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死狗/回憶毛家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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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手上。

    菲洛梅娜慶幸的是,她俘獲了這樣一個充滿活力的年輕人,牢牢地吸引了他七年,她并不在意丹尼和迪瑪蒂亞家的那些女孩或者其他表姊妹的打情罵俏。

    菲洛梅娜知道,丹尼總會帶着全新的活力回到她身邊,那些笨拙的蕩婦根本無法與她匹敵——至少男孩就是這麼覺得的。

    甚至連凱蒂也不能按照丹尼或許有過的期望變成年輕的菲洛梅娜。

     作家知道,現在菲洛梅娜已經快六十歲了——他跑得更用力了。

    菲洛梅娜始終沒結婚,她已經不在聖心學院了,但還在教書。

    他那本書名有分号的小說(《老處女;又名沒結婚的姨媽》)幾乎遭到每一個人的嘲笑,隻收到一條贊賞的評論,作家丹尼·安吉爾對此表示感激。

     菲洛梅娜在寫給他的信中說:“正如你肯定會期望的那樣,我非常喜歡這本小說——其中不乏大量的敬意和适度的譴責。

    沒錯,我是利用了你——但也僅限于開始的時候。

    你和我在一起那麼久,這讓我感到自豪,就像我現在為你感到驕傲一樣。

    如果說我曾經一度讓你沒法欣賞那些缺乏經驗的女孩,那麼我要向你道歉。

    可你必須學會更加明智地選擇對象,親愛的——因為現在你已經比我們當年分開時年長了一點。

    ” 這封信寫于兩年前——《老處女;又名沒結婚的姨媽》是一九八一年出版的。

    丹尼經常想去看看她,但如果他再去拜訪菲洛梅娜,怎麼可能沒有不切實際的想法?他已經四十出頭,未婚的姨媽年近六旬——他們之間要建立一種怎樣的關系呢? 他也沒有像菲洛梅娜所建議的那樣,學會更明智地選擇對象:也許他是故意不去選擇那些向他做出過長久厮守暗示的女人的。

    作家明白,自己的年紀也不小了,不能再把一切歸咎于姨媽曾在他年輕時勾引過他了。

    無論丹尼為什麼不願意與别的女人建立長久關系,都不該再怪罪菲洛梅娜。

     丹尼已經跑到了壞狗可能出沒的地段。

    假如說他會遇上麻煩,那麼隻能在這裡遇上。

    丹尼在狹窄平坦的車道上尋找着那條兩隻眼睛顔色不一樣的狗,車道兩旁排滿了廢棄的車輛——缺少輪胎的轎車、沒有發動機的卡車,還有輛沒有車把的摩托。

    這時候,那條大公狗從一輛缺了門的“大衆”巴士裡蹿了出來。

    這條哈士奇和牧羊犬的混種朝路上猛沖過來——沒有吠叫、沒有咆哮,隻是為了出擊。

    它所發出的唯一動靜就是爪子拍在土路上的“啪啪”聲,甚至還沒有開始喘息。

     丹尼曾經用壁球拍柄打敗過它,也跟這畜生的那位同樣滿懷敵意的主人交談過——他是個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可能是溫德姆學院的那些不肯離開的學生之一,看上去像個嬉皮士,卻顯然不是和平主義者。

    也許他是居住在帕特尼地區的無數自稱“木匠”的年輕人中的一員。

    (如果真是這樣,那這個木匠不知怎麼從來不幹活,老是待在家裡。

    ) “管好你的狗!”上次丹尼這樣沖着車道的另一頭喊。

     “去你媽的!到别的地方跑去!”嬉皮木匠大喊。

     這次狗又沒拴繩,它緊緊尾随着丹尼。

    他跑到路的最右側,試圖甩掉這條狗,但哈士奇-牧羊犬雜種狗立刻跟了上來。

    丹尼斜穿過嬉皮士車道,停下腳步,狗也停了下來,繞着他轉圈,腦袋快要貼到了地上,龇着牙。

    狗沖着他的大腿猛撲過來的時候,丹尼伸出一隻鋸短的壁球拍,戳向它的耳朵,哈士奇-牧羊犬雜種狗一口咬住球拍,丹尼竭盡全力,用另一隻球拍柄狠狠地抽在狗的鼻梁和雙眼之間。

    (它的一隻眼睛是淡藍色的,像西伯利亞雪橇犬,另一隻眼睛深棕色,像德國牧羊犬。

    )狗疼得叫了起來,松開了第一隻球拍柄,短暫地向後退了退,丹尼趁機對準它的一隻耳朵打了一下,又打了另一隻耳朵。

     “别動我的狗!你這個婊子養的!”嬉皮木匠大喊。

    他沿着夾在兩排僵屍車之間的車道走了過來。

     “管好你的狗。

    ”丹尼隻跟他說了這麼一句。

    他又跑了起來,這時才看到第二條狗——和第一條幾乎一模一樣,丹尼起初還以為它們是同一隻。

    這時,突然有兩條狗同時朝他撲來,第二條一直跟在他後面。

    “叫住你的狗!”丹尼朝嬉皮木匠大喊。

     “去你媽的,到别的地方跑去。

    ”那家夥說,他沿着車道往回走,根本不在乎自己的狗會不會咬到丹尼。

    兩條狗拼了命想要咬他一口,可丹尼設法把其中一隻球拍柄塞進了第一條狗的喉嚨,又幸運地反手一揮,打在第二條狗的臉上,正中它的一隻眼睛,它正要下嘴咬住丹尼的小腿。

    他踢了喉嚨裡塞着球拍柄的那條狗一腳,它轉身就跑,丹尼一下子打中它的耳朵後面,狗摔倒在地,但很快又爬了起來。

    第二條狗悄悄溜了,嬉皮木匠也不見了蹤影,他的兩條狗撤退回它們在車道上的地盤。

     丹尼第一次搬到溫德姆縣時,達默斯頓和帕特尼學校之間的一條小路上也有條壞狗,丹尼打電話告訴州警,那條狗的主人同樣滿懷敵意。

    一位州警開車過去,隻是想跟狗主人談談,結果狗襲擊了州警,他不得不開槍打死了它——就在車道上。

    “你跟狗的主人是怎麼說的?”丹尼問州警。

    (他叫吉米,從那以後他們就成了朋友。

    ) “我告訴他,管好他的狗。

    ”吉米回答。

     丹尼從那以後就一直這麼說,但顯然說得不如州警那麼有權威。

    現在既然暫時打跑了壞狗,于是他又朝德西蒙家跑去。

    可丹尼跑最後幾英裡的節奏被打亂了,他不喜歡這樣。

    他把那兩條狗和嬉皮木匠的事告訴了阿曼多。

    “給你朋友吉米打電話。

    ”阿曼多說,但丹尼解釋說,州警可能會被迫射殺兩隻狗。

     “我們為什麼不弄死其中一條狗呢?”阿曼多建議,“也許那樣,嬉皮木匠就明白了。

    ” “那樣挺殘忍的。

    ”丹尼說,他知道阿曼多建議殺死其中一條哈士奇-牧羊犬意味着什麼。

    德西蒙家養了條純種的雄性德牧,名叫“公雞”,還是小狗的時候,“公雞”見了别的狗就會擺出一副趾高氣揚的模樣,雙腿繃直,充滿威脅,它的名字就是這麼來的。

    但是,“公雞”兇狠的樣子并非虛張聲勢,長大之後,它專門殺狗,對别的公狗深惡痛絕。

    襲擊丹尼的狗裡至少有一條是公的,作家無法确定另一條狗的性别,因為它是從後面過來的。

     阿曼多·德西蒙遠非丹尼·安吉爾在帕特尼的唯一一位“精通文學”的朋友,還是個真正的讀者,他和丹尼會以合理的建設性方式争論讀到的東西,但阿曼多有種與生俱來的抗争性格,這讓丹尼覺得他像是更文明一些的凱奇姆。

     丹尼有避免對抗的傾向,他經常為此感到懊悔。

    主動挑起事端、與作家争吵甚至打鬥過的人會發現,他始終不願反擊。

    當丹尼真的決定還擊時——那時他已經遭受過三番五次的挑釁了——對方會覺得吃驚,甚至感情受到傷害。

    丹尼發現,這些習慣戲弄和挑釁他的人一旦意識到作家始終在給他們的劣迹記賬,總會感到憤慨。

     阿曼多不記仇,遭到攻擊時,總是馬上反擊。

    丹尼相信,這樣做有益健康——尤其是對作家來說——但他的性格跟阿曼多不一樣。

    對于壞狗事件帶來的困擾,丹尼之所以接受了朋友的建議,隻是因為他相信阿曼多的解決方式更好。

    (“也許那樣,嬉皮木匠就明白了。

    ”阿曼多說。

    ) 作家應該知道,要想讓嬉皮木匠明白,唯一的辦法就是讓“公雞”咬他,但“公雞”不會那麼幹,它從來不咬人。

     “隻咬一條狗,阿曼多——你得保證。

    ”阿曼多的妻子瑪麗說,三個人帶着“公雞”上了車,往丹尼家開去。

     “告訴‘公雞’,讓它跟你保證吧。

    ”阿曼多說。

    他練過拳擊,在高中和大學加入過拳擊隊。

    阿曼多開車,丹尼坐在大衆甲殼蟲的副駕駛。

    貌似長期以來都在忍受丈夫的瑪麗和喘着粗氣的德牧坐在後排,阿曼多的好鬥似乎經常讓她不滿或者生氣,但丹尼知道,阿曼多和瑪麗是堅不可摧的一對兒——内心深處,他們始終彼此扶持。

    也許瑪麗比阿曼多更像阿曼多。

    丹尼還記得以前她有位同事被解雇時瑪麗說的話——這位前同事曾經在文法學校與瑪麗共事,後來去了帕特尼學校,成了阿曼多的同事。

     當時,瑪麗說:“公正就是因為罕見才顯得珍貴。

    ”(眼下的丹尼想知道,瑪麗是否隻是看起來不贊成丈夫打算讓“公雞”充當殺手的主意呢?) 最後,丹尼·安吉爾隻能(以為自己辯解的口氣)說,他并沒有默許殺死那條狗——哪怕那條狗襲擊過他。

    然而不知怎麼,每次阿曼多參與進來——在涉及道德的方面發表意見——丹尼就默許了。

     “哦,你說的就是那個渾蛋啊。

    ”看到丹尼指了指那條排列着廢棄車輛的車道,阿曼多說。

     “你認識他?”丹尼問。

     “你認識他!”阿曼多說,“我确定,他曾經是你的學生。

    ” “在溫德姆?” “當然是在溫德姆。

    ”阿曼多說。

     “我沒認出他來。

    我不覺得他曾經是我的學生。

    ”丹尼告訴朋友。

     “你會記得所有那些平庸的學生嗎,丹尼?”瑪麗問他。

     “他隻不過是個嬉皮木匠——也可能是個假木匠。

    ”丹尼說,但他的語氣并不怎麼确定(就連他自己也這麼覺得)。

     “也許他是個作家木匠。

    ”阿曼多說。

    丹尼還沒考慮到那個年輕人可能知道丹尼·安吉爾是誰,在帕特尼,要當作家的人幾乎跟自稱木匠的嬉皮士一樣多。

    (作家在佛蒙特州遭遇的敵意或者妒忌,往往與這種狹隘的“小路”思維有關。

    ) 哈士奇-牧羊犬雜交的狗通常并非純種德牧的對手,但它們有兩條。

    不過對于“公雞”來說,兩條這樣的狗也不是它的對手。

    丹尼下了大衆車,拉下座椅靠背,讓“公雞”從後排座出來,德牧的前爪還沒怎麼着地,兩條混血狗就向它襲來,丹尼回到大衆車裡看着。

    “公雞”轉瞬間咬死一條狗,丹尼和德西蒙夫婦還沒來得及确認另一條狗是公是母,它就鑽到大衆甲殼蟲的車底,“公雞”夠不着它。

    (德牧咬住第一條狗的喉嚨,輕輕甩了幾下,就咬斷了它的脖子。

    ) 阿曼多喚回“公雞”,丹尼讓德牧鑽進甲殼蟲車裡,那個嬉皮木匠或者作家木匠從自己家裡出來,盯着他的死狗看,他還沒發現另一條狗鑽到了小小的甲殼蟲車底下。

    “管好你的狗。

    ”丹尼對他說——阿曼多慢慢倒車,剩下那條哈士奇-牧羊犬雜交狗還在車下面,有個前輪壓到了狗,車身顫了一下,伴随着狗的哀鳴。

    哈士奇-牧羊犬混血僵硬地站起來,抖了抖身子,丹尼發現它也是公的。

    他看到這條狗爬到死去的同伴跟前,嗅着那具屍體,與此同時,渾蛋嬉皮士望着大衆甲殼蟲車倒着開出了他的車道。

    可是,這就是瑪麗(或者阿曼多)所說的“公正”嗎?丹尼想,也許還是給吉米打電話更好——哪怕這位州警最後會開槍把兩條狗都打死。

    作家相信,其實應該有人朝狗的主人開槍,把他打死,那樣會是一個更好的故事。

     要是不得不離開佛蒙特,我會想念這裡的許多事,丹尼·安吉爾暗忖,但他最想念的會是阿曼多和瑪麗·德西蒙,他羨慕他們穩定的關系。

     三個朋友在丹尼帕特尼宅院的泳池裡遊泳,專門殺狗的德牧在旁邊保護他們。

    “公雞”不遊泳,不過喝掉了丹尼給它端來的一大碗涼水,作家給阿曼多和瑪麗調了金湯力。

    後來回想起來,這是丹尼對“公雞”印象最深的記憶——它在泳池深水區邊沿滿意地喘着粗氣,這條大牧羊犬喜歡小孩,但讨厭其他公狗,一定是過去的某段遭遇讓它變成了這樣,丹尼和德西蒙夫婦永遠都不會知道那究竟是怎麼回事。

     後來有一天,“公雞”在“小路”上傻乎乎地追着一輛校車跑,結果被一輛轎車給撞死了。

    暴力招緻暴力,凱奇姆和廚師都已經明白了這個道理。

    那位死掉一條狗,另一條暫時還活着,幾乎被人遺忘的嬉皮木匠或許有朝一日也能明白這個道理。

     丹尼還不明白這個道理,但這是他最後一次在帕特尼到威斯敏斯特西的土路上跑步,這是個意外頻發的世界,對吧?在這樣的世界上,也許少惹點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