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為何宋朝的戶口資料裡平均每戶不到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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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宋朝的戶口資料,可以發現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

    無論是南宋、北宋的戶口數字,每戶家庭的平均口數低得出奇。

    低到什麼程度呢?隻有兩個多一點。

    比如最高的是北宋天聖元年(公元1023年),每戶平均口數也隻有二點五七。

    而最低的是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竟然隻有一點四二,也就是說每戶平均一個半人都不到。

    這怎麼可能呢?不要說當時根本還沒有計劃生育,或者是限制人口增長的概念,就是在嚴格實行“一胎化”的情況下,如果說夫妻兩個加上一個孩子,那也有三個。

    如果每戶平均隻有不到一點五個,那就還湊不齊一對夫妻,這能稱其為“戶”嗎?何況這還是個全國平均數! 宋代到底每一戶應該有多少人呢?我們在宋朝史料裡發現還有其他記錄。

    這說明兩個多一點的平均數其實不是全部人口,而是每個家庭中承擔賦役、納稅的人口。

    舉例說,一個五六口的家庭,除了老人、小孩、婦女,有時候可能還有殘疾人,夠得上承擔賦役條件的成年男子大概不過兩三口。

    而且就全國而言,還有大批官僚家庭和投靠他們的人口享有免役特權,他們當然就沒有被計算在賦役人口裡。

    還有不少貧民為了逃避賦役,尋求庇護或者外出流亡,也沒有被登記在正常的戶籍中。

    所以平均每戶的“口”隻有不到三個,那是比較平常的,但是如果低于兩個,證明逃避賦稅的比例已經相當高了。

     在宋朝的史料中也可以看到一些不同的數字,每戶“口”的平均數都在五上下。

    如一種很重要的史料——李心傳的《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裡面記載鄂州(冶所在今湖北武漢)每戶平均四點七三口。

    在羅願的《新安(歙州)志》裡記載城内每戶平均五點三五口,但城外每戶平均五點零五口,都比五口還多一點。

     在其他的一些史料裡,我們也可以看到,少數州的每戶平均口數在四至六之間。

    又比如朱熹當地方官時,他在為地方申請救濟的公文裡提到,當地每戶的人口都是五口上下。

     可見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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