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意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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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義。

     如果你相信某個特定的故事,就算最小的細節也會讓你大感興趣,但與此同時,任何不屬于故事範圍内的事物都很難引起你的注意。

    比如堅定的共産主義者,可能會花上幾個小時,就是否該在革命的早期與社會民主主義者結盟進行激辯;但他們很少會暫停一下,思考無産階級對于地球哺乳動物進化有何意義,或是對全宇宙的有機生命有何意義。

    像這樣的閑談,會被認為是浪費口舌。

     雖然有些故事也會辛苦地把規模擴大到整個時空,但其他許多故事就是靠操縱聽衆的注意力,雖然規模遠遠較小,但成效并不遜色。

    講故事的一項關鍵法則就是讨論範疇隻要已經超過觀衆的視界,真正的最終範疇大小幾乎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不管是為了某個隻有千年曆史的國家,或是為了某個号稱有10億歲的神,信衆殺起人來的狂熱有可能不相上下。

    數字大到超過一定程度之後,人類的感覺都差不多。

    而在大多數情況下,要耗盡我們的想象力實在比想象的要容易太多。

     有鑒于我們對宇宙的一切認知,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不可能相信以色列、德國或俄羅斯民族主義的故事(或任何一般的民族主義故事)就是宇宙和人類存在的最終真理。

    如果這個故事幾乎完全不談完整的時間、完整的空間、宇宙大爆炸、量子物理、生命進化,那麼這個故事最多隻是整個真理和真相的一小部分。

    然而,人們不知為何就是無法看穿。

     确實,曆史上也曾有幾十億人認為,就算自己不屬于某個國家或某個偉大的意識形态運動,自己的人生仍然可能有意義。

    隻要自己能夠“留下些什麼”,讓自己的故事能夠超越自己的死亡,好像也就夠了。

    這裡留下的“什麼”,最好是靈魂或個人本質。

    如果在目前的軀體死亡後,我還能重生于一個新的身體,那麼死亡就不是終點,而是像兩章之中的空白,過去章節的内容仍然會在下一章繼續。

    對許多人來說,就算不以任何特定的神學為基礎,對于這種說法也都多少有些相信。

    在這裡,人們需要的并不是什麼精心設計的教條,隻是求個心安,希望自己的故事能夠在死後延續。

     人生如同一部永無止境的史詩,雖然是一種很普遍也很吸引人的說法,但有兩大問題。

    第一,不管人生的故事可以延續多長,也不見得更有意義,隻是比較長而已。

    印度教和佛教這兩大宗教,都認為生死就是無窮的循環,但也都擔心一切隻是徒勞。

    就這樣千百萬次,我學會走路、長大成人、與婆婆吵嘴鬥法,然後生病過世,就這樣無限循環。

    這有什麼意義呢?如果把我每一輩子流過的淚水聚集起來,能彙成一個太平洋;如果把每一輩子掉的牙齒和頭發聚集起來,會比喜馬拉雅山還要高。

    但這些又有什麼意義呢?難怪印度教和佛教大師殚精竭慮,都是一心想要擺脫這個旋轉木馬,而不是讓它延續下去。

     這種理論的第二個問題在于缺乏證據支持。

    我哪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自己曾經是個中世紀的農民、尼安德特獵人、暴龍或阿米巴原蟲?(如果我真的活了幾百萬輩子,而又是最近250萬年才有人類,那我肯定當過恐龍和原蟲吧?)誰又敢說我未來是會變成生化人、星際探險家,還是會變成一隻青蛙?把自己的人生以這種承諾當基礎,就像把房子賣了,換來一張雲端銀行開出的過期支票。

     所以,有些人并不相信自己死後會留下什麼靈魂,隻希望能夠留下一些更有形的東西。

    而所謂“有形的東西”有兩種形式:文化的或生物的。

    例如我可以留下一首詩,或留下一些我珍貴的基因。

    于是,我這一生之所以有意義,是因為後人在100年後仍會閱讀我的詩歌,或者是因為我還有兒孫繼續存活下去。

    至于他們的人生有何意義?那就是他們的事情,不是我的了。

    這樣一來,人生的意義就像是玩着已經拉開引信的手榴彈,傳給别人,你就沒事了。

     但是,很遺憾,就連“留下一些什麼”這種卑微的願望也很少能夠實現。

    絕大多數曾經存在的生物,都是沒有留下基因便已然滅絕。

    例如幾乎所有的恐龍都是如此;又如尼安德特人,在智人接手後就消失殆盡;再比如我外祖母的波蘭家族。

    在1934年,我的外祖母範妮和父母及兩位姐妹遷居耶路撒冷,但大部分親戚還留在波蘭的赫米爾尼克(Chmielnik)和琴斯托霍瓦(Cz?stochowa)。

    幾年後,納粹來犯,老弱婦孺一個不留,均未能幸存。

     即使隻是文化遺緒,也很少能夠留下。

    外祖母的波蘭家族留下的隻有家庭相冊裡幾張照片上褪色的面容,而我外祖母已經96歲高齡,現在連她也不記得每個人的名字了。

    而且據我所知,這些人并未留下任何文字,沒有詩,沒有日記,就連買東西的清單都沒有。

    你可能會認為,這些人畢竟曾是猶太人的一部分,是猶太複國主義運動的一部分,但這幾乎不會給他們的個人人生帶來任何意義。

    此外,我們怎麼知道他們每個人都愛做猶太人,都支持猶太複國主義?搞不好,其中有一個是忠誠的共産主義者,做了蘇聯的間諜而犧牲了自己;可能又有一個,一心希望能成為波蘭社會的一分子,于是做了波蘭的軍官,最後在卡廷(Katyn)大屠殺中喪命;也許還有一個,是激進的女權主義者,拒絕所有傳統的宗教和民族主義身份;既然他們沒有留下任何資料,要說他們所追求的人生意義是這個或那個,實在太容易了,而他們甚至連起身抗議的權利都沒有。

     如果我們無法留下什麼有形的東西(例如基因或詩歌),或許隻要能讓世界變得更好一點兒,也就足夠了。

    如果你幫了某個人,而他又去幫了其他人,這樣下去就有助于讓整個世界都變得更好,就像穿起一個“善的聯結”,而你就是其中的一個小環節。

    或許你也可以好好教導某個聰慧但不善與人相處的孩子,而他最後會成為醫生,拯救千百人的生命。

    又或許,你可以幫助一位老太太過馬路,讓她的人生有一小時開開心心。

    雖然這些做法确實有優點,但一串善意好像和一串海龜沒有多大差異:我們還是不知道意義在哪兒。

    有位智者被問到人生的意義。

    他說:“我知道的是,我在這裡是為了幫助其他人。

    但我不知道的是,究竟為什麼其他人在這裡?” 如果有些人不相信有什麼連接,不相信有什麼未來,也不相信有什麼集體的動人史詩,或許最安全、最簡單又能讓他們相信的一套故事就是“愛”了。

    “愛”這套故事并沒有打算要超越現在。

    諸多歌頌愛情的詩句都說過,當你沉浸在愛裡的時候,整個宇宙就隻剩下你愛人的耳垂、睫毛或乳頭。

    就像羅密歐看着朱麗葉的臉頰斜倚在手上,便感歎道:“願我化身那手上的手套,便可撫摸那臉頰!”隻要與此時、此地的一個身體相連,就能讓你覺得連接了整個宇宙。

     事實上,你愛的隻是一個人,而相較于其他每天在火車上或超市裡擦肩而過的人,這個人的本質并無不同。

    但對你來說,這個人似乎就是無窮無盡的宇宙,而你也願意在那無窮無盡的宇宙中失去自我。

    來自各種傳統的詩人,都常說浪漫的愛情如同天人合一,神祇就是他的愛人。

    浪漫主義詩人也常把自己的愛人寫得如同神祇一般。

    如果你真的和某人正陷入愛戀,永遠不會擔心人生有什麼意義的問題。

     然而,如果你不在愛河裡,又該怎麼辦?如果你還是相信這套“愛”的故事,隻是自己不在愛裡,至少你已經知道自己的人生目标了:尋找真愛。

    而且你已經在無數的電影裡看過愛,也在無數的著作中讀過愛,你知道自己總有一天會遇到那個特别的人,在那雙眼眸中你看到無限的光芒在閃爍,讓你的人生突然充滿意義,你所有曾有過的問題,都隻要一再呼喚着一個名字,就能得到解答,一如《西區故事》裡的托尼,或者看到朱麗葉正從陽台俯視自己的羅密歐。

     屋頂的重量 前面說過,一個好的故事必須讓人有可以扮演的角色,要能延伸到超出自我的視界;但與此同時,好的故事并不用真實。

    一套故事可以純粹出于虛構,隻要能讓我們有身份認同,覺得人生有意義,就已足夠。

    事實上,如果以我們目前的科學知識來判斷,全世界有史以來所有文化、宗教和部落的千千萬萬個故事,沒有一個是真實的,全部隻是人類的發明。

    如果你想問人生有何真正的意義,而對方是用一個故事來回答你,這個答案肯定是錯的。

    故事細節如何并不會有所區别,任何故事,都一定是錯的。

    原因在于,宇宙絕不是以故事的方式運作。

     那麼,為什麼大家會相信這些虛構的故事呢?第一,我們的個人身份認同是以這些故事為基礎的。

    我們從小就被教導要相信故事。

    早在智力和情感的獨立都還不足以判斷故事真假的時候,父母、師長、鄰居和社會文化早已把這些故事說了又說。

    等到我們智力成熟,已經在這些故事中投入太多心血,所以不僅不想去推翻這些故事,反而更想把故事合理化。

    那些追求身份認同的人,就像要玩尋寶遊戲的孩子,他們最後找到的,都隻是父母事先為他們藏起來的東西。

     第二,除了個人身份認同,就連人類整體的機構體制都是建立在故事上的。

    因此,僅僅是質疑故事真假,就讓人膽戰心驚。

    在許多社會中,想質疑故事的人都會遭到排擠甚至迫害。

    就算沒有這種情形,說到要質疑社會最基本的結構,也實在需要很大的膽子。

    原因在于,如果真的駁倒了相關的故事,就代表我們所知的整個世界都沒有意義。

    國家法律、社會規範、經濟體制,可能全部面臨崩潰。

     多數故事之所以仍能屹立不倒,靠的并不是穩固的地基,而是屋頂的重量。

    以基督教的故事為例,這套故事的基礎實在薄弱。

    到底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全宇宙創造者的兒子是在大約兩千年前、在銀河系的某個地方以碳基生命形式誕生?又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這事發生在加利利,而且他的母親還是個處女?雖然如此,以這個故事為基礎,全球就是建立起了許多重要的機構與體制,而且單憑其重量就形成了強大的力量,使這個故事颠撲不破。

    曾有許多戰争,起因隻是為了改動這個故事裡的某個字。

    例如西方基督教與東正教分裂千年的原因,近來又在克羅地亞與塞爾維亞人的相互屠殺中體現出來,一切都始于拉丁文的“filioque”(“和子說”)這個詞。

    西方基督教想把這個詞放進基督教信仰,而東正教強烈反對。

    (把這個詞加進去的影響,在神學上有極其複雜、神秘的意義,這裡不可能說得清楚。

    欲知詳情,請查谷歌。

    ) 如果個人身份認同和整個社會系統都是以某個故事為基礎,就很難再去質疑這個故事。

    原因并不是這個故事證據齊全,而是因為一旦崩潰就會引發個人和社會的災難。

    在曆史上,屋頂有時比地基更重要。

     “信”出來的産業 讓人生有意義、讓人有身份認同的故事,雖然都是虛構的,但人類還是得相信這些故事。

    那麼,怎樣才能讓人感覺故事是真的呢?我們已經知道人類想要相信故事的原因,現在我們得讨論一下讓人相信故事的方法。

    早在幾千年前,祭司和巫師就已經找到了答案:靠各種儀式。

    “儀式”是一種神奇的行為,能讓抽象變得具體、虛構變得真實。

    至于儀式的精髓,可以說就在于它的咒語,中文念“天靈靈、地靈靈”,在西方則念“Hocuspocus”,似乎念了咒語,就能讓A變成B。

     想讓基督在信衆的眼中變得真實嗎?在彌撒儀式中,神父拿起一塊面包和一杯葡萄酒,說面包是基督的肉,葡萄酒是基督的血,吃着面包、喝着葡萄酒,就是讓信衆與基督共融。

    基督都能在口中嘗到了,哪有比這更真實的呢?傳統上,神父是用拉丁文做出這些大膽宣示的,而拉丁文正是宗教、法律、各種人生秘密所使用的語言。

    農民群聚、露出着迷的眼神,神父再高高舉起一塊面包,大聲說道:“Hocestcorpus!”(這是耶稣的身體!)理論上這面包就成了基督的肉。

    這群不懂拉丁文的農民把“Hocestcorpus”誤聽成“Hocuspocus”!結果就這樣流傳下來,在西方成了一句強大的咒語,可以把青蛙變成王子,把南瓜變成馬車。

     早在基督教誕生的千年之前,古代印度教也用過同樣的技巧。

    《廣林奧義書》(BrihadaranyakaUpanishad)曾把獻祭一匹馬的過程,解釋成整個宇宙形成的故事。

    這裡一樣是遵照着“天靈靈,地靈靈,讓A變成B”的架構,說道:“馬頭為黎明,眼睛為太陽,生命力為空氣,張開的口為内火(Vaisvanara),馬身為一年……四肢為季節,關節為月份和兩周,馬蹄為日夜,馬骨為星星,血肉為雲朵……哈欠為閃電,抖動為雷鳴,排尿為下雨,嘶鳴為聲音。

    ”就這樣,一匹可憐的馬就成了宇宙。

     幾乎任何事都能化為儀式,不論是點蠟燭、搖手鈴或數珠子,任何再普通的動作,都能帶來深刻的宗教意義。

    身體動作也是如此,比如鞠躬、匍匐或雙手合十,都各有意義。

    而從錫克教的頭巾到穆斯林的頭巾,各種形式的頭飾所承載的豐富意義在信衆中引發的狂熱持續了幾個世紀。

     就連食物所代表的精神意義也可能遠超其營養價值,比如複活節彩蛋象征新的生命與基督複活,猶太人在逾越節吃的苦菜和無酵餅,紀念的則是他們在埃及所受的奴役以及神将他們救出埃及。

    在這個世界上,幾乎任何一道菜都有某種象征意義。

    比如在新年,虔誠的猶太人會吃蜂蜜,這樣才會有甜蜜的一年;吃魚頭,才會像魚一樣多子多孫而且勇敢前進;吃石榴,讓善行如石榴籽般繁榮興盛。

     政治上也會利用各種儀式。

    幾千年來,王冠、王座和令牌代表着王國和帝國,許多殘酷的戰争就是為了争奪“王位”或“王冠”,讓幾百萬人為之喪命。

    皇家宮廷發展出各種極度詳密的規則禮節,與最細緻講究的宗教儀式不相上下。

    而講到軍事,紀律和儀式的關系密不可分,從古羅馬到如今,士兵花上無數小時,練習着行進,敬禮,把靴子擦得锃亮。

    拿破侖有句名言,說他隻要用一個勳章,就能讓士兵願意獻出自己的生命。

     而講到儀式的重要性,或許最懂這件事的就是孔子了。

    對孔子來說,尊禮是社會和諧、政治穩定的關鍵。

    諸如《禮記》《周禮》《儀禮》等儒家經典,記載了各種國事場合需要怎樣的儀式,甚至連禮器的數量、樂器的種類、禮服的顔色,諸多規範巨細無遺。

    而每當國家遭遇危機,儒家很快就會認為必定是哪裡失了禮,就好像在打了一場敗仗之後,長官認為敗因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