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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在背後營救他的會是伊蓮。

    不過即使他是無罪被冤枉入獄的,他也希望伊蓮不要知道這事。

    今後也絕不能讓她知道。

     “嗯,這衣服很合身嘛,這才像個詩人。

    ” “您讀了我在《大衆日報》上的詩嗎?那不是我真心寫出來的。

    ” 《大衆日報》的投稿上,内森并沒有使用自己的真名,而是用了“N.皮姆”的筆名。

    他不希望有朝一日當詩人内森·卡連聞名于世時,卻被人和小報上的諷刺詩作者聯系在一起。

     “我猜到你出獄後一定來這裡。

    ” “哈靈頓先生什麼時候會回來?為什麼其他兩個人也不在?” “哈靈頓他……暫時不會到這邊來了。

    ” 埃文斯猶豫了一下,說明天再帶他去見哈靈頓先生。

     内森猜測,哈靈頓可能是害怕被逮捕而躲起來了。

     “我讀了你在廷德爾先生那裡的詩稿,還有你發現的古羊皮卷。

    我們到樓下慢慢談吧。

    ” 走出辦公室後,埃文斯從書架上取下一沓紙放在桌上。

     “啊,那個是……”内森臉上展現出微笑。

    那是他放在這裡沒帶走的《悲歌》。

     “這些是抄本吧,似乎是很古老的詩。

    原本在哪裡呢?” “那些是我寫的,還沒寫完,就碰上了那種事。

    ” “這些是你寫的?” 埃文斯難以置信地搖着頭,看起來不是很高興。

     “不是你從什麼地方抄來的嗎?” “不,那是我的創作。

    ” 埃文斯沉思了一會兒後,換了個話題。

     “你跟廷德爾先生說,你寄放在他那兒的古羊皮卷是從令尊向教會要來的文書裡找到的,是嗎?” “是的。

    家父逝世後,我在閣樓裡找到的。

    ” “隻有那一篇?沒有其他的了?” “我找到的隻有那一篇。

    ”說完這句話後,内森有些貪心起來,“如果仔細找,說不定還能找到更多的。

    ” “請你務必找找看。

    ” “廷德爾先生似乎懷疑那是僞作。

    ” “哦,這種東西嘛,不仔細鑒定的話的确會吃虧的。

    可是依我看,那絕對是十五世紀的神職者寫的東西。

    後世的人不可能如此娴熟地運用古語,而且那羊皮紙也是舊東西。

    ” “您真有鑒賞的眼光。

    ” “你把古詩抽走了一張對吧?”埃文斯的聲音裡帶了些調侃的笑意,“還真是精明呢。

    ” “我還不能完全信任廷德爾先生。

    雖然我也覺得自己那樣有點失禮了,不過還是小心為上好。

    ” “可以讓我看看那一張嗎?那古詩篇很精彩,可是少了一張,前後的脈絡就不連貫了。

    ” “我放在宿處了。

    ” “你住在哪裡?” “肖迪奇。

    可是從明天開始,我打算像以前那樣,去‘馬修斯’寫東西。

    ” “那地方我知道。

    是那個面對噴泉小廣場的咖啡館對吧?不過我沒進去過。

    那麼明天中午左右我去‘馬修斯’接你,我們在附近的酒店吃飯吧。

    到時候給我看看你抽掉的那一張。

    然後我們再一起去找哈靈頓先生,他住在皇家交易所對面。

    ” 看到内森,巴雷特太太慌得不行。

    “我們還以為你半夜潛逃了。

    你跑到哪裡去了?” 内森走上閣樓,巴雷特夫人氣急敗壞地跟上去。

     代替床鋪架在木梁上的稻草床墊不見了。

     巴雷特夫人用憤怒的表情掩飾她的尴尬,掏出内森的錢包。

     “我怕有人來偷,就幫你保管起來了。

    你的房租也扣出來了。

    ” 内森把小皮袋裡的錢倒進手掌心,兩個金幾尼,還有三先令六便士三法尋。

     “即使扣掉房租,也不該就這麼點兒。

    ” 大概她以為内森不會回來了,就把他的東西洗劫一空,但他又忽然出現,隻好趕忙把手頭所有的錢都塞進了錢包裡吧。

     内森沒有跟她再費口舌,而是直接從口袋裡掏出剃刀,按下扳扣,泛着寒光的刀刃彈出來。

     他從後面抓住連滾帶爬想沖下樓梯的女人的肩膀,把刀子抵在她脖子上。

     “現在就隻有這麼多,晚點再還給你!” 幸好酒鬼巴雷特先生沒在家,要讓孱弱的内森一次對付兩個人,即使手裡有刀也做不到。

     他仍然将刀子抵在巴雷特夫人的脖子上,默不作聲。

    她伸手指向架子上擺着的一隻壺。

    内森架着她走過去,她把壺翻倒過來,裡面滾出三個幾尼的金币。

     内森把刀子從她脖子上快速移到頸後,抓住發根猛力一劃。

     松開手時,巴雷特夫人軟軟地癱倒在地,昏了過去。

     内森拿走了全部金币,跑到閣樓上拿起自己的行李箱,再次沖下樓梯,離開了這房子。

     反正他也不打算繼續住在巴雷特家的閣樓裡了。

    如果哈靈頓暫時不回來,他就暫時住在沒有人的大衆日報社吧,正好也能省下房租。

     他把剃刀收回到口袋裡,踏上返回琴酒巷的路。

     價值兩先令稿費的工作沒有了。

     内森坐在空無一人的大衆日報社的台階上,俯視着籠罩着一層薄灰的印刷機。

     他把錢包裡的錢都倒在掌心裡,數了又數。

    但不管算上多少遍,那錢也不會增加。

     五幾尼三先令六便士三法尋。

    這些錢能撐多久? 對于能夠成為古詩文的發現者,聲名大噪,再出版自己的詩稿一事,他還心存期望。

     紅色的摩洛哥羊皮上裝飾着蕾絲式樣的金箔壓花,書脊上寫着作者名字:内森·卡連,那名字上也烙印着金箔…… 第一本當然要簽上作者的名字,敬獻給伊蓮·拉夫海德小姐。

    然後各送一本給奈傑爾和愛德華。

    還有在故鄉的母親和佩勒姆牧師。

    母親不知道會有多為她的兒子驕傲。

     如果那本詩作能被世人肯定,那現在正在寫的《悲歌》或許也能出版。

    這篇作品才是最适合獻給伊蓮的。

     夢想漫無邊際地寵溺着坐在台階上的十七歲少年。

     可是媽媽,我現在沒錢了。

     母親從來都不認為詩作有價值。

    如果在學校介紹的法律事務所裡做見習生,即使前七年毫無收入,但隻要熬過去就能有薪水了。

    工作不算輕松,但生活能有一定程度的保障。

    母親很期盼這個保障。

    如果沒有佩勒姆牧師的支持,他現在還在做着那無聊且無意義的雜務工作呢。

     如果不挑揀的話,倫敦多得是能掙錢的路子。

     比如說拾狗糞。

    隻要攢到一定分量,拿到鞣皮工那邊去,就能賣錢。

    一草料桶的狗糞能賣八到十便士,品質好的甚至能賣到一先令。

    可是這要一整天彎腰看着地上撿拾糞便,他才不會去幹。

     鞣皮的工作比拾狗糞更糟。

    把屠宰場送過來的充滿血腥氣的獸皮,放在熟石灰溶液裡浸泡使之柔軟,然後割去毛發和肉,再翻過來刮去脂肪。

    那獸皮又黏又重。

    接着把這皮浸入狗糞制成的糞水裡。

    所以鞣皮工才需要那麼多的狗糞,鞣皮的整個工作環境臭不可聞。

     在為伊蓮朗讀書籍的時期,因為對裝幀使用的皮革的制造過程感興趣,内森曾去過一次韋斯頓街的皮革市場。

    深紅色的皮革書籍美輪美奂,但它在變成書籍封面的前一個階段——由獸皮轉換為皮革的過程,卻全都浸泡在鮮血與惡臭的汁液裡。

    用狗糞軟化的皮革會被再泡到丹甯溶液裡,最後再用火烘幹。

    制皮匠的生活環境與一般市民隔絕開來。

    内森掩鼻離去時,身後還傳來謾罵:“要不要把你的皮也剝下來鞣一鞣呀,小子!”等我死了——他忽然動心想道:如果我的皮被用來裝幀書本,那似乎也很不錯。

    被染成深紅色、用金箔壓花來裝飾的話,應該會很美吧?美麗的事物誕生于污濁。

    即使棺内的肢體與皮膚殘缺了一部分,神明應該也會寬恕的吧? 内森歎了口氣,回到眼前的貧窮現實。

     再比方說,去撈泥巴裡的破爛。

    這些人——大部分是小孩和老年婦女——趁退潮時去泰晤士河邊的泥灘上撿破爛,也能換點小錢。

    撿到的有煤渣、鐵屑、釘子、斷繩、骨頭等,十四磅煤渣一便士、五磅廢鐵一便士、三磅骨頭一便士。

    花上一整天時間,在泥灘上打撈總算賺到三便士。

    隻要不嫌髒,舍得在泥巴裡打滾,也可以免于餓死。

    但由于極不衛生,幾乎沒有一個打撈者不得病的。

    他們沒錢去看醫生,隻能在痛苦呻吟中死去。

     這是他在監獄裡聽一個七八歲的撿破爛的孩子說的,那孩子是溜進運煤船裡偷東西被捕的。

    據他說,監獄裡的日子比起在泥灘上撿破爛要好太多了。

    那孩子懂的詞很少,因為整天在泥灘上低頭翻揀,基本不和人說話,所以不會說幾個詞。

     這是神的旨意。

     但是,即使是這樣處境悲慘的孩子,神明最後還是會給他救贖的。

    隻要在牧師那裡祈禱,埋葬在教堂的墓地裡,天使就會來迎接擁抱他的靈魂,指引他上天堂。

     内森對牧師的教誨幾乎毫不懷疑。

    對那一絲的疑念,他裝作視而不見。

     他走進二樓哈靈頓先生的房間。

     床鋪很簡陋,但比起閣樓裡的稻草墊子還是強多了。

    跟監獄相比,更是如同皇宮。

     内森想起,奈傑爾和愛德華說過,他們的工作也是在惡臭中進行的。

    因為剛才想到了鞣皮,他才聯想到這個。

     他們還說,解剖實習很容易被人厭惡。

    内科醫生的社會地位很高,受人崇敬,但外科醫生卻被人歧視,更遑論解剖學了,簡直被當作毒蛇猛獸般避之不及。

    奈傑爾的臉上流露着孩童般的天真抱怨道:“明明探究人體的病理是當務之急啊。

    ”愛德華對此報以苦笑。

     内森又開始幻想:如果我死掉,就讓愛德華和奈傑爾解剖我的屍體吧。

    如果解剖是那麼重要的事的話。

    如果是他們倆,那麼被解剖也沒什麼的。

    埋在教堂墓地裡的,隻要是剩下的骨頭就行了。

     然後他又想到把皮膚做成皮革拿來裝幀書本的事。

     這是惡魔的誘惑…… 這是不對的,是嗎?為什麼不對呢?我的皮膚如何使用,神應該不會怪罪吧……可是我卻感覺到一絲罪惡,為什麼呢? 内森跪在地上祈禱之後,在哈靈頓先生的床上躺下。

    這邊不必擔心會被人強暴了,他得以一夜好睡。

     由于在監獄裡養成的早起習慣,内森很早就醒了。

    他發出了滿意的呻吟,伸了個懶腰。

    他現在想睡多久就能睡多久,于是又睡着了。

     他再次神清氣爽地醒來,精力充沛。

    床邊的小茶幾上有個大時鐘,時針指向三點二十七分。

    我睡到下午了?他吓了一大跳,但原來是那鐘因為沒人上發條而停了。

     話說回來,自己是不是還是睡過頭了?埃文斯先生會不會等得不耐煩回去了? 他趕忙走進浴室整理了一下自己,抱起筆記用具趕出門去。

    腳步蹒跚,呼吸急促。

    剃刀還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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