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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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也像一隻蟲子一樣蜷縮起身體,不斷地喊痛。

     他用力地彎着腰,捂着肚子,彎起胳膊,夾着腋下,抱着膝蓋,縮着脖子…… 就像曾經的我一樣——每天每天。

     好痛好痛! 痛吧? 我曾經比你還要痛得多,一直都這麼痛。

     那時候不明白為什麼會這麼痛。

    為什麼要被人拳打腳踢,為什麼要過得像條狗一樣,我不明白。

     明明是自己的事,但我不明白。

     而你應該很容易就明白為什麼吧。

     “你這是在看不起我的女人嗎?” “‘你的’嗎?” 健也站起身來。

     先前我掄出的拳頭打中了這小子的臉,沒有出鼻血,從按住臉頰的手指縫間看到皮膚已經變成了青紫色。

     “說到底還是‘你的’嗎?” “是啊,是我的女人,我的東西啊!” “所有物嗎?你把她當東西嗎?你自己這麼看不起她還這樣說?看不起她的人……不是你嗎?” 是嗎? 不,不是! “小子,你别搞錯了!”我怒吼道,“她是我的東西,你管我是瞧不起她還是打她罵她都随我的便,因為亞佐美是我的東西!能說她壞話的隻有我!隻我有才能數落她!我講她的不是不需要别人來說三道四!” 一團怒火正騰騰升起。

     我的頭…… “我,我可以說她的不是,但是我不愛被你這種人說三道四,知道嗎?怎麼?我不爽有人說自己的東西的壞話很正常的吧?不行嗎?” “亞佐美……是東西嗎?”健也說道。

     “都說了!是我的東西!”我回答道。

     “但她并不是隻屬于你的東西吧?” “不,就是隻屬于我的東西。

    ” “那為什麼她會和單位領導上床?你怎麼會允許她做這種事?” “因為這是她想要的。

    ” 對。

     ——我是你的東西。

     ——隻屬于你的東西。

     ——永遠。

     亞佐美希望“無論在誰的懷裡我都隻屬于你”,她希望我也這樣認為。

    亞佐美是這麼說的。

     所以…… 所以是我的東西。

     “亞佐美是個好東西啊,隻要是我想要的,她都會為我去做,不管是什麼。

    所以我也一樣,隻要是她想做的我都讓她做,隻要是她想買的我都給她買。

    她說想和大叔上床我就随她去,然後——她不喜歡的就讓我幫她趕走,她說讨厭的我就會去幫她解決掉,這樣做的話……” 因為這樣做了,我,亞佐美,不都很幸福嗎? 所以…… “不用你這種小鬼來說三道四。

    ” 健也用手摸着臉,又叫了一次好痛。

     “我之前已經準備好會挨你一拳了,拜托别再來了,很痛的啊!” 這家夥是怎麼回事? 既不屈服,也不反抗,不知道在想什麼。

     人總是愛編造理由,為了讓事情合情合理而混淆事實,在編造的過程中好像事情就越像那麼一回事了。

     耍些小聰明小心機,人永遠會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歪曲事實,要讓自己顯得正當。

     什麼盜亦有道,什麼一寸的蟲也有五分的魂[日本諺語,指對弱小的東西也不可小瞧。

    ——譯者注]……雖然有各種辯解之言,但小偷就是小偷,無論有什麼理由也是毫無疑問的犯罪者,隻要偷了就沒有什麼借口。

     而且,蟲子就是蟲子。

     但是一寸的蟲子确實有一寸的魂。

     不會隻有半分的魂。

    魂的尺寸應該和身體的尺寸相符。

     但是,也隻有這麼大了,不會再大了,不會擁有比自己更大的魂。

    一寸的蟲子擁有一尺、兩尺的魂?沒這種道理! 輕易就會被擊垮的小蟲子,也隻會擁有輕易就會被擊垮的那一點點魂。

     所以,我讨厭人強詞奪理,讨厭人為自己找借口。

     不滿的話就反抗,不能接受就反擊,不喜歡就破壞,不好就毀掉。

     這世上的事大多都不盡如人意,全是讓人不願接受的事情,一切都那麼讓人讨厭,都不是什麼好事。

     我是這樣的,所以大家都是這樣的吧! 不是擊垮别人,就是被别人擊垮。

     被咬了就反咬一口,但是如果被擊垮,就隻能順從。

     既然人人都覺得自己是對的,那就隻有這條路了吧。

     人與人的關系,并不是坐下來好好談談就能決定的。

     頭腦與心是不同的。

     道理上講得通的東西,感情上未必講得通,你所思考的與内心想要的并不一樣。

     有時候明知是正确的,但是心裡卻在抗拒,有時候明知是錯誤的,卻拼命想把其正當化。

    互相磨合,互相妥協,把不滿敲成小碎片,讓這些小小的不滿鑲嵌在平平淡淡的每一天中,唯唯諾諾地過日子——我不想要這種生活。

     最後靠的還是身體。

     就如字面意思一樣,我是用我的身體實踐而學到的。

    這不是什麼道理——強者為勝。

    打敗他人的肉體,就有能讓他人屈服的強大靈魂。

    至于道理,之後要多少都有。

     就和猴子一樣。

     威脅對方,撕咬對方,誰把對方踩在腳下,誰就是勝利者。

     因為隻有一寸的魂,所以蟲子隻有一寸長。

    如果不想被踩死,就隻能長成五尺的人,五尺的身體裡宿着五尺的魂。

    這樣的話,對付蟲子之類,動一根手指頭就能将其擊垮。

     對被擊垮的蟲子來說,不管有多正大光明,也不占一分理。

    不去偷東西過日子,連小偷都不如。

    不管再正确、再美麗,被擊垮的那一方仍不可能得到救贖。

     隻能屈服。

     如果不想屈服就隻有反抗,不斷反抗,不斷挑戰,直到對方屈服。

     曾經是蟲子的我,明明隻是一隻蟲子卻向别人發起挑戰,然後一次又一次被擊垮,就算被擊垮也仍然反抗,每次反抗又被擊垮,沒有其他選擇,于是我體會到了…… 像我這樣的人,隻能生存在我們的世界裡。

     這小子…… 健也眨了好幾下左眼說道:“别打了,一拳夠了,我不想被打了。

    ” “不想被打的話……” 就不應該是這種态度吧!不是應該哭着喊着說對不起我錯了嗎?不是應該磕頭求饒嗎?不是應該全身戰抖着叫着請原諒我嗎? 你小子不害怕嗎? “道歉的話我一開始就說了。

    ”他說道。

     “你說什麼?” 該說是有膽量嗎? 還是隻是太愚鈍? “我不是一開始就說清楚了嗎?”健也說道。

     “說什麼?” “我說,我這人不懂人情世故,也不懂禮貌,人又笨,很可能會惹你生氣。

    我不是早說過了嗎?我明白佐久間先生氣憤的心情,所以被打我也沒辦法,而且不管我再怎麼道歉也不會變聰明的,我也知道自己的态度不讨人喜歡。

    ” “哦?” “光嘴巴上說也沒什麼用吧,我又不精明,也不懂得裝模作樣。

    雖然不想被打,但也不知道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打,不是任性胡來,而是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對,所以除了求你别打我,我也沒别的法子了,隻是這麼簡單而已。

    ”健也說道。

     “你不害怕嗎?” “害怕啊!” “那——被揍了不會不甘心嗎?” “為什麼會不甘心?我不懂。

    不甘心不是應該是比賽輸了,或者被别人搶走了想要的東西時才會這麼覺得嗎?” 也許是吧。

     “我又沒有打算和佐久間先生比。

    ” “比?” “我的确是挨打了,但也不覺得我輸了。

    就算是輸了吧,也沒想過要赢。

    既沒覺得自己輸了,也沒想要赢。

    因為我講了些沒營養的話,惹得你生氣了,然後揍了我,這事情不就這麼簡單嗎?我也知道我是笨蛋,也想過可能會挨打,應該說是意料之中吧,反正本來就沒什麼輸赢。

    ” 有輸赢吧?! “不然還有什麼?”我說道,“因為太弱了所以挨人打,這不就是輸了嗎?” “但是我還活着啊。

    ”健也說道。

     “什麼?” “雖然痛是很痛,但我又沒死,隻是痛而已,但我和剛才也沒有任何區别。

    又不會出現HP值,有傷害值嗎?等級會下降嗎?” “這又不是遊戲!” “是遊戲。

    ”小鬼回答道。

    “如果遊戲規則是被打的一方取勝,那勝利的就是我了。

    如果規定被打了就輸了,那會怎麼樣呢?不是很無聊嗎?” 我無法回答。

     “你别生氣。

    ”健也又說了一遍,“我們——說是我們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反正我周圍的人是不喜歡這種争勝負的關系的。

    和人競争,和人比較,太傻了。

    ” “很傻——嗎?” “是啊,怎麼說呢,我們互相保持距離,不怎麼靠近别人。

    這世上的人不全是聰明人,也有不少不講理的危險的家夥,他們明明不了解自己,卻隻會裝作一副很了解的樣子,和這種人接近肯定會鬧矛盾的。

    我們不想惹人生氣,也不想讓自己生氣,隻會弄得自己又煩又累而已。

    ” “或許你說得沒錯。

    ” “我并不是讨厭别人。

    我覺得,和人保持距離,比較像是一種體諒或者防禦。

    有些人無法很好地保持與他人的距離,就會變得在家裡不出門,不去人多的地方,像是不肯去上學啊,家裡蹲啊,他們隻是用這種方式來妥協而已,太難的東西我是不懂的,但是這個我覺得很正常。

    ” “或許吧。

    ” 我也不覺得有什麼異常。

     “不是不想見任何人,而是不想踏入那種互相比拼的煩人世界。

    ” “煩人嗎?” “煩人啊。

    ”健也立馬回道,“我比你了不起,我比你快,我比你強……我覺得那些嚷嚷着這些東西的人都很傻。

    速度慢的人沒用?弱小的人沒用?真是受不了!就因為這種無聊的東西而被逼着排出名次,如果認輸的話,就是放棄比賽。

    明明一開始就沒有要和人比的意思,卻被迫走進賽場,一堆人呐喊助威喊加油,說實話真是受不了啊!自以為是也要有個限度!隻是普普通通地生活就是沒出息——這也太奇怪了吧?” “也許——是很奇怪。

    ” “我覺得很正常,本來就是我自己找到佐久間先生,所以如果讓你不爽的話挨打也是沒辦法的事,為這個不甘心那就太不對頭了。

    ” “你不想挨打吧?” “當然不想了。

    ”健也一邊說着一邊用手按着臉頰,“死也不想被打啊。

    ” “那你不反擊嗎?” 健也攤開雙手,擺出個像外國人吃驚時的姿勢,“沒有意義。

    ” “沒有意義嗎?” 或許确實沒有意義。

     不管怎麼挑戰,結果都是輸。

     我跟的老大高浪是我高中的學長,比我大兩歲,是個離家出走在外晃蕩、神經質、無可救藥的男人。

    我也一樣,但是,我的身體更強壯,我的動作更快,我不想輸給他。

    對這個讓我厭惡的男人,我故意反抗他沖撞他,然後被打倒,一次又一次。

     因為我想赢,像傻子一樣地去找碴兒,然後被他打倒。

     我想赢。

     隻是赢的意義——我不知道。

     “我曾經想由一隻蟲子變成人。

    ”我說,“變成人就能打人,而能夠打人,至少讓我覺得有點兒人的樣子。

    ” “蟲子?” “蟲子隻有被踩扁的份兒。

    ” “不靠近人的話就不會被踩扁啊。

    ” “我讨厭那樣。

    ” 我也不聰明,和你一樣。

     不,也許比你還笨。

     因為我都未注意到自己已經逃走了,已經輸了。

     我站起身來,撸起已經沒彈性的運動服袖子,打開立在沙發邊上又小又舊的冰箱。

     真不像樣。

    我想。

     每次看到這個冰箱時我都會這麼想。

     不像樣,真的很不像樣。

     我想起了我的父母。

    這東西是我開始一個人獨自生活的時候父母買給我的,并沒有說我堕落,沒罵我荒唐,不知道是對我已經不關心還是已經懶得管我了的父母,在我沒有給出理由而說要離開家時,給了我這台冰箱。

     母親在五年前去世,父親也在去年走了。

    我記得他們的臉,卻記不清他們的聲音。

    或許是因為我沒有注意聽他們說話,或許是因為他們沒有和我說話。

     我拿出一罐碳酸燒酒[碳酸燒酒,在燒酒裡加入小蘇打稀釋的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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