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章下卷不審六(第四修行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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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
一。
極疾三生(文)三生四生極疾者鈍根類。
經六十劫百劫者利根之類欤答。
爾也難雲。
今此上中下根遲速。
必非鈍利之别。
サレハ極七反有聖者。
雖窮鈍遙經七生定。
是以光記雲。
聲聞三生獨覺四生。
非要利根。
亦通鈍根(文)如何答。
光記雲。
佛時長故其根最利。
聲聞三生。
獨覺四生。
非要利根。
亦通鈍根。
若極利者。
要經六十。
要經百劫故。
婆娑三十一雲。
非如聲聞極利者六十劫。
非如獨覺利根者唯經百劫(文)此論文解釋。
六十劫為利根也。
但非要利根亦通鈍根者。
聲聞緣覺三生四生人アル故。
鈍根人モマシワル也。
佛三生四生フル人無之。
其根最利經無數劫也。
重意雲。
三乘六十百劫人利根。
三生四生人有之故。
此人鈍根故。
二乘不局利根。
又通鈍也。
問。
弘法師釋(并)業疏四卷釋。
大智律師等意。
三生等極利。
六十等極鈍(見)如何答。
四善根已上等人初果已上等人。
利根者早入涅槃。
至入涅槃等也。
鈍根者經多時。
七反聖者等也。
見道等前利根久。
佛必經三祇。
麟喻必經百劫。
是皆四善根以前此等利根久也。
鈍根見道以前早也(雲雲)私雲。
南山等釋。
第三生必證入義。
見道以後極利也。
俱舍等依見道以前論鈍利欤尋雲。
極速疾機中。
可有一生入聖之類耶答。
俱舍婆娑等諸論中出極速機。
但雲三生。
不舉過此之極疾機也問。
金剛仙論第七雲。
二乘之人心小意狹志無遠怖。
聞佛道長遠久受勤苦乃可得得成。
便生怯弱退之心。
但欲一生三生乃至六十劫劬之行道。
速出三界盡分段生死。
證羅漢果(文)入楞伽經菩提流支第五雲。
羅漢極利一生三生。
極鈍六十劫。
辟支佛百劫等(文)若如此文者。
可有一生入聖之類欤。
一。
得羅漢果(文)第三生限羅漢果欤。
通初果已上欤答。
初果已上皆取為第三生也難雲。
當段雲得羅漢果。
或釋漏盡得果故。
限第四是(見)如何答。
廣指初果已上也。
故頌疏二十三雲。
于第三生方得入聖。
乃至得阿羅漢也(文)第三生初果タニ證シタラハ。
可雲三生得果也。
元得果マテノ三生故不限羅漢果也。
但當段釋先舉第四果。
初果已上通可攝。
故非相違。
一。
取水火等一劫為一數(文)以八十增減劫為一數欤答。
爾也難雲。
集成記取風災。
六十四轉劫終取被注也答。
頌雲。
八十中大劫。
大劫三無數(文)此文意以八十增減劫為一數(見)非六十四轉劫也。
但于難者。
今不依集成記故伴一義也。
尚難雲。
今章廣雲水火等。
然廣可指六十四轉。
雲先德之注解葉文段者也答。
當段雲水火等于壞劫若火災壞時八十增減。
若水壞時八十增減劫アル也(為言)。
三日 一。
修此法身具有四時(文)百動之間修法身因欤答。
爾也難雲。
百劫既修相好業(雲雲)尤生身因也。
何雲法身修因耶答。
當段雲。
修此法身具有四時(文)修法身時出之也。
但于難者。
相好與法身修因互資助故。
百劫修行通法身因故。
章生身者。
但百劫修相好業(雲雲)。
一。
三僧祇劫修有漏四波羅蜜時(文)六度中前四度欤答。
爾也難雲。
指事引婆沙雲。
四波羅蜜者。
施戒精進般若(雲雲)爾者除忍禅(見)如何答。
見當章起盡。
除禅慧取前四波羅蜜也。
依之折薪雲。
婆沙第十并第十四皆雲一切諸佛盡。
于三阿僧祇劫。
修諸方便四波羅蜜。
即前四度也(文)但指事所引婆沙百七十八卷也。
婆沙一師異說欤。
婆沙論雲如實義者。
得盡智時○方得圓滿(文)一義雲今四波羅蜜者。
檀戒進智之四度也。
如指事所引。
但此四度攝忍與定。
即成六度故不相違。
一。
受生報身(文)父母所生之身故雲生報身欤答。
非父母所生之身也難雲。
折薪複古共父母所生身注。
依之當段雲。
淨飯王家受生報身(文)答。
勵律師父母生身之外别出報生身。
明知。
非父母所生身也。
酬三祇百劫之修因。
所得五蘊假立名生報身。
即報體酬因位之行法名生報身也。
但于當段釋者。
由三祇百劫之行業。
所可酬感之報體。
于淨
極疾三生(文)三生四生極疾者鈍根類。
經六十劫百劫者利根之類欤答。
爾也難雲。
今此上中下根遲速。
必非鈍利之别。
サレハ極七反有聖者。
雖窮鈍遙經七生定。
是以光記雲。
聲聞三生獨覺四生。
非要利根。
亦通鈍根(文)如何答。
光記雲。
佛時長故其根最利。
聲聞三生。
獨覺四生。
非要利根。
亦通鈍根。
若極利者。
要經六十。
要經百劫故。
婆娑三十一雲。
非如聲聞極利者六十劫。
非如獨覺利根者唯經百劫(文)此論文解釋。
六十劫為利根也。
但非要利根亦通鈍根者。
聲聞緣覺三生四生人アル故。
鈍根人モマシワル也。
佛三生四生フル人無之。
其根最利經無數劫也。
重意雲。
三乘六十百劫人利根。
三生四生人有之故。
此人鈍根故。
二乘不局利根。
又通鈍也。
問。
弘法師釋(并)業疏四卷釋。
大智律師等意。
三生等極利。
六十等極鈍(見)如何答。
四善根已上等人初果已上等人。
利根者早入涅槃。
至入涅槃等也。
鈍根者經多時。
七反聖者等也。
見道等前利根久。
佛必經三祇。
麟喻必經百劫。
是皆四善根以前此等利根久也。
鈍根見道以前早也(雲雲)私雲。
南山等釋。
第三生必證入義。
見道以後極利也。
俱舍等依見道以前論鈍利欤尋雲。
極速疾機中。
可有一生入聖之類耶答。
俱舍婆娑等諸論中出極速機。
但雲三生。
不舉過此之極疾機也問。
金剛仙論第七雲。
二乘之人心小意狹志無遠怖。
聞佛道長遠久受勤苦乃可得得成。
便生怯弱退之心。
但欲一生三生乃至六十劫劬之行道。
速出三界盡分段生死。
證羅漢果(文)入楞伽經菩提流支第五雲。
羅漢極利一生三生。
極鈍六十劫。
辟支佛百劫等(文)若如此文者。
可有一生入聖之類欤。
一。
得羅漢果(文)第三生限羅漢果欤。
通初果已上欤答。
初果已上皆取為第三生也難雲。
當段雲得羅漢果。
或釋漏盡得果故。
限第四是(見)如何答。
廣指初果已上也。
故頌疏二十三雲。
于第三生方得入聖。
乃至得阿羅漢也(文)第三生初果タニ證シタラハ。
可雲三生得果也。
元得果マテノ三生故不限羅漢果也。
但當段釋先舉第四果。
初果已上通可攝。
故非相違。
一。
取水火等一劫為一數(文)以八十增減劫為一數欤答。
爾也難雲。
集成記取風災。
六十四轉劫終取被注也答。
頌雲。
八十中大劫。
大劫三無數(文)此文意以八十增減劫為一數(見)非六十四轉劫也。
但于難者。
今不依集成記故伴一義也。
尚難雲。
今章廣雲水火等。
然廣可指六十四轉。
雲先德之注解葉文段者也答。
當段雲水火等于壞劫若火災壞時八十增減。
若水壞時八十增減劫アル也(為言)。
三日 一。
修此法身具有四時(文)百動之間修法身因欤答。
爾也難雲。
百劫既修相好業(雲雲)尤生身因也。
何雲法身修因耶答。
當段雲。
修此法身具有四時(文)修法身時出之也。
但于難者。
相好與法身修因互資助故。
百劫修行通法身因故。
章生身者。
但百劫修相好業(雲雲)。
一。
三僧祇劫修有漏四波羅蜜時(文)六度中前四度欤答。
爾也難雲。
指事引婆沙雲。
四波羅蜜者。
施戒精進般若(雲雲)爾者除忍禅(見)如何答。
見當章起盡。
除禅慧取前四波羅蜜也。
依之折薪雲。
婆沙第十并第十四皆雲一切諸佛盡。
于三阿僧祇劫。
修諸方便四波羅蜜。
即前四度也(文)但指事所引婆沙百七十八卷也。
婆沙一師異說欤。
婆沙論雲如實義者。
得盡智時○方得圓滿(文)一義雲今四波羅蜜者。
檀戒進智之四度也。
如指事所引。
但此四度攝忍與定。
即成六度故不相違。
一。
受生報身(文)父母所生之身故雲生報身欤答。
非父母所生之身也難雲。
折薪複古共父母所生身注。
依之當段雲。
淨飯王家受生報身(文)答。
勵律師父母生身之外别出報生身。
明知。
非父母所生身也。
酬三祇百劫之修因。
所得五蘊假立名生報身。
即報體酬因位之行法名生報身也。
但于當段釋者。
由三祇百劫之行業。
所可酬感之報體。
于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