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第二個入華使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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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辭也很有意思,禁止的理由是:“免得多事”。

     值得注意的是,康熙在1月18日這天讓他的奴才把禁約批文遞給嘉樂的同時,還附了一道禦旨,上面寫着以後就用文字方式溝通,不要再見面。

    同時,康熙再次提到俄羅斯使團,表示如果不能達成共識,他會像上次一樣再印紅票,把各種道理印出來,讓俄羅斯人帶到歐洲去。

    如果康熙真如其批文所說,想要禁教,“免得多事”,他就沒有必要再附上這樣一道禦旨,威脅要印刷紅票,通過俄羅斯把道理講到歐洲去。

    這完全不是怕“多事”該有的樣子。

    康熙為什麼要這樣?原因很簡單,因為康熙先前已經斷定嘉樂來的時候有備選方案,對他來說,最好的結果是直接看到嘉樂的底牌,到底教皇能夠讓步多少,然後在那個基礎上再來和嘉樂談。

    康熙對禁約的批注以及附帶的禦旨隻有這一個目的。

     嘉樂在葡萄牙裡斯本等待去中國船的時候,教皇确實派人給嘉樂送去了備選方案。

    這一點康熙應該事先不知道,不過他還是猜到了。

     不出康熙所料,嘉樂收到康熙的批注和谕旨以後,很焦慮。

    第二天,他呈上了禁約的解說方案,寫道“嘉樂來時,教王還付于臣條約解說一張”,請康熙過目。

    嘉樂給出的解說,就是對禮儀問題中一些活動給出了通融,總共有八條。

    八條如下: 第一,中國基督徒在家中被允許使用上面僅僅刻着亡者名字的牌位,在這個牌位旁邊必須附有一個基督徒對死亡的看法的恰切說明。

    立這塊靈牌必須沒有任何迷信的暗示,必須避免一切惡表。

     第二,不是迷信的,也不會被懷疑為迷信的禮敬亡者的民間禮儀,可以得到準許。

     第三,對孔子的民間性禮拜是準許的,也準許用牌位敬拜他,牌位上必須沒有迷信的刻字,并且需要伴随着對天主教信仰的聲明。

    同樣,在修訂過的牌位前準許點燃蠟燭、焚香和供設食品。

     第四,允許在葬禮上使用蠟燭和香,但需張貼必要的聲明。

     第五,在修訂好的牌位面前,以及棺木面前允許叩拜和匍伏敬拜。

     第六,桌子上可以準備美味珍肴、水果、肉和其他按風俗習慣供給的食品,在靈柩前面或周圍可以放置修訂過的牌位。

    也必須作必要的聲明,沒有任何迷信的色彩。

    所有這些都是向亡者表示孝愛和尊敬。

     第七,可以準許在中國新年和其他節期向着修訂過的牌位叩頭。

     第八,在修訂過的牌位前可以燃燭和焚香。

    在墓前也可以供設食品,隻要采取上面提到過的預防措施即可。

     康熙收到這八條通融條款以後,很滿意。

    這變相同意了中國天主教徒參與很多之前被禁止參與的傳統活動,要求是參與者自己發一個聲明。

    盡管康熙還是讓嘉樂把他關于中國禮儀的評論帶回給教皇,但他馬上全盤接受了通融條款。

    康熙早就看出天主教這個内部争議是扯不清楚的,同時也看出這八條通融條款确實做出了很大讓步,教皇已經給足了他面子。

    他借着這個通融條款下了台階,結束了這場争論,應該說對各方面都是最好的結果。

     盡管在嘉樂拿出通融條款之前,康熙在談判中的文字,以及給教皇禁約下的批注,處處透着他的威嚴和憤怒。

    但有意思的是,他收到嘉樂通融條款三天後,态度又變得和藹可親,氣全都消了。

    他把所有北京傳教士和嘉樂召集到一起,對嘉樂說: 今節(春節)近,爾于明歲再定回去日期。

    今事體具已明白;朕之旨意,爾亦全曉。

    爾系使臣,辯論道理之時,朕必直言無隐。

    爾既不複争辯,朕仍前優待。

    朕原視中外為一家,不分彼此。

    爾可少息一二日,京城内天主堂,随爾便居住,以副朕懷柔至意。

     康熙是在1721年1月21日向嘉樂說的這段話。

    從中可以看出,康熙已經完全不生氣了,除了讓嘉樂随便在京城教堂居住以外,還特别解釋了為什麼此前他的态度強硬,因為那是“辯論道理”,必須“直言無隐”。

    康熙大概覺得他之前話說得太重,把嘉樂給吓着了,所以有必要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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