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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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黨殺,時犯伏吟,四柱無一吉者,不知其憑何書何理而選之也! 死後墓地稱為陰宅,人生前所居為陽宅。

    楊光先首先總論“陰陽二宅”選取應該與人本來出生時的生辰八字匹配。

    人一出生,生辰就定了,年、月、日、時四個部分,算命中稱為“四柱”。

    每一柱根據萬年曆又可轉換成天幹地支的兩個漢字(比如庚子、辛醜這樣的兩個字),這樣四柱總共就八個字。

    所以算生辰的又稱“四柱八字”。

    天幹地支的八個字各有陰陽五行屬性,而五行屬性的“木火土金水”互有相生相克的關系。

    五行相鄰兩字,前一個“生”後一個,同時“克”後面間隔的一個。

    比如木“生”後面的火,是相生的關系,同時木“克”間隔一個的土,二者就是相克的關系。

    另外“火”在被生的時候用掉了“木”,這在算命中稱為火“瀉”木。

    同樣的屬性,比如“木”和“木”在一起稱為相“扶”,取相互扶持的意思。

    在傳統的中國文化中,自然界的一切都有五行屬性。

    如此,人的八字五行就可以和自然界的一切相聯系起來,進行推算。

    當然具體推算中什麼是吉什麼是兇,就是測算人的本事了。

    楊光先在這個引用中就給出了他的判斷邏輯,他認為在選陰陽二宅的時候,山的朝向、下葬時間五行,都要“生”或者“扶”該人的八字五行,忌諱“克”這人的八字五行。

    在這個總論之下,楊光先又洋洋灑灑地具體分析了榮親王的八字命局。

    最後結論是榮親王下葬的時間方位等都是錯的,犯了大忌。

    對于楊光先的八字分析,湯若望稱他“僅知天文曆法”,測算、地理、風水這些都是下屬送上來,他隻是例行公事,蓋了印而已。

     道理上,雖說被測算的人是身份非同一般的榮親王,但是這位皇子畢竟是一個三個月就夭折的嬰兒,所以很多下葬環節欽天監确實沒有仔細推敲。

    根據口供看,埋葬時的1658年是戊戌年,欽天監官員的口供顯示,其實他們也知道楊光先所講到戊戌年在喪葬方面的一些禁忌,而且他們還向順治皇帝派來負責喪葬事宜的佟吉提到過。

    但是否相信這些傳說中的風水禁忌,很多時候是看主管人自己的理解。

    代表順治出面的佟吉有可能自己不怎麼相信,也可能是為了盡快完成任務,好向順治交差。

    無論什麼原因,佟吉的回答是“小王無礙”,也就是說小王喪葬不用忌諱這些。

    ”從衆多參與辦理喪葬事宜的人提供的口供來看,出去選葬址及操作下葬的人,都以盡快完事,不要節外生枝的态度在辦理。

    所以整個喪葬過程就算不說是敷衍,但說沒有人真正上心在辦是不為過的。

     這樣的辦理過程自然經不起楊光先來細推。

    而且審訊中,由于都過了六年,很多細節也記不得了,互相又在推诿,舉一列口供: 杜如預供稱:小的奉差在外,不曾共同選擇日期。

    等語。

     楊宏量供稱:不曾有人前來傳喚小的,小的不曾共同選擇。

    等語。

     湯若望供稱:杜如預、楊宏量共同選擇屬實。

    等語。

     這隻是一個例子。

    欽天監算日子和選墓地的是兩組人,如果把湯若望單獨算,那欽天監就涉及三組不同利益的人。

    算日子和選墓地的人,當年就對一些細節有不同意見。

    他們兩組人在一些五行分析上意見不一緻本來也屬正常。

    長期以來,遇到意見相左的情況,兩組商量一下,統一意見就完事了。

    沒料到這次遇到楊光先這樣的高手來追究。

    而且整個審理的大環境對欽天監極為不利,因為現實就是榮親王下葬不到三年,董鄂妃和順治就接連去世。

    這相當于已經坐實了欽天監風水選取有錯。

    所以楊光先提出下葬問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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