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貞節觀念與唐朝的寡婦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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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頭發,有的割掉耳朵。

    或者年紀輕輕就守寡,為未婚夫守寡,有的撫養遺腹子(丈夫死的時候已經懷孕留下的孩子),又教育他成人,一直到老。

    這類優秀事迹,廣泛見于各種記載,幾乎每一部地方志、家譜中都有《節婦傳》,一些縣城,甚至縣以下的鄉鎮,都可以看到不少為“節婦”建的牌坊。

     這僅僅是價值觀念或者倫理道德的影響嗎?其實,任何一種價值觀念,一種倫理道德,都有它存在的社會基礎和物質基礎。

    看一下這一時期人口數量變化的趨勢就可以明白了。

     唐朝初年人口不多,甚至到安史之亂前的盛唐,總人口也不過七八千萬人,稍超過公元初的西漢。

    但是到了12世紀初的北宋末年,宋朝人口已經突破一億,到了13世紀前期,南宋與金朝合起來估計人口有一點二億,17世紀初明朝人口突破兩億,1850年清朝人口達到四點三億。

    在人口不斷增長,突破一個又一個高峰時,當然完全不需要再通過強制寡婦改嫁來增加人口出生率,而大力倡導婦女的貞節觀念,使寡婦能“守節”終身,正好符合社會實際的需求,當時也找不到調節人口增長的其他途徑。

     由于人口壓力日益嚴重,到了清朝後期還出了一位學者汪士铎,人口學界稱之為“中國的馬爾薩斯”。

    他認為當時最大的社會危機是人口太多,哀歎“天地之力窮矣”,自然界能夠提供的資源已經窮盡了。

    人多的禍根是什麼呢?他認為就是女人。

    在他的一本未刊印的著作中,他認為根本的措施就是限制女人的數量,限制女人的生育能力。

    他主張一部分女嬰生下來就應該被溺死,留下來的女嬰一部分要送進“童貞院”,從兒童時就把她們集中起來收養,今後終身不能結婚。

    同時要嚴禁寡婦改嫁,寡婦改嫁要依法治罪。

     了解了這些曆史背景和社會現實,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曾經為漢朝人不齒的匈奴習俗,在唐朝會無所顧忌。

    在宋朝人看來驚世駭俗的行為,唐太宗會堂而皇之地下诏推行。

    傳統儒家文化培養的學者,會與西方的馬爾薩斯“心有靈犀一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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