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山水·人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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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山水·人物》〔1〕
題記〔2〕
兩三年前,我從這雜文集中翻譯《北京的魅力》的時候,并沒有想到要續譯下去,積成一本書冊。
每當不想作文,或不能作文,而非作文不可之際,我一向就用一點譯文來塞責,并且喜歡選取譯者讀者,兩不費力的文章。
這一篇是适合的。
爽爽快快地寫下去,毫不艱深,但也分明可見中國的影子。
我所有的書籍非常少,後來便也還從這裡選譯了好幾篇,那大概是關于思想和文藝的。
作者的專門是法學,這書的歸趣是政治,所提倡的是自由主義。
我對于這些都不了然。
隻以為其中關于英美現勢和國民性的觀察,關于幾個人物,如亞諾德,威爾遜,穆來〔3〕的評論,都很有明快切中的地方,滔滔然如瓶瀉水,使人不覺終卷。
聽說青年中也頗有要看此等文字的人。
自檢舊譯,長長短短的已有十二篇,便索性在上海的“革命文學”潮聲中〔4〕,在玻璃窗下,再譯添八篇,湊成一本付印了。
原書共有三十一篇。
如作者自序所說,“從第二篇起,到第二十二篇止,是感想;第二十三篇以下,是旅行記和關于旅行的感想。
”我于第一部分中,選譯了十五篇;從第二部分中,隻選譯了四篇,因為從我看來,作者的旅行記是輕妙的,但往往過于輕妙,令人如讀日報上的雜俎,因此倒減卻移譯的興趣了。
那一篇《說自由主義》,也并非我所注意的文字。
我自己,倒以為瞿提所說,自由和平等不能并求,也不能并得的話,更有見地,所以人們隻得先取其一的。
然而那卻正是作者所研究和神往的東西,為不失這書的本色起見,便特地譯上那一篇去。
這裡要添幾句聲明。
我的譯述和紹介,原不過想一部分讀者知道或古或今有這樣的事或這樣的人,思想,言論;并非要大家拿來作言動的南針。
世上還沒有盡如人意的文章,所以我隻要自己覺得其中有些有用,或有些有益,于不得已如前文所說時,便會開手來移譯,但一經移譯,則全篇中雖間有大背我意之處,也不加删節了。
因為我的意思,是以為改變本相,不但對不起作者,也對不起讀者的。
我先前譯印廚川白村的《出了象牙之塔》時,辦法也如此。
且在《後記》裡,曾悼惜作者的早死,因為我深信作者的意見,在日本那時是還要算急進的。
後來看見上海的《革命的婦女》上,元法先生的論文〔5〕,才知道他因為見了作者的另一本《北米印象記》〔6〕裡有贊成賢母良妻主義的話,便頗責我的失言,且惜作者之不早死。
這實在使我很惶恐。
我太落拓,因此選譯也一向沒有如此之嚴,以為倘要完全的書,天下可讀的書怕要絕無,倘要完全的人,天下配活的人也就有限。
每一本書,從每一個人看來,有是處,也有錯處,在現今的時候是一定難免的。
我希望這一本書的讀者,肯體察我以上的聲明。
例如本書中的《論辦事法》是極平常的一篇短文,但卻很給了我許多益處。
我素來的做事,一件未畢,是總是時時刻刻放在心中的,因此也易于困憊。
那一篇裡面就指示着這樣脾氣的不行,人必須不凝滞于物。
我以為這是無論做什麼事,都可以效法的,但萬不可和中國祖傳的“将事情不當事”即“不認真”相牽混。
原書有插畫三幅,因為我覺得和本文不大切合,便都改換了,并且比原數添上幾張,以見文中所講的人物和地方,希望可以增加讀者的興味。
幫我搜集圖畫的幾個朋友,我便順手在此表明我的謝意,還有教給我所不解的原文的諸君。
一九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魯迅于上海寓樓譯畢記。
※※※ 〔1〕《思想·山水·人物》日本鶴見祐輔的雜文集。
原書于一九二四年由日本東京大日本雄辯會社出版,共收雜文三十一篇。
魯迅選譯了二十篇,其中十三篇(包括序言)的譯文在收入單行本之前,曾分别發表于當時的報刊(《北新》周刊、《北新》半月刊、《語絲》周刊、《京報副刊》、《莽原》半月刊、《民衆文藝周刊》)。
鶴見祐輔(1885—1972),日本評論家,曾
每當不想作文,或不能作文,而非作文不可之際,我一向就用一點譯文來塞責,并且喜歡選取譯者讀者,兩不費力的文章。
這一篇是适合的。
爽爽快快地寫下去,毫不艱深,但也分明可見中國的影子。
我所有的書籍非常少,後來便也還從這裡選譯了好幾篇,那大概是關于思想和文藝的。
作者的專門是法學,這書的歸趣是政治,所提倡的是自由主義。
我對于這些都不了然。
隻以為其中關于英美現勢和國民性的觀察,關于幾個人物,如亞諾德,威爾遜,穆來〔3〕的評論,都很有明快切中的地方,滔滔然如瓶瀉水,使人不覺終卷。
聽說青年中也頗有要看此等文字的人。
自檢舊譯,長長短短的已有十二篇,便索性在上海的“革命文學”潮聲中〔4〕,在玻璃窗下,再譯添八篇,湊成一本付印了。
原書共有三十一篇。
如作者自序所說,“從第二篇起,到第二十二篇止,是感想;第二十三篇以下,是旅行記和關于旅行的感想。
”我于第一部分中,選譯了十五篇;從第二部分中,隻選譯了四篇,因為從我看來,作者的旅行記是輕妙的,但往往過于輕妙,令人如讀日報上的雜俎,因此倒減卻移譯的興趣了。
那一篇《說自由主義》,也并非我所注意的文字。
我自己,倒以為瞿提所說,自由和平等不能并求,也不能并得的話,更有見地,所以人們隻得先取其一的。
然而那卻正是作者所研究和神往的東西,為不失這書的本色起見,便特地譯上那一篇去。
這裡要添幾句聲明。
我的譯述和紹介,原不過想一部分讀者知道或古或今有這樣的事或這樣的人,思想,言論;并非要大家拿來作言動的南針。
世上還沒有盡如人意的文章,所以我隻要自己覺得其中有些有用,或有些有益,于不得已如前文所說時,便會開手來移譯,但一經移譯,則全篇中雖間有大背我意之處,也不加删節了。
因為我的意思,是以為改變本相,不但對不起作者,也對不起讀者的。
我先前譯印廚川白村的《出了象牙之塔》時,辦法也如此。
且在《後記》裡,曾悼惜作者的早死,因為我深信作者的意見,在日本那時是還要算急進的。
後來看見上海的《革命的婦女》上,元法先生的論文〔5〕,才知道他因為見了作者的另一本《北米印象記》〔6〕裡有贊成賢母良妻主義的話,便頗責我的失言,且惜作者之不早死。
這實在使我很惶恐。
我太落拓,因此選譯也一向沒有如此之嚴,以為倘要完全的書,天下可讀的書怕要絕無,倘要完全的人,天下配活的人也就有限。
每一本書,從每一個人看來,有是處,也有錯處,在現今的時候是一定難免的。
我希望這一本書的讀者,肯體察我以上的聲明。
例如本書中的《論辦事法》是極平常的一篇短文,但卻很給了我許多益處。
我素來的做事,一件未畢,是總是時時刻刻放在心中的,因此也易于困憊。
那一篇裡面就指示着這樣脾氣的不行,人必須不凝滞于物。
我以為這是無論做什麼事,都可以效法的,但萬不可和中國祖傳的“将事情不當事”即“不認真”相牽混。
原書有插畫三幅,因為我覺得和本文不大切合,便都改換了,并且比原數添上幾張,以見文中所講的人物和地方,希望可以增加讀者的興味。
幫我搜集圖畫的幾個朋友,我便順手在此表明我的謝意,還有教給我所不解的原文的諸君。
一九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魯迅于上海寓樓譯畢記。
※※※ 〔1〕《思想·山水·人物》日本鶴見祐輔的雜文集。
原書于一九二四年由日本東京大日本雄辯會社出版,共收雜文三十一篇。
魯迅選譯了二十篇,其中十三篇(包括序言)的譯文在收入單行本之前,曾分别發表于當時的報刊(《北新》周刊、《北新》半月刊、《語絲》周刊、《京報副刊》、《莽原》半月刊、《民衆文藝周刊》)。
鶴見祐輔(1885—1972),日本評論家,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