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章下卷不審七(斷惑分齊第六)
關燈
小
中
大
雲。
依晨旦先德之義。
今章專依标孔目問答(雲雲)而孔目中先列五見。
後列貪等。
依之瑜伽論所列又以如此。
爾者有何意趣。
今列次有瑜伽孔目等耶答。
十煩惱列次諸論不同故。
人師解釋又非一準。
利鈍使前後強不可取舍。
唯識本頌雲。
煩惱謂貪嗔癡慢疑惡見(文)當章列次依此論欤。
即貪嗔等三毒煩惱根本也。
反對三善根故初列之。
故先五鈍使也。
但于難者。
至相五十要問答中。
五鈍使先列。
是又利鈍使前後依邊邊一義。
瑜伽論中可有此二次第欤。
況唯識論中列所知障之頭數時者。
見疑無明恚慢等(文)故十煩惱之列何非相違。
一。
百論雲。
貪嗔慢癡疑見(雲雲)述記釋雲。
顯通利鈍遍上下故(文)意雲。
癡通利鈍故安中間。
貪嗔慢鈍。
疑見利也。
但貪嗔等見疑俱時可通利也。
述記雲。
四通利鈍(文)四者。
貪嗔癡慢也。
問答抄可見之尋雲。
此十煩惱次第自重至輕建立欤答。
不爾。
我見本事。
無明本事。
又貪本事(雲雲)。
尋雲。
煩惱所知雲。
所知障雲不染無知也。
不染無知能知ツケタル名欤答。
爾也尋雲。
不染無知所知障欤答。
爾也。
但トリヤウニコソ差别アレ(雲雲)又所知障根性無知雲。
智惠障障也。
一。
亦通分别及俱生(文)貪嗔癡三種通分别俱生欤答。
爾也難雲。
俱生任運起惑可然。
分别邪師等三緣カル煩惱也。
五識此三緣義無故。
難起分别煩惱也答。
當段雲。
亦通分别俱生(雲雲)但于難者。
意識所依根本起識。
依意識三緣煩惱起時。
彼引起有分别心得置無相違。
尋雲。
章雲。
邪師等三因引故(文)此文意如何答。
前五識中先眼識生有九緣中。
以第六識為明了依。
故五識生起必假第六之義。
今五識所起分别第六識中所起。
依邪師等三因所起。
五識煩惱名分别起。
五識中無計度分别故。
依第六分别起也尋雲。
若依第六三因他五識中起分别雲者。
同依第六三因。
第七識中可起分别起煩惱耶答。
前五識必是有間斷。
故第六為明了依。
五識中得起分别也。
第七一類相續無間斷。
故分别不起也。
五日 一。
末那唯四但俱生(文)末那識可起分别煩惱欤答。
不起分别煩惱也難雲。
前五識既雖無自識三緣。
第六識三緣所引通分别起。
第七何不然耶答。
于末那識者。
自識不起分别煩惱也。
當段雲。
但俱生(文)但于難者。
非第六所引。
此識者。
無始已來一類相續之自力強故。
不依第六所引也。
前五識随緣間斷故。
随第六三緣通分别起也。
不可有相違。
尚難雲。
初地已上第六識入二空之無漏位。
第七識必轉平等性智。
五識轉成所作智者。
佛果之位也雲事。
正義性相分明也。
爾者于前五識與第七識。
第六識引起之義。
漏無漏位何參差耶答。
至漏無漏之例難者。
諸識漏無漏之轉得。
專依第六識斷惑證理功。
有漏位第七執我行相強故。
非第六所引。
無漏位第六識二空功力大故。
伏第七二執。
雖然于前五識者。
不共依五色根。
即第八識親所變相分故。
必定是有漏也。
不共依有漏故。
五識不能轉無漏也難雲。
下寄在門等中。
引無相論·攝論等。
第七識煩惱通見修二道義釋成。
豈非分别起耶答。
無相論等依終教之義。
不分俱生分别。
約煩惱粗細。
而末那通見修二斷。
非分别起也。
其上無相論文者。
斷障章雲。
雖無相論說第二執識。
通彼内煩惱見修所斷。
然彼文錯。
不可依用(文)既斷障中彼文錯。
不可依用(雲雲)又準章下文。
此論文終教意。
第七煩惱分粗細。
故粗雲分别。
細雲俱生也。
是則寄顯意也。
非始教心也。
一。
末那唯四(文)第七識一類相續識欤答。
爾也難雲。
刹那刹那緣第八執我者。
唯可起我見。
如何起愛慢等可雲耶答。
當段雲。
又以一類相續緣第八識(文)但于難者。
非謂我見獨起餘惑不間起。
薩迦耶見緣第八之見分起我我執。
後貪慢癡等緣前所起之我。
或起無明。
愚我相迷無我之理故。
或起慢煩惱守所執我。
令心高舉故。
或起貪煩惱。
于所執之我生愛着故。
所以餘三惑非離我生故。
第七相應之惑雲我癡我見我慢我愛也。
一。
以嗔唯不善(文)嗔煩惱唯限不善欤答。
爾也難雲。
所知障中嗔無記也。
爾者與第七識可相應耶答。
當段雲。
以嗔唯不善(文)但于難者。
燈七雲。
望煩惱障嗔唯不善。
望所知障即是無記(文)。
尋雲。
所知障中嗔通無記者。
上二界可有耶答。
一義雲。
煩惱所知障其體一也。
既唯不善欲界相應故。
又上界别體不可有無記嗔煩惱也(雲雲)又一釋所知障時嗔唯不善(雲雲)。
六日 一。
又以一類相續緣第八識(文)末那識釋邊見不相應故欤答。
唯識論雲。
述非一心中有二惠故。
邊見不相應也難雲。
縱一類相續雲。
何無護法正邊見耶。
義意第七識相應别境中惠。
豈非二惠并生耶答。
唯識論中于末那心所相應門出多有義。
第一有義。
四煩惱與五教遍行。
唯九心所相應(雲雲)孔目第一要問上卷。
末那唯九法相應之義也。
同于唯識一義也。
依此等義。
自本别境中惠不相應也。
故當段雲。
又以一類○故無邊見(文)此識刹那刹那同一行相我計故。
斷常等計别行相惑不起也。
依之折薪雲。
此識常執第八見分為自内我。
無暇起邊見也(雲雲)但于難者。
唯識第四雲。
我見雖是别境慧攝。
而五十一心所法中。
義有差别。
故開為二(文)述記雲。
我見即是别境所攝。
五十一心所中義别說為二。
一惠是境。
通三性九地故。
二見唯染污。
通九地等故。
既有寬狹。
别說不同故開為二(文)非一體并起。
以義門說相應也。
故非相違。
一。
其第八識總不起(文)第八識煩惱不相應欤答。
爾也難雲。
元曉大師二障義中。
第八識法執相應(雲雲)如何答。
唯識論雲。
此識唯是無覆無記異熟。
若是善染法者。
流轉還滅應不得成。
又此義是善染依故。
若善染者。
如極香臭應不受薰故。
善染因果俱不成立故。
此唯是無覆無記(文)同論藏識全無(文)當段雲。
總不起(文)但于難者。
元曉釋違論文解釋故不可依用也。
一。
嗔唯欲界(文)嗔煩惱可通上界欤答。
不通上界也難雲。
仁王經下卷(受持品)雲。
複次德惠菩薩。
以四無量心滅三有
依晨旦先德之義。
今章專依标孔目問答(雲雲)而孔目中先列五見。
後列貪等。
依之瑜伽論所列又以如此。
爾者有何意趣。
今列次有瑜伽孔目等耶答。
十煩惱列次諸論不同故。
人師解釋又非一準。
利鈍使前後強不可取舍。
唯識本頌雲。
煩惱謂貪嗔癡慢疑惡見(文)當章列次依此論欤。
即貪嗔等三毒煩惱根本也。
反對三善根故初列之。
故先五鈍使也。
但于難者。
至相五十要問答中。
五鈍使先列。
是又利鈍使前後依邊邊一義。
瑜伽論中可有此二次第欤。
況唯識論中列所知障之頭數時者。
見疑無明恚慢等(文)故十煩惱之列何非相違。
一。
百論雲。
貪嗔慢癡疑見(雲雲)述記釋雲。
顯通利鈍遍上下故(文)意雲。
癡通利鈍故安中間。
貪嗔慢鈍。
疑見利也。
但貪嗔等見疑俱時可通利也。
述記雲。
四通利鈍(文)四者。
貪嗔癡慢也。
問答抄可見之尋雲。
此十煩惱次第自重至輕建立欤答。
不爾。
我見本事。
無明本事。
又貪本事(雲雲)。
尋雲。
煩惱所知雲。
所知障雲不染無知也。
不染無知能知ツケタル名欤答。
爾也尋雲。
不染無知所知障欤答。
爾也。
但トリヤウニコソ差别アレ(雲雲)又所知障根性無知雲。
智惠障障也。
一。
亦通分别及俱生(文)貪嗔癡三種通分别俱生欤答。
爾也難雲。
俱生任運起惑可然。
分别邪師等三緣カル煩惱也。
五識此三緣義無故。
難起分别煩惱也答。
當段雲。
亦通分别俱生(雲雲)但于難者。
意識所依根本起識。
依意識三緣煩惱起時。
彼引起有分别心得置無相違。
尋雲。
章雲。
邪師等三因引故(文)此文意如何答。
前五識中先眼識生有九緣中。
以第六識為明了依。
故五識生起必假第六之義。
今五識所起分别第六識中所起。
依邪師等三因所起。
五識煩惱名分别起。
五識中無計度分别故。
依第六分别起也尋雲。
若依第六三因他五識中起分别雲者。
同依第六三因。
第七識中可起分别起煩惱耶答。
前五識必是有間斷。
故第六為明了依。
五識中得起分别也。
第七一類相續無間斷。
故分别不起也。
五日 一。
末那唯四但俱生(文)末那識可起分别煩惱欤答。
不起分别煩惱也難雲。
前五識既雖無自識三緣。
第六識三緣所引通分别起。
第七何不然耶答。
于末那識者。
自識不起分别煩惱也。
當段雲。
但俱生(文)但于難者。
非第六所引。
此識者。
無始已來一類相續之自力強故。
不依第六所引也。
前五識随緣間斷故。
随第六三緣通分别起也。
不可有相違。
尚難雲。
初地已上第六識入二空之無漏位。
第七識必轉平等性智。
五識轉成所作智者。
佛果之位也雲事。
正義性相分明也。
爾者于前五識與第七識。
第六識引起之義。
漏無漏位何參差耶答。
至漏無漏之例難者。
諸識漏無漏之轉得。
專依第六識斷惑證理功。
有漏位第七執我行相強故。
非第六所引。
無漏位第六識二空功力大故。
伏第七二執。
雖然于前五識者。
不共依五色根。
即第八識親所變相分故。
必定是有漏也。
不共依有漏故。
五識不能轉無漏也難雲。
下寄在門等中。
引無相論·攝論等。
第七識煩惱通見修二道義釋成。
豈非分别起耶答。
無相論等依終教之義。
不分俱生分别。
約煩惱粗細。
而末那通見修二斷。
非分别起也。
其上無相論文者。
斷障章雲。
雖無相論說第二執識。
通彼内煩惱見修所斷。
然彼文錯。
不可依用(文)既斷障中彼文錯。
不可依用(雲雲)又準章下文。
此論文終教意。
第七煩惱分粗細。
故粗雲分别。
細雲俱生也。
是則寄顯意也。
非始教心也。
一。
末那唯四(文)第七識一類相續識欤答。
爾也難雲。
刹那刹那緣第八執我者。
唯可起我見。
如何起愛慢等可雲耶答。
當段雲。
又以一類相續緣第八識(文)但于難者。
非謂我見獨起餘惑不間起。
薩迦耶見緣第八之見分起我我執。
後貪慢癡等緣前所起之我。
或起無明。
愚我相迷無我之理故。
或起慢煩惱守所執我。
令心高舉故。
或起貪煩惱。
于所執之我生愛着故。
所以餘三惑非離我生故。
第七相應之惑雲我癡我見我慢我愛也。
一。
以嗔唯不善(文)嗔煩惱唯限不善欤答。
爾也難雲。
所知障中嗔無記也。
爾者與第七識可相應耶答。
當段雲。
以嗔唯不善(文)但于難者。
燈七雲。
望煩惱障嗔唯不善。
望所知障即是無記(文)。
尋雲。
所知障中嗔通無記者。
上二界可有耶答。
一義雲。
煩惱所知障其體一也。
既唯不善欲界相應故。
又上界别體不可有無記嗔煩惱也(雲雲)又一釋所知障時嗔唯不善(雲雲)。
六日 一。
又以一類相續緣第八識(文)末那識釋邊見不相應故欤答。
唯識論雲。
述非一心中有二惠故。
邊見不相應也難雲。
縱一類相續雲。
何無護法正邊見耶。
義意第七識相應别境中惠。
豈非二惠并生耶答。
唯識論中于末那心所相應門出多有義。
第一有義。
四煩惱與五教遍行。
唯九心所相應(雲雲)孔目第一要問上卷。
末那唯九法相應之義也。
同于唯識一義也。
依此等義。
自本别境中惠不相應也。
故當段雲。
又以一類○故無邊見(文)此識刹那刹那同一行相我計故。
斷常等計别行相惑不起也。
依之折薪雲。
此識常執第八見分為自内我。
無暇起邊見也(雲雲)但于難者。
唯識第四雲。
我見雖是别境慧攝。
而五十一心所法中。
義有差别。
故開為二(文)述記雲。
我見即是别境所攝。
五十一心所中義别說為二。
一惠是境。
通三性九地故。
二見唯染污。
通九地等故。
既有寬狹。
别說不同故開為二(文)非一體并起。
以義門說相應也。
故非相違。
一。
其第八識總不起(文)第八識煩惱不相應欤答。
爾也難雲。
元曉大師二障義中。
第八識法執相應(雲雲)如何答。
唯識論雲。
此識唯是無覆無記異熟。
若是善染法者。
流轉還滅應不得成。
又此義是善染依故。
若善染者。
如極香臭應不受薰故。
善染因果俱不成立故。
此唯是無覆無記(文)同論藏識全無(文)當段雲。
總不起(文)但于難者。
元曉釋違論文解釋故不可依用也。
一。
嗔唯欲界(文)嗔煩惱可通上界欤答。
不通上界也難雲。
仁王經下卷(受持品)雲。
複次德惠菩薩。
以四無量心滅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