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玩死了李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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塊錢,比我街邊賣唱大半天還多。

    那咱就試一試呗。

    我跟他去了,魏公村那兒的民族大學,據說那裡的食堂飯很好吃,姑娘又漂亮。

    本來他唱完就可以收錢跑路的,帶個我成了拖累,我行動遲緩,還沒來得及收錢走人,保衛處來人了,把我倆帶到辦公室,說要報警。

    保衛處的老師詢問我倆上沒上過學,沒别的方法謀生嗎?這下子,李雲發火了。

    他拍案而起,指着老師拍着桌子,我讀的書比你多,我英語比你好。

    那個保衛處的老師都有點蒙了,這是咋回事?怎麼反客為主了?那個老師回過神來,不由分說就要打電話給公安局。

    要是真打電話了,我們會被遣送,先到昌平挖沙子,掙足路費,然後被遣送回老家。

    我見勢頭不好,趕快服軟道歉,老師,他年輕不懂事,瞎吹牛。

    要是我們真讀過書,還跑這兒來賣唱幹啥?我回頭一定好好批評教育他。

    結果,保衛處把我們放了,警告我們,永遠不要進民族大學校門一步。

     李雲就是這種人,好玩當然好玩死了,但是别想跟他正經八百地做點啥事情。

     又一些年,李雲去上海了,上海暖和,暫時無家可歸也凍不死,并且山東小夥在上海有一定的競争力。

    加上北京藝術家太多了,跟大白菜一樣論堆兒,上海流浪藝術家比較稀罕。

     李雲又找我了,說可以把“黑洞樂隊”集合起來,在上海發展。

     我到上海一看,哥兒幾個住在“華師大”裡,一人一個女朋友,大三、大四的都有。

     我們就在學校的小咖啡館裡開始排練了,鼓手還是李雲。

    據他說,這些年他在上海灘闖出了一些名堂,已經跻身于上海灘四大鼓手行列。

    我也沒打聽那三大鼓手是誰。

    據他吹,他技術雖然不如那三個,但他感覺好。

     我們在學校演出過幾場,免費的,頂多是主辦者搬給我們一箱啤酒。

    一邊喝一邊演。

    後來,在浦東東方醫院附近,我們應聘了一家酒吧,給錢的演出,還真演了一陣,後來越演人越少,我們又失業了。

     李雲還是一天從早喝到晚,手都開始有點抖了。

    打鼓越來越沒力氣。

    他說要幹老本行,去演戲,要找人排練話劇,劇本他有現成的。

    我對他沒啥指望,離開上海自謀出路去了。

     某年,我在北京宋莊參加一個藝術節,又遭遇李雲了,他還真排了個話劇,從上海帶着一大幫人,來宋莊演出,好像是講一個精神病院的故事。

     接下來他一直在上海發展,還去過溫嶺待過一陣。

     2000年以後,大家都開始上網了,我看過他的博客,講的是跟朋友排話劇的事情。

    彼此聯系很少,總覺得忙過中年,等老了,還有機會重新聚首。

     結果他真的在變老之前死去了。

     據說他最後一篇博客講的是在老家泰安,媽媽做的飯很好吃。

    年沒過完,他就匆匆告别老家親人到上海。

    他是很愛上海的,臨了死在那兒。

    醉中生,夢裡死,說的就是他這種人。

    比起繼續喝很多年,患上肝硬化,躺在病床上老無所依,沒錢醫治,要靠朋友幫忙籌款(救救藝術家,募款醫療費),那樣的結局還不如這樣爽快。

     他死後,洗浴中心賠償了幾萬塊錢,這應該是他此生最多的一筆收入了。

     上海的朋友給他開了追悼會。

    媽媽遠在泰安,太傷心,沒來。

    骨灰運回泰安安葬了。

    他一輩子最愛的地方應該是泰安和上海了。

    死在上海,葬在泰安,也算得償所願。

     他當年的那首歌,隻有我記得:我看見天上的飛機,那是飛往美國的飛機。

    啊,美國。

     他還沒出過國。

     後續: 寫完此文,我好奇,李雲後來還做了些什麼好玩的事情?我們隻能算萍水相逢,在一起玩兒的時間并不很長。

    我上網搜索他的博客,還真的找到了,隻不過博客裡已無人,可能我是唯一的訪客。

    仿佛一個人徘徊在荒冢間,尋找故人的墓碑。

    閱讀他生前的文字,我發現,他後來的生活更好玩,更有滋有味。

    人不見得要呈現某種形式的作品,讓人記住才算活過,有些人,自己的生活就是最好的作品。

    可能讀者隻有身邊幾個人。

    或者自己是唯一的讀者。

    那又如何?千秋萬歲名,寂寞身後事。

    李雲就是這樣的人。

     這裡摘錄一些李雲的文字,文如其人。

    好玩的人死了,依舊很好玩。

    其中有對我的回憶、對我的溢美之詞,我就不删掉了。

    謝謝李雲好兄弟,你對我如此信任,我給你的幫助太少。

    到如今,再想為你做點什麼,人天相隔,來不及了。

     一個流浪坯子的上海故事 (2010-03-0319:53:07) 标簽:雜談 分類:往事如風 要離開這個跟我糾結了這麼多年的城市了,還真有點傷感。

     我熟悉這座城市的程度已經不亞于一個上海老伯。

    我幾乎在每一個區租房住過,我知道哪個偏僻的小弄堂裡的生煎好吃,知道哪條不為人知的小馬路上的外貿店裡有好看便宜的衣服。

     第一次來上海是1989年,參加一個什麼比賽,留下的印象隻有灰蒙蒙的天和潮濕的街道。

     1996年,我們樂隊跟着一個大篷車歌舞團全國巡演——演出的地方全是三線的縣城。

    那時候剛好看過費裡尼《大路》的劇本,對這種生活無限向往。

    現實往往是和想象不一樣的,颠沛流離,打地鋪,吃缺油少鹽的面,甚至穴頭扣發工資,我都能接受,但是我們巡演大多去的是偏僻的地區,經常因為地痞收保護費或者調戲歌舞團的女演員真刀真槍地打架。

    你躲不了的,一打起來女孩子都要抄家夥上。

    在我第一次親眼看到一個和我朝夕相處的團員腦袋被一根鋼管開瓢後,我說,團長,我不要工資了,讓我走吧。

     我們的工資是年結的,中途退出是一分錢沒有的。

    我把我的架子鼓賣給了團長,200塊錢,逃離了那個歌舞團。

     然後我在南昌一個咖啡館唱歌,一個來咖啡館玩的南昌大學的女孩說,能不能請你來我們系的新年聯歡會唱一首啊?我說好啊。

    演出結束後孩子們給了我一大束花,我樂滋滋地抱着回我在謝家村租的小屋,快到家的時候突然被背後一輛疾馳過來的自行車撞倒。

    我還沒來得及爬起來就被四五個渾蛋拳打腳踢。

    我一邊護着我的吉他一邊喊,大哥,你們認錯人了吧,我剛到南昌,一唱歌的,跟你們無冤無仇啊。

    其中一個渾蛋說,把錢拿出來。

    我哭笑不得,就為我口袋裡這幾塊錢,你們使那麼大勁打我半天,還冒着被抓的風險,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這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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