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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直、幽默、耐心,這是形容阿迪克斯·?芬奇的三個詞。

    還有一句形容他的話——從梅科姆縣及其周邊地區随便挑一個居民,問他對阿迪克斯·?芬奇的看法,回答八九不離十會是“我的朋友裡沒有比他更好的”。

     阿迪克斯·?芬奇為人的秘訣,簡單到深奧難解:大多數人都有道德準則,并努力在實踐中遵照這些準則行事,而阿迪克斯嚴格按照他的準則行事,不小題大做,不炫耀吹噓,不自我反省。

    他私下的個性即他公開的個性。

    他的準則即單純的《新約》倫理,收到的回報是每個認識他的人都尊敬、熱愛他。

    連他的敵人也愛他,因為阿迪克斯從不承認他們是他的敵人。

    他從不富有,但在他的孩子們心目中,他是最富有的人。

     一般小孩對于大人的事情了解得很少,但他的孩子卻擁有為人子女難得有的條件,知道的事情不少:阿迪克斯擔任議員時,結識了一個比他小大概十五歲的蒙哥馬利姑娘,他墜入愛河,并最終娶了她;他把她帶回梅科姆,他們住在小鎮主街上一棟新買的房子裡。

    阿迪克斯四十二歲時,他們的兒子出生了,他們給他起名傑瑞米·?阿迪克斯,紀念他的父親和他父親的父親。

    四年後,他們的女兒出生了,他們給她起名瓊·?露易絲,紀念她的母親和她母親的母親。

    過了兩年,有一天傍晚,阿迪克斯下班回家,發現他的妻子躺在前廊地上,死了,由于紫藤擋住了視線而無人看見——這株紫藤獨占廊角,把那裡變成了一塊陰涼、私密的休憩處。

    她死的時間不長,她摔落前坐的那張搖椅仍在搖晃。

    瓊·?格雷厄姆·?芬奇帶給這個家族一顆二十二年後奪去他兒子生命的心髒,就在他父親事務所前的人行道上。

     阿迪克斯這一年四十八歲,妻子撒手人寰,留下兩個年幼的孩子和一個名叫卡波妮的黑人廚娘。

    他未必曾追索過人生的意義,而隻是盡他最大努力養育他的孩子,就他在孩子心中的地位而言,他的努力确實稱優:他從來不因太累而不玩“傳球過人”的遊戲;他從來不因太忙而不編引人入勝的故事;他從來不因太專注于自己的問題而不用心谛聽悲慘的遭遇;每天晚上,他都給他們朗讀到聲音發啞為止。

     在念書給孩子聽時,阿迪克斯一石幾鳥,大概會令兒童心理學家深感驚愕:他手頭在看什麼就給傑姆和瓊·?露易絲讀什麼,兩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培養起一種難以名狀的博學。

    他們早早涉獵了軍事史、等待被通過成為法律的法案,《真探疑案》雜志、《亞拉巴馬法典》、《聖經》和帕爾格雷夫彙編的《英詩金庫》。

     無論阿迪克斯去哪兒,大多時候傑姆和瓊·?露易絲都會跟着。

    如果議會有夏季會議,他便帶他們去蒙哥馬利;他帶他們去看橄榄球賽、參加政治集會、上教堂;如果晚上他必須加班到很晚,就把他們帶到辦公室。

    太陽下山後,很難看到阿迪克斯身後沒有拖着孩子。

     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