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山水·人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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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也不加删節了。

    因為我的意思,是以為改變本相,不但對不起作者,也對不起讀者的。

     我先前譯印廚川白村的《出了象牙之塔》時,辦法也如此。

    且在《後記》裡,曾悼惜作者的早死,因為我深信作者的意見,在日本那時是還要算急進的。

    後來看見上海的《革命的婦女》上,元法先生的論文〔5〕,才知道他因為見了作者的另一本《北米印象記》〔6〕裡有贊成賢母良妻主義的話,便頗責我的失言,且惜作者之不早死。

    這實在使我很惶恐。

    我太落拓,因此選譯也一向沒有如此之嚴,以為倘要完全的書,天下可讀的書怕要絕無,倘要完全的人,天下配活的人也就有限。

    每一本書,從每一個人看來,有是處,也有錯處,在現今的時候是一定難免的。

    我希望這一本書的讀者,肯體察我以上的聲明。

     例如本書中的《論辦事法》是極平常的一篇短文,但卻很給了我許多益處。

    我素來的做事,一件未畢,是總是時時刻刻放在心中的,因此也易于困憊。

    那一篇裡面就指示着這樣脾氣的不行,人必須不凝滞于物。

    我以為這是無論做什麼事,都可以效法的,但萬不可和中國祖傳的“将事情不當事”即“不認真”相牽混。

     原書有插畫三幅,因為我覺得和本文不大切合,便都改換了,并且比原數添上幾張,以見文中所講的人物和地方,希望可以增加讀者的興味。

    幫我搜集圖畫的幾個朋友,我便順手在此表明我的謝意,還有教給我所不解的原文的諸君。

     一九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魯迅于上海寓樓譯畢記。

     ※※※ 〔1〕《思想·山水·人物》日本鶴見祐輔的雜文集。

    原書于一九二四年由日本東京大日本雄辯會社出版,共收雜文三十一篇。

    魯迅選譯了二十篇,其中十三篇(包括序言)的譯文在收入單行本之前,曾分别發表于當時的報刊(《北新》周刊、《北新》半月刊、《語絲》周刊、《京報副刊》、《莽原》半月刊、《民衆文藝周刊》)。

     鶴見祐輔(1885—1972),日本評論家,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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