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輕徭薄賦政策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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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高帝即位建國後,為減輕人民已經無力再承受的過重賦稅和徭役負擔,恢複和發展生産,實行了輕徭薄賦的政策。
《漢書·食貨志》記載說: 天下既已平定,而人民卻由于戰亂而毫無積蓄了。
建國之初,上至天子,乘車的四馬也難以配齊相同的毛色;而将相,有的甚至乘坐牛車。
面對社會經濟的凋敝,漢高帝決定廢除秦朝苛法,使法律簡明而寬緩;減輕田租,收取十五分之一的賦稅;根據官府及官吏所需開支的費用,向人民征收賦稅。
上至天子下至封君,均以山林川澤以及市租、湯沐邑的收入作為“私奉養”,不再從國庫中領取經費。
從各地運至京師供應各官府的粟米,每年不超過十萬石。
上述輕徭薄賦政策,對減輕漢初人民的負擔、恢複和發展生産,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據《漢書·高帝紀》記載,在實行輕徭薄賦政策的過程中,曾一度出現地方長官和諸侯向人民多收賦稅用來向宮廷進獻的問題,而進獻章程又很不完善。
這一問題的出現,引起了漢高帝的極度重視。
為此,他特地發出诏書,糾正偏差,制定出相應的法規來加以糾正。
漢高帝十一年二月所發布的這道诏書說:國家一向以減輕賦斂為當務之急,然而至今尚無完備的章程與法規,郡縣長吏有的多收賦稅向宮廷奉獻,而各諸侯王向宮廷的獻物又多于郡縣,百姓以此為疾苦,此種舉動甚不可取。
現令各諸侯王、徹侯以每年十月入都城朝見獻物;各郡縣按人口數計算上獻費用,每人每年按六十三錢交納,作為上獻的費用。
《漢書·食貨志》記載說: 天下既已平定,而人民卻由于戰亂而毫無積蓄了。
建國之初,上至天子,乘車的四馬也難以配齊相同的毛色;而将相,有的甚至乘坐牛車。
面對社會經濟的凋敝,漢高帝決定廢除秦朝苛法,使法律簡明而寬緩;減輕田租,收取十五分之一的賦稅;根據官府及官吏所需開支的費用,向人民征收賦稅。
上至天子下至封君,均以山林川澤以及市租、湯沐邑的收入作為“私奉養”,不再從國庫中領取經費。
從各地運至京師供應各官府的粟米,每年不超過十萬石。
上述輕徭薄賦政策,對減輕漢初人民的負擔、恢複和發展生産,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據《漢書·高帝紀》記載,在實行輕徭薄賦政策的過程中,曾一度出現地方長官和諸侯向人民多收賦稅用來向宮廷進獻的問題,而進獻章程又很不完善。
這一問題的出現,引起了漢高帝的極度重視。
為此,他特地發出诏書,糾正偏差,制定出相應的法規來加以糾正。
漢高帝十一年二月所發布的這道诏書說:國家一向以減輕賦斂為當務之急,然而至今尚無完備的章程與法規,郡縣長吏有的多收賦稅向宮廷奉獻,而各諸侯王向宮廷的獻物又多于郡縣,百姓以此為疾苦,此種舉動甚不可取。
現令各諸侯王、徹侯以每年十月入都城朝見獻物;各郡縣按人口數計算上獻費用,每人每年按六十三錢交納,作為上獻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