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章問答抄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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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教心。
分段果報已盡故。
許變易雲事。
不可有異義。
孔目第三(生稠林章)雲。
問。
變易生死是無漏。
何故入生稠林攝。
答。
變易生死本數興。
意為顯佛法漸漸深遠。
将變易生死在分段後。
顯其終教漸漸甚深。
據理論之。
變易生死隻是分段細相。
所以知中陰本立為分段身。
求生方便故立中陰。
如十住經說中陰之身。
乃至涅槃菩提亦有中陰。
但微細漸深。
唯佛境界。
據此文證。
當知變易生死隻是分段細相(文)。
生分分段變易二想。
以二十八門分段。
第二十四科方方便等之四種生死三昧樂等三種意生身釋畢。
起此問答。
爾者四種變易三種意生身多分終教義也。
知終教變易亦粗細寄顯之心也。
依實者即分段細相也。
問。
何故涅槃菩提有中有耶。
既有中有者。
即應分段身。
如何。
答。
約化身釋欤。
孔目第二雲。
三界者衆生果報分段依處分齊。
有三○于此三界凡聖粗細出改不同。
有四種。
一者系業分段三界。
二者不系業分段三界。
三者餘習變易三界。
四者不舍世間變易三界。
問。
變易及不舍世間同無漏法。
因何在三界。
答。
變易等身為慈悲故在于世間。
如涅槃經說。
常樂我淨能以大悲起還入世間故在三界(文)。
第一一向凡夫。
第二終教三賢始教十地。
第三終教地上。
第四佛果化身也。
而雲佛果變易者。
變易異名各意生身。
随意受生故名變易。
故十佛中有意生身也。
二種生死義(淨影大師)雲。
大品經中說。
前七地猶是肉身。
天分段者至佛果乃盡。
自前未斷。
至佛盡故。
唯佛一人斷有頂種(文)。
唯識論第八雲。
若所留身漏定願所資助者。
分段身攝。
二乘異生所知境故。
無漏定願所資助者。
變易身攝。
非彼境故。
由此應知變易生死性是有漏異熟果攝。
于無漏業是增上果。
有聖教中說為無漏出三界者。
随助因說(文)。
故第七卷。
頓悟菩薩色界之第八引生圓鏡智。
漸悟菩薩欲界第八引鏡智(雲雲)。
知變易體即欲色二界所系也。
大疏五下(第六回向斷)釋經意生身之文。
引楞伽經釋三昧樂等三種意生身名義地位等了雲。
若成唯識第八名為意成身。
随意願成故。
意明但轉變成非新生故。
故論又雲。
亦名變他身。
無漏定力轉。
令異本如變他故(文)。
抄十二(下)雲。
疏若成唯識下○若體于者總有三說。
一雲悲願為體。
二雲定願為性。
三雲無明住地或無漏有分别業為體○問。
若依悲願而感此身故留煩惱。
此複何用。
諸法師答雲。
七地已來自有菩薩受分段者。
為受分段故留不斷八地已上。
雖受變易而與聖道不相違故。
所以不斷。
又解。
八地已上變易生死遠相假借故留不斷。
由此惑身資。
緻熏力得受用身。
非如無學回心向大者。
唯依一業(文)。
樞要下雲八地以上無間分段死。
不籍煩惱助潤。
何故不斷哉。
答。
如初地怖煩惱即伏而受變易。
亦如二乘有學回心即受變易。
雖無分段。
不斷煩惱。
所以者何。
煩惱雖非親助潤變易如分段生。
遠勢亦有。
又惑種在變易時長。
不假數資。
若無感種變易時促。
如二乘無學願數數資(文)。
唐經第十六(十住品)雲。
疏三(下)雲。
第八童真住自分中○初一能化身頓悟菩薩随願受生貴在利。
不揀淨穢。
漸悟地前受變易意生身故(文)。
法相宗頓悟八地方受變易。
漸悟初地許受變易。
言意生身者。
如回向說(文)。
頓悟八地變易者。
一雲。
寄在川心也。
一雲。
師相違也。
付漸悟菩薩。
縱雖法性宗心初二果回心。
何必地前變易耶。
又法相宗無學回心從十信應變易。
何定地前分段耶。
又終教心直性菩薩地前分段也。
何于第八住可受變易耶。
答。
一義雲。
性宗心。
雖有地前分段之人。
入寂之回心必地前變易故。
約定有法性意(雲雲)。
次相宗心。
漸悟地前變易事如下抄。
學無學共不許地前變易之義可有欤。
次終教直往菩薩。
初住已上非業系随願受生故。
釋不揀淨穢非受變易也。
譬如始教七地已還分段身。
菩薩時時以定力往他受用土。
折雲。
問。
金剛位後受變易否○答。
此有二義。
若據本業經說。
等覺性中住順寂定。
以大願力。
住壽百劫修十三昧。
複住壽千劫學佛威儀等。
别知金剛位後複有千劫。
應于此時受變易身。
若直據今文。
金剛已還斷障種故。
便成實報故。
異回心教中約化身為說也(文)。
此記心。
以大願力之言。
為增壽變易義欤。
但當章約留種。
成分段義。
種斷正受金剛一念之位也。
知不可立變易哉。
集雲。
十住抄雲。
若法相宗。
頓悟八地方受變易漸悟初地許受變易者。
此謂寄位順教意也(文)。
十地以還有中陰(雲雲)。
指事雲。
十住斷結經第九雲。
爾時世尊即入無形觀三昧。
普見五道中陰衆生。
乃至亦複見彼中陰形質。
從一住地至十住地。
案雲蓋疑此經文。
都驗十住經無此文故(文)。
無漏智果(雲雲)。
鈔十七上雲。
生空所引後得智及滅盡定(文)。
随眠力潤生事。
雜集第五雲。
相續力者有九種。
命終心與自體愛相應○諸異生輩令無間中有相續。
未離欲聖者亦爾。
臨命終時乃至未至不明了相位。
其中有能起此愛現行。
然能了别以對治力之所攝伏。
已離欲聖者對治力強故。
雖未永斷。
然此愛不複現行。
彼由随眠勢力令生相續(文)。
指事雲。
第五卷雲。
已離欲聖者對治力強故○乃至廣說。
案雲。
蓋略取此文耶(雲雲)。
章一
分段果報已盡故。
許變易雲事。
不可有異義。
孔目第三(生稠林章)雲。
問。
變易生死是無漏。
何故入生稠林攝。
答。
變易生死本數興。
意為顯佛法漸漸深遠。
将變易生死在分段後。
顯其終教漸漸甚深。
據理論之。
變易生死隻是分段細相。
所以知中陰本立為分段身。
求生方便故立中陰。
如十住經說中陰之身。
乃至涅槃菩提亦有中陰。
但微細漸深。
唯佛境界。
據此文證。
當知變易生死隻是分段細相(文)。
生分分段變易二想。
以二十八門分段。
第二十四科方方便等之四種生死三昧樂等三種意生身釋畢。
起此問答。
爾者四種變易三種意生身多分終教義也。
知終教變易亦粗細寄顯之心也。
依實者即分段細相也。
問。
何故涅槃菩提有中有耶。
既有中有者。
即應分段身。
如何。
答。
約化身釋欤。
孔目第二雲。
三界者衆生果報分段依處分齊。
有三○于此三界凡聖粗細出改不同。
有四種。
一者系業分段三界。
二者不系業分段三界。
三者餘習變易三界。
四者不舍世間變易三界。
問。
變易及不舍世間同無漏法。
因何在三界。
答。
變易等身為慈悲故在于世間。
如涅槃經說。
常樂我淨能以大悲起還入世間故在三界(文)。
第一一向凡夫。
第二終教三賢始教十地。
第三終教地上。
第四佛果化身也。
而雲佛果變易者。
變易異名各意生身。
随意受生故名變易。
故十佛中有意生身也。
二種生死義(淨影大師)雲。
大品經中說。
前七地猶是肉身。
天分段者至佛果乃盡。
自前未斷。
至佛盡故。
唯佛一人斷有頂種(文)。
唯識論第八雲。
若所留身漏定願所資助者。
分段身攝。
二乘異生所知境故。
無漏定願所資助者。
變易身攝。
非彼境故。
由此應知變易生死性是有漏異熟果攝。
于無漏業是增上果。
有聖教中說為無漏出三界者。
随助因說(文)。
故第七卷。
頓悟菩薩色界之第八引生圓鏡智。
漸悟菩薩欲界第八引鏡智(雲雲)。
知變易體即欲色二界所系也。
大疏五下(第六回向斷)釋經意生身之文。
引楞伽經釋三昧樂等三種意生身名義地位等了雲。
若成唯識第八名為意成身。
随意願成故。
意明但轉變成非新生故。
故論又雲。
亦名變他身。
無漏定力轉。
令異本如變他故(文)。
抄十二(下)雲。
疏若成唯識下○若體于者總有三說。
一雲悲願為體。
二雲定願為性。
三雲無明住地或無漏有分别業為體○問。
若依悲願而感此身故留煩惱。
此複何用。
諸法師答雲。
七地已來自有菩薩受分段者。
為受分段故留不斷八地已上。
雖受變易而與聖道不相違故。
所以不斷。
又解。
八地已上變易生死遠相假借故留不斷。
由此惑身資。
緻熏力得受用身。
非如無學回心向大者。
唯依一業(文)。
樞要下雲八地以上無間分段死。
不籍煩惱助潤。
何故不斷哉。
答。
如初地怖煩惱即伏而受變易。
亦如二乘有學回心即受變易。
雖無分段。
不斷煩惱。
所以者何。
煩惱雖非親助潤變易如分段生。
遠勢亦有。
又惑種在變易時長。
不假數資。
若無感種變易時促。
如二乘無學願數數資(文)。
唐經第十六(十住品)雲。
疏三(下)雲。
第八童真住自分中○初一能化身頓悟菩薩随願受生貴在利。
不揀淨穢。
漸悟地前受變易意生身故(文)。
法相宗頓悟八地方受變易。
漸悟初地許受變易。
言意生身者。
如回向說(文)。
頓悟八地變易者。
一雲。
寄在川心也。
一雲。
師相違也。
付漸悟菩薩。
縱雖法性宗心初二果回心。
何必地前變易耶。
又法相宗無學回心從十信應變易。
何定地前分段耶。
又終教心直性菩薩地前分段也。
何于第八住可受變易耶。
答。
一義雲。
性宗心。
雖有地前分段之人。
入寂之回心必地前變易故。
約定有法性意(雲雲)。
次相宗心。
漸悟地前變易事如下抄。
學無學共不許地前變易之義可有欤。
次終教直往菩薩。
初住已上非業系随願受生故。
釋不揀淨穢非受變易也。
譬如始教七地已還分段身。
菩薩時時以定力往他受用土。
折雲。
問。
金剛位後受變易否○答。
此有二義。
若據本業經說。
等覺性中住順寂定。
以大願力。
住壽百劫修十三昧。
複住壽千劫學佛威儀等。
别知金剛位後複有千劫。
應于此時受變易身。
若直據今文。
金剛已還斷障種故。
便成實報故。
異回心教中約化身為說也(文)。
此記心。
以大願力之言。
為增壽變易義欤。
但當章約留種。
成分段義。
種斷正受金剛一念之位也。
知不可立變易哉。
集雲。
十住抄雲。
若法相宗。
頓悟八地方受變易漸悟初地許受變易者。
此謂寄位順教意也(文)。
十地以還有中陰(雲雲)。
指事雲。
十住斷結經第九雲。
爾時世尊即入無形觀三昧。
普見五道中陰衆生。
乃至亦複見彼中陰形質。
從一住地至十住地。
案雲蓋疑此經文。
都驗十住經無此文故(文)。
無漏智果(雲雲)。
鈔十七上雲。
生空所引後得智及滅盡定(文)。
随眠力潤生事。
雜集第五雲。
相續力者有九種。
命終心與自體愛相應○諸異生輩令無間中有相續。
未離欲聖者亦爾。
臨命終時乃至未至不明了相位。
其中有能起此愛現行。
然能了别以對治力之所攝伏。
已離欲聖者對治力強故。
雖未永斷。
然此愛不複現行。
彼由随眠勢力令生相續(文)。
指事雲。
第五卷雲。
已離欲聖者對治力強故○乃至廣說。
案雲。
蓋略取此文耶(雲雲)。
章一