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被腐敗“腐蝕”的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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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秦朝開始,每個朝代都會以首都為中心,建設和維護通向各行政中心、邊疆和軍事要地的道路系統。

    在這基礎上,又發展出相當完整的、全面的驿傳制度。

    所謂驿傳,就是在這些路上,每隔一定的距離(一般在正常情況下一天能夠到達的距離),建起一個個驿站,驿站裡有基本的供應,可以住宿,可以吃飯、休息,還可以補給。

    還提供了驿站之間的交通工具,比如馬、牛、騾、車、船,還有人夫等服務人員。

     當然,要在全國範圍内建起幾千個這樣的驿站,而且要經常維持、管理供應服務的人員,以及要維護好這些交通工具,這是一筆很大的開支。

    有些驿站處于荒無人煙的邊遠地區,人員都要從遠處派遣,糧食和物資都要從内地調撥,維持和運作的成本很高。

    但是為了國家的日常治理,特别是為了鞏固邊防、保證國内的安全,以及維護政令正常的上通下達,驿站是基本的保證,所以國家都不計工本,不惜代價。

    也正因為這樣,一般對驿站的管理都有很嚴格的規定。

     例如在漢朝,用公家的馬車接送執行公務的重要官員,或者皇帝特别指定的人員,稱為“乘傳”。

    “傳”,就是通過驿站一站一站地傳送。

    如司馬遷曾随漢武帝到各地巡遊,司馬相如被漢武帝派往巴蜀慰喻父老,他們都曾享受“乘傳”的待遇。

    有時皇帝要緊急征召某人,或者表示對年高碩德之人的尊重,會下诏“乘傳”接至首都。

    一般官員、一般情況是不能動用“傳”的。

     唐朝在全國設立了一千六百多所驿站,其中二百六十所水驿,一千二百九十七所陸驿,八十六所水陸兼用。

    一般每隔三十裡設一所,特殊條件不受此距離影響。

    專門設有監牧六十五所,負責給驿站配馬匹。

    官員出公差時按級别享受不同待遇,一品官用十匹馬,按級别遞減,八品、九品官用一匹馬,每三匹馬配一個馬夫。

    水驿根據忙閑程度分别配二至四隻船,每船配三名船夫。

     又如明朝時,規定隻有六種情況可以使用政府驿站。

     第一種,傳達皇帝的聖旨或者受皇帝的派遣。

     第二種,飛報重要的軍情。

    注意是“飛報”,必須是重要軍情。

    也就是說,一般的軍情報告按正常途徑,是不能使用驿站服務的。

     第三種,親王送賀表和貢品,或者差人進京。

    明朝的宗室人口雖多,但其中能封為親王的,隻限于皇帝的第二代中太子以外的皇子,數量是有限的。

    而且對親王送賀表、貢品或者差人進京都有嚴格規定,不能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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