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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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這些人認為未來學校隻是一個賣水的團體,正是這個想法讓法子感到不太對勁。

    還有電視上“團體設施”這樣暧昧的叫法、“新興宗教性質”的稱呼,或是被和“自我提升研讨會”之類的組織混為一談…… 盡管法子隻是上小學時去那裡參加過幾次合宿,不至于大張旗鼓地宣布自己對那裡十分了解,畢竟她也沒有在那裡長時間生活過。

     “但是……”她還是想對瑛士的話提出異議。

     “但是”什麼呢,她也不知道到底應該怎麼說。

    她問自己,我到底想說什麼? 那裡的生活确實是不自由的、閉塞的,孩子要離開父母生活這件事也确實令人震驚。

     但是…… 又想起自己剛剛說過,那裡的孩子都來自普通的家庭。

    自己對未來學校的感覺,如果連長久生活在一起的丈夫都不能理解的話,法子實在不知道怎樣才能讓那些隻看電視報道的人理解。

     藍子被媽媽抱在懷裡,夠不到桌上的東西,漸漸不安分起來。

    她從媽媽的臂彎裡奮力掙脫出來,跑到一邊坐在地闆上玩起了心愛的娃娃。

    藍子離開時,柔軟白胖的臉蛋和法子的臉碰到了一起,法子聞到了牛奶和太陽的香味。

     那香味掠過鼻尖的時候,法子打了個冷戰。

     女童的屍體。

     法子感到的驚恐,比瑛士,或是那個一臉得意地斷言這是個“新興宗教”的評論嘉賓更加強烈。

    電視節目裡反複談論着發現屍體的經過,以及未來學校的瓶裝水事件等等。

    雖然報道的角度不停變換,卻沒有一點兒新的情報。

    女童的年齡、屍體被遺棄的時間、有沒有外傷、死因是什麼……都沒有報道,可能電視台還沒得到确切的消息。

     希望不是自己認識的孩子。

     但是,如果這麼想來,也就是說,死者确實有可能是當時自己認識的孩子。

    法子感到毛骨悚然。

     說不定是,美夏。

     法子最先想到的,果然,就是她。

    六年級的夏天,最後一次去參加未來學校的合宿時,法子沒有見到她。

    她從那麼多孩子中,消失了。

     美夏對法子說:“我告訴你一個秘密吧。

    ” 那是她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

     “其實,我是想和媽媽一起住的,就像山麓的孩子那樣。

    ”美夏的語氣就像是在說一個天大的秘密。

     法子一直以為學舍的孩子和外面的孩子不一樣:對他們來說,跟父母分開住是很正常的,并不會感到孤單;外人擅自斷言他們“很可憐”,反而是一件很失禮的事。

    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訴美夏後,美夏笑了笑。

     “是嗎?”她說,“其實還是會孤單,也會悲傷。

    ” 美夏當時的表情,法子現在依舊能想起。

    但孩童時代的記憶是殘酷的,她已想不起美夏的模樣。

    五年級時,美夏留的是短發,法子能想起她困擾和開心時的表情,可就是想不起她的長相。

     美夏經常穿裙子,應該是牛仔裙。

    法子的記憶中隻有一些關于美夏服裝和發型的片段,其他部分就像夢境一樣模糊不清。

     最後一次去未來學校參加合宿,是六年級的時候。

     那次,美夏不在。

    法子沒能見到她。

    其實,來參加夏季合宿的孩子,并不是每次都能見到學舍所有的孩子。

    據說,隻有那些經過選拔、來幫忙的孩子會過來。

    據說,美夏隻是那一年剛好沒有被選上。

     但是,當時的法子就很遺憾。

    就來看她一下下也好呀,更何況,學舍的孩子住的地方離合宿的地方并不遠。

     思緒變得難以控制。

     法子的腦中一片混亂。

    準确地說,她正處于一種糟糕的興奮狀态。

    孩童時的記憶與新聞播報的影像産生了共振,她或許是想以個人體驗的角度更加接近地理解新聞裡報道的那件事。

     自己離開學舍多年後,一定是發生了什麼。

    而且,就是在瓶裝水事件發生的前後。

    那時,法子已經成年了。

    “沒錯。

    ”她這樣說服自己。

    但是,還有另一種可能。

    屍體也許早就在那裡了,這也不是不可能。

     也許,就是法子第一次參加合宿的那個夏天,那個時候,那個不知姓名的女孩的屍體就已經沉眠在地下了。

     “一定是出什麼事了。

    ”瑛士坐在法子身邊一邊看電視一邊說,“小孩失蹤也沒人鬧着找,肯定是信徒的孩子吧。

    真可憐。

    ” 法子想起丈夫剛才說,不要把自己去過未來學校的事情告訴别人。

    思考着丈夫的話,法子想,自己并非有意隐瞞,隻是忘記了。

     但是…… 人們過去把未來學校叫作“那個水的團體”,今天的新聞播放後,肯定要被叫作“那個屍體的團體”了吧。

     估計大家已經開始這麼叫了。

     ◇◆◇ “近藤律師,您的電話。

    三号機,是新谷先生打來的。

    ” 法子上班時突然接到一個電話。

     法子在銀座的山上法律事務所工作,事務所所長山上先生的辦公室是單間,其他三位律師和職員共用一個辦公室。

    那天早上,隻有法子一個人在公司。

     法子的老闆山上先生今年六十五歲,主要處理跟企業相關的法律事務。

    因為年輕時經常遊泳,脖頸肩膀的肌肉十分發達,個子又比同齡人高,看起來很威嚴。

     法子拿起電話對職員說了聲“知道了”,便按下了三号機的按鈕。

     “喂,您好。

    ” 電話那邊傳來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新谷先生是小岩一家建築公司的老闆,山上法律事務所擔當其法律顧問。

    一直是山上先生親自處理跟這個公司相關的事,他們很少把電話打到法子這裡。

     對方還沒說什麼,法子便搶先回答道:“對不起,今天山上先生不在。

    ” “不是不是,”新谷打斷法子,“跟山上先生說之前,近藤律師,我想先跟您談一談。

    我的一位工作上的熟人,最近遇到一些麻煩,想讓我幫忙介紹一位律師,我就想到了您。

    ” “我嗎?” 既然是新谷先生的朋友,估計也是公司老闆吧。

    如果是的話,經驗豐富的山上先生不是比自己更合适嗎? “五年前,您不是幫我太太處理過她們家遺産繼承的問題嗎?我小舅子的事,讓您費了不少心。

    ” “啊……” 那是法子休産假之前的事了。

    新谷的嶽母去世時,法子負責處理其遺産問題。

    新谷的嶽父十多年前就去世了,留下的主要是閑置房産,并不怎麼值錢。

    但不巧的是,新谷的太太有一個已經斷絕了關系的弟弟,他們希望盡量遵循法定程序處理弟弟這部分遺産,便咨詢了法子。

     如果隻是斷絕關系,倒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麻煩的是,這個弟弟加入了某個新興宗教,并出了家。

    法子雖沒刨根問底地打聽,但可以想象,這正是他和家人斷絕關系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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