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帖決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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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下旬)
瑜軌是即壇護摩。
故雲結羯磨三昧耶印等耳。
(永承三年七月下旬) 二十八宿真言護摩軌本本不同也。
唯随一可用耳。
但先師傳授真言曰。
唵諾乞灑怛羅濕蘇馱你曳(ソワ力)。
(寬德二年六月九日) 延命印為根本印之時。
被甲之勢皆用之(雲雲)。
(同四月二十二日) 延命印為根本印時。
處處施繞之甲胄印相故也。
問。
扇底迦俱噜(乃至)阿毗遮噜迦俱噜(雲雲)其俱魯者雲何。
答。
俱魯雲羯羅雲是同音也。
二音俱是作義也。
即作業義也。
悉地經疏雲。
羯羅又雲迦羅抳。
此雲作也。
又羯?麼此雲業也。
今此經妙成就世出世諸作業也(雲雲)。
行儀 (寬德二年六月九日) 淨火扇火等(巳上發火)自投花座至四字明(已上勸請)自嗽口至胡麻(已上供養)乳木三段等斷煩惱(雲雲)慥決雲。
至花是供養也。
三種物者是随事相應物也。
問。
香雲何。
答。
供物也。
而如建立之次第超用之也。
問。
花次木雲何。
答。
或供養也。
或七支無表也。
遍身口七支(雲雲)。
(寬德二年六月九日) 又戶摩子後珠安本處之間。
伴僧唱一字咒贊之後。
阿阇梨祈願弄手傾首之間止一字咒。
而正首起立之間出四智贊(三反如記)先師說。
若為人助修之時。
可順彼人作法。
勿專我耳。
(永承九年說) 又護摩後鈴次禮佛。
日中不用之。
初夜後夜用之(雲雲)。
(同年六月九日) 戶摩禦記後振鈴之次禮佛者。
阿阇梨助修同音乍居唱本尊梵号禮之。
若不動南無阿利也左羅那多尊。
若彌陀南無阿利也彌陀婆耶(雲雲)。
護摩之後念誦等。
乃安珠之時。
番僧唱一字咒○阿阇梨獨誦本尊贊。
次弄手祈願。
傾首祈願之時。
伴僧止一字咒。
而阿阇梨舉首之間即出四智贊(如記文也)。
(同日說) 念誦等之後本尊贊不出音。
密誦之。
又本尊印于神内造之(雲雲)又後振鈴之禮佛禮本尊也。
師曰。
必唱梵号也(雲雲)師曰。
戶末時修振鈴之次。
乍居唱本尊梵号。
同音禮佛(雲雲)又師曰。
如例供養法并戶摩念誦等後。
次俄事業身者成薩埵也。
先不動刀印辟除等(如前)次即成薩埵身謂為修五供等成事業身也。
其印明如供養會中五古印。
曩〃〃〃〃赧鹹○吽又●字反成也。
此二事或時用之。
或時不用之。
或唯薩埵不動(雲雲)。
(永承四年二月下旬) 又即壇戶摩供養法念誦時不持杵耳。
念誦之後(不動兼護身)持珠杵等而後就事(雲雲)先移供物等也。
(寬德二年九月十二日) 念誦之時不取杵(師曰。
别有取珠法故也)如常取珠法念誦。
念誦了後先不動刀印護身。
凡念誦之後修他事時。
必用護身也。
而後取珠杵。
付護摩等事(移壇之物等也。
師曰。
爾也)又諸段扇火。
若火勢有不用之。
唯以杵誦扇火明。
持之扇唯火勢消處随何處用之。
師曰。
世人火勢盛樣用扇火。
不知生師家作法也。
(永承三年七月下旬) 加持供等印明。
各加持三處。
謂大壇。
右機(一)左機(一)是也。
但彈指拍掌唯一度作。
不望左右耳。
(寬德二年六月十三日說) 又獻大壇供次第先果子(等)次飯。
次汁。
取之舉之。
是天竺藥術次第也。
謂西天食時先食果等也。
汁近代次飯居之。
而如曼荼羅供時。
于果次居之。
而供時最後供之也。
師曰。
先果。
次飯。
次汁。
或先飯。
次果(雲雲)隻在人意耳。
(同日說) 護摩結願時金剛輪陀羅尼(二十一反)師曰。
但自行等時可爾也。
中間諸時不用奉送。
結願一時用之。
師曰。
爾也。
諸尊段奉送花。
隻隔爐投之。
謂爐内可視大壇諸尊位故也。
師曰。
爾也。
問。
何故以大日為息災護摩主耶。
答。
隻是佛部故。
佛菩薩智寂靜圓滿義故。
當寂災之義耳。
果地究竟一切皆寂也。
況以息災為上成就。
以中央如來部為其主尤可也(雲雲)問。
何故以彌陀為敬愛主耶。
答。
世人以花名敬愛。
故蓮花部主故也。
況西方之蓮部。
蓮是經蓮花也。
世人皆敬愛赤紅色故。
以之為主耳。
問。
何故以寶生為增益主耶。
答。
寶部故為求财等故耳。
可知之。
問。
何故以阿閦為降伏主耶。
答。
金剛印故。
金剛即有摧破義故也。
可知之。
又阿閦觸地印即摧破無明之地義也。
息增愛降所依方事(如花山護摩記耳。
已上永承三年三月下旬說)問。
業部何故無護摩耶。
答。
息(佛)增(寶)降(金)敬(蓮)也。
而業部依屬前四段。
故無别護摩也。
謂諸壇事業皆業部故也(雲雲)。
(長久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丹洲說) 火吽法火約普賢為主等者。
謂息災大約普賢為主。
增益大約觀音為主。
降伏大約金剛手為主也。
又件法内題奧所出諸天真言軌文雲。
其八天真言及火天真言。
已别錄。
題奧即書出。
故不可舍之。
又具奧所出文是此法七支念誦法也。
是殊持最勝法也(雲雲)。
護本尊事 (長曆四年九月二十日) 先師說。
忿怒寂靜水(雲雲)意雲。
若不動用大日。
若大日用不動。
若阿閦用降三世。
若降三世用阿閦。
乃至若釋迦用夜叉。
夜叉用釋迦等。
各随部部教令輪身法身等互用之。
凡餘尊等皆随本部用之(雲雲)私謂随部部母也(長宴私見高大夫戶摩記。
出此二說可見之)。
(長久二年四月上旬) 師曰。
蓮部護本尊明。
可用白處尊欤。
又彌陀護摩時以白處尊為護本尊印明。
不動用忙摩雞諸菩薩等。
随部改用之。
諸天等用忙摩雞(雲雲)而部母各别也。
不可悉地通用(雲雲)悉地經下并疏雲。
忙摩雞通三部(雲雲)師曰。
此是摩雞者唯母雲也。
故雲佛部摩雞也。
三部各别時摩雞是金母也。
略護摩處 (長久三年四月說) 師曰。
作畫于中作爐等者。
随其法畫爐樣(若紙)安壇上。
上置火爐也。
此名略護摩處(雲雲)。
三摩波多 (長久三年四月說) 師曰。
施主衆修護摩時。
修三摩波多護摩。
而近代皆不修之。
傳聞。
令泉院禦時以往皆有之。
以後唯用後加持(雲雲)。
(長久二年說) 師曰。
三摩波多護摩諸尊段末奉送之前修之(雲雲)。
(第二曼荼羅事) 又經中說護摩雲。
第二曼荼羅中等者。
(長久二年) 佛為慢法者。
護摩壇即名第二曼陀羅也。
大曼荼羅第二院中作甚非也。
大曼荼羅灌頂壇亦名第二曼荼羅(雲雲)依金界修。
(長久五年九月十一日說) 又依金界成身會修護摩時。
十六尊贊各方唯用初一贊(阿薩寶法樂也)此是東寺說耳。
(寬德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依金界修護摩時。
先着座。
次淨地。
乃至四禮。
金剛持大。
次灑淨(如常護摩)次諸如持供印明如護摩。
次啟白神分等(如常也)。
自行護摩 (寬德二年十一月說) 師曰。
自行護摩等必先修降伏法。
次增。
次息(雲雲)。
(同六年十三日) 乳木七木篇可見之。
瑜伽軌。
師曰。
瑜伽軌别作護摩曼荼羅。
安布十七尊修之。
非大曼荼羅。
而依略出經者。
于大壇前設爐(如台界)而修護摩時。
不依瑜伽軌。
安十七尊。
隻于壇上爐奧方。
觀作三十七尊等之大曼荼羅修之(台護摩亦爾也)但随法改方故。
金界修息災時。
大壇東門。
南回向北坐。
增降等(雲雲)準知。
故火天本方随行者之座。
常當左方也。
準别本瑜伽護摩軌知之。
又台界修息災時。
亦大壇西門南回向北坐。
餘皆準知。
故火天方常在行者右方也。
疑雲。
義釋四雲。
經文通門西向。
若有因緣向餘方開之。
于理無咎(雲雲)又第六假令大曼荼羅向西開。
火壇當在西(雲雲)今案此等文。
修息災時不回火壇隻開南門可修之。
增降亦爾也。
而何煩回西門耶。
答。
師曰。
此難非也。
若有因緣餘方開之。
若灌頂時。
若有要者随要開餘方出入雲也。
息等法随開雲非(雲雲)私雲。
護方神之方位兩界是同。
然又金界世天之中。
火天之位。
或圖在西北不審不審。
仍檢諸圖。
或東南隅降三世左方。
或圖又同之。
又二十天。
軌雲。
火天在東南(雲雲)又别本瑜伽軌雲。
皆随行人座。
而起于東方。
帝釋○火天焰摩等(雲雲)故台金火天位皆在巽。
而台行者右當。
金行者左方也(已上長久二年四月說)。
(寬德二年六月十三日咨受) 師曰。
若但瑜伽軌修護摩。
如大師禦瑜伽軌次第修之。
其供養次第。
油粥飯(私見之有之)乳木谷香花(雲雲)師說之瑜伽意唯四段也。
不加曜宿段也。
但贊尊軌乳木五把用之五部。
師曰。
各三支若五支也。
又供物觀念等唯如軌用之。
不開煩惱等諸細觀耳。
煩惱者出義釋(雲雲)。
(永承四年二月下旬說) 瑜伽軌雲。
随明當應作。
謂随五種明作其事也。
又雲。
我今則略說持明之遊戲(雲雲)謂遊戲神通之意也。
又雲。
大召而相應(雲雲)謂唯鈎召儀耳。
又雲。
八萬天眷屬(雲雲)。
(寬德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八方天即眷屬也。
持業釋欤。
(寬德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瑜伽軌延命真言下之卒等之文雲何。
答。
此文他本全無之。
經注本可尋之(雲雲)瑜伽軌雲。
迎請已誦贊歎。
以四攝安立聖衆。
圍繞爐。
然後獻阏伽。
各立本羯磨印。
安立示本三昧耶(雲雲)問。
此前後交雜欤。
謂以四攝安立。
乃至阏伽十五字上迎請己文前可有也。
贊歎三字各立本羯磨雲文上可有欤。
答。
可然欤。
瑜軌是即壇護摩。
故雲諸羯磨三昧耶印等耳(永承四年二月下旬說同欤)。
(長久三年四月說) 師曰。
瑜伽軌即壇護摩也。
别時一途何法也(雲雲)瑜伽摩軌。
風天取獨古搶(雲雲)一?鉾也 (永承四年三月下旬) 瑜軌息災明。
次或有教中說。
用部母為息災。
或本尊真言。
或毗盧遮那真言(雲雲)持曰。
或教者是指梵文也。
未必譯傳耳(雲雲)私雲。
或教者指瑜祇經。
金剛吉祥隻有何生耶。
(寬德二年三月二十日說) 師曰。
凡随法随事其尊向其方。
其眷屬諸尊。
一曼荼羅亦順回向其方耳。
不回之義尚不審不審。
如世國王遊巡之時。
随王所向方左右陣等亦回立也。
(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問。
息災向北修法。
爾者曼荼羅尊位回不。
答。
有二說。
一先師說。
一曼荼羅尊位皆悉回。
故台界彼西門南面開之也。
金界準知。
餘方準之。
故息災火天方東北也。
餘增等準知之。
又一說台界中台三點眷屬四大菩薩三重如前說回之。
但天部不回之。
謂天部方隅定故也。
此說以瑜伽護摩軌(别本)為證。
謂彼文天位不回之。
佛菩薩位回之。
可見之。
問。
金界二十天位非常方隅不如何。
答。
二說中依前說内外俱回之無妨。
若依瑜伽護摩軌建立。
定天位用二說如先(雲雲)問。
随處便宜曼荼羅建立。
若南向安壇。
其鈴杵等雲何安之耶。
答。
可随巧惠也。
若回安之。
如前回壇也。
若如本方安之。
如先不回天部說也。
問。
火天方随法雲何。
答。
依前二說。
天部回說。
其回方準知。
若天部不回說。
何法隻東南是火天方也。
(本)文明十六曆(甲辰)夷則天于桂輪院為興隆佛法四十帖決遂寫功畢。
故雲結羯磨三昧耶印等耳。
(永承三年七月下旬) 二十八宿真言護摩軌本本不同也。
唯随一可用耳。
但先師傳授真言曰。
唵諾乞灑怛羅濕蘇馱你曳(ソワ力)。
(寬德二年六月九日) 延命印為根本印之時。
被甲之勢皆用之(雲雲)。
(同四月二十二日) 延命印為根本印時。
處處施繞之甲胄印相故也。
問。
扇底迦俱噜(乃至)阿毗遮噜迦俱噜(雲雲)其俱魯者雲何。
答。
俱魯雲羯羅雲是同音也。
二音俱是作義也。
即作業義也。
悉地經疏雲。
羯羅又雲迦羅抳。
此雲作也。
又羯?麼此雲業也。
今此經妙成就世出世諸作業也(雲雲)。
行儀 (寬德二年六月九日) 淨火扇火等(巳上發火)自投花座至四字明(已上勸請)自嗽口至胡麻(已上供養)乳木三段等斷煩惱(雲雲)慥決雲。
至花是供養也。
三種物者是随事相應物也。
問。
香雲何。
答。
供物也。
而如建立之次第超用之也。
問。
花次木雲何。
答。
或供養也。
或七支無表也。
遍身口七支(雲雲)。
(寬德二年六月九日) 又戶摩子後珠安本處之間。
伴僧唱一字咒贊之後。
阿阇梨祈願弄手傾首之間止一字咒。
而正首起立之間出四智贊(三反如記)先師說。
若為人助修之時。
可順彼人作法。
勿專我耳。
(永承九年說) 又護摩後鈴次禮佛。
日中不用之。
初夜後夜用之(雲雲)。
(同年六月九日) 戶摩禦記後振鈴之次禮佛者。
阿阇梨助修同音乍居唱本尊梵号禮之。
若不動南無阿利也左羅那多尊。
若彌陀南無阿利也彌陀婆耶(雲雲)。
護摩之後念誦等。
乃安珠之時。
番僧唱一字咒○阿阇梨獨誦本尊贊。
次弄手祈願。
傾首祈願之時。
伴僧止一字咒。
而阿阇梨舉首之間即出四智贊(如記文也)。
(同日說) 念誦等之後本尊贊不出音。
密誦之。
又本尊印于神内造之(雲雲)又後振鈴之禮佛禮本尊也。
師曰。
必唱梵号也(雲雲)師曰。
戶末時修振鈴之次。
乍居唱本尊梵号。
同音禮佛(雲雲)又師曰。
如例供養法并戶摩念誦等後。
次俄事業身者成薩埵也。
先不動刀印辟除等(如前)次即成薩埵身謂為修五供等成事業身也。
其印明如供養會中五古印。
曩〃〃〃〃赧鹹○吽又●字反成也。
此二事或時用之。
或時不用之。
或唯薩埵不動(雲雲)。
(永承四年二月下旬) 又即壇戶摩供養法念誦時不持杵耳。
念誦之後(不動兼護身)持珠杵等而後就事(雲雲)先移供物等也。
(寬德二年九月十二日) 念誦之時不取杵(師曰。
别有取珠法故也)如常取珠法念誦。
念誦了後先不動刀印護身。
凡念誦之後修他事時。
必用護身也。
而後取珠杵。
付護摩等事(移壇之物等也。
師曰。
爾也)又諸段扇火。
若火勢有不用之。
唯以杵誦扇火明。
持之扇唯火勢消處随何處用之。
師曰。
世人火勢盛樣用扇火。
不知生師家作法也。
(永承三年七月下旬) 加持供等印明。
各加持三處。
謂大壇。
右機(一)左機(一)是也。
但彈指拍掌唯一度作。
不望左右耳。
(寬德二年六月十三日說) 又獻大壇供次第先果子(等)次飯。
次汁。
取之舉之。
是天竺藥術次第也。
謂西天食時先食果等也。
汁近代次飯居之。
而如曼荼羅供時。
于果次居之。
而供時最後供之也。
師曰。
先果。
次飯。
次汁。
或先飯。
次果(雲雲)隻在人意耳。
(同日說) 護摩結願時金剛輪陀羅尼(二十一反)師曰。
但自行等時可爾也。
中間諸時不用奉送。
結願一時用之。
師曰。
爾也。
諸尊段奉送花。
隻隔爐投之。
謂爐内可視大壇諸尊位故也。
師曰。
爾也。
問。
何故以大日為息災護摩主耶。
答。
隻是佛部故。
佛菩薩智寂靜圓滿義故。
當寂災之義耳。
果地究竟一切皆寂也。
況以息災為上成就。
以中央如來部為其主尤可也(雲雲)問。
何故以彌陀為敬愛主耶。
答。
世人以花名敬愛。
故蓮花部主故也。
況西方之蓮部。
蓮是經蓮花也。
世人皆敬愛赤紅色故。
以之為主耳。
問。
何故以寶生為增益主耶。
答。
寶部故為求财等故耳。
可知之。
問。
何故以阿閦為降伏主耶。
答。
金剛印故。
金剛即有摧破義故也。
可知之。
又阿閦觸地印即摧破無明之地義也。
息增愛降所依方事(如花山護摩記耳。
已上永承三年三月下旬說)問。
業部何故無護摩耶。
答。
息(佛)增(寶)降(金)敬(蓮)也。
而業部依屬前四段。
故無别護摩也。
謂諸壇事業皆業部故也(雲雲)。
(長久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丹洲說) 火吽法火約普賢為主等者。
謂息災大約普賢為主。
增益大約觀音為主。
降伏大約金剛手為主也。
又件法内題奧所出諸天真言軌文雲。
其八天真言及火天真言。
已别錄。
題奧即書出。
故不可舍之。
又具奧所出文是此法七支念誦法也。
是殊持最勝法也(雲雲)。
護本尊事 (長曆四年九月二十日) 先師說。
忿怒寂靜水(雲雲)意雲。
若不動用大日。
若大日用不動。
若阿閦用降三世。
若降三世用阿閦。
乃至若釋迦用夜叉。
夜叉用釋迦等。
各随部部教令輪身法身等互用之。
凡餘尊等皆随本部用之(雲雲)私謂随部部母也(長宴私見高大夫戶摩記。
出此二說可見之)。
(長久二年四月上旬) 師曰。
蓮部護本尊明。
可用白處尊欤。
又彌陀護摩時以白處尊為護本尊印明。
不動用忙摩雞諸菩薩等。
随部改用之。
諸天等用忙摩雞(雲雲)而部母各别也。
不可悉地通用(雲雲)悉地經下并疏雲。
忙摩雞通三部(雲雲)師曰。
此是摩雞者唯母雲也。
故雲佛部摩雞也。
三部各别時摩雞是金母也。
略護摩處 (長久三年四月說) 師曰。
作畫于中作爐等者。
随其法畫爐樣(若紙)安壇上。
上置火爐也。
此名略護摩處(雲雲)。
三摩波多 (長久三年四月說) 師曰。
施主衆修護摩時。
修三摩波多護摩。
而近代皆不修之。
傳聞。
令泉院禦時以往皆有之。
以後唯用後加持(雲雲)。
(長久二年說) 師曰。
三摩波多護摩諸尊段末奉送之前修之(雲雲)。
(第二曼荼羅事) 又經中說護摩雲。
第二曼荼羅中等者。
(長久二年) 佛為慢法者。
護摩壇即名第二曼陀羅也。
大曼荼羅第二院中作甚非也。
大曼荼羅灌頂壇亦名第二曼荼羅(雲雲)依金界修。
(長久五年九月十一日說) 又依金界成身會修護摩時。
十六尊贊各方唯用初一贊(阿薩寶法樂也)此是東寺說耳。
(寬德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依金界修護摩時。
先着座。
次淨地。
乃至四禮。
金剛持大。
次灑淨(如常護摩)次諸如持供印明如護摩。
次啟白神分等(如常也)。
自行護摩 (寬德二年十一月說) 師曰。
自行護摩等必先修降伏法。
次增。
次息(雲雲)。
(同六年十三日) 乳木七木篇可見之。
瑜伽軌。
師曰。
瑜伽軌别作護摩曼荼羅。
安布十七尊修之。
非大曼荼羅。
而依略出經者。
于大壇前設爐(如台界)而修護摩時。
不依瑜伽軌。
安十七尊。
隻于壇上爐奧方。
觀作三十七尊等之大曼荼羅修之(台護摩亦爾也)但随法改方故。
金界修息災時。
大壇東門。
南回向北坐。
增降等(雲雲)準知。
故火天本方随行者之座。
常當左方也。
準别本瑜伽護摩軌知之。
又台界修息災時。
亦大壇西門南回向北坐。
餘皆準知。
故火天方常在行者右方也。
疑雲。
義釋四雲。
經文通門西向。
若有因緣向餘方開之。
于理無咎(雲雲)又第六假令大曼荼羅向西開。
火壇當在西(雲雲)今案此等文。
修息災時不回火壇隻開南門可修之。
增降亦爾也。
而何煩回西門耶。
答。
師曰。
此難非也。
若有因緣餘方開之。
若灌頂時。
若有要者随要開餘方出入雲也。
息等法随開雲非(雲雲)私雲。
護方神之方位兩界是同。
然又金界世天之中。
火天之位。
或圖在西北不審不審。
仍檢諸圖。
或東南隅降三世左方。
或圖又同之。
又二十天。
軌雲。
火天在東南(雲雲)又别本瑜伽軌雲。
皆随行人座。
而起于東方。
帝釋○火天焰摩等(雲雲)故台金火天位皆在巽。
而台行者右當。
金行者左方也(已上長久二年四月說)。
(寬德二年六月十三日咨受) 師曰。
若但瑜伽軌修護摩。
如大師禦瑜伽軌次第修之。
其供養次第。
油粥飯(私見之有之)乳木谷香花(雲雲)師說之瑜伽意唯四段也。
不加曜宿段也。
但贊尊軌乳木五把用之五部。
師曰。
各三支若五支也。
又供物觀念等唯如軌用之。
不開煩惱等諸細觀耳。
煩惱者出義釋(雲雲)。
(永承四年二月下旬說) 瑜伽軌雲。
随明當應作。
謂随五種明作其事也。
又雲。
我今則略說持明之遊戲(雲雲)謂遊戲神通之意也。
又雲。
大召而相應(雲雲)謂唯鈎召儀耳。
又雲。
八萬天眷屬(雲雲)。
(寬德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八方天即眷屬也。
持業釋欤。
(寬德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瑜伽軌延命真言下之卒等之文雲何。
答。
此文他本全無之。
經注本可尋之(雲雲)瑜伽軌雲。
迎請已誦贊歎。
以四攝安立聖衆。
圍繞爐。
然後獻阏伽。
各立本羯磨印。
安立示本三昧耶(雲雲)問。
此前後交雜欤。
謂以四攝安立。
乃至阏伽十五字上迎請己文前可有也。
贊歎三字各立本羯磨雲文上可有欤。
答。
可然欤。
瑜軌是即壇護摩。
故雲諸羯磨三昧耶印等耳(永承四年二月下旬說同欤)。
(長久三年四月說) 師曰。
瑜伽軌即壇護摩也。
别時一途何法也(雲雲)瑜伽摩軌。
風天取獨古搶(雲雲)一?鉾也 (永承四年三月下旬) 瑜軌息災明。
次或有教中說。
用部母為息災。
或本尊真言。
或毗盧遮那真言(雲雲)持曰。
或教者是指梵文也。
未必譯傳耳(雲雲)私雲。
或教者指瑜祇經。
金剛吉祥隻有何生耶。
(寬德二年三月二十日說) 師曰。
凡随法随事其尊向其方。
其眷屬諸尊。
一曼荼羅亦順回向其方耳。
不回之義尚不審不審。
如世國王遊巡之時。
随王所向方左右陣等亦回立也。
(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問。
息災向北修法。
爾者曼荼羅尊位回不。
答。
有二說。
一先師說。
一曼荼羅尊位皆悉回。
故台界彼西門南面開之也。
金界準知。
餘方準之。
故息災火天方東北也。
餘增等準知之。
又一說台界中台三點眷屬四大菩薩三重如前說回之。
但天部不回之。
謂天部方隅定故也。
此說以瑜伽護摩軌(别本)為證。
謂彼文天位不回之。
佛菩薩位回之。
可見之。
問。
金界二十天位非常方隅不如何。
答。
二說中依前說内外俱回之無妨。
若依瑜伽護摩軌建立。
定天位用二說如先(雲雲)問。
随處便宜曼荼羅建立。
若南向安壇。
其鈴杵等雲何安之耶。
答。
可随巧惠也。
若回安之。
如前回壇也。
若如本方安之。
如先不回天部說也。
問。
火天方随法雲何。
答。
依前二說。
天部回說。
其回方準知。
若天部不回說。
何法隻東南是火天方也。
(本)文明十六曆(甲辰)夷則天于桂輪院為興隆佛法四十帖決遂寫功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