— 杜小拴子刀鍘餘人槍斃先時,衛戍司令部因為從了毅軍各兵士的請求,決定用“枭首刑”,所以杜等不曾到場以前,刑場已預備好了鍘草大刀一把了
0.04970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