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神:不要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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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神名的人進行審判,但審判者在講到“如果你再說耶和華……”時就被旁人丢了石頭)。

    就深層含義來說,或許這條誡命是要告誡我們,不該用神的名義來為自己的政治利益、經濟野心或個人仇恨找借口。

    現在常有人自己恨某個人,就說“神恨他”;自己想要某片土地,就說“神想要這片土地”。

    如果我們能更忠誠地遵守第三條誡命,世界會變得更加美好。

    你想對鄰國發動戰争、偷走他們的土地?别用神當理由,去找另一個借口吧。

     說到底,一切都是語義學的問題。

    我用“神”這個字的時候,想到的會是“伊斯蘭國”、十字軍東征、宗教裁判所,以及寫着“神讨厭同性戀”标語的那種神。

    所以如果我想的是宇宙奧秘,就甯願使用其他詞彙,以避免混淆。

    如果是“伊斯蘭國”或十字軍東征的神,會極度在意各種名字問題,特别是自己那個最神聖的名字;但如果是宇宙奧秘的這種神,“神”才不在意我們這些猿類究竟給他什麼稱呼。

     無神論的倫理 當然,宇宙奧秘并無助于我們維持社會秩序。

    常有人說我們必須相信某位神,說他給人類提供了具體的法則,如果我們不聽話,就會道德淪喪,社會動蕩,甚至回到原始狀态。

     确實,對某些社會秩序而言,對神的信仰至關重要,偶爾也會帶來正面的影響。

    而且就算是同一種宗教,對某些人激發的是仇恨和偏執,對其他人可能激發的就是慈愛和同情。

    例如在20世紀60年代初期,衛理公會牧師泰德·麥基爾文納(TedMcIlvenna)開始注意到自己小區中LGBT民衆的困境。

    他開始從整體上研究社會男女同性戀者的處境,并首開先例,邀請神職人員與同性戀代表于1964年5月在加州的懷特紀念度假中心(WhiteMemorialRetreatCenter)舉行了為期三天的對話。

    這些與會者後來成立了“宗教與同性戀理事會”(TheCouncilonReligionandtheHomosexual,CRH)。

    除了同性戀積極分子之外,CRH中還有來自衛理公會、主教派公會、路德教會和基督教聯合會等的牧師。

    這是美國首次有組織敢以官方名義寫出“homosexual”(同性戀)一詞。

     在接下來的幾年裡,CRH舉辦各種活動來對抗歧視和迫害,從舉行化裝舞會到采取法律行動等不一而足。

    CRH成為加州同性戀權益運動的一顆種子。

    麥基爾文納牧師和其他加入的神職人員都很熟悉《聖經》裡提到的對同性戀的告誡禁令,但他們認為,比起遵守《聖經》的字面意義,忠于基督的慈悲精神更為重要。

     然而,雖然神能夠鼓舞我們發揮同情心,但就算沒有宗教信仰,我們仍然能做出各種合乎道德的行為。

    如果說我們非得依靠某個超自然的存在才能做出有道德的行為,那就等于道德其實并不自然。

    但是,我們本來就自然而然地有着某些道德。

    從黑猩猩到老鼠,一切有社交行為的哺乳動物都有道德規範,這些規範會阻止偷盜或謀殺之類的行為。

    至于人類,雖然不是所有人都信奉同一個神,甚至有些人根本不信神,但所有人類社會都有自己的道德觀。

    雖然基督徒不信印度教的諸多神,但仍會以慈善行事;雖然穆斯林不視基督為神,但仍然重視誠實待人;雖然丹麥和捷克是世俗國家,但也不比宗教國家更加暴戾。

     道德的重點并不是“遵守神聖的誡命”,而是要“減少痛苦”。

    所以,想讓自己是個有道德的人,不需要相信任何神話或故事,隻要好好了解“痛苦”的深義就行。

    如果你真的明白某個行為會給自己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痛苦,自然就不會去做。

    人類确實有着謀殺、強奸和偷盜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