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高帝發布五月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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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高帝五年二月,劉邦即皇帝位,以洛陽為西都。
五月,“兵皆罷歸家”,漢軍将士大部分複員返鄉。
與此同時,漢高帝向全國發布了著名的五月诏書。
這道诏書的要旨在于安定天下、恢複和發展生産、按軍功授爵以建立新的社會秩序,是西漢王朝建國之初的一個極其重要的綱領性文件。
《漢書·高帝紀》記載了诏書的全文,因其至關重要,現将诏書原文照錄如下: 諸侯子在關中者,複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
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複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民以饑餓自賣為人奴婢者,皆免為庶人.軍吏卒會赦,其亡罪而亡爵及爵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
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上,皆複其身及戶,勿事。
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
諸侯子及從軍歸者,甚多高爵,吾數诏吏先與田宅,及所當求于吏者,亟與。
爵或人君,上所尊禮,久立吏前,曾不為決,甚亡謂也。
異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今丞與亢禮。
今吾于爵非經也,吏獨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勞行田宅,今小吏未嘗從軍者多滿,而有功者顧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長吏教訓甚不善。
其令諸吏善遇高爵,稱吾意。
且廉問,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論之。
漢高帝所發布的這道诏書,有以下十條要點: 1)對來自原山東六國的諸侯子弟出身的官兵,因安置地點不同而給予不同的免服徭役的優待。
其具體實施細則是:凡留在關中地區的,因遠離家鄉而免除十二年的徭役;離開關中返回家鄉的,免除六年的徭役。
2)令逃亡山澤者返回原籍,複故爵田宅,地方更不得刁難笞辱。
自秦末以來,百姓因不堪忍受秦朝暴政,“亡逃山林,轉為盜賊”者甚多;楚漢戰争期間,百姓因不堪戰亂之苦,“相聚保山澤”亦不在少數。
天下平定後,這些身在山林沼澤之中、名不在戶籍之内的離鄉流民,其中包括地主在内,既是社會的不安定因素,流離在外又不利于恢複和發展生産,也使國家難以對他們征收賦稅和徭役。
為使這批人成為漢帝國統治之下的“編戶齊民”,下令他們一律返回本縣本鄉。
為使
五月,“兵皆罷歸家”,漢軍将士大部分複員返鄉。
與此同時,漢高帝向全國發布了著名的五月诏書。
這道诏書的要旨在于安定天下、恢複和發展生産、按軍功授爵以建立新的社會秩序,是西漢王朝建國之初的一個極其重要的綱領性文件。
《漢書·高帝紀》記載了诏書的全文,因其至關重要,現将诏書原文照錄如下: 諸侯子在關中者,複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
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複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民以饑餓自賣為人奴婢者,皆免為庶人.軍吏卒會赦,其亡罪而亡爵及爵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
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上,皆複其身及戶,勿事。
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
諸侯子及從軍歸者,甚多高爵,吾數诏吏先與田宅,及所當求于吏者,亟與。
爵或人君,上所尊禮,久立吏前,曾不為決,甚亡謂也。
異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今丞與亢禮。
今吾于爵非經也,吏獨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勞行田宅,今小吏未嘗從軍者多滿,而有功者顧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長吏教訓甚不善。
其令諸吏善遇高爵,稱吾意。
且廉問,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論之。
漢高帝所發布的這道诏書,有以下十條要點: 1)對來自原山東六國的諸侯子弟出身的官兵,因安置地點不同而給予不同的免服徭役的優待。
其具體實施細則是:凡留在關中地區的,因遠離家鄉而免除十二年的徭役;離開關中返回家鄉的,免除六年的徭役。
2)令逃亡山澤者返回原籍,複故爵田宅,地方更不得刁難笞辱。
自秦末以來,百姓因不堪忍受秦朝暴政,“亡逃山林,轉為盜賊”者甚多;楚漢戰争期間,百姓因不堪戰亂之苦,“相聚保山澤”亦不在少數。
天下平定後,這些身在山林沼澤之中、名不在戶籍之内的離鄉流民,其中包括地主在内,既是社會的不安定因素,流離在外又不利于恢複和發展生産,也使國家難以對他們征收賦稅和徭役。
為使這批人成為漢帝國統治之下的“編戶齊民”,下令他們一律返回本縣本鄉。
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