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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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需要縮小範圍就可以了。
” “淘汰法?” “是的。
照程序辦事。
” “留意各家的信箱,檢查打字機、指紋,諸如此類?” 他微笑道:“正是如此。
” 到了警察局,我發現辛明頓和格裡菲斯已經在那裡了。
納什把我介紹給一個身穿便裝,下巴突出的高個子男人——格裡夫斯巡官。
“格裡夫斯巡官,”納什介紹道,“從倫敦來,給我們提供幫助。
他是匿名信案件領域的專家。
” 格裡夫斯巡官悲涼地笑了笑。
我想,用一生的時間追查匿名信出自誰手,一定格外令人沮喪。
不過格裡夫斯巡官表現出一種憂郁的熱情。
“這種案子全都一樣,”他的聲音低沉憂郁,像一隻垂頭喪氣的偵探犬,“信裡的用詞和内容總是要吓人一跳。
” “兩年前我們辦過一件匿名信案子,”納什說,“當時也是格裡夫斯巡官幫的忙。
” 我看到格裡夫斯面前的桌子上散落着一些信件,顯然都被他仔細檢查過了。
“這種案子的難點,”他說,“就是收集這些匿名信。
收到信的人不是把信丢進壁爐,就是根本不承認收到過信。
這很愚蠢,你知道,害怕跟警方打交道。
但這裡有很多人這樣。
” “不過目前我們已經有不少信了,足以着手調查。
”格裡夫斯說。
納什從兜裡掏出我剛給他的那封信,遞給格裡夫斯。
格裡夫斯看完信,把信放在桌上,滿意地說:“非常好——真是好極了。
” 換成是我,可不會如此贊揚這些惹來麻煩的信,不過專家可能有其獨到的視角。
這種滿篇謾罵淫穢之詞的肮髒東西竟能給某些人帶來樂趣,我覺得很有趣。
“我認為,手頭的信息已足夠我們展開調查了。
”格裡夫斯巡官說,“我想囑咐各位,如果再接到匿名信,請立刻送到警察局來。
另外,如果聽說其他人收到匿名信——尤其是你,醫生,請特别留意你的病人——努力勸他們把信送來。
目前我已經有——”他伸出手指點着桌上的信,“一封辛明頓先生的,兩個月以前收到的;一封格裡菲斯醫生的、一封金奇小姐的、一封馬吉太太的、一封三冠酒店的女侍詹妮弗·克拉克的,以及辛明頓太太、巴頓小姐和銀行經理,都收到過信。
” “非常有代表性。
”我說。
“毫無新意,和其他案子大同小異。
這封信和那個女帽商店的女人寫的很相似。
這封和我們在諾桑伯蘭那個案子中發現的信差不多——最終發現是一個在校女學生寫的。
說實話,各位先生,我真希望看到一些‘新’東西,别總是這些陳詞濫調。
” “日光之下,并無新事。
[原文為“Thereisnothingnewunderthesun.”出自《聖經傳道書》1:9,“Thethingthathathbeen,itisthatwhichshallbeandthatwhichisdoneisthatwhichshallbedone:andthereisnonewthingunderthesun.”譯為“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
日光之下,并無新事。
”]”我喃喃說道。
“太對了,先生,如果你幹我們這一行,就會知道這句話完全正确。
” 納什歎了口氣,說:“是的,确實如此。
” 辛明頓問:“關于寫信人的身份,你們是不是已經很确定了?” 格裡夫斯清了清嗓子,發表了一小段講話。
“這些信有幾個共同點。
先生們,我可以在這裡一一列舉一下,也許能讓你們想到些什麼。
這些信的正文是從同一本書上剪下來拼成的。
是一本很舊的書,我認為是一八三〇年左右出版的。
這樣做的目的顯然是不想被人認出筆迹,如今大多數人都知道,筆迹鑒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不過這種僞裝在專家眼裡根本算不上什麼。
信封上沒有明顯的特征,信紙上沒有指紋。
也就是說,除了投遞人員、收信者和一些零亂的指紋之外,沒有任何共同的特别指紋。
由此可見寄信者非常謹慎,操作時戴了手套。
信封上的字是用溫莎七号打字機打的,機器老舊,‘a’和‘t’兩個字母和其他的不在一條直線上。
大部分信是從本地投寄的,或者直接放入信箱,因此寫信的人就在本地。
寫信者為女性,我認為年齡在中年或以上,很可能——這一點不是很确定——未婚。
” 我們充滿敬意地沉默了一兩分鐘。
然後我說:“打字機是最有用的線索,對不對?在這種小地方,要找出來并不困難。
” 格裡夫斯巡官難過地搖了搖頭,說:“那你就錯了,先生。
” “不幸的是,”納什督察說,“那部打字機太容易找到了。
它本來是辛明頓先生在辦公室裡用的,然後他送給了女子學校,任何人都很容易接觸到。
這裡的女士們常常去女子學校。
” “難道不能從……呃,打字習慣判斷出什麼嗎?你們是這麼說的吧?” 格裡夫斯點點頭。
“是的,可以——但這些信封是寫信者用一根手指打的。
” “是某個不太會用打字機的人嗎?” “不,我認為不是這樣的。
應該是某個會打字的人,但不希望被我們發現。
” “不管寫信的是誰,此人實在是太狡猾了。
”我慢慢地說。
“是的,先生,她确實很狡猾。
”格裡夫斯說,“用盡了花招。
” “我想這裡的鄉下婦女沒有這樣的頭腦。
”我說。
格裡夫斯咳了一聲。
“可能是我沒說清楚,寫信者是個受過教育的女性。
” “什麼?是位淑女?” 這個詞不由自主地冒了出來。
我已經多年不用“淑女”這個詞了,這時卻脫口而出,語氣正如我的祖母,模糊而傲慢的聲音說:“當然,親愛的,她不是個淑女。
” 納什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
“淑女”這個詞對他而言也有某種意義。
“不一定是淑女,”他說,“但肯定不是個鄉下婦女。
村婦們大都目不識丁,不會拼寫,當然更不可能用書面語流利地表達自己的想法。
” 我沒說話,因為我感到非常震驚。
這地方其實很小。
我不自覺地認定寫信人是個像克裡特夫人一樣心懷惡意、陰險狡猾的傻瓜。
辛明頓把我的想法說了出來。
他厲聲說道:“這樣的話
隻需要縮小範圍就可以了。
” “淘汰法?” “是的。
照程序辦事。
” “留意各家的信箱,檢查打字機、指紋,諸如此類?” 他微笑道:“正是如此。
” 到了警察局,我發現辛明頓和格裡菲斯已經在那裡了。
納什把我介紹給一個身穿便裝,下巴突出的高個子男人——格裡夫斯巡官。
“格裡夫斯巡官,”納什介紹道,“從倫敦來,給我們提供幫助。
他是匿名信案件領域的專家。
” 格裡夫斯巡官悲涼地笑了笑。
我想,用一生的時間追查匿名信出自誰手,一定格外令人沮喪。
不過格裡夫斯巡官表現出一種憂郁的熱情。
“這種案子全都一樣,”他的聲音低沉憂郁,像一隻垂頭喪氣的偵探犬,“信裡的用詞和内容總是要吓人一跳。
” “兩年前我們辦過一件匿名信案子,”納什說,“當時也是格裡夫斯巡官幫的忙。
” 我看到格裡夫斯面前的桌子上散落着一些信件,顯然都被他仔細檢查過了。
“這種案子的難點,”他說,“就是收集這些匿名信。
收到信的人不是把信丢進壁爐,就是根本不承認收到過信。
這很愚蠢,你知道,害怕跟警方打交道。
但這裡有很多人這樣。
” “不過目前我們已經有不少信了,足以着手調查。
”格裡夫斯說。
納什從兜裡掏出我剛給他的那封信,遞給格裡夫斯。
格裡夫斯看完信,把信放在桌上,滿意地說:“非常好——真是好極了。
” 換成是我,可不會如此贊揚這些惹來麻煩的信,不過專家可能有其獨到的視角。
這種滿篇謾罵淫穢之詞的肮髒東西竟能給某些人帶來樂趣,我覺得很有趣。
“我認為,手頭的信息已足夠我們展開調查了。
”格裡夫斯巡官說,“我想囑咐各位,如果再接到匿名信,請立刻送到警察局來。
另外,如果聽說其他人收到匿名信——尤其是你,醫生,請特别留意你的病人——努力勸他們把信送來。
目前我已經有——”他伸出手指點着桌上的信,“一封辛明頓先生的,兩個月以前收到的;一封格裡菲斯醫生的、一封金奇小姐的、一封馬吉太太的、一封三冠酒店的女侍詹妮弗·克拉克的,以及辛明頓太太、巴頓小姐和銀行經理,都收到過信。
” “非常有代表性。
”我說。
“毫無新意,和其他案子大同小異。
這封信和那個女帽商店的女人寫的很相似。
這封和我們在諾桑伯蘭那個案子中發現的信差不多——最終發現是一個在校女學生寫的。
說實話,各位先生,我真希望看到一些‘新’東西,别總是這些陳詞濫調。
” “日光之下,并無新事。
[原文為“Thereisnothingnewunderthesun.”出自《聖經傳道書》1:9,“Thethingthathathbeen,itisthatwhichshallbeandthatwhichisdoneisthatwhichshallbedone:andthereisnonewthingunderthesun.”譯為“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
日光之下,并無新事。
”]”我喃喃說道。
“太對了,先生,如果你幹我們這一行,就會知道這句話完全正确。
” 納什歎了口氣,說:“是的,确實如此。
” 辛明頓問:“關于寫信人的身份,你們是不是已經很确定了?” 格裡夫斯清了清嗓子,發表了一小段講話。
“這些信有幾個共同點。
先生們,我可以在這裡一一列舉一下,也許能讓你們想到些什麼。
這些信的正文是從同一本書上剪下來拼成的。
是一本很舊的書,我認為是一八三〇年左右出版的。
這樣做的目的顯然是不想被人認出筆迹,如今大多數人都知道,筆迹鑒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不過這種僞裝在專家眼裡根本算不上什麼。
信封上沒有明顯的特征,信紙上沒有指紋。
也就是說,除了投遞人員、收信者和一些零亂的指紋之外,沒有任何共同的特别指紋。
由此可見寄信者非常謹慎,操作時戴了手套。
信封上的字是用溫莎七号打字機打的,機器老舊,‘a’和‘t’兩個字母和其他的不在一條直線上。
大部分信是從本地投寄的,或者直接放入信箱,因此寫信的人就在本地。
寫信者為女性,我認為年齡在中年或以上,很可能——這一點不是很确定——未婚。
” 我們充滿敬意地沉默了一兩分鐘。
然後我說:“打字機是最有用的線索,對不對?在這種小地方,要找出來并不困難。
” 格裡夫斯巡官難過地搖了搖頭,說:“那你就錯了,先生。
” “不幸的是,”納什督察說,“那部打字機太容易找到了。
它本來是辛明頓先生在辦公室裡用的,然後他送給了女子學校,任何人都很容易接觸到。
這裡的女士們常常去女子學校。
” “難道不能從……呃,打字習慣判斷出什麼嗎?你們是這麼說的吧?” 格裡夫斯點點頭。
“是的,可以——但這些信封是寫信者用一根手指打的。
” “是某個不太會用打字機的人嗎?” “不,我認為不是這樣的。
應該是某個會打字的人,但不希望被我們發現。
” “不管寫信的是誰,此人實在是太狡猾了。
”我慢慢地說。
“是的,先生,她确實很狡猾。
”格裡夫斯說,“用盡了花招。
” “我想這裡的鄉下婦女沒有這樣的頭腦。
”我說。
格裡夫斯咳了一聲。
“可能是我沒說清楚,寫信者是個受過教育的女性。
” “什麼?是位淑女?” 這個詞不由自主地冒了出來。
我已經多年不用“淑女”這個詞了,這時卻脫口而出,語氣正如我的祖母,模糊而傲慢的聲音說:“當然,親愛的,她不是個淑女。
” 納什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
“淑女”這個詞對他而言也有某種意義。
“不一定是淑女,”他說,“但肯定不是個鄉下婦女。
村婦們大都目不識丁,不會拼寫,當然更不可能用書面語流利地表達自己的想法。
” 我沒說話,因為我感到非常震驚。
這地方其實很小。
我不自覺地認定寫信人是個像克裡特夫人一樣心懷惡意、陰險狡猾的傻瓜。
辛明頓把我的想法說了出來。
他厲聲說道:“這樣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