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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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好聽的字——愛。
但是沒法子再轉過這個彎兒來。
我隻好拿這個當作一種犧牲,我自幼兒還沒犧牲過什麼,也該挑個沒多大用處的東西扔出去了。
況且要維持我的“新”還另有辦法呢,隻要有錢,我的服裝,鞋襪,頭發的樣式,都足以作新女子的領袖。
隻要有錢,我可以去跳舞,交際,到最文明而熱鬧的地方去。
錢使人有生趣,有身分,有實際的利益。
我想象着結婚時的熱鬧與體面,婚後的娛樂與幸福,我的一生是在陽光下,永遠不會有一小片黑雲。
我甚至于迷信了一些,覺得父母看憲書,擇婚日,都是善意的,婚儀雖是新式的,可是擇個吉日吉時也并沒什麼可反對的。
他們是盡其所能的使我吉利順當。
我預備了一件紅小襖,到婚期好穿在裡面,以免身上太素淡了。
不能不承認我精明,我作對了!我的丈夫是個頂有身分,頂有财産,頂體面,而且頂有道德的人。
他很精明,可是不肯自由結婚。
他是少年老成,事業是新的,思想是新的,而願意保守着舊道德。
他的婚姻必須經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要給胡鬧的青年們立個好榜樣,要挽回整個社會道德的堕落。
他是二十世紀的孔孟,我們的結婚像片在各報紙上刊出來,差不多都有一些評論,說我們倆是挽救頹風的一對天使!我在良心上有點害羞了,我曾想過奮鬥呢!曾經要求過愛的自由呢!幸而我轉變的那麼快,不然…… 我的快樂增加了我的美麗,我覺得出全身發散着一種新的香味,我胖了一些,而更靈活,大氣,我象一隻彩鳳!可是我并不專為自己的美麗而欣喜,丈夫的光榮也在我身上反映出去,到處我是最體面最有身分最被羨慕的太太。
我随便說什麼都有人愛聽。
在作小姐的時候,我的尊傲沒有這麼足;小姐是一股清泉,太太是一座開滿了桃李的山。
山是更穩固的,更大樣的,更顯明的,更有一定的形式與色彩的。
我是一座春山,丈夫是陽光,射到山坡上,我腮上的桃花向陽光發笑,那些陽光是我一個人的。
可是我也必得說出來。
我的快樂是對于我的光榮的欣賞,我象一朵陽光下的花,花知道什麼是快樂嗎?除了這點光榮,我必得說,我并沒有從心裡頭感到什麼可快活的。
我的快活都在我見客人的時候,出門的時候,象隻挂着帆,順風而下的輕舟,在晴天碧海的中間兒。
趕到我獨自坐定的時候,我覺到點空虛,近于悲哀。
我隻好不常獨自坐定,我把帆老挂起來,有陣風兒我便出去。
我必須這樣,免得萬一我有點不滿意的念頭。
我必須使人知道我快樂,好使人家羨慕我。
還有呢,我必須謹慎一點,因為我的丈夫是講道德的人,我不能得罪他而把他給我的光榮糟蹋了。
我的光榮與身分值得用心看守着,可是因此我的快活有時候成為會變動的,象忽晴忽陰的天氣,冷暖不定。
不過,無論怎麼說吧,我必須努力向前;後悔是沒意思的,我頂好利用着風力把我的一生光美的度過去;我一開首總算已遇到順風了,往前走就是了。
以前的事象離我很遠了,我沒想到能把它們這麼快就忘掉。
自從結婚那一天我仿佛忽然入了另一個世界,就象在個新地方酣睡似的,猛一睜眼,什麼都是新的。
及至過了相當時期,我又逐漸的把它們想起來,一個一個的,零散的,象拾起一些散在地上的珠子。
趕到我把這些珠子又串起來,它們給我一些形容不出的情感,我不能再把這串珠子挂在項上,拿不出手來了。
是的,我的丈夫的道德使我換了一對眼睛,用我這對新眼睛看,我幾乎有點後悔從前是那樣的狂放了。
我納悶,為什麼他——一個社會上的柱石——要娶我呢?難道他不曉得我的行為嗎?是,我知道,我的身分家庭足以配得上他,可是他不能不知道在學校裡我是個浪漫皇後吧?我不肯問他,不問又難受。
我并不怕他,我隻是要明白明白。
說真的,我不甚明白,他待我很好,可是我不甚明白他。
他是個太陽,給我光明,而不使我摸到他。
我在人群中,比在他面前更認識他;人們尊敬我,因為他們尊敬他;及至我倆坐在一處,沒人提醒我或他的身分,我覺得很渺茫。
在報紙上我常見到他的姓名,這個姓名最可愛;坐在他面前,我有時候忘了他是誰。
他很客氣,有禮貌,每每使我想到他是我的教師或什麼保護人,而不是我的丈夫。
在這種時節,似有一小片黑雲掩住了太陽。
陽光要是常被掩住,春天也可以很陰慘。
久而久之,我的快活的熱度低降下來。
是的,我得到了光榮,身分,丈夫;丈夫,我怎能隻要個丈夫呢?我不是應當要個男子麼?一個男子,哪怕是個頂粗莽的,打我罵我的男子呢,能把我壓碎了,吻死的男子呢!我的丈夫隻是個丈夫,他衣冠齊楚,談吐風雅,是個最體面的楊四郎,或任何戲台上的穿繡袍的角色。
他的行止言談都是戲文兒。
我這是一輩子的事呀!可是我不能馬上改變态度,“太太”的地位是不好意思随便扔棄了的。
不扔棄了吧,我又覺得空虛,生命是多麼不易安排的東西呢!當我回到母家,大家是那麼恭維我,我簡直張不開口說什麼。
他們為我驕傲,我不能鼻一把淚一把象個受氣的媳婦訴委屈,自己洩氣。
在娘家的時候我是小姐,現在我是姑奶奶,作小姐的時候我厲害,作姑奶奶的更得撐起架子。
我母親待我象個客人,我張不開口說什麼。
在我丈夫的家裡呢,我更不能向誰說什麼,我不能和女仆們談心,我是太太。
我什麼也别說了,說出去隻招人笑話;我的苦處須自己負着。
是呀,我滿可以冒險去把愛找到,但是我怎麼對我母家與我的丈夫呢?我并不為他們生活着,可是我所有的光榮是他們給我的,因為他們給我光榮,我當初才服從他們,現在再反悔似乎不大合适吧?隻有一條路給我留着呢,好好的作太太,不要想别的了。
這是永遠有陽光的一條路。
人到底是肉作的。
我年輕,我美,我閑在,我應當把自己放在血肉的濃豔的香膩的旋風裡,不能呆呆對着鏡子,看着自己消滅在冰天雪地裡。
我應當從各方面豐富自己,我不是個尼姑。
這麼一想我管不了許多了。
況且我若是能小心一點呢——我是有聰明的——或者一切都能得到,而出不了毛病。
丈夫給我支持着身分,我自己再找到他所不能給我的,我便是個十全的女子了,這一輩子總算值得!小姐,太太,浪漫,享受,都是我的,都應當是我的;我不再遲疑了,再遲疑便對不起自己。
我不害怕,我這是種冒險,犧牲;我怕什麼呢?即使出了毛病,也是我吃虧,把我的身分降低,與父母丈夫都無關。
自然,我不甘心丢失了身分,但是事情還沒作,怎見得結果必定是壞的呢?精明而至于過慮便是愚蠢。
饑鷹是不擇食的。
我的海上又飄着花瓣了,點點星星暗示着遠地的春光。
象一隻早春的蝴蝶,我顧盼着,尋求着,一些渺茫而又确定的花朵。
這使我又想到作學生的時候的自由,願意重述那種種小風流勾當。
可是這次我更熱烈一些,我已經在别方面成功,隻缺這一樣完成我的幸福。
這必須得到,不準再落個空。
我明白了點肉體需要什麼,希望大量的增加,把一朵花完全打開,即使是個雹子也好,假如不能再細膩溫柔一些,一朵花在暗中謝了是最可憐的。
同時呢,我的身分也使我這次的尋求異于往日的,我須找到個地位比我的丈夫還高的,要快活便得登峰造極,我的愛須在水晶的宮殿裡,花兒都是珊瑚。
私事兒要作得最光榮,因為我不是平常人。
我預料着這不是什麼難事,果然不是什麼難事,我有眼光。
一個粗莽的,俊美的,象團炸藥樣的貴人,被我捉住。
他要我的一切,他要把我炸碎而後再收拾好,以便重新炸碎。
我所缺乏的,一次就全補上了;可是我還需要第二次。
我真哭真笑了,他野得象隻老虎,使我不能安靜。
我必須全身顫動着,不論是跟他玩耍,還是與他争鬧,我有時候完全把自己忘掉,完全焚燒在烈火裡,然後我清醒過來,回味着創痛的甜美,象老兵談戰那樣。
他能一下子把我擲在天外,一下子又拉回我來貼着他的身。
我暈在愛裡,迷忽的在生命與死亡之間,夢似的看見全世界都是紅花。
我這才明白了什麼是愛,愛是肉體的,野蠻的,力的,生死之間的。
這個實在的,可捉摸的愛,使我甚至于敢公開的向我的丈夫挑戰了。
我知道他的眼睛是尖的,我不怕,在他鼻子底下漂漂亮亮的走出去,去會我的愛人。
我感謝他給我的身分,可是我不能不自己找到他所不能給的。
我希望點吵鬧,把生命更弄得火熾一些;我确是快樂得有點發瘋了。
奇怪,奇怪,他一聲也不出。
他仿佛暗示給我——“你作對了!”多麼奇怪呢!他是講道德的人呀!他這個辦法減少了好多我的熱烈;不吵不鬧是多麼沒趣味呢!不久
但是沒法子再轉過這個彎兒來。
我隻好拿這個當作一種犧牲,我自幼兒還沒犧牲過什麼,也該挑個沒多大用處的東西扔出去了。
況且要維持我的“新”還另有辦法呢,隻要有錢,我的服裝,鞋襪,頭發的樣式,都足以作新女子的領袖。
隻要有錢,我可以去跳舞,交際,到最文明而熱鬧的地方去。
錢使人有生趣,有身分,有實際的利益。
我想象着結婚時的熱鬧與體面,婚後的娛樂與幸福,我的一生是在陽光下,永遠不會有一小片黑雲。
我甚至于迷信了一些,覺得父母看憲書,擇婚日,都是善意的,婚儀雖是新式的,可是擇個吉日吉時也并沒什麼可反對的。
他們是盡其所能的使我吉利順當。
我預備了一件紅小襖,到婚期好穿在裡面,以免身上太素淡了。
不能不承認我精明,我作對了!我的丈夫是個頂有身分,頂有财産,頂體面,而且頂有道德的人。
他很精明,可是不肯自由結婚。
他是少年老成,事業是新的,思想是新的,而願意保守着舊道德。
他的婚姻必須經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要給胡鬧的青年們立個好榜樣,要挽回整個社會道德的堕落。
他是二十世紀的孔孟,我們的結婚像片在各報紙上刊出來,差不多都有一些評論,說我們倆是挽救頹風的一對天使!我在良心上有點害羞了,我曾想過奮鬥呢!曾經要求過愛的自由呢!幸而我轉變的那麼快,不然…… 我的快樂增加了我的美麗,我覺得出全身發散着一種新的香味,我胖了一些,而更靈活,大氣,我象一隻彩鳳!可是我并不專為自己的美麗而欣喜,丈夫的光榮也在我身上反映出去,到處我是最體面最有身分最被羨慕的太太。
我随便說什麼都有人愛聽。
在作小姐的時候,我的尊傲沒有這麼足;小姐是一股清泉,太太是一座開滿了桃李的山。
山是更穩固的,更大樣的,更顯明的,更有一定的形式與色彩的。
我是一座春山,丈夫是陽光,射到山坡上,我腮上的桃花向陽光發笑,那些陽光是我一個人的。
可是我也必得說出來。
我的快樂是對于我的光榮的欣賞,我象一朵陽光下的花,花知道什麼是快樂嗎?除了這點光榮,我必得說,我并沒有從心裡頭感到什麼可快活的。
我的快活都在我見客人的時候,出門的時候,象隻挂着帆,順風而下的輕舟,在晴天碧海的中間兒。
趕到我獨自坐定的時候,我覺到點空虛,近于悲哀。
我隻好不常獨自坐定,我把帆老挂起來,有陣風兒我便出去。
我必須這樣,免得萬一我有點不滿意的念頭。
我必須使人知道我快樂,好使人家羨慕我。
還有呢,我必須謹慎一點,因為我的丈夫是講道德的人,我不能得罪他而把他給我的光榮糟蹋了。
我的光榮與身分值得用心看守着,可是因此我的快活有時候成為會變動的,象忽晴忽陰的天氣,冷暖不定。
不過,無論怎麼說吧,我必須努力向前;後悔是沒意思的,我頂好利用着風力把我的一生光美的度過去;我一開首總算已遇到順風了,往前走就是了。
以前的事象離我很遠了,我沒想到能把它們這麼快就忘掉。
自從結婚那一天我仿佛忽然入了另一個世界,就象在個新地方酣睡似的,猛一睜眼,什麼都是新的。
及至過了相當時期,我又逐漸的把它們想起來,一個一個的,零散的,象拾起一些散在地上的珠子。
趕到我把這些珠子又串起來,它們給我一些形容不出的情感,我不能再把這串珠子挂在項上,拿不出手來了。
是的,我的丈夫的道德使我換了一對眼睛,用我這對新眼睛看,我幾乎有點後悔從前是那樣的狂放了。
我納悶,為什麼他——一個社會上的柱石——要娶我呢?難道他不曉得我的行為嗎?是,我知道,我的身分家庭足以配得上他,可是他不能不知道在學校裡我是個浪漫皇後吧?我不肯問他,不問又難受。
我并不怕他,我隻是要明白明白。
說真的,我不甚明白,他待我很好,可是我不甚明白他。
他是個太陽,給我光明,而不使我摸到他。
我在人群中,比在他面前更認識他;人們尊敬我,因為他們尊敬他;及至我倆坐在一處,沒人提醒我或他的身分,我覺得很渺茫。
在報紙上我常見到他的姓名,這個姓名最可愛;坐在他面前,我有時候忘了他是誰。
他很客氣,有禮貌,每每使我想到他是我的教師或什麼保護人,而不是我的丈夫。
在這種時節,似有一小片黑雲掩住了太陽。
陽光要是常被掩住,春天也可以很陰慘。
久而久之,我的快活的熱度低降下來。
是的,我得到了光榮,身分,丈夫;丈夫,我怎能隻要個丈夫呢?我不是應當要個男子麼?一個男子,哪怕是個頂粗莽的,打我罵我的男子呢,能把我壓碎了,吻死的男子呢!我的丈夫隻是個丈夫,他衣冠齊楚,談吐風雅,是個最體面的楊四郎,或任何戲台上的穿繡袍的角色。
他的行止言談都是戲文兒。
我這是一輩子的事呀!可是我不能馬上改變态度,“太太”的地位是不好意思随便扔棄了的。
不扔棄了吧,我又覺得空虛,生命是多麼不易安排的東西呢!當我回到母家,大家是那麼恭維我,我簡直張不開口說什麼。
他們為我驕傲,我不能鼻一把淚一把象個受氣的媳婦訴委屈,自己洩氣。
在娘家的時候我是小姐,現在我是姑奶奶,作小姐的時候我厲害,作姑奶奶的更得撐起架子。
我母親待我象個客人,我張不開口說什麼。
在我丈夫的家裡呢,我更不能向誰說什麼,我不能和女仆們談心,我是太太。
我什麼也别說了,說出去隻招人笑話;我的苦處須自己負着。
是呀,我滿可以冒險去把愛找到,但是我怎麼對我母家與我的丈夫呢?我并不為他們生活着,可是我所有的光榮是他們給我的,因為他們給我光榮,我當初才服從他們,現在再反悔似乎不大合适吧?隻有一條路給我留着呢,好好的作太太,不要想别的了。
這是永遠有陽光的一條路。
人到底是肉作的。
我年輕,我美,我閑在,我應當把自己放在血肉的濃豔的香膩的旋風裡,不能呆呆對着鏡子,看着自己消滅在冰天雪地裡。
我應當從各方面豐富自己,我不是個尼姑。
這麼一想我管不了許多了。
況且我若是能小心一點呢——我是有聰明的——或者一切都能得到,而出不了毛病。
丈夫給我支持着身分,我自己再找到他所不能給我的,我便是個十全的女子了,這一輩子總算值得!小姐,太太,浪漫,享受,都是我的,都應當是我的;我不再遲疑了,再遲疑便對不起自己。
我不害怕,我這是種冒險,犧牲;我怕什麼呢?即使出了毛病,也是我吃虧,把我的身分降低,與父母丈夫都無關。
自然,我不甘心丢失了身分,但是事情還沒作,怎見得結果必定是壞的呢?精明而至于過慮便是愚蠢。
饑鷹是不擇食的。
我的海上又飄着花瓣了,點點星星暗示着遠地的春光。
象一隻早春的蝴蝶,我顧盼着,尋求着,一些渺茫而又确定的花朵。
這使我又想到作學生的時候的自由,願意重述那種種小風流勾當。
可是這次我更熱烈一些,我已經在别方面成功,隻缺這一樣完成我的幸福。
這必須得到,不準再落個空。
我明白了點肉體需要什麼,希望大量的增加,把一朵花完全打開,即使是個雹子也好,假如不能再細膩溫柔一些,一朵花在暗中謝了是最可憐的。
同時呢,我的身分也使我這次的尋求異于往日的,我須找到個地位比我的丈夫還高的,要快活便得登峰造極,我的愛須在水晶的宮殿裡,花兒都是珊瑚。
私事兒要作得最光榮,因為我不是平常人。
我預料着這不是什麼難事,果然不是什麼難事,我有眼光。
一個粗莽的,俊美的,象團炸藥樣的貴人,被我捉住。
他要我的一切,他要把我炸碎而後再收拾好,以便重新炸碎。
我所缺乏的,一次就全補上了;可是我還需要第二次。
我真哭真笑了,他野得象隻老虎,使我不能安靜。
我必須全身顫動着,不論是跟他玩耍,還是與他争鬧,我有時候完全把自己忘掉,完全焚燒在烈火裡,然後我清醒過來,回味着創痛的甜美,象老兵談戰那樣。
他能一下子把我擲在天外,一下子又拉回我來貼着他的身。
我暈在愛裡,迷忽的在生命與死亡之間,夢似的看見全世界都是紅花。
我這才明白了什麼是愛,愛是肉體的,野蠻的,力的,生死之間的。
這個實在的,可捉摸的愛,使我甚至于敢公開的向我的丈夫挑戰了。
我知道他的眼睛是尖的,我不怕,在他鼻子底下漂漂亮亮的走出去,去會我的愛人。
我感謝他給我的身分,可是我不能不自己找到他所不能給的。
我希望點吵鬧,把生命更弄得火熾一些;我确是快樂得有點發瘋了。
奇怪,奇怪,他一聲也不出。
他仿佛暗示給我——“你作對了!”多麼奇怪呢!他是講道德的人呀!他這個辦法減少了好多我的熱烈;不吵不鬧是多麼沒趣味呢!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