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要想着學,而要想着忘掉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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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一來的時候,金子興奮地跟我打招呼:“阿德爾斯坦,好消息!今天新聞不夠數,你的文章準備上國内版了。
晚刊的!” 他讓我明白了,對一個地方組的記者來說,能讓“獨家新聞”刊登在國内版上算是一大成就了。
我突然興奮起來,他也幾乎跟我一樣興奮。
頭條新聞是這樣的:“有組織犯罪集團瞄上非日本籍的街頭攤販。
壓酷砸利用(無法尋求警方保護的)非法勞動者找到榨取‘租金’的新途徑”。
也不知為什麼,這篇報道所具有的普遍意義足以保證它成為全國性的新聞,起碼那一天是這樣。
沒有署名,這是理所當然的——連資深記者都很少有機會得到署名,我還有什麼資格抱怨呢? 總之,這是一篇還算不錯的新聞報道,井上也在同一天早上打來了祝賀的電話。
我在國内版上刊登了一篇獨家新聞,而我竟然還不是個正式員工! 我覺得多了一點自信,決定在進入工薪族生活前抽出一點時間去旅行。
讀賣新聞社有這樣一項制度:允許新員工向公司無息貸款,在開始上班之前到國外去旅行。
這是一筆慷慨的救濟款,也足以讓你變成為公司忠心耿耿地賣命的雇員;不過,我還是利用它訂了一個在香港待上數月的計劃,到那兒學我向往已久的中國武術詠春拳去了。
不過好景不長,讀賣新聞社很快就打電話來告訴我一個壞消息:公司沒能把我的工作簽證辦下來,他們說,我必須馬上回日本去處理,否則我的工作就有可能泡湯。
老的入國管理局離《讀賣新聞》總部不過三分鐘的路程。
這是一幢光線昏暗、破舊不堪的老樓,一、二層樓裡總是擠滿了愁眉苦臉的外國人。
我接到一張明信片,要我到這兒來接受面談,還得等上一個多小時。
等候區裡有兩個小孩(日本人和菲律賓人的混血兒)在橫沖直撞地瘋跑着,他們的母親和她的經理正在因為她的簽證跟辦事員争吵着什麼。
我等在那兒的時候就成了他們的人肉攀爬架。
年紀小的那個小鬼5歲左右,正在用他的手指抓住我的鼻子吊在那兒玩,這時叫到我了。
我哄着他放開手指,然後朝後面的那個房間走去。
跟我面談的是一位老官員,滿口金牙,灰白的頭發用發蠟光溜溜地梳向兩側。
他想用英語面談,我就随了他。
“你準備從明年4月開始在《讀賣日報》工作?” “不,我準備從今年4月開始在《讀賣新聞》工作。
” “讀賣新聞社的《讀賣新聞》?” “是的,讀賣新聞社的《讀賣新聞》。
日文的那種。
” “那你是個攝影師咯。
” “不,我準備當記者。
” “記者?你用日語寫文章?” “是的,所以是去讀賣新聞社的《讀賣新聞》,而不是《讀賣日報》。
” “讀賣新聞社的《讀賣新聞》?” “是的。
” “如果你用日語寫文章,屬于國際業務還是本地業務?” “我不清楚。
你是入國管理局的。
” “哦。
你有合同嗎?” “沒有。
我将是正式職員,‘正社員’。
”[“正社員”就是正式的雇員。
1993年的時候,這意味着終身雇用——一旦公司雇用了你,你就絕不會被解雇。
日本的終身雇用制度一直帶有一點神話的味道,不過,在20世紀90年代,幾個主要公司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還是采用着這種雇用方式。
] “正社員?你不是日本人吧?” “應該不是。
” “那你要有合同。
” “我沒有合同。
我是正社員。
正社員沒有合同,是終身雇用的。
” 他撓了撓頭,從齒縫間吸了口氣:“我認為你應該去要份合同。
拿到合同後再回這裡來。
” “什麼時候?” “你有了合同的時候。
” “好吧,到時我找誰?” 這個問題讓他覺得有點不好辦,他似乎意識到他可能真的要為我的簽證申請負個人責任了。
我看到他的眼珠朝左上方轉了轉,一定是在想辦法把我移交給别的什麼人,結果,他還是很不情願地把他的名片給了我。
“你可以給我打電話。
” 我走出入國管理局,腦子裡一片混亂,心裡有點生氣。
我已經實現了日本夢——在大公司裡正式就職,我可不想讓什麼破合同像達摩克利斯之劍一樣懸在我的頭上。
我想要的是這樣的職業:終身雇用,享受公司的醫療保障,有吃香的名片,有幹不完的工作,還有一個更風光的簽證。
我到《讀賣新聞》總部的接待處去找人力資源部的人去了。
那個部門的一個要人親自下來見了我。
我說明了自己的處境,解釋了和公司簽訂“合同”的想法并沒有讓自己感到非常興奮的原因[當時外國人在日本很難成為日本公司的正式員工,能成為合同工就很不錯了。
——譯注]。
我以為他會敷衍幾句像“哦,那就沒辦法了”之類的話,然後就把這件事擱在一邊,而我還在等他們趕緊拟一份合同給我。
出乎我的意料,他一眼不眨地看着我說:“這是我聽說過的最無聊的事情。
我們已經聘你為正式職員,那就是你的身份。
你的同事沒有一個人拿到過合同,你不應該有任何不同的待遇。
” 他從我手中要去了入國管理局那家夥的名片,讓我回家去。
“這個問題我會處理。
”他說。
第二天早上,我正吃着一碗森永牌巧克力片,入國管理局來電話了。
電話裡的那位年輕女子問我下午2點方不方便過去填一下表格。
我有點吃驚。
在日本住了5年多,我從來沒有聽到入國管理局問過我“方不方便”。
我不想冒不必要的風險——“好的,2點可以。
” 當天下午,我一走進入國管理局的等候室,立刻就被人帶到金牙先生的辦公室去了。
我剛走進去,他就站了起來。
“很抱歉給你帶來了困擾,你的情況與衆不同。
你把護照帶來了嗎?” 我把護照遞給了他。
他出去不到5分鐘就回來了,護照上有一個3年的簽證,允
晚刊的!” 他讓我明白了,對一個地方組的記者來說,能讓“獨家新聞”刊登在國内版上算是一大成就了。
我突然興奮起來,他也幾乎跟我一樣興奮。
頭條新聞是這樣的:“有組織犯罪集團瞄上非日本籍的街頭攤販。
壓酷砸利用(無法尋求警方保護的)非法勞動者找到榨取‘租金’的新途徑”。
也不知為什麼,這篇報道所具有的普遍意義足以保證它成為全國性的新聞,起碼那一天是這樣。
沒有署名,這是理所當然的——連資深記者都很少有機會得到署名,我還有什麼資格抱怨呢? 總之,這是一篇還算不錯的新聞報道,井上也在同一天早上打來了祝賀的電話。
我在國内版上刊登了一篇獨家新聞,而我竟然還不是個正式員工! 我覺得多了一點自信,決定在進入工薪族生活前抽出一點時間去旅行。
讀賣新聞社有這樣一項制度:允許新員工向公司無息貸款,在開始上班之前到國外去旅行。
這是一筆慷慨的救濟款,也足以讓你變成為公司忠心耿耿地賣命的雇員;不過,我還是利用它訂了一個在香港待上數月的計劃,到那兒學我向往已久的中國武術詠春拳去了。
不過好景不長,讀賣新聞社很快就打電話來告訴我一個壞消息:公司沒能把我的工作簽證辦下來,他們說,我必須馬上回日本去處理,否則我的工作就有可能泡湯。
老的入國管理局離《讀賣新聞》總部不過三分鐘的路程。
這是一幢光線昏暗、破舊不堪的老樓,一、二層樓裡總是擠滿了愁眉苦臉的外國人。
我接到一張明信片,要我到這兒來接受面談,還得等上一個多小時。
等候區裡有兩個小孩(日本人和菲律賓人的混血兒)在橫沖直撞地瘋跑着,他們的母親和她的經理正在因為她的簽證跟辦事員争吵着什麼。
我等在那兒的時候就成了他們的人肉攀爬架。
年紀小的那個小鬼5歲左右,正在用他的手指抓住我的鼻子吊在那兒玩,這時叫到我了。
我哄着他放開手指,然後朝後面的那個房間走去。
跟我面談的是一位老官員,滿口金牙,灰白的頭發用發蠟光溜溜地梳向兩側。
他想用英語面談,我就随了他。
“你準備從明年4月開始在《讀賣日報》工作?” “不,我準備從今年4月開始在《讀賣新聞》工作。
” “讀賣新聞社的《讀賣新聞》?” “是的,讀賣新聞社的《讀賣新聞》。
日文的那種。
” “那你是個攝影師咯。
” “不,我準備當記者。
” “記者?你用日語寫文章?” “是的,所以是去讀賣新聞社的《讀賣新聞》,而不是《讀賣日報》。
” “讀賣新聞社的《讀賣新聞》?” “是的。
” “如果你用日語寫文章,屬于國際業務還是本地業務?” “我不清楚。
你是入國管理局的。
” “哦。
你有合同嗎?” “沒有。
我将是正式職員,‘正社員’。
”[“正社員”就是正式的雇員。
1993年的時候,這意味着終身雇用——一旦公司雇用了你,你就絕不會被解雇。
日本的終身雇用制度一直帶有一點神話的味道,不過,在20世紀90年代,幾個主要公司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還是采用着這種雇用方式。
] “正社員?你不是日本人吧?” “應該不是。
” “那你要有合同。
” “我沒有合同。
我是正社員。
正社員沒有合同,是終身雇用的。
” 他撓了撓頭,從齒縫間吸了口氣:“我認為你應該去要份合同。
拿到合同後再回這裡來。
” “什麼時候?” “你有了合同的時候。
” “好吧,到時我找誰?” 這個問題讓他覺得有點不好辦,他似乎意識到他可能真的要為我的簽證申請負個人責任了。
我看到他的眼珠朝左上方轉了轉,一定是在想辦法把我移交給别的什麼人,結果,他還是很不情願地把他的名片給了我。
“你可以給我打電話。
” 我走出入國管理局,腦子裡一片混亂,心裡有點生氣。
我已經實現了日本夢——在大公司裡正式就職,我可不想讓什麼破合同像達摩克利斯之劍一樣懸在我的頭上。
我想要的是這樣的職業:終身雇用,享受公司的醫療保障,有吃香的名片,有幹不完的工作,還有一個更風光的簽證。
我到《讀賣新聞》總部的接待處去找人力資源部的人去了。
那個部門的一個要人親自下來見了我。
我說明了自己的處境,解釋了和公司簽訂“合同”的想法并沒有讓自己感到非常興奮的原因[當時外國人在日本很難成為日本公司的正式員工,能成為合同工就很不錯了。
——譯注]。
我以為他會敷衍幾句像“哦,那就沒辦法了”之類的話,然後就把這件事擱在一邊,而我還在等他們趕緊拟一份合同給我。
出乎我的意料,他一眼不眨地看着我說:“這是我聽說過的最無聊的事情。
我們已經聘你為正式職員,那就是你的身份。
你的同事沒有一個人拿到過合同,你不應該有任何不同的待遇。
” 他從我手中要去了入國管理局那家夥的名片,讓我回家去。
“這個問題我會處理。
”他說。
第二天早上,我正吃着一碗森永牌巧克力片,入國管理局來電話了。
電話裡的那位年輕女子問我下午2點方不方便過去填一下表格。
我有點吃驚。
在日本住了5年多,我從來沒有聽到入國管理局問過我“方不方便”。
我不想冒不必要的風險——“好的,2點可以。
” 當天下午,我一走進入國管理局的等候室,立刻就被人帶到金牙先生的辦公室去了。
我剛走進去,他就站了起來。
“很抱歉給你帶來了困擾,你的情況與衆不同。
你把護照帶來了嗎?” 我把護照遞給了他。
他出去不到5分鐘就回來了,護照上有一個3年的簽證,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