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章下卷不審七(斷惑分齊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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嗔品等煩惱(文)答。
唯識論第六雲。
此中煩惱何界系耶。
嗔唯欲。
餘通三界(文)又雲。
嗔唯不善。
損自他故。
餘九通二。
上界者。
唯無記攝。
定所伏(文)薩婆多唯識嗔唯欲界之性相一同也。
不亘異義。
故當章雲。
嗔唯欲界(文)鈔十三上雲。
欲界四谛各有十惑。
為四十。
上二界各除嗔。
有七十二(文)但于仁王經文者。
言總意别也。
難雲。
成實論第十二(雜門品)雲。
問曰。
欲界中具十煩惱。
色無色界除嗔。
餘殘一切是事雲何。
答曰。
彼中亦有嫉妒等。
何以知之經中說。
有梵王。
語諸梵言。
汝等而詣瞿昙沙門。
汝但住此盡老死邊。
是名嫉妒。
有嫉妒故亦應有嗔(文)答。
成實論三界十使皆不善(雲雲)又嫉妒通上界故。
經部一義别途性相也。
不足和會欤。
若強會之者。
準淨影大師解釋。
依借起下界嗔煩惱。
釋亦應有嗔欤猶難雲。
依淨影西明師等解釋。
經部成實等意。
嗔煩惱通三界(雲雲)答。
經部等小乘部計各别也。
不及和會也難雲。
付大乘。
元曉大師引瑜伽文。
嗔煩惱通善心(雲雲)若通善心者。
何不通上界耶答。
元曉釋菩薩利生時。
善惡俱起之義也。
非謂嗔煩惱通上界也。
次淄州大師所知障嗔無記(雲雲)既無記也。
何不通上界耶。
是以淨影大師釋十使界系。
約大乘義釋雲。
雖無文證理亦應通(雲雲)答。
燈釋付色界嗔煩惱。
約二障釋之。
上二界自本嗔煩惱不起。
何可及異釋耶。
次淨影釋。
隋朝瑜伽具本唯識等未翻傳。
故有此發肆釋欤。
西明仁王疏雲。
然嗔煩惱諸宗不同答。
依薩婆多唯在欲界。
依經部宗嗔通三界。
今依大乘瑜伽說同薩婆多。
今依此經同經部說。
或可此經随轉理門。
或可此經文言總意别。
謂三有中欲界有嗔。
故言三有嗔等。
據實不通上界(文)尋雲。
上二界煩惱皆是有覆(文)爾者于上界現行煩惱作惡業。
可堕惡道耶答。
上界諸煩惱皆無記。
故不可作引當果之業。
但無記現行成潤生業也尋雲。
何故上界惑皆無記可雲耶答。
定所伏故也問。
爾者嗔煩惱定所伏。
無記上界可相應。
如何答。
餘貪等煩惱通染污無記二性。
故界系上界可相應。
嗔唯不善故。
本上界無故。
定所伏不可雲也。
唯識論六雲。
嗔唯不善。
損自地故。
餘九通二。
上二界者唯無記攝。
定所伏故(文)。
七日 一。
其分雖起者欲界四谛各有十種(文)滅道二谛有十煩惱欤答。
爾也難雲。
身見偏有有漏果處。
正迷空無我理。
邊見亦同果處起。
妄執斷常邊。
既是有漏粗果處轉惑也。
何通滅道可雲耶。
是以唯識論中。
身邊二見唯果處起。
别空非我屬苦谛故(文)加之非因執因。
非道計道等戒取者。
是苦道所斷也。
何戒取又可通集滅所斷耶。
有抄雲。
空非我行相唯在苦谛。
迷此空非我行相。
而起身邊二見。
即迷空行相執我所。
迷非我行相執我。
于五取蘊執斷常之邊見。
所以雲苦谛有十種。
除苦谛餘三谛無之(雲雲)如何答。
當段雲。
其分别起者。
欲界四谛各有十種。
即為四十(文)但于難者。
述記六(末)雲。
然立一百二十八煩惱。
唯依數總别緣者說。
若依總行相數别說。
便無一百二十八故(文)燈第五雲。
然迷谛相别有總有别。
總有四句。
一數總行别。
二行總數别。
三數總行總。
四數别行别(文)數者十煩惱。
行者四谛欤。
假令四谛各有十煩惱雲數總。
各迷自谛雲行别。
謂苦谛下十煩惱。
但迷苦谛下行相等也。
依此第一數總行别之義雲百二十八。
若依餘句者。
不定也。
燈第五雲。
問。
一百二十八依何者立。
答。
依數總行别(并)修道惑(文)此四句疏燈釋義幽玄故。
本宗猶上古難義(雲雲)。
一。
其俱生者欲界具六(文)俱生者。
任運思察恒與身俱之儀欤答。
爾也難雲。
清涼大師解釋中。
惑餘妄心疊共同事故雲俱生(雲雲)随宋朝先德多分引彼釋。
成今文(見)答。
唯識論第一雲。
俱生我執無始時來。
虛妄薰習内因力故。
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
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文)述記一(末)雲。
與身俱起名曰俱生。
複橫計生名分别起(文)論文解釋與身俱生雲事分明也。
但于清涼之解釋者。
雖有俱生名言别途之義。
而非分别俱生之俱生故無相違。
先德釋者。
縛即妄心。
謂惑與妄心遞共同事故雲俱生○然離惑不名妄心。
離心惑依何住。
故疊相依名為不舍(文)鈔十七(上)雲。
一夫言俱生者。
必有二物。
煩惱是一。
與何物俱。
少妄心事同時生也。
二生即雜染。
則煩惱與生事俱也。
然離惑下以論相依釋經不舍(文)是但釋妄心與煩惱相依同事之義雲俱生。
若分别俱生之俱生者。
煩惱稠林義。
何可限俱生煩惱。
不通分别耶。
一。
合有十六(文)俱生煩惱約四谛不算之欤答。
爾也難雲。
折雲。
其俱下此不約四谛者。
前未見谛故。
四谛為所迷。
由見谛已證于初果。
俱生正障三界。
所以欲界惑潤欲界七變生死。
上二界惑潤上二界生死。
斷此惑已。
方證阿羅漢果。
故約三界以分生也答。
當章釋不約四谛也。
若依薩婆多。
見惑迷理。
修惑迷事故(雲雲)若依大乘。
十煩惱中貪嗔癡慢四唯迷事。
餘六迷理也。
但于難者。
約相應互通迷事理故。
分别起十多分迷理故約四谛。
俱生六中身邊二見唯迷事故約多分。
不約四谛。
或随轉小乘故不配四谛也。
六卷私記六雲。
問。
煩惱所知二障分别理事如何。
答。
但約煩惱障。
見所斷惑多分迷四谛理故名理惑。
然分有事識。
修所斷通事理。
謂與五見俱起惑迷谛理故名理惑。
獨頭行貪等迷粗事故名事惑。
若約一地分别。
前八品惑一向事惑。
第九品惑理事間雜也。
所知障準之可知(雲雲)此文修惑多分事之義也。
八日 一。
總有一百二十八也(文)于所知障有百二十八頭數欤答。
可有頭數也難雲。
所知障是唯無記。
微細之法也。
何可有頭數耶見以唯識論中。
煩惱障中百二十八根本煩惱釋。
所知障段不出頭數。
依之檢當章前後。
全無于所知障釋百二十八之義。
加之清涼大師解釋之中。
所知障細無分品類釋(給)答。
唯識論中。
釋所知障舉見疑無明愛恚慢十煩惱體。
而所知障既廣通四谛修道之五部。
縱雖微細法。
何無百二十八之不同耶。
是以清涼引唯識論文了。
見疑已下并于頭數與煩惱障同(雲雲)但清涼所知障細無多
唯識論第六雲。
此中煩惱何界系耶。
嗔唯欲。
餘通三界(文)又雲。
嗔唯不善。
損自他故。
餘九通二。
上界者。
唯無記攝。
定所伏(文)薩婆多唯識嗔唯欲界之性相一同也。
不亘異義。
故當章雲。
嗔唯欲界(文)鈔十三上雲。
欲界四谛各有十惑。
為四十。
上二界各除嗔。
有七十二(文)但于仁王經文者。
言總意别也。
難雲。
成實論第十二(雜門品)雲。
問曰。
欲界中具十煩惱。
色無色界除嗔。
餘殘一切是事雲何。
答曰。
彼中亦有嫉妒等。
何以知之經中說。
有梵王。
語諸梵言。
汝等而詣瞿昙沙門。
汝但住此盡老死邊。
是名嫉妒。
有嫉妒故亦應有嗔(文)答。
成實論三界十使皆不善(雲雲)又嫉妒通上界故。
經部一義别途性相也。
不足和會欤。
若強會之者。
準淨影大師解釋。
依借起下界嗔煩惱。
釋亦應有嗔欤猶難雲。
依淨影西明師等解釋。
經部成實等意。
嗔煩惱通三界(雲雲)答。
經部等小乘部計各别也。
不及和會也難雲。
付大乘。
元曉大師引瑜伽文。
嗔煩惱通善心(雲雲)若通善心者。
何不通上界耶答。
元曉釋菩薩利生時。
善惡俱起之義也。
非謂嗔煩惱通上界也。
次淄州大師所知障嗔無記(雲雲)既無記也。
何不通上界耶。
是以淨影大師釋十使界系。
約大乘義釋雲。
雖無文證理亦應通(雲雲)答。
燈釋付色界嗔煩惱。
約二障釋之。
上二界自本嗔煩惱不起。
何可及異釋耶。
次淨影釋。
隋朝瑜伽具本唯識等未翻傳。
故有此發肆釋欤。
西明仁王疏雲。
然嗔煩惱諸宗不同答。
依薩婆多唯在欲界。
依經部宗嗔通三界。
今依大乘瑜伽說同薩婆多。
今依此經同經部說。
或可此經随轉理門。
或可此經文言總意别。
謂三有中欲界有嗔。
故言三有嗔等。
據實不通上界(文)尋雲。
上二界煩惱皆是有覆(文)爾者于上界現行煩惱作惡業。
可堕惡道耶答。
上界諸煩惱皆無記。
故不可作引當果之業。
但無記現行成潤生業也尋雲。
何故上界惑皆無記可雲耶答。
定所伏故也問。
爾者嗔煩惱定所伏。
無記上界可相應。
如何答。
餘貪等煩惱通染污無記二性。
故界系上界可相應。
嗔唯不善故。
本上界無故。
定所伏不可雲也。
唯識論六雲。
嗔唯不善。
損自地故。
餘九通二。
上二界者唯無記攝。
定所伏故(文)。
七日 一。
其分雖起者欲界四谛各有十種(文)滅道二谛有十煩惱欤答。
爾也難雲。
身見偏有有漏果處。
正迷空無我理。
邊見亦同果處起。
妄執斷常邊。
既是有漏粗果處轉惑也。
何通滅道可雲耶。
是以唯識論中。
身邊二見唯果處起。
别空非我屬苦谛故(文)加之非因執因。
非道計道等戒取者。
是苦道所斷也。
何戒取又可通集滅所斷耶。
有抄雲。
空非我行相唯在苦谛。
迷此空非我行相。
而起身邊二見。
即迷空行相執我所。
迷非我行相執我。
于五取蘊執斷常之邊見。
所以雲苦谛有十種。
除苦谛餘三谛無之(雲雲)如何答。
當段雲。
其分别起者。
欲界四谛各有十種。
即為四十(文)但于難者。
述記六(末)雲。
然立一百二十八煩惱。
唯依數總别緣者說。
若依總行相數别說。
便無一百二十八故(文)燈第五雲。
然迷谛相别有總有别。
總有四句。
一數總行别。
二行總數别。
三數總行總。
四數别行别(文)數者十煩惱。
行者四谛欤。
假令四谛各有十煩惱雲數總。
各迷自谛雲行别。
謂苦谛下十煩惱。
但迷苦谛下行相等也。
依此第一數總行别之義雲百二十八。
若依餘句者。
不定也。
燈第五雲。
問。
一百二十八依何者立。
答。
依數總行别(并)修道惑(文)此四句疏燈釋義幽玄故。
本宗猶上古難義(雲雲)。
一。
其俱生者欲界具六(文)俱生者。
任運思察恒與身俱之儀欤答。
爾也難雲。
清涼大師解釋中。
惑餘妄心疊共同事故雲俱生(雲雲)随宋朝先德多分引彼釋。
成今文(見)答。
唯識論第一雲。
俱生我執無始時來。
虛妄薰習内因力故。
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
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文)述記一(末)雲。
與身俱起名曰俱生。
複橫計生名分别起(文)論文解釋與身俱生雲事分明也。
但于清涼之解釋者。
雖有俱生名言别途之義。
而非分别俱生之俱生故無相違。
先德釋者。
縛即妄心。
謂惑與妄心遞共同事故雲俱生○然離惑不名妄心。
離心惑依何住。
故疊相依名為不舍(文)鈔十七(上)雲。
一夫言俱生者。
必有二物。
煩惱是一。
與何物俱。
少妄心事同時生也。
二生即雜染。
則煩惱與生事俱也。
然離惑下以論相依釋經不舍(文)是但釋妄心與煩惱相依同事之義雲俱生。
若分别俱生之俱生者。
煩惱稠林義。
何可限俱生煩惱。
不通分别耶。
一。
合有十六(文)俱生煩惱約四谛不算之欤答。
爾也難雲。
折雲。
其俱下此不約四谛者。
前未見谛故。
四谛為所迷。
由見谛已證于初果。
俱生正障三界。
所以欲界惑潤欲界七變生死。
上二界惑潤上二界生死。
斷此惑已。
方證阿羅漢果。
故約三界以分生也答。
當章釋不約四谛也。
若依薩婆多。
見惑迷理。
修惑迷事故(雲雲)若依大乘。
十煩惱中貪嗔癡慢四唯迷事。
餘六迷理也。
但于難者。
約相應互通迷事理故。
分别起十多分迷理故約四谛。
俱生六中身邊二見唯迷事故約多分。
不約四谛。
或随轉小乘故不配四谛也。
六卷私記六雲。
問。
煩惱所知二障分别理事如何。
答。
但約煩惱障。
見所斷惑多分迷四谛理故名理惑。
然分有事識。
修所斷通事理。
謂與五見俱起惑迷谛理故名理惑。
獨頭行貪等迷粗事故名事惑。
若約一地分别。
前八品惑一向事惑。
第九品惑理事間雜也。
所知障準之可知(雲雲)此文修惑多分事之義也。
八日 一。
總有一百二十八也(文)于所知障有百二十八頭數欤答。
可有頭數也難雲。
所知障是唯無記。
微細之法也。
何可有頭數耶見以唯識論中。
煩惱障中百二十八根本煩惱釋。
所知障段不出頭數。
依之檢當章前後。
全無于所知障釋百二十八之義。
加之清涼大師解釋之中。
所知障細無分品類釋(給)答。
唯識論中。
釋所知障舉見疑無明愛恚慢十煩惱體。
而所知障既廣通四谛修道之五部。
縱雖微細法。
何無百二十八之不同耶。
是以清涼引唯識論文了。
見疑已下并于頭數與煩惱障同(雲雲)但清涼所知障細無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